政府扶持资金-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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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财税处理如果你的企业施行小企业会计准侧,那么现在对于政府补贴在财税方面有了新的处理方法。

一、会计处理政府补助,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设置“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政府补助的取得和使用。

“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管属应税收入或者不征税收入,下同),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对于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或报废),资产处置分录与一般资产处置分录相同,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应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即按处置前递延收益账面余额,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将取得后5年(60个月)内未用或未用完的政府补助的剩余部分,由原按不征税收入处理改按应税收入处理时,账务上不作变动。

以上规定说明:(1)所谓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政府拨款,或者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土地)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2)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其起点是相关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时,但分配的递延收益金额未必与资产折旧、摊销相等,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使用年限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3)每月应分配政府补助金额=用于购置或补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政府补助金额÷(相应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年限×12)。

(4)收到政府补助,有时也可能是收到非货币性资产,应借科目则应为固定资产等科目。

财政扶持资金清算过渡户会计分录

财政扶持资金清算过渡户会计分录

财政扶持资金清算过渡户会计分录财政扶持资金账务处理如下:
1、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用这笔支出时
借:相关科目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政府的财政补助主要有哪些形式?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四种:
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政府补助资产.
1.财政拨款: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2. 财政贴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第二,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 税收返还: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4. 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例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林等.。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2009-04-24 10:23:46)标签: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收入会计税收差异财经分类:解读精华一、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和与收益相关的两类,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以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见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主要有4种形式:一是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资金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

二是财政贴息。

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如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或者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是税收返还。

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贴。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四是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所得税政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项损益(营业外收入)。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政府性资金的会计处理

政府性资金的会计处理

政府性资金的会计处理作者:汪仁星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2年第12期在中国特色经济体制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还要承担许多社会责任,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负担重,需要得到国家的扶持;另一方面,政府要合理配置资源,调整经济产业结构,也需要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因此,如何规范地处理政府性资金成为企业财务核算的一项重要课题。

对政府性资金的认识政府性资金是指企业从各级政府性机构收到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

政府要在不同时期对不同行业、企业进行扶持,主要体现在资金拨付上,并且拨付方式较多,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央有关财政资金就达几十项,不同的政府性资金会计处理方法是不一样的,对税务影响也是各不相同,故对这些资金加以正确区分是规范地进行财务核算的前提。

政府性资金的归类及其账务处理办法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解释,现将企业获得的政府性资金总结为以下四大类:一、政府补助性质的拨付资金这类资金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但不是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金,这类资金具有无偿性和直接性,不需要企业将来偿还,政府也不分享这部分资金产生的收益,企业只须遵从政府相关的使用规定即可。

这类财政资金具体体现为:一是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类,如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型中心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一般是对企业特定经济活动支付的成本费用的补偿;另一类是补偿损失、弥补亏损或其他用途的补助金,如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补助,特殊时期政府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或限制对部分企业的补偿等。

这类资金可以归纳为政府对企业特定时期或特定经济活动支付成本费用的无偿性补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政府补助》中的说明,企业取得这类政府性货币资金应当采取收益法中的总额法,分为与收益相关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一次性或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通常用到的会计科目为“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进行判断,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政府补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列报。

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对企业而言,并不是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除政府补助外,还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所支付的对价。

本准则要求企业首先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所归属的类型作出判断,对于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的,再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列示与披露。

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增设“6117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计入本科目的政府补助可以按照类型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二、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一)政府补助的定义本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増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第83讲_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2)

第83讲_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2)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一)总额法取得时:借:银行存款(××资产)贷:递延收益摊销时:借:递延收益贷:其他收益【易错易混点】(1)如果企业先收资金再购建,则应在开始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开始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2)如果企业先购建再收到资金,则应在相关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需要说明的是,采用总额法的,如果对应的长期资产在持有期间发生减值损失,递延收益的摊销仍保持不变,不受减值因素的影响。

企业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选择总额法核算的,应当将递延收益分期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发生毁损等),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应当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对相关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先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2.净额法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实务中存在政府无偿给予企业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如无偿给予的土地使用权和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对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对此类补助进行计量。

企业在收到非货币性资产时,应当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

对以名义金额(1元)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教材例17-4】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企业购置环保设备可以申请补贴以补偿其环保支出。

丁企业于2×18年1月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21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环保设备的补贴。

2×18年3月15日,丁企业收到了政府补贴款210万元。

政府补助的最新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的最新会计处理

第十六章政府补助第一节政府补助概述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为了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通常会制定一些政策法规对有关企业予以经济支持,如无偿拨款、担保、注入资本、提供货物或者服务、购买货物、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等,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但是,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支持并非都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企业在迸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首先需要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来判断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支持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将拥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分享企业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这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企业的投资在性质上是一致的。

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一是无偿性。

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

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采购等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无矛盾,并不表明该项补助有偿,而是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二是直接取得资产。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比如,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方式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

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使用上级补助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使用上级补助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使用上级补助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来记录这笔收入。

以下是使用上级补助收入时可能涉及的会计分录。

1.当上级机构批准补助款项时,假设金额为100,000元。

此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补助款100,000
贷:政府补助收入100,000
2.当收到上级机构发出的补助款项时,假设金额为90,000元。

此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90,000
贷:应收补助款90,000
3.如果上级补助款项是以物资的形式提供的,假设物资价值为
80,000元。

此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存货80,000
贷:应收补助款80,000
4.如果上级补助款项要求用于特定项目,假设项目名称为X,款项为70,000元。

此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70,000
贷:应收补助款70,000
5.当企业按照规定用于特定项目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特定项目X支出70,000
贷:应收补助款70,000
6.当企业无法按照规定用于特定项目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70,000
贷:应收补助款70,000
借:特定项目X支出70,000
贷:银行存款70,000。

在建工程财政专属补贴会计分录

在建工程财政专属补贴会计分录

在建工程财政专属补贴会计分录
一、收到补贴款
当企业收到财政专属补贴款项时,应按照补贴金额和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财政补贴款
二、抵减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设备购置、其他费用等,在收到财政专属补贴后,可以按照相应比例抵减工程成本。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专项应付款——财政补贴款
贷:在建工程——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设备购置/其他费用
三、缴纳相关税费
企业收到财政专属补贴后,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缴纳相关税费。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四、专项应付款项处理
在完成工程项目后,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应付款项处理。

如果工程项目实际支出少于收到的财政专属补贴款,企业应将余额部分退还给政府。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工程项目实际支出少于收到的财政专属补贴款的处理:
借:专项应付款——财政补贴款
贷:银行存款
2. 工程项目实际支出大于收到的财政专属补贴款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财政补贴款。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1.0 目的: 规范政府补助的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批露的统一。

2.0 定义与核算内容2.1 政府补助的界定政府补助: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

2.1.1 企业取得的政府拨付的补助(如鼓励投资的奖励、科研经费、财政贴息等)、先征后返(退)或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无偿划拨非货币资产等都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2.1.2 对于无偿取得但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2.1.3 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2.1.4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2.2政府补助的特征2.2.1 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

但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

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2.2.2 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那里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形成企业的收益。

比如,政府直接拨付的补助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

2.3政府补助的分类2.3.1 按有无条件,分为:无条件政府补助和附条件政府补助。

附条件政府补助:政府在特定的不确定未来事项发生或不发生时有权收回的政府补助。

不能满足条件时,政府有权收回;能否满足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无条件政府补助:除附条件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3.2 按关联情况,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项目核算指南

政府补助项目核算指南

政府补助项目核算指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一部分一次性、分期补助类项目会计核算相关科研项目核算科目: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是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收益分摊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递延收益分摊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等),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应按照其内容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收到项目(课题)研究专项经费时,应在“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按递延收益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该账户的贷方余额为在研项目(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等尚未转销的部份。

企业发生项目(课题)专项经费支出时,应以每一项科研项目(课题)为核算对象,对支出经费进行归集和核算,在“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上述科目中选择相关科目对项目(课题) 支出经费进行归集和核算。

科研项目(课题)专项经费在批准预算时,已明确了开支范围、内容,这些与企业的会计体系大多不一致,当科研项目(课题)专项拨款开支范围与企业自身的会计科目不一致时,要按专项经费管理要求设明细科目核算。

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一、企业收到科研项目(课题)财政科技拨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 × 项目(课题) - 省科技厅拨款例1:某企业申报的省科技厅重大成果转化“XX制剂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获得立项补助300万元,其中应转拨技术单位某大学研究经费20万元,项目实施期三年。

政府性资金的会计处理

政府性资金的会计处理
HOD£ N R
财税研 究
E E P S NT R RIE
C TU E UL R
政府性资金的会计处理
文, 汪仁星
在 中国特 色经 济体 制下 。 业 尤其是 国有 企 业在 积极 参与市 企 场竞 争 的同 时还 要 承 担 许 多社 会 责任 ,无 形 中增加 了企 业 负担 重 ,需要得 到 国家 的扶持 ;另 一方 面 。政府 要合 理配 置资 源 ,调 整经济 产 业结 构 ,也 需 要发挥 政府 财政 资金 的 杠杆作 用 。因此 , 如何规 范 地处 理政 府性 资金成 为企 业财 务核 算 的一项 重 要课题 。
政府 性资金的归类及 其账务处理 办法
根据 《 企业财 务 通则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相 关规定 和解 释 ,现 将企 业获 得 的政府 性资 金总 结 为以下 四大 类 : 政 府补助 性 质 的拨付 资金 这 类 资金是指 企 业从 政府 无偿 取得 的 ,但 不是 政府 作 为所有 者 投入 的资 金 ,这 类 资金具 有 无偿性 和直 接性 .不 需要企 业 将来 偿 还 ,政 府也 不分 享这 部分 资金 产生 的收 益 .企 业 只须 遵从 政府 相 关 的使用规 定 即可 。 这类 财政 资金 具体体 现 为 : 是贷 款贴 息 、 一 专 项经 费补助 类 ,如技 术更 新 改造项 目贷 款贴 息 。中小企 业 发展 专 项资 金 。产 业技 术研 究 与开发 资金 ,科 技型 中, J 业技 术创 C  ̄ v企 新 基金 ,中小 企业 国 际市场 开拓 资金 等 ,一般是 对企 业特 定 经济 活 动支 付 的成 本 费用 的补偿 ;另一类 是补 偿损 失 、弥补 亏损 或其 他 用途 的补助 金 。如 关系 国计 民生 的企业 补助 ,特殊 时期 政 府宏 观 经济 政策调 整或 限 制对部 分企 业 的补偿 等 。这 类 资金可 以归纳 为政 府 对企 业 特 定 时期 或 特 定 经济 活 动 支 付成 本 费 用 的 无偿 性 补 偿。 根 据 《 业会 计 准则讲 解一 政府 补助 》中的说 明 , 业 取得 企 企 这 类政 府性货 币资金 应 当采取 收益 法 中的总额 法 。 为与收 益相 分

浅谈政府补助形式及其会计核算

浅谈政府补助形式及其会计核算

浅谈政府补助形式及其会计核算作者:孙志洁来源:《财会通讯》2011年第09期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一是无偿性。

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政府对企业的补助是无偿的,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劳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二是条件性。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

政策性条件是政府为了鼓励或扶持某个行业、区域或领域的发展而给予企业的一种财政支持,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因此,政府补助的政策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使用条件是指企业已获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的用途使用。

否则,政府有权按规定责令其改正、终止资金拨付,甚至收回已拨付的资金。

三是直接取得资产。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进而形成企业的收益。

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一、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政府补助通常采用拨付货币性资产形式,但也存在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

其中货币性资产的拨付形式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和税收返还。

(一)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

这种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同时附有明确的使用条件。

财政拨款可以是事前支付,也可以是事后支付。

事前支付是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经申请取得拨款后,将拨款用于规定用途。

事后支付是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从事相关活动、发生相关费用支出之后,再向政府部门申请取得拨款,并将拨款用于规定用途。

(二)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目前,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

【参考】2017版政府补助准则主要会计处理事务

【参考】2017版政府补助准则主要会计处理事务

一、会计科目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2017版政府补助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因此,企业需增设“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条文】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017版政府补助准则第十六条)二、主要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基本处理【条文】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017版政府补助准则第八条)【案例1】甲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购入某新型生产设备一台,金额为100万元,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率为5%,该设备无需安装,购入当月即投入生产。

因该设备符合当地政府环保政策要求,因此当地政府对购置该设备提供30万元补助,补助金额于2017年6月29日到账。

2020年7月1日,因企业业务转型,提前处置该设备,获得处置价款60万元。

假定该政府补助无需返还。

不考虑增值税。

【判断】企业收到的30万元政府补助属于因购买新型生产设备获得的,因此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可以按照2017版政府补助准则第八条的规定,按照净额法或总额法进行处理(二选一)。

【方案一】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净额法)1、购买资产时的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1,000,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0.002、获得政府补助时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300,000.00贷:固定资产300,000.003、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该设备的月折旧额为(1,000,000.00-1,000,000.00*5%-300,000.00)/10/12=5,416.67(元),相关会计处理为:借:制造费用5,416.67贷:累计折旧5,416.67注:残值是指资产使用寿命期满时,对外处置可能获得价款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进行判断,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政府补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列报。

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对企业而言,并不是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除政府补助外,还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所支付的对价。

本准则要求企业首先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所归属的类型作出判断,对于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的,再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列示与披露。

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增设“6117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计入本科目的政府补助可以按照类型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二、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一)政府补助的定义本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増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财政扶持项目的账务处理

财政扶持项目的账务处理

() 1形成固定资产的, 按实际成
本结转 借: 固定资产 贷 建工程 在 同时结转项 目资金
借: 应付款
贷: 公积公益 金 ( ) 三 用项目资金对外投资或 联
营投 资 。 、
借: 应付款
贷: 公积公益金
用项 目资金进行 对外投资或 联营投资的, 经考查论证 , 在签订 投资合 同的基础上, 借记 “ 长期投
公积公益 金 ( 投工投 劳) ( ) 木 资产郁 闭后 的管护 费 4林
用、 产役畜的饲养费用 借: 经营 投 经营 支
1 集体 统一 经营 .
() 1 生产农产 品时

贷: 经营收 入
同 时 结 转 林 木 成 本 或 牲 畜
借: 经营支 出 贷 : 行存款 银
现 金 ’ 库存 物资. () 2 销售农产 品时 借: 银行存款
现 金
( ) 禽 饲养成本 借: 经营支 出
贷: . 琳木资产 ‘ 牲畜 ( ) 禽 资产
结合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的规定 要求 , 笔者 就财政 扶持 村级
集体经济项 目的资金账务处理 谈一 些个人看法, 供大家参考 :

( ) 一 修建 房屋 及建筑物 修 建 时 , 记 “ 建 工 程 ”科 借 在 目, 记 “ 行 存 款 ”、“ 贷 银 现金 ”、
“ 存 物 资” 科 目。 建 过程 中 库 等 修
业务与技术
科 目。 对村 级 集体 经济组 织 自 筹及 产 时 , 实 际 开 支 借 记 “ 木 资 按 林 投 工投 劳部 分借 记 “ 他支 出”科 产 ” 牲畜 ( 资产 ” 贷 记 “ 其 、“ 禽) , 银
目, 记 “ 建工程 ”科 目。 贷 在 会计分 行存 款”、“ 现金”、“ 库存 物资”、 录为: 1 修 建时 . “ 公积公益金 ( 工投劳部 分) 等 投 ” 科 目, 同时结 转项 目资金 , 记 “ 借 应 付款” 贷记 “ , 公积公益 金 ” 目。 科 会计分 录如下 : 借: 林木资产 牲畜 ( 资产 禽)

常见政府资助资金帐务处理

常见政府资助资金帐务处理

常见政府资助资金帐务处理常见政府资助资金帐务处理为帮助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更好的核算政府资助资金、便于资助项目竣工验收顺利进行、以便企业今后再次申报同一政府部门资助资金、以及避免纳税失误,根据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秘书处安排,现就常见的几种政府资助资金帐务处理方法和在座各位朋友做一粗浅探讨,希望能对朋友们会计核算工作有所帮助。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基金简介:本基金由科技部及地方推荐单位(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海淀园区管委会)共同资助,资助方式分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三种。

常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方式2、资助方式:无偿资助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拨付7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基金尾款;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按企业有效借款合同及付息单据核定的应贴息数额拨付8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基金尾款。

3、帐务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帐务处理办法为:无偿资助项目承担企业,在收到创新基金拨款后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形成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消耗部分直接冲减当期费用;贷款贴息项目承担企业,在收到创新基金拨款后作为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处理。

采用资本金投入方式的企业,收到拨款后作增加国拨资本金帐务处理。

4、实务中常用帐务处理办法:(以无偿资助为例)(1)采用正式会计帐户核算法:收到拨款: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XX项目创新基金项目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XX项目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开支其他研发费用:借:生产成本-XX项目开发及试制费-材料费、人工费等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等)项目产品投产:借:生产成本-XX项目生产成本-材料费、人工费等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等)取得项目销售收入: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XX项目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结转研发费用:借:管理费用—XX项目开发及试制费贷:生产成本-XX项目开发及试制费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将研发费用列入当期损益,超出基金资助合同规定拨款总额的研发费用应当直接转入各期管理费用,各期研发费支出帐户余额只能保留符合基金开支范围且不得超过资助总额减去基金购置固定资产价值数。

上级补助收入支出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支出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支出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支出科目是指在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和支出时的会计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上级补助收入方面,应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用于记录事业单位收到上级补助收入的情况。

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应贷记该科目,年末应借记该科目,并将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在上级补助支出方面,应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以及“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

上级补助支出应贷记“财政补助支出”科目,并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应的项目支出明细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业单位实际收到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的失业保险基金时,应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

会计期末应将上级补助收入转入失业保险基金账户,并借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贷记“失业保险基金”科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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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资金进什么会计科目?
目前,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资金大致分为五大类别。

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央有关财政资金就有几十项。

但是,对有关财政资金一直缺乏统一、明确的财务处理原则。

《通则》分门别类,对企业取得财政资金的财务处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1.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财政资金,如基本建设投资、国债投资项目等。

这类资金属于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因此,应当增加国家资本,对于超过注册资本的投资则增加国有资本公积。

2.属于投资补助的财政资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补助、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补助等。

这类资金是对投资者投入资本的补助,但是与前一类资金最大的区别是国家不一定以投资者身份投入,大部分时候是政府为了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或实现调控目标,给予企业的、具有导向性的资金。

因此,《通则》规定企业收到这类资金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如果国家拨款时,明确形成的资本由某个单位持有,或者做出其他权属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3.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财政资金,如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

这类资金一般是对企业特定经济活动支付的成本费用的补偿,因此,企业使用这类资金时,作为收益处理。

企业在具体执行时,使用这类财政资金如果形成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应当作为递延收益,按照资产使用寿命分期确认;如果没有形成资产,则应当作为本期收益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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