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的申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理工人字…2012‟19号

关于做好2012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校区),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2012 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

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已受聘教师职务的本校在职教师,具备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的,均应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本文所指的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均应通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 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申请教师资格,可以免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 受过拘留及以上刑事处罚者;

2. 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 社会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4. 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三、申请与认定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

1. 2012年4月27日~2012年5月5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上传。

2.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 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

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后,汇总交人事处。

4. 我校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选勾“江西理工大学”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5. 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相关事宜会议

人事处将于5月4日上午8:30分在招生就业处招聘会场(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一楼)召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会议,请符合条件并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到场开会。

(三)现场确认

人事处将在个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负责收集和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负责现场确认的工作。

1. 现场确认时间:5月21日~5月30 日(有效工作日)

2. 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交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表格中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二张(背面写好姓名);

(4)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6)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以免

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需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1份(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1份;

(8)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9)副教授、教授(其他系列职称不能比照)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学校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材料1份:

①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材料(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担任专职教师一年及以上的证明,人事代理证明,学校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②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一学年(2011年9月~2012年7月)教学任务(课表)证明材料,辅导员任教学科一般为思想品德,其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或负责辅导员工作的职能部门)提供;

③学校财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2年3月~5月)的工资情况证明材料;

复印件统一用A4纸,现场确认的审核人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能部门公章,所有表格均应粘贴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

(四)安排体检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