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院进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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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进修申请审查表
进修科别
姓名
选送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一、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
临床医师:进修临床科室者,需持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
医学本科毕业者,要求从事临床工作二年以上;医学大专毕业,要求从事临床工作满五年。
临床护士:要求中专以上毕业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持有护士资格证、执业证。
医技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一年或中专毕业三年,有临床专业工作经验者,并有相关工作岗位证件。
二、填写申请表要求:
1、填写时字迹工整,所填写内容属实(进修表可网上下载,网址:/
医院主页→进修生教育→进修生申请表。
或到我院继续教育科领取)。
2、填写“进修项目和时间”一栏时,应明确要求进修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
3、到内科和外科进修一年者,最多安排三个三级学科,进修半年者一般只安排一个
专科。
4、递交《进修申请表》后,若需改变进修项目和时间,请通知我院并出具派送单位
书面证明。
进修生报到后不可自行改变进修计划。
5、进修生在学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持派出单位证明,经
进修科室批准后送继续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
放假完毕回三院后需到继续教育科销假。
不接受口头请假;超假不归者,视为自动终止进修。
进修期间因病休病假者,需由我院预防保健科出具病假证明;全休超过一个月者,回原单位休假。
无论病、事假,进修时间均不顺延。
不按请假程序离院者作旷工处理,学习结束不发结业证。
无论何种原因凡旷工者退回原单位处理。
不接受妊娠期的进修生。
6、递交申请表时必须附上学历证明、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复印
件须加盖派送单位有关部门的公章。
7、要查询《进修申请表》是否寄到,请在寄《进修申请表》时附上邮局的回音卡,以
便我们反馈信息。
8、若上述材料不属实或不完整,我院将不予受理。
9、录取通知在报到前一至一个半月以挂号信方式寄给贵院有关部门。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600号继续教育科
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5253182、85253282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