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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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表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 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管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

涉及病原菌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分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如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

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微生物可根据其自身或其所产生的毒素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不同的生物安全等级。

对健康成年人(动物)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为一级;对人(动物)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为二级;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动物)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的生物安全级别为三级;对人体(动物)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为四级。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的操作,如分离、培养、鉴定和保藏,应在相应生物安全防护的条件下进行。

本规范根据当前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微生物菌种资源的特点制定,便于在微生物菌种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研究和利用过程中,尽量避免环境和人员受到微生物本身及其代谢产物的危害,实现菌种资源的高效共享和可持续利用。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微生物生物安全分类标准,以及不同生物安全级别防护级别进行微生物的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菌种保藏单位所保藏的菌种资源的操作,如分离、培养、鉴定和保藏。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24条令)《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2003年农业部302号公告)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OIE2003国际动物卫生法典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二版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3术语、定义、符号、缩写语3.1一类微生物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高,通常引起人和/或动物严重疫病且暂无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的致病微生物。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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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表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表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管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

涉及病原菌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分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如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

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表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表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 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管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

涉及病原菌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分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如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

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表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表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 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管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

涉及病原菌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分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如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

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表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表2。

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 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管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涉及病原菌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分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如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表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表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 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管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

涉及病原菌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分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如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

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菌种危险性分类

菌种危险性分类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
一类实验室感染的机会多,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大,症状重并能危及生命,缺乏有效的预防方法,以及传染性强,对人群危害性大的烈性传染病,包括国内未发现或虽已发现,但无有效防治方法的烈性传染病菌种。

如: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包括EL-tor弧菌)等。

二类实验室感染机会较多、感染后的症状较重及危及生命,发病后不易治疗及对人群危害较大的传染病菌种。

如:布氏菌、炭疽芽胞菌、肉毒梭菌、麻风分枝杆菌、结核分枝杆菌等。

三类仅具有一般危险性,能引起实验室感染的机会较少,一般的微生物学实验室采用一般实验技术能控制感染或有对之有效的免疫预防方法的菌种。

如:葡萄状球菌、链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空肠弯曲菌、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李斯特氏菌和铜绿色假单孢菌等;
四类生物制品、菌苗、疫苗生产用各种减毒、弱毒菌种及不属于上述一、二、三类的各种低致病性的微生物菌种。

第三类: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黑曲霉、大肠埃希菌、沙门菌、白色念珠菌
第四类:枯草芽孢杆菌、生孢梭菌。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2022版)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2022版)

表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表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含样本的病原菌别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治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

涉及病原菌别离培养的操作,应强化个体防护和环境爱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别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方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

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微生物安全分类清单

微生物安全分类清单
2. BSL-2(生物安全级别 2): • 特点: 有潜在致病性,但通常在适当的实验室条件下可 以有效控制。 • 示例: 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Chlamydia pneumoniae)等。可能引起严重疾病,具有潜在的空气传播能力, 但在合适的实验室条件下可以有效控制。 • 示例: 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 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等。
4. BSL-4(生物安全级别 4):
• 特点: 极具致病性,可能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疾病。 通常需要高度封闭和高度控制的实验室条件。
• 示例: 埃博拉病毒、拉沙病毒等。
这个分类系统是为了确保在进行微生物研究和实验时采取适当的生物 安全措施。在研究实验室中,科研人员需要遵循适当的实验室规程, 根据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采取相应的防护和控制措施。
微生物安全分类清单
微生物根据生物安全风险被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级别。国际上通常采用 生物安全级别(BioSafety Level,简称 BSL)分类系统。以下是根据 BSL 系统的微生物安全级别分类清单:
1. BSL-1(生物安全级别 1): • 特点: 对人类和动物一般无害,通常是不致病的微生 物。 • 示例: 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酵母菌 (Saccharomyces cerevisiae)等。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表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1表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23456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 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管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

涉及病原菌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分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如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

7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菌种生物安全等级

菌种生物安全等级

菌种生物安全等级菌种生物安全等级是对菌种进行分类和评估的一种制度,旨在确定菌种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菌种生物安全等级通常分为四个级别,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下面将对这四个等级进行详细介绍。

一级菌种生物安全等级是指对人类和动植物没有或极低的危害,一般不需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

这类菌种通常是常见的微生物,如乳酸菌、酵母菌等。

它们在工业生产、食品加工和医药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但对人体健康没有明显的风险。

二级菌种生物安全等级是指对人类和动植物有一定的危害,但在正常操作条件下,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这类菌种可能引起一些疾病或感染,但通常不具备传播性和致命性。

常见的二级菌种包括霉菌、链球菌等。

在进行实验室工作或生产操作时,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佩戴手套、口罩等。

三级菌种生物安全等级是指对人类和动植物具有较高的危害,可能引起严重的疾病或感染。

这类菌种通常具有一定的传播性和致命性,可能对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

例如,肺结核杆菌、霍乱弧菌等就属于三级菌种。

在处理这类菌种时,需要在高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中进行,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使用生物安全柜等。

四级菌种生物安全等级是指对人类和动植物具有极高的危害,可能引起严重的疾病或死亡。

这类菌种通常具有极强的传播性和致命性,可能对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例如,埃博拉病毒、H5N1禽流感病毒等就属于四级菌种。

在处理这类菌种时,需要在高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4)中进行,并采取最严格的防护措施,如密封实验室、穿戴压缩防护服等。

菌种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是根据菌种的特性、致病性、传播性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的。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评估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但都遵循科学、严谨和公正的原则。

菌种的生物安全等级评估可以为相关部门和机构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保障人类、动植物和环境的安全。

肉毒杆菌生物安全等级划分

肉毒杆菌生物安全等级划分

肉毒杆菌生物安全等级划分肉毒杆菌是一种无脊椎动物中常见的素有毒性细菌,它具有极强的毒性,常被用于医学和其他领域的应用,所以必须对它进行安全等级划分。

肉毒杆菌生物安全等级划分主要是按照杆菌的毒性分级,它包括有病原菌性,有害微生物,致病微生物,有害有毒物质和非致病有毒物质五类。

一、病原菌性:指的是能够引起人体疾病的病原菌。

这些病原菌的安全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类,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毒性水平。

高风险的菌株对于人体来说是很危险的,其引起的疾病症状会更加严重;比如引起细菌性感染,败血症等。

中风险的菌株,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低风险的菌株,则只能危害到某一部分人,比如免疫力弱的人群。

二、有害微生物:指的是能引起动物和无脊椎动物疾病,但不会引起人类病的生物。

有害微生物的安全等级分为高、中、低三类。

高级有害微生物主要是能引起狗疫,猪瘟,饲料霉菌等关系重大的动物疾病,要尽量避免感染人类;中级有害微生物主要是能引起胃病,消化道病,皮肤病等,属于谨慎类别;低级有害微生物主要是轻微的疾病,只会对某一部分人造成影响,没有较大的危害性。

三、致病微生物:指的是能够造成人类疾病的病原体。

致病微生物的安全等级也分为高、中、低三类,危害程度也同样递增。

高级微生物主要能引起病毒感染,细菌性感染,败血症等重大疾病,比如肺结核杆菌,寨卡病毒,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严重扰乱人体健康,甚至导致死亡;中级微生物主要能引起急性肠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会使人患上病而痛苦;低级微生物主要是普通感冒,发烧,属于轻度症状,没有很大危害性。

四、有害有毒物质:指的是能引起人体损伤和疾病的有毒物质。

有害有毒物质的安全等级也分为高、中、低三类,高级有毒物质可引起极大的损害,比如砒霜,苯,氰化物等;中级有毒物质可致使中度损害,比如铅,氟等;低级有毒物质可以引起轻度的损害,比如亚硝酸盐,硝酸盐等。

总之,肉毒杆菌生物安全等级划分共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是病原菌性,有害微生物,致病微生物,有害有毒物质和非致病有毒物质。

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分类

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分类

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分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疾病的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等。

为了保障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国际上对病原微生物进行了生物安全分类。

这种分类体系主要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播能力、致病性和对人类及动物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一、BSL-1级BSL-1级是指对人类和动物的健康风险极低的微生物,常见的如大肠杆菌、酵母菌等。

在BSL-1实验室中,它们的操作要求相对较低,只需基本的实验操作和个人防护措施,如戴手套、实验台面消毒等。

二、BSL-2级BSL-2级是对人类和动物健康有一定风险的微生物,包括一些常见的细菌和病毒,如大肠杆菌O157:H7、乙型流感病毒等。

在BSL-2实验室中,需要采取更高级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实验服、戴面罩、使用生物安全柜等。

三、BSL-3级BSL-3级是对人类和动物健康有较高风险的微生物,包括一些致病性较强的病毒、细菌和真菌,如结核分枝杆菌、丙型肝炎病毒等。

在BSL-3实验室中,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生物安全控制措施,如空气过滤、负压操作、密封容器等,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和传播。

四、BSL-4级BSL-4级是对人类和动物健康有极高风险的微生物,包括一些高度致病性的病毒,如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等。

在BSL-4实验室中,需要采取最高级别的生物安全控制措施,如全封闭操作、密闭系统、高效过滤等,以确保病原微生物的绝对安全。

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实验人员、动物和公众的安全,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和传播,以避免疾病的扩散和爆发。

不同级别的实验室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标准,需要实验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防护措施。

除了实验室级别的分类,病原微生物还可以根据其致病性和传播途径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病原微生物可分为四类:A类、B类、C 类和D类。

A类病原微生物指的是高度致病、易传播的微生物,如埃博拉病毒和马尔堡病毒等。

这类微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致病性,对人类和动物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表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表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管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

涉及病原菌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分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如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

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和安全级别

表 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危险性实验室感染的机会多,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大,症状重并能危及生命,缺乏有效的预防方法,以及传染性强,对人群危害性大的烈性传染病,包括国内未发现或虽已发现,但无有效防治方法的烈性传染病菌种。

如: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包括EL-tor弧菌)等。

实验室感染机会较多、感染后的症状较重及危及生命,发病后不易治疗及对人群危害较大的传染病菌种。

如:布氏菌、炭疽芽胞菌、肉毒梭菌、麻风分枝杆菌、结核分枝杆菌等。

仅具有一般危险性,能引起实验室感染的机会较少,一般的微生物学实验室采用一般实验技术能控制感染或有对之有效的免疫预防方法的菌种。

如:葡萄状球菌、链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空肠弯曲菌、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李斯特氏菌和铜绿色假单孢菌等;四类生物制品、菌苗、疫苗生产用各种减毒、弱毒菌种及不属于上述一、二、三类的各种低致病性的微生物菌种。

表 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序号1 2 3 4病原菌名称学名中文名Vibrio cholerae霍乱弧菌fShigella.fl exn eri褔氏志贺氏菌Shigella .sonnei宋内志贺氏菌Shigella .dysenteriae痢疾志贺氏菌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危害程度大量活动物感染样本检非感染性材分类菌操作a实验b测c料的实验d第二类BSL-2ABSL-2BSL-2BSL-1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运输包装分类e备注UN编A/B号A UN 2814B UN 3373B UN 3373B UN 33735 6 7 8Enterobactersakaza kii阪崎肠杆菌Staphylococcus au reu s金黄色葡萄球菌Mi cro coccus luteu s藤黄微球菌Staphylococcus表皮葡萄球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B UN 3373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B UN 3373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B UN 3373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B UN 3373 epidermidi s9Enterococcus faecalisBeta10hemol yti cst reptoco ccu s11Pseudomonas a eruginosa 12Esch eri chia coli13Esch eri chia col i O157 : H7 14Citroba cterf reundii15Bacillus cereu s16Vibrio parahemolyticus17Yersinia pestis18Campylobacter jejuni19Clostridium perfringens20Enterobacteraerogenes / cloacae粪肠链球菌第三类BSL-2ABSL-2乙型溶血性链球第三类BSL-2ABSL-2菌铜绿假单胞菌第三类BSL-2ABSL-2大肠埃希菌第三类BSL-2ABSL-2大肠埃希菌BSL-2ABSL-2第三类O157 : H7弗氏柠檬酸杆菌第三类BSL-2ABSL-2蜡样芽孢杆菌第三类BSL-2ABSL-2副溶血性弧菌第三类BSL-2ABSL-2鼠疫耶尔森菌第二类BSL-3ABSL-3空肠弯曲菌第三类BSL-2ABSL-2产气荚膜梭菌第三类BSL-2ABSL-2产气肠杆菌 / 阴沟肠第三类BSL-2ABSL-2杆菌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SL-2BSL-1B UN 3373B UN 3373B UN 3373B UN 3373B UN 2814B UN 3373B UN 2814B UN 3373A UN 2814B UN 3373B UN 3373B UN 337321Enterobacterspp肠杆菌属第三类BSL-2ABSL-2BSL-2 22Pathogenic Escherichia coli,致病性大肠埃希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23Klebsiellapnenmoniae肺炎克雷伯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24Listeria monocytogenes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25Proteus mirabilis奇异变形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26Proteus vulgaris普通变形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27Rhodococcusequi马红球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28Salmonella arizonae亚利桑那沙门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甲、乙、丙型副伤寒沙29Salmonella paratyphi A,B,C第三类BSL-2ABSL-2BSL-2门菌30Salmonella typhi伤寒沙门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31Salmonella typhimurium鼠伤寒沙门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32Serratiamarcescens粘质沙雷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33Shigellaspp志贺菌属第三类BSL-2ABSL-2BSL-2 34Streptococcus spp链球菌属第三类BSL-2ABSL-2BSL-2 35Vibrio vulnificus创伤弧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 36Yersinia enterocolitica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B UN 3373 BSL-1B UN 2814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 BSL-1B UN 337337Bacillus subtilis var . niger38Bacillus subtili s39Bacillus pumilus40Bacillus thuringi ensi s 42Bacillus mycoid es43Clost ridium sporogen es44Bifidobacteriumbifidum45BifidobacteriuminfantisLactobacillu s46delbrueckii subsp .bulgari cusLactobacillu s47casei sub sp .casei48Lactobacillu s Rhamnosu s 51Lactobacillu s acidophilus52Lactobacillu s reut eri 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枯草芽孢杆菌短小芽胞杆菌苏云金芽孢杆菌蕈状芽孢杆菌生孢梭菌两歧双歧杆菌婴儿双歧杆菌徳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鼠李糖乳杆菌嗜酸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第四类BSL-1ABSL-1BSL-1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BSL-1B UN 337353Strepto coccusth ermophilus嗜热乳酸链球菌第四类BSL-1ABSL-1BSL-1BSL-1B UN 337354Candida albicans白假丝酵母菌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B UN 337355Penicilliumcitrinum桔青霉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B UN 337356Penicilliumfuniculosum绳状青霉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B UN 3373实验室等级57Aspergillusniger黑曲霉第三类BSL-2ABSL-2BSL-2BSL-1B UN 3373不确定注: BSL-n/ABSL-n :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a 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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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菌种按危险性分类
依其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的菌种分为四类:
表2.细菌、真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分类名录
注:BSL-n/ABSL-n:代表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动物实验室
a大量活菌操作:实验操作涉及“大量”病原菌的制备,或易产生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如病原菌离心、冻干等)。

b动物感染实验:特指以活菌感染的动物实验。

c样本检测:包括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实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涂片、显微观察等初步检测活动。

d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如不含致病性活菌材料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实验。

e运输包装分类: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分类包装要求,将相关病原和标本分为A、B 两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分别为UN2814和UN3373;A类中传染性物质特指菌株或活菌培养物,应按UN2814的要求包装和空运,其他相关样本和B类的病原和相关样本均按UN3373的要求包装和空运;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

f因属甲类传染病,流行株按第二类管理,涉及大量活菌培养等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进行;非流行株归第三类。

说明:
1.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的检测可在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

涉及病原菌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

但此项工作仅限于对样本中病原菌的初步分离鉴定。

一旦病原菌初步明确,应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类别将其转移至相
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

2. “大量”的病原菌制备,是指病原菌的体积或浓度,大大超过了常规检测所需要的量。

比如在大规模发酵、抗原和疫苗生产,病原菌进一步鉴定以及科研活动中,病原菌增殖和浓缩所需要处理的剂量。

3. 本表未列之病原微生物和实验活动,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如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

4. 国家正式批准的生物制品疫苗生产用减毒、弱毒菌种的分类地位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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