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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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书画学会章程

中国老年书画学会章程

中国老年书画学会章程(2012年1月起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中国老年书画学会第二条中国老年书画学会是由《中国书画导报》编辑部发起,全国老年书画家和老年书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宗旨:团结全国老年书画家,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增进各地区、各民族老年书画家的联系,为继承和弘扬传统书画艺术不懈努力。

第四条任务:(一)加强书画专业理论研究,提高老年书画创作队伍的素质和学术水平;(二)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老年书画工作者队伍,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书画创作;(三)积极举办书画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从事老年书画创作研究,或老年书画工作者,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均可向学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六条申请人资格:(一)在书画创作上有较高成就;(二)在老年书画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学会秘书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讨论;(三)审查通过后,由秘书处发出入会通知书并发给会员证书。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有权获得学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四)有权对学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五)有权向学会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六)有退会的自由。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二)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资料;(三)维护学会利益,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向会员介绍自己的经验并提供帮助;(四)积极承担学会委托的各项工作;(五)按规定按时向学会缴纳会费。

第九条凡一年不缴纳会费、不履行会员义务,经学会劝告无效,经秘书处讨论通过,可对其采取暂停活动、劝其退会、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

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应交回会员证书。

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秘书处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凡因故不能继续从事书画创作或学术研究者,经确认,其会籍相应停止。

老年大学章程完整版

老年大学章程完整版

老年大学章程完整版老年大学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发展需求,挖掘并利用老年人的智慧、经验和潜能,促进老年人全面发展,特设立老年大学。

第二条老年大学是指以老年人为主体,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文化活动的非营利性机构。

第三条老年大学的宗旨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提供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智力开发和社交互动,使他们在晚年拥有充实、有意义的生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老年大学设立校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老年大学设立理事会,由校长、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和代表老年学员的代表共同组成。

理事会为老年大学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决策重大事项。

第六条老年大学设立教学部门,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健康养生、艺术与手工艺、体育与健身等。

第七条老年大学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协助校长开展校务。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八条老年大学以兴趣为主导,以自愿学习为基础。

学员按照个人意愿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和活动。

第九条老年大学提供终身学习机会,学员可以随时报名参加各类课程和培训。

第十条老年大学实行名师授课,组织专家讲座,推广优秀教育资源,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老年大学鼓励学员互助学习,设立学习小组、读书会、讲座交流会等形式,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十二条老年大学注重评价和奖励,设立学分制度,对学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鼓励学员持续学习、争做优秀。

第四章文化活动第十三条老年大学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戏剧等,满足学员的广泛需求。

第十四条老年大学组织学员参观考察,拓宽学员的视野,丰富学习内容。

第十五条老年大学鼓励学员创作,组织文学创作、摄影比赛、手工艺展览等活动,展示学员的才华和成果。

第十六条老年大学组织学员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五章组织纪律第十七条老年大学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教师,遵守学习纪律,维护学校形象。

老年大学章程模板

老年大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老年大学的管理和运作,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老年大学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老年大学以服务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素质、丰富老年人生活为宗旨,坚持“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原则,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老年大学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办学方针、原则和章程,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各系主任、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学、学生管理、财务、后勤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老年大学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开设各类课程,包括文化、艺术、体育、科技、法律等。

第九条学校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老年大学实行开放招生,报名参加学习的老年人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健康条件。

第十二条学校对入学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和公共服务。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十五条学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学费收入等。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第二十条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财务状况。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章程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老年大学规章制度

老年大学规章制度

老年大学规章制度老年大学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继续学习、丰富生活、促进交流而设立的教育机构。

为了确保老年大学的正常运行,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服务,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招生与注册1、招生对象老年大学面向年龄在 50 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适应学习的老年人招生。

2、报名方式学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报名。

线上报名需在指定网站填写报名信息,线下报名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填写报名表格。

3、注册流程学员在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缴纳学费,并领取学员证。

4、班级安排学校根据学员的报名情况和学习需求,合理安排班级。

学员应按照学校的安排到指定班级上课。

二、教学管理1、课程设置老年大学根据老年人的兴趣和需求,开设各类课程,如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摄影、养生保健等。

2、教学计划每门课程都有详细的教学计划,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确保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3、教材选用选用适合老年人学习的教材,教材内容应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4、教学方法教师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注重实践操作和互动交流,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5、教学评估学校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通过学员满意度调查、教学成果展示等方式,了解教学效果,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三、学员管理1、学员权利学员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有权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员义务学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尊重教师,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3、考勤制度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连续旷课超过一定次数的学员,将取消其学习资格。

4、学业考核学员应参加课程的学业考核,考核方式包括作业、作品展示、考试等。

考核合格的学员,将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四、教师管理1、教师聘任学校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专业知识和良好师德的教师授课。

老年大学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万能范本)

老年大学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万能范本)

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坚持“学、乐、为”相结合的施教方针,丰富老年大学师生的文艺生活,体现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加强对外交流,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本团是老年人的综合性的文艺组织,隶属老年大学。

第二章团员三、凡老年大学学员,赞成本章程,具有较高艺术素质,身体状况良好者,经批准,可做本团团员。

经对现有老年大学合唱团、南音团、时装舞蹈团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作为本团团员。

四、因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时,经本团团委会议确认后通知离团。

新学员入团,需经考核后,方可接纳为本团团员。

五、本团每台节目演出,必须以本团员工为主,根据演出需要也可聘特邀演员。

六、凡本团团员,只能以本团活动为主,每次演出活动,根据任务的需要定节目定人员。

七、团员义务:1、虚心学习,相互尊重,团结友爱,遵守团规,认真参加排练,维护集体荣誉。

2、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本团为社会各界举办的演出与联欢活动。

3、承担本团所分配的有关团内工作。

4、爱护本团乐器、服装道具和其他集体财产。

八、团员权利:1、参加本团组织的有关学习、排练、观摩及经安排的演出活动。

2、对本团各项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第三章组织体制九、现有艺术团由合唱团、南音团、时装舞蹈团、南戏团组成,本团为老年大学下属机构,设名誉团长、正副团长、秘书长和组委若干人,上述人员由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十、本团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重要事项由团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团委会议由团长召集,团长不在时由副团长或秘书长召集。

日常工作按分工负责进行。

十一、本团可特邀顾问和团外专项艺术指导。

人选由团委会确定。

第四章经费十二、本着艰苦创业,勤俭办事的精神,本团的演出费用及乐器、服装等设备的添置经费,可组织发动学员和社会各界支持赞助,由老年大学统筹安排,量力而行。

第五章附则十三、本章程报经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在实施中逐步补充完善。

老年大学画会章程(万能范本)

老年大学画会章程(万能范本)

画会章程
老年大学画会是经过老年大学领导批准,由热爱绘画,在国画班有一定基础的部份学员组成的,它是在老年大学领导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研究活动的一个组织。

其宗旨引导和组织会员对绘画进一步学习和研究,在适当范围内开展绘画艺术交流,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教学要遵循教育方针,学员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陶冶情操、延年益寿。

坚持经常性的作业、作品交流、观摩、笔会、研究等活动。

每半年组织一次会员作品观摩展,每一、二年与外单位或组织进行交流联展。

今后加入本会会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老年大学国画班的学员,学习积极,并参加过由本会组织的一、二次画展,本人自愿申请,经本会批准,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会员应该虚心好学,团结互助,积极完成本会规定或委托的绘画任务或工作。

维护本会名誉,为搞好本会工作与学习,积极提出批语、建议和要求。

本会经费:
1、会员会费;
2、会员自愿捐献;
3、老年大学增拨;
4、社会赞助。

本会经费收支,应以勤俭节约为原则,设专人管理,定期公布。

本会组织领导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若工作需要增减者,由本会领导研究决定后报送老年大学。

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缴纳会费,半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按自动退会办理。

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

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

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是在玉环县老年大学领导下,由老年书画爱好者自愿参加,老年大学内部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第二条本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泛团结和组织老年书画爱好者,学习书画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开展书画创作和学术研究,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为繁荣社会主义书画艺术事业,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责任,在开展书画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会加强与兄弟县市间的横向联系和书画艺术交流,加强与有关书画组织、书画报刊和社会各界密切合作,积极参与艺术市场,为会员从事书画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共同发展书画艺术事业。

第二章会员第三章第五条凡热爱书画艺术,赞成本会章程,经本人申请,报本会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会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本会:1、书画作品入选本会主办的展览,获金、银、铜奖累计两次以上者。

2、书画作品、论文在本会认定的专业报刊上发表两件(篇)以上者。

3、在玉环老年大学书画班学习六年以上,艺术水平较高者。

4、在玉环老年大学书画班学习不满六年,艺术水平优秀者。

第六条会员的权力和义务一、权力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参加书画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3、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力;4、有退会的自由。

二、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努力开展创作与研究;3、维护本会的权益,按时缴纳会费,支持本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4、推荐发展新会员,主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1、决议本会的工作计划和任务;2、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3、修改书画会章程;4、选举产生理事会、罢免理事;5、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老年大学章程(完整版)

老年大学章程(完整版)
老年大学章程
(完整版)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与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老年大学是公益性、非盈利性、非学历教育的为老干部继续学习提供服务的老干部教育机构。老年大学在老干部局指导和老干部活动中心配合下独立开展教学。
第三条 老年大学设校长一名(由老干部局局长担任),常务副校长一名(由老干部局一名副处级领导担任),副校长一名(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秘书长一名(由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担任)。
第四条 老年大学办学形式为长期班、短期班和专题讲座。长期为学制1年的基础班、中级班、高级班和学制2年的创作研修班。每年分为春、秋两个学期,各安排16周教学。实行春季招生制,暑季和冬季设置假期。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党、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老年大学任课教师实行聘用制,由学校颁发聘书。教师要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尊重老同志,热情耐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备课,精心授课。
第八条 学员要身体健康,认真学习,遵守纪律,尊重教师,学以致用,按规定完成学业。
第九条
第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举办单位申请解散: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第五条 老年大学课程设置既要符合老年人的情趣、需要和接受能力,又要体现时代特征,做到专业适宜、因需选课、分层授课、易教易学。时事政治课程是老年大学学符合老同志的特点,做到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注重实效。教学管理要以人为本,宽严适度,尽量为老同志提供方便。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书画院章程(管理制度)

书画院章程(管理制度)

书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xx市xx书画院。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本单位根据xx章程的规定,设立xx的组织,开展xx的活动,为xx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以研究、传承、交流、发展,弘扬祖国传统书画艺术为活动内容,从事艺术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第四条本单位的住所地:xx号。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本单位开办资金:5万元;出资者:宋文玉,金额:5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广泛团结与联合我市书画家、书画工作者、书画理论研究者和书画爱好者进行书画研究、鉴定、创作、交流,发展书画艺术,以书画等艺术陶冶情操、加强修养,服务和谐xx 建设。

(二)不定期举办书画理论讲座、研讨、笔会、展览等活动,不断提升书画家的艺术水平;(三)本院立足xx,面向全国,加强与全国各地书画界的联谊与交流,定期组织书画家外出学习采风观摩,提高书画艺术的知名度,尽可能的让广大群众接触书画艺术,享受书画艺术,提高文化生活品位;(四)义务组织书画家送文艺下乡和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五)营造书画艺术的市场氛围,形成以书画养书画的局面,促进本院良性发展;(六)本院积极开展书画人才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本院书画家的思想道德素质与艺术创作水平;(七)积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并提供相关的咨询与工作,共谋发展与壮大文化产业大计。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九条本单位设立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

书画艺术交流中心章程模板

书画艺术交流中心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书画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加强书画艺术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书画艺术水平,特设立书画艺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第二条中心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艺术交流,提升书画艺术水平”为宗旨,致力于为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

第三条中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书画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中心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财务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书画艺术家、书画爱好者、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第六条中心下设秘书处、艺术委员会、展览部、培训部、会员部等部门,负责中心的日常运作和具体事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中心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个人会员资格:1. 热爱书画艺术,有一定的书画基础;2. 遵守中心章程,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3. 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单位会员资格: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艺术单位;2. 积极支持书画艺术事业,愿意为书画艺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3. 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2. 优先参加中心举办的展览、比赛;3. 使用中心提供的设施和资源;4. 对中心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5. 享受中心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中心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2. 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3. 交纳会费;4. 维护中心声誉。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二条中心定期举办书画展览、比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书画艺术交流。

第十三条中心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其他书画艺术团体、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第十四条中心鼓励会员参加国内外书画展览、比赛,展示我国书画艺术水平。

第五章经费与管理第十五条中心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中心财务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合法合规;2. 定期公布财务状况,接受会员监督;3. 财务管理由理事会负责,秘书处协助。

书画院章程范文模板

书画院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书画院(以下简称“本院”)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致力于传承和发展中国书画艺术,促进书画艺术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书画艺术水平,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条本院以书画艺术为核心,开展书画创作、展览、学术研讨、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

第三条本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书画艺术家的合法权益,推动书画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院长:负责全面领导本院工作,主持院长办公会议,决定重大事项。

2.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具体业务。

3. 理事会:负责审议本院章程、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

4. 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5. 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书画艺术的研究、创作、评审、推广等工作。

第五条本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院设秘书长一人,由院长提名,理事会任命。

第三章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第七条凡遵守本院章程,热爱书画艺术,具有一定艺术造诣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院。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获得本院提供的艺术培训、展览、交流等机会;3. 优先获得本院出版的书画作品集、杂志等资料;4. 对本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享有本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章程;2. 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会员义务;3. 保守本院机密,维护本院形象;4. 依法缴纳会费;5. 享有本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活动内容和形式第十条本院活动内容包括:1. 书画展览:举办各类书画展览,展示会员作品,促进书画艺术交流;2. 学术研讨:组织书画艺术学术研讨,推动书画艺术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3. 教育培训:开展书画艺术教育培训,提高书画艺术水平;4. 文化交流:举办国内外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增进书画艺术界的友谊与合作;5. 其他活动:根据需要开展其他有利于书画艺术发展的活动。

书画院章程范本

书画院章程范本

书画院章程范本摘要:一、书画院简介二、书画院宗旨三、书画院组织架构1.理事会2.监事会3.院委会四、书画院会员制度1.会员资格2.会员权益3.会员义务五、书画院活动内容1.艺术创作2.作品展览3.学术研讨4.教育培训六、书画院财务管理1.经费来源2.经费使用3.财务监督七、书画院章程修改与解释正文:【书画院简介】书画院是一所致力于传承和发扬我国书画艺术的文化机构,旨在为广大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研究、发展的平台。

【书画院宗旨】书画院的宗旨是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倡导艺术创新,促进书画艺术的发展和繁荣。

通过组织各类活动,提高会员的艺术素养,培养书画艺术人才,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做出贡献。

【书画院组织架构】书画院的组织架构主要由理事会、监事会和院委会组成。

理事会负责书画院的决策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负责监督书画院的财务和运作;院委会负责组织和实施书画院的各项活动。

【书画院会员制度】书画院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员和荣誉会员。

会员享有参加书画院组织的活动、优先获得书画院提供的信息和资源等权益,同时需履行遵守书画院章程、参加书画院活动的义务。

【书画院活动内容】书画院的活动内容包括艺术创作、作品展览、学术研讨和教育培训等。

通过这些活动,书画院为会员提供了展示才华、提高技艺、交流心得的平台,也向社会传播了书画艺术,提高了大众的艺术品味。

【书画院财务管理】书画院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和政府补贴等。

经费使用需遵循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书画院章程修改与解释】书画院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审议、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老年书画管理制度

老年书画管理制度

老年书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老年书画作品的管理,规范老年书画活动,保护老年书画创作权益,营造良好的书画艺术氛围,促进老年书画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老年书画创作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老年书画作品的管理主要包括老年书画创作、展览、交易、收藏、鉴赏等方面。

三、创作管理1. 老年书画创作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道德规范,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2. 老年书画创作应当尊重原创精神,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 老年书画创作应当注重实践和创新,不得滥竽充数、浮于表面,不得敷衍了事、贻误观众。

4. 老年书画创作作品应当具有一定的审美、艺术价值,不得涉及政治、宗教、色情等不良内容。

5. 老年书画创作作品应当注重记录和传承老年人的生活、经历和情感,体现老年人的智慧和魅力,不得歪曲和丑化老年形象。

6. 对于优秀的老年书画作品,应当及时进行评审和奖励,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书画创作。

四、展览管理1. 老年书画展览应当举办规范、秩序良好,不得有损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2. 老年书画展览应当从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书画艺术的传播和交流出发,不得以牟利为目的。

3. 对于大型的老年书画展览,应当及时报告文化行政部门,取得相关批准和证明,遵守展览管理的规章制度。

4. 老年书画展览应当保护老年书画作品的著作权,禁止未经授权的擅自复制、传播、展出。

5. 老年书画展览应当制定严格而合理的规章制度,保护老年书画作品的安全和完整,防止损坏和丢失。

五、交易管理1. 老年书画作品的交易应当进行合法合规,不得私自销售、走私、让价、逃税等违法行为。

2. 老年书画作品的交易应当真实透明,不得进行假冒伪造、虚构材料、虚报价格等虚假宣传。

3. 老年书画作品的交易应当合理定价,保护老年书画作品的市场价值和经济价值,不得进行恶意炒作和恶意压价。

4. 老年书画作品的交易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不得有欺诈、欺骗、强买强卖、不良竞争等违法行为。

研究会章程

研究会章程

研究会章程研究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术交流、培养科研人才,依法注册,于(日期)在(地点)成立研究会,定名为(研究会名称)。

第二条研究会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的组织,其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术道德。

第三条研究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研究人员,开展学术研究和科学交流,促进学术进步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架构第四条研究会以自愿、平等、互利、互助为原则,接受会员自愿加入,实行会员自治、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研究会设立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各机构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主席团由研究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持研究会的全面工作,代表研究会对外交流。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设立会长、常务理事等职务,负责研究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秘书处是研究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和各部门组成,负责研究会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主要包括: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研究会提供的各项服务、提出对研究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主要包括:遵守研究会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研究会的工作和活动、保护研究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研究会的声誉等。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利主动退出研究会,但需提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批同意才能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研究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款项和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十三条研究会会费的数额由理事会根据研究会的资金需求和会员的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会费由会员自愿缴纳。

会费的使用应经理事会审批,用于研究会的正常运作,禁止挪作他用。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四条对章程的修改和解释,需由理事会提出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对于本章程所未尽事项的规定,由理事会进行解释和补充,并报会员代表大会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成为研究会的基本准则。

老年书画大赛方案策划书3篇

老年书画大赛方案策划书3篇

老年书画大赛方案策划书3篇篇一老年书画大赛方案策划书一、活动主题“墨香四溢,书写夕阳”二、活动目的为了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展示老年人的艺术风采,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书画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活动时间[具体活动时间]四、活动地点[具体活动地点]五、参与人员全市老年书画爱好者六、活动内容1. 书法比赛(1)比赛项目:毛笔书法、硬笔书法(2)比赛形式:现场创作,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3)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体现老年人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传统文化的传承2. 绘画比赛(1)比赛项目:国画、油画、水彩画等(2)比赛形式:现场创作,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3)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富有创意,体现老年人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3. 作品展览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供观众欣赏和交流4. 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表彰优秀作品和作者七、活动流程1. 报名阶段(1)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或线下报名(3)报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作品信息等2. 比赛阶段(1)比赛时间:[具体比赛时间](2)比赛地点:[具体比赛地点](3)比赛规则:遵守比赛规则,按时完成作品(4)作品评审:邀请专业书画艺术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3. 展览阶段(1)展览时间:[具体展览时间](2)展览地点:[具体展览地点](3)展览安排:布置展览场地,展示参赛作品(4)观众参观:组织观众参观展览,进行交流和互动4. 颁奖仪式阶段(1)颁奖时间:[具体颁奖时间](2)颁奖地点:[具体颁奖地点](3)颁奖流程:主持人介绍活动情况,宣布获奖名单,颁奖嘉宾颁奖,获奖代表发言八、奖项设置1. 书法比赛(1)一等奖[具体人数]名(2)二等奖[具体人数]名(3)三等奖[具体人数]名(4)优秀奖[具体人数]名2. 绘画比赛(1)一等奖[具体人数]名(2)二等奖[具体人数]名(3)三等奖[具体人数]名(4)优秀奖[具体人数]名3. 优秀组织奖[具体人数]名九、活动宣传1. 海报宣传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张贴活动海报2. 网络宣传利用公众号、老年书画爱好者群等网络平台发布活动信息3. 媒体宣传邀请当地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十、活动预算1. 场地租赁费用:[X]元2. 宣传费用:[X]元3. 评审费用:[X]元4. 奖品费用:[X]元5. 其他费用:[X]元十一、注意事项1. 活动现场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安全2. 活动期间要保持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3. 尊重参与者的作品和创意,不抄袭、不模仿4. 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篇二老年书画大赛方案策划书一、活动主题“墨香四溢,书写夕阳”二、活动目的为了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展示他们的艺术才华,增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与友谊,同时也为了促进书画艺术的发展,我们特举办此次老年书画大赛。

老年书画协会规章制度

老年书画协会规章制度

老年书画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老年书画家的书画创作,提高老年人的文化艺术修养,增强老年人的社会归属感,保障老年书画家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老年书画协会全体会员,是老年书画协会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第三条:老年书画协会是老年文化事业的群众性组织,是老年书画家的交流平台和服务机构,其宗旨是推动老年书画事业的发展,弘扬传统文化,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老年书画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互助互助、公平公正、科学管理。

第五条:老年书画协会的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老年书画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老年书画协会设主席团和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理事会由会长单位、副会长若干人和理事若干人组成。

主席团和理事会由会员推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老年书画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书法委员会、绘画委员会等,下设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相关事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老年书画协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下设工作人员若干人,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老年书画协会会员是指认同协会宗旨和章程的老年书画爱好者。

第十条:会员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应主动遵守老年书画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统一和团结。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协会事务的开展。

第十四条: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五条:会员有享受协会提供的福利和服务的权利。

第四章活动内容和组织第十六条:老年书画协会定期举办书画展览和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展示作品和交流心得的平台。

第十七条:老年书画协会每年举办一次文化艺术节,组织书画比赛、讲座、演出等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第十八条:老年书画协会定期举办学习班和培训课程,提高会员的书画技艺水平和文化素养。

老年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

老年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老年教育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二条老年学校是面向社会,为老年人提供教育、培训、娱乐、交流等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老年学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老年学校设立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学校创办者、名誉校长、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校长一名,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财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学、财务、行政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老年学校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开设各类课程,如书法、绘画、声乐、舞蹈、养生保健等。

第十条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报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尊重老年人,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老年学校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为身体健康、有学习意愿的老年人。

第十五条学生入学需填写报名表,并缴纳学费。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七条学生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

第十八条学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学费收入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财务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接受理事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二条学校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老年书画活动策划方案模板

老年书画活动策划方案模板

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在生活中越来越需要关注和关爱。

书画活动作为一种有益身心、陶冶情操的活动,深受老年人的喜爱。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特举办本次老年书画活动。

二、活动目标1. 提高老年人的书画素养,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

2. 增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社会和谐。

3.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书画艺术。

三、活动主题“笔墨飘香,乐享晚年”四、活动时间2022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五、活动地点市老年活动中心书画室六、活动对象全市范围内60岁以上的书画爱好者七、活动内容1. 开幕式:由主办方致辞,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2. 书法、国画展览:展示老年人优秀书画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3. 书画教学:邀请专业书画家现场教学,传授书画技艺。

4. 互动交流:老年人之间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分享书画经验。

5. 结束式:颁发奖品,合影留念。

八、活动流程1. 8:30-9:00 签到入场2. 9:00-9:30 开幕式3. 9:30-10:30 书法、国画展览4. 10:30-11:30 书画教学5. 11:30-12:00 互动交流6. 12:00 结束式九、活动组织1. 主办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老年活动中心2. 承办单位:市书画协会、市老年书画研究会3. 协办单位:市老年大学、市老年活动中心书画室十、活动经费1. 活动场地租赁费2. 活动用品采购费3. 邀请专家授课费4. 奖品购置费5. 宣传费用十一、活动宣传1. 制作活动海报,张贴在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

2. 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3. 邀请媒体进行现场报道。

十二、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对活动进行总结,收集反馈意见,为今后举办类似活动提供借鉴。

书画研究协会章程范文模板

书画研究协会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书画研究协会”,英文名称: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Research Association,简称“CRPA”。

第二条本协会宗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画艺术研究与发展,提高会员艺术修养,促进书画艺术交流与合作,为构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组织举办各类书画展览、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传播书画艺术知识,提高公众艺术鉴赏水平;(二)开展书画艺术研究,挖掘、整理和传承书画艺术遗产;(三)组织会员开展书画创作、交流与评鉴活动,促进书画艺术创新发展;(四)加强与国内外书画艺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书画艺术国际视野;(五)开展书画艺术培训,培养书画艺术人才;(六)编辑出版书画艺术刊物,宣传书画艺术成果;(七)其他与书画艺术研究、交流、培训等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书画艺术,有较高的艺术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二)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三)有意愿为协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缴纳会费;(四)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书画艺术培训、展览、讲座等资源;(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提供书画艺术创作、研究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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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玉环县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是在玉环县老年大学领导下,由老年书画爱好者自愿参加,老年大学内部的群众性艺术团体。

第二条本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泛团结和组织老年书画爱好者,学习书画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开展书画创作和学术研究,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为繁荣社会主义书画艺术事业,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责任,在开展书画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会加强与兄弟县市间的横向联系和书画艺术交流,加强与有关书画组织、书画报刊和社会各界密切合作,积极参与艺术市场,为会员从事书画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共同发展书画艺术事业。

第二章会员
第三章
第五条凡热爱书画艺术,赞成本会章程,经本人申请,报本会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会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本会:
1、书画作品入选本会主办的展览,获金、银、铜奖累计两次以上者。

2、书画作品、论文在本会认定的专业报刊上发表两件(篇)以上者。

3、在玉环老年大学书画班学习六年以上,艺术水平较高者。

4、在玉环老年大学书画班学习不满六年,艺术水平优秀者。

第六条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书画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3、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力;
4、有退会的自由。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努力开展创作与研究;
3、维护本会的权益,按时缴纳会费,支持本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
4、推荐发展新会员,主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1、决议本会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2、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
3、修改书画会章程;
4、选举产生理事会、罢免理事;
5、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
1、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决策本会重要工作事务;
3、制定工作计划及活动方案;
4、审批本会会员;
5、推荐省市美协、省市书协会员;
6、推荐书画会领导成员;
7、审批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本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当选者可连任。

第十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书画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本会聘请有关领导及书画界著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或高级顾问。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
2、本会事业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3、社会资助;
4、建立财务制度,定期向理事会报告经费开支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修改、解释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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