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分公司业务核保初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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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保管理规定(3篇)

核保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核保管理,确保保险业务健康发展,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以及保险公估机构(以下简称“核保机构”)在核保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第三条核保机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核保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政策。

(二)公平公正原则:核保活动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歧视投保人。

(三)风险可控原则:核保活动应当确保保险业务风险可控,保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四)客户至上原则:核保活动应当以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

第四条核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核保管理制度,明确核保职责,规范核保流程,提高核保效率。

第二章核保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核保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二)拥有专门的核保部门或人员,配备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具备完善的核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确保核保活动合规、透明。

第六条核保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

(二)熟悉保险法律法规、核保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四)通过保险监管部门组织的核保专业资格考试。

第三章核保流程第七条核保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投保申请: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核保受理:核保机构对投保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三)风险评估:核保人员对投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健康风险、职业风险、道德风险等。

(四)核保决策:核保人员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核保意见。

(五)核保审批:核保机构对核保意见进行审批,确定核保结果。

(六)核保通知:核保机构将核保结果通知投保人。

第八条核保人员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审查:(一)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单内容。

(四)投保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保险行业保险产品和业务管理规定

保险行业保险产品和业务管理规定

保险行业保险产品和业务管理规定保险行业作为现代经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合理的监管政策,更需要严格的保险产品和业务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保险行业保险产品和业务管理规定展开讨论,以期对相关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和探讨。

一、保险产品管理规定保险产品作为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桥梁,直接关系着市场需求和风险管理。

保险产品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 保险产品设计原则保险产品设计应遵循风险专业化原则、诚信原则、公平原则和透明原则,确保产品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还要注重个性化需求,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特征和需求提供相应的定制化保险产品。

2.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产品应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条款,提高用户对保险责任的认识和理解,避免信息不对称和争议的发生。

同时,责任免除的规定应合法合规,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保险费率和核保规定保险费率的制定应遵循风险评估和成本考虑,合理定价,确保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核保规定应科学合理,确保保险产品的风险控制和可行性。

二、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保险业务管理规定是保险市场秩序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业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关于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几个方面:1. 保险销售管理保险销售是保险公司获取客户和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其管理要求严格且细致。

保险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不得从事虚假宣传和误导销售行为。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和权益。

2. 理赔管理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责任的重要环节,对于客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具有重要影响。

保险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理赔管理制度,提高理赔效率和公正性,同时加强风险防控,防止欺诈行为和滥用理赔权益的发生。

3. 业务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包括严格的业务准入和退出机制、风险监测和评估、内部控制和审计等方面。

核保流程

核保流程

核保流程
平安保险济南分公司核保流程
不合格业务、拒保业务 拒保业务、不合格业务
业务员初审
接收投保单
风险评估调查 (含验车)
超权限业务、特殊业务



责任人:首席核 保人、总公司
电脑录入
电脑核保
责任人:经办业务员 职责:1、是否可保项目
2、数额是否正确 3、材料是否齐全 4、指导修正投保单
客户、业务员 正 本
副本
制单
复核
财务盖章
清分单证
归档
责任人:出单员 责任人:核保人 责任人:财务持章人 责任人:出单员
责任人:出单员
时限:10分钟 时限:5分钟 时限:5分钟
职责:1、填写承保登记 职责:1、每月装订
2、通知客户或业务员
2、次年初转档案室
领取保单
时限:5分钟
注:区县业务部由经办业务员传真报核保人,保单正本由出单员交人事行政部挂号邮寄给客户或业务员
责任人:核保人 职责:1、接收登记
2、审核项目
责任人:核保人
责任人:核保人
责任人:出单员

实施人:风险查勘员
时限:30 分钟内
职责:准确录入
职责:准确选择
(验车员)
答复或上报 各项信息代码
风险等级
时限:车险半个工作日
时限:5 分钟
时限:5 分钟
内,非车险一个
工作日内完成
并将查勘报告交
核保人
不合格
责任人:客户、业务员 职责:签收

意健险核保规则及初审要点概要

意健险核保规则及初审要点概要

财产责任险部
三、意外险
(六)特定职业类意外伤害保险 1、条款适用: ※金融职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新闻记者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煤炭行业井下作业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经营管理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 2、投保人群: 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5人。 3、保险期限不超过一年
财产责任险部
三、意外险
3、保险金额:一般情况,每一被保险人保额不超过15万 4、附加险:详见《主附条款配对规则》
财产责任险部
三、意外险
(四)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1、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投保人应为其监护人; 征得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可由学校或幼儿园作为投保人 统一投保; 被保险人年龄最高不超过65周岁。 2、保险金额:未成年人意外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
3、限制承保规则 (1)已患有下述易导致或潜在导致身故的疾病人员不得承保:恶性 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大于150/95mmHg )、脑血管瘤、尿毒症、心或肺功能不全三级(含)以上、肝硬 化、主动脉瘤、重症胰腺炎、严重心律失常、尘肺Ⅲ期、高位截 瘫、重症肌无力、投保前半年内患有心肌梗死和脑中风、艾滋病 或血清HIV-Ab阳性。 (2)特约注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日前已患有的疾病(包括 但不限于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疾病、症状或先天性、遗传性疾 病及其并发症)在保险期限导致的罹患疾病或疾病身故不属于保 险责任。” 4、谨慎承保,逐单上报
财产责任险部
一、意外险一般核保规则
(6)残疾人员的保险金额要求规定:
意外伤害险保额(万)
失明 双眼 单眼 10 不受理 保费20%
意外住院医疗险加费 标准
聋哑
截肢

业务流程规则(契约、核保、保全、理赔)

业务流程规则(契约、核保、保全、理赔)

业务流程规则(契约、核保、保全、理赔)总则/前⾔为提升业务同仁对团险各项管理规则的认知度,降低前后线的沟通成本,提⾼团险后台作业时效和服务质量,促进团险业务管理品质的提升,特根据总公司和分公司相关制度和作业规则,编制本管理⼿册,作为团险业务同仁的销售辅助⼯具使⽤。

本⼿册将随公司政策、规则、流程和业务同仁需求的变化作及时修订和补充。

1契约部分1.1 承保流程简介1.1.1作业流程1.1.1.1 团险新契约作业流程图1.2 投保要点1.2.1投保资料1.2.1.1 投保必备资料1.2.1.2 资料提供注意事项:1)投保单必需有投保单位盖公章及单位负责⼈签章或签名;2)被保险⼈清单必需有投保单位盖章;3)含门诊险和补充住院医疗险的业务及其他⾮标业务必须上询价系统并上报业务签报;4)中介业务需具备:A.在投保单上必须填写中介机构名称、⼿续费⽐例,业务来源;B.必须有审批完备的⼿续费审批表;如果为专项⼿续费,须提供专项⼿续费⽴项审批表(签报);C.兼业代理业务必需提供盖有代理单位公章及经办⼈签章或签名,并加盖保险公司财务出纳保费收讫章的保险费结算清单;若使⽤有价单证的还必需提供经保险公司单证管理员复核通过的单证使⽤情况登记表;D.专业代理业务必需有中介业务确认书。

5)建⼯险必需有建筑⼯程承包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1.2.2填写规范1.2.2.1 团体保险投保单的填写要求:1)投保单由业务员指导投保⼈⽤⿊⾊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对于⽤铅笔、圆珠笔或蓝⾊钢笔填写的投保单则要求业务员重新填写;2)投保单必须严格按照“投保须知”的要求填写:3)投保单的填写栏⽬必须齐全、规范、正确,不得空项,凡打上“﹡”号的栏⽬必须如实填写,若确⽆内容应写上“⽆”;4)投保单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晰⼯整、易于辩认,不得折叠、涂改,若有难以辩认或不认识的字,初审员应请业务员在边上标注标准字体;5)投保单填写的特别注意事项:A.“投保单位全称”填写必须与单位公章⼀致;B.“⾏业类别”必须按照本公司团险职业分类表规定的投保单位所属的⾏业类别,写上⾏业的具体内容及类别编码,具体参见团险职业分类表;C.“投保⽇期”必须填写为保单⽣效⽇期的前⼀天;D.“业务来源”必须明确填写直销/综拓/中介(含兼业代理、专业代理、经纪业务),若为中介业务,必须写出中介代理机构及⼿续费⽐例;E.“险种代码”“险种(责任)名称”“等级明细”“各险种保额”“保险期限”必须正确填写,“保费合计”计算填写准确;F.“单位性质”“经营区域”“现在资产”根据单位情况如实填写,“被保险⼈健康告知”栏须分项详细填写,“其它告知事项”须如实填写;G.“特别约定”必须严格按各险种特别约定填写。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保险核保规则制定与执行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保险核保规则制定与执行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保险核保规则制定与执行保险核保是保险公司在承保保险业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其目的是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并决定是否承保。

保险核保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保险核保规则制定与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保险核保规则的制定1. 根据业务需求制定规则保险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产品特性以及公司自身情况,制定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需要的核保规则。

例如,在车险业务中,应制定不同车型、保险金额和地域的核保规则,以确保核保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考虑数据分析和科技应用保险公司应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对大量的保险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以便更精确地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

同时,科技应用还可以提高核保规则的执行效率和准确性。

3. 建立核保规则评估机制保险公司应建立核保规则评估机制,定期对已制定的核保规则进行评估和修订。

评估机制可以包括对核保决策准确性和效率的评估,以及对市场和行业变化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对核保规则进行调整和升级。

二、保险核保规则的执行1. 严格执行核保规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核保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核保规则执行,不得随意变动或忽视规则。

只有依据规则进行核保决策,才能保证承保风险的可控性和业务的稳健性。

2. 客户风险评估和信息核实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状况,对理赔记录、行驶证信息等进行核实,并结合核保规则进行客户风险评估。

只有全面、准确地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才能制定合理的核保费率和保险条款。

3. 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对于核保决策存在的争议或风险,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管理层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核保决策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4. 不歧视性的核保决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核保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进行歧视性的核保决策。

即便风险较高的客户,也应根据核保规则进行评估,而不是盲目拒保或提高保费。

保险行业详细工作核保流程与准确性控制

保险行业详细工作核保流程与准确性控制

保险行业详细工作核保流程与准确性控制在保险行业中,核保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确保了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过程中能够准确评估风险,确保保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险行业的工作核保流程,并探讨如何控制核保过程中的准确性。

一、核保流程概述保险核保流程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风险评估、保单录入、审核核对、初审复核、终审、承保或拒保。

下面将逐一进行详细介绍。

1. 风险评估在核保之前,核保员需要对被保险对象进行风险评估。

这包括对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财务状况、职业和健康状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和评估。

通过风险评估,核保员能够确定被保险人的风险等级,并在后续核保过程中进行参考。

2. 保单录入核保员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相关信息录入保险系统。

这些信息包括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保险类型、保额、保费等。

保单录入的准确性对于后续审核核对非常重要,因此核保员需要充分注意信息的录入准确性。

3. 审核核对在保单录入之后,保险公司会派出审校员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对。

审校员需要仔细核对录入的各项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如果发现错误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审校员将及时反馈给核保员,要求核保员进行修正。

4. 初审复核经过审核核对后,核保员将针对保单进行初审复核。

初审复核主要是对录入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核实,包括被保险人的身份验证、保险类型的适用性等。

初审复核的目的是确保保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终审终审是核保流程的最后一步,由高级核保专员进行。

终审专员会根据保险公司的政策、规定和指引,对保单进行终审,确保保单的风险评估和核保决策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 承保或拒保经过终审后,保单可能被批准承保或拒保。

批准承保意味着被保险人可以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保单正式生效;拒保则意味着被保险人无法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无法为其提供保险保障。

二、准确性控制为了确保核保过程的准确性,保险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核保的准确率和准确性。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准确性控制措施:1. 培训与教育保险公司应定期组织培训与教育,提高核保员的业务水平和准确性。

保险公司核保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核保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核保管理制度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机构,承担着规避风险、保障客户利益的重要责任。

而核保管理制度作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效果和客户权益的保障程度。

本文将就保险公司核保管理制度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健全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是核保管理制度。

核保管理制度是指在保险公司内部,根据业务类型、业务规模和公司性质等因素,制定出一套既能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又能准确评估风险的管理措施。

核保管理制度包含了核保审查、风险评估、保费定价等诸多环节,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核保管理制度,实现风险可控和利益最大化。

核保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能够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可以避免过度审核或审核不力的情况发生,确保核保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其次,核保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保险公司评估风险,降低不良风险的发生概率。

通过审查投保人的情况,可以排查出潜在的欺诈行为或不良投保动机,从而减少可能的索赔风险。

最后,核保管理制度能够为保险公司提供科学的保费定价依据,避免不合理定价导致保费收入不足或风险压力过大。

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建立健全核保管理制度呢?首先,公司需要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发展目标,确定核保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一般应包括核保操作规范、核保审查流程、核保标准和核保决策程序等。

在确定这些内容时,公司还可以借鉴相关规范和标准,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保险公司核保管理规定》,从而确保核保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公司需要明确核保责任人和核保团队的职责和权限。

核保责任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核保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指导。

核保团队成员则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执行能力,能够完成好日常的核保工作。

同时,公司还需要建立起审核与决策相分离的机制,确保核保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加强核保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定期的内部检查和外部评估,评估核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某保险公司车险核保管理办法

某保险公司车险核保管理办法

某公司车险核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各级车险核保员管理,不断强化各级车险核保人员依法合规操作,提高核保工作管理质量和效率,优化承保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经总公司审核通过并授权的总、分公司各级车险核保人员。

第二章车险核保人员岗位职责第三条总公司车险核保员岗位职责一、开展业务数据分析和定价回顾,协助制定车险承保管理策略、核保指引和核保规则,动态监控承保质量和品质,持续完善核保操作流程。

二、根据业务品质和核保政策,在核保权限范围内开展核保、报价、协议审核、核保参数制定等工作。

三、持续完善承保管理技术和系统管理工具,促进承保管理水平提升。

四、开展核保工作质量检查,不断提升核保制度和规则的执行力和核保专业能力。

五、对分公司核保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岗位培训,提出授权、考核、奖惩建议。

六、开展核保专业知识的积累、沉淀及传播等,提高核保队伍技术水平。

第四条分公司车险首席核保人岗位职责一、对分公司车险业务品质负责,对分公司核保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业务能力以及合规操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司核保工作制度和规则,细化和完善分公司核保规则和核保操作流程,组织建立分公司承保分析模型,提出本地区区域风险特征和核保控制要点。

三、按照车险核保管理要求,组织分公司各级核保员开展本地区核保工作,保证核保生产连续性,提高核保效率。

四、根据业务品质和规则政策,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核保业务审批工作。

对于超权限业务,提出项目初审意见上报总公司车险承保部审批,并及时客观沟通相关事项。

五、动态监控辖内的业务品质,组织核保质量检查,动态监控辖内各机构业务发展情况,为业务发展提供指导。

六、配合车险承保部开展承保管理方式和创新型系统工具的推广。

七、开展辖内核保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培养建设,包括向车险承保部提出核保员授权、权限调整和取消建议。

策划组织核保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专业技能,减少人员流失,保持核保队伍稳定性。

八、负责分公司车险核保专业知识积累、沉淀及传播等,提高分公司承保队伍核保技术水平。

财产险公司核保部职责及相关制度

财产险公司核保部职责及相关制度

核保部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保险监管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公司的核保政策和管理规定;2、落实总分公司业务核保政策;3、落实总公司核保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4、负责确定市场策略,辅助市场营销部制定销售策略;5、负责审批三级机构的核保管理制度细则,指导并监控其实施;6、负责对部门员工的考评、管理,参与对三级机构核保部门的考核;7、负责定期编制分公司企险业务承保情况分析报告,提供建议。

核保部岗位设置及职责1、核保部经理(1)制度建设组织核保制度的宣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在此基础上拟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各项管理细则及服务创新方案。

(2)机构核保经营指标管理监督、管理、控制机构各项承保经营指标,负责机构称承保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并在此基础上调整和完善本机构核保政策。

(3)承保队伍建设与管理建设、管理本机构承保队伍,贯彻落实总公司保系列各项考核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承保人员的考核及培训工作。

(4)信息反馈收集、整理、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及同业服务动态。

(5)销售支持及时向销售部门宣导核保政策及服务举措,提供各项核保数据和核保过程中取得的第一手资料。

2、车险/非车险核保岗(1)政策制订认真执行总、分公司关于业务的核保政策,并负责核保政策的解释、指导、督促工作。

(2)日常核保负责分公司业务的核保管理工作,对客户业务核保质量负责;负责超权限业务的初审及上报;及时反馈核保政策实施的效果和修改建议;进行个人客户业务经营分析及各项数据统计工作,针对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市场调研积极做好核保过程中的市场调研,整理分析反映出当地的市场情况,提出拟订费率等价格指导意见,为上级核保人决策提供参考。

(4)产品开发需求研究市场及客户,向总公司产品开发部提出产品开发需求。

(5)培训工作做好所辖险种核保管理的各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所辖录单员、核保人业务技能。

3、出单内勤岗(1)日常工作负责接收投保单、批改申请书、保险投标书、询价单等,并办理登记,同时负责单证管理台帐的登记、保管。

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

保险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三级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条为规范某分公司机构管理,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及总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三级机构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所称三级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分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设立的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三级机构的设立、撤并、改建、变更适用本办法。

三条分公司根据总分公司发展规划,经监管机构和总公司批准,可在机构所在省(区、市)县级行政区域设立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

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为三级机构,由分公司负责管理,不再设立下属分支机构。

四条三级机构按照所在行政区域命名,规则如下:司名称+行政区域名+(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五条三级机构管控原则一)统筹规划、科学有效;二)差异授权、直接管理;三)保障运营,强化服务;四)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六条分公司人事行政部统筹三级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机构发展规划、申报及批筹工作;负责三级机构设立、撤并、改建的审批工作;负责督促分公司职能部门履行对下辖三级机构管理职责。

七条支公司在分公司的管理下,开展保险经营活动,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职能有:一)贯彻执行分公司制订的承保政策、费用政策,负责当地保险市场的业务开拓、产品销售工作;二)执行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三)负责本级机构销售团队、渠道的建设;四)负责本级机构客户服务工作;五)分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能。

八条营销服务部在分公司的管理下,开展保险经营活动,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职能有:一)贯彻执行分公司制订的承保政策、费用政策,负责当地保险市场的业务开拓、产品销售工作;二)执行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三)负责本级机构销售团队、渠道的建设;四)配合分公司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五)分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三级机构的设立九条分公司应根据战略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保险市场情况、公司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等因素,制定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实施。

财产险公司核保部职责及相关制度

财产险公司核保部职责及相关制度

财产险公司核保部职责及相关制度财产险公司核保部职责及相关制度财产险公司核保部是负责核保业务的核心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产品特点、风险分析及客户资质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承保标准及保险条款,同时控制风险、防范损失,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客户的利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来详细介绍财产险公司核保部的职责及相关制度。

一、职责1. 制定保险产品及核保标准财产险公司核保部负责制定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承保标准及保费价格等,根据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产品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承保标准和保险费率。

在此过程中,核保部要结合客户的资质、风险评估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来制定标准,以确保公司的盈利和客户的利益。

2. 风险评估与控制核保部负责对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风险评估是保险公司核保业务的重要环节,核保部应该全面了解客户的行业、经营实力以及经营风险等信息,根据经验和模型等方法对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进而对风险进行合理的分配。

在风险控制方面,核保部要对客户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建立有效的风控体系,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客户的利益。

3. 保险赔付的管理与处理核保部负责保险赔付管理及处理。

在保险事故发送时,核保部要对险情进行快速评估、定损,及时与客户进行协调和赔付,同时把握赔付风险控制的机会,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尽可能保证赔付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制度1. 保险条款制定管理制度保险条款制定管理制度是财产险公司核保部的重要制度之一,该制度规定了保险条款的制定及管理流程,包括条款的编写、审核、批准、公告和变更等事项,确保保险条款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同时,该制度也明确了核保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了条款编制的风险管理机制。

2. 保险产品承保标准制定制度保险产品承保标准制定制度是财产险公司核保部的重要制度之一,该制度规定了保险产品承保标准的制定与管理流程,包括承保标准的制定、审核、批准、公告和变更等事项,明确了核保部门职责和权限,以确保承保标准的科学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

核保管理制度

核保管理制度

核保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行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作为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保险核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经营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保险核保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保险行业的发展和规范提供一定的借鉴。

二、核保管理制度概述核保管理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保险业务风险的控制。

核保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保险公司核保工作的正常进行,防范和控制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其目的是规范核保行为,提高核保效率,降低核保风险,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

核保管理制度应包括核保工作的基本原则、核保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核保流程及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

三、核保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风险原则:核保管理要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核保审批的前提是充分评估风险,确保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健。

2. 合规原则:核保审批要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规定,坚持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3. 诚实信用原则:核保审批要求环保真实、诚信信用,不能有故意或虚假隐瞒重要信息。

4. 公平原则:核保审批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和产品规定进行审核,保持公平公正和一视同仁的原则,不能存在歧视性行为。

5. 利益保护原则:核保审批要以保障保险合同的公平合理为前提,保护客户的利益,确保投保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权。

四、核保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 核保管理的组织架构应明确核保部门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责分工。

2. 核保部门设立应根据公司的业务类型和规模大小进行设置,一般应包括核保部门主管、业务核保员、特殊项目核保员等。

核保部门主管应负责核保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业务核保员应负责常规业务的核保审批工作,特殊项目核保员应负责特殊项目的核保审批工作。

3. 核保部门主管应在公司内负有汇报职责,对外负有代表核保部门和协调交涉职责。

4. 核保部门主管应对核保部门工作效果和绩效负有责任,应对部门下属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和评定。

车险超权限业务上报审批管理规定(2010版)

车险超权限业务上报审批管理规定(2010版)

附件2:车险超权限业务上报审批管理规定(2010版)为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分公司超权限车险业务承保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定《车险超权限业务上报审批管理规定》。

一、需上报总公司车险部审批的车险超权限业务范围(一)按照《车险核保权限管理办法(2010版)》的规定,超过各分公司中级核保人核保权限的单车或团车业务。

(二)高风险车队业务1.起重车、装卸车、挖掘车、罐式货车、自卸车、搅拌车、水泥泵车2.营业出租租赁车辆3.营业城市公交车辆4.5吨以上营业货车对于上述四类业务,每类业务承保数量占比超过该车队总承保数量的30%时,定义该车队为高风险车队业务。

但该类业务本年度保单和上年度保单满期赔付率(不含IBNR人工估损口径)均低于55%的二级机构除外,不属于上报审批范畴。

(三)高赔付的续保车队业务各类续保车队,上年保单满期赔付率高于55%(不含IBNR人工估损口径)(四)其他要求上报审批业务根据业务管理需要,总公司车险部另行要求上报审批的单车、车队业务。

二、车险超权限业务的上报方式及审批流程(一)单车业务单车业务如无另行规定或总公司车险部机构联系人特别要求的,分公司核保人可以在核心系统中签署核保意见,上报总公司车险部进行高级核保。

否则,应通过KOA方式上报审批,具体流程与团车审批流程一致。

(二)团车业务对于超权限团车业务,分公司须通过KOA系统中事项审批-车险管理-超权限业务上报,具体上报审批流程和要求如下:1.上报的节点设置为:三级机构——分公司车险核保人——分公司车险负责人——分公司运营总监——总公司车险部机构联系人——总公司车险部机构分管负责人。

2.分公司车险核保人、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与分公司运营总监根据三级机构上报的承保材料及承保条件,在《车险超权限团车业务承保申报表》及上报流程中写明意见并向上一级提交审批流程;3.总公司车险部核保人(相应机构联系人)根据分公司的意见及承保资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批复意见,报总公司车险部机构分管负责人;4.通常情况下,总公司车险部机构分管负责人的批复意见为该业务审批确定的最终承保条件;但如有必要,机构分管负责人可报车险部负责人批示。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9.16•【文号】保监发〔2014〕76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76号各财产保险公司:为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防范再保险分入业务风险,规范再保险分入市场秩序,促进财产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财产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分入业务是财产保险公司作为再保险接受人,从其他保险人、再保险人全部或部分分入原保险业务或再保险业务的经营行为。

二、再保险分入业务较原保险业务具有信息不对称更突出的特点,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能力要求更高。

财产保险公司应全面充分认识再保险分入业务的风险,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审慎开展分入业务。

三、财产保险公司开展再保险分入业务的范围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中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的核保、核赔、会计处理、财务结算应由总公司职能部门统一办理。

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分支机构不得办理再保险分入业务的核保、核赔、会计处理、财务结算。

五、财产保险公司不得以临分方式分出某一笔业务后,再以临分方式部分或全部分入该业务(核保险业务除外)。

六、财产保险公司开展再保险分入业务时,应配备熟悉再保险业务的专业人员。

七、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应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八、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明确确定承保能力需要考虑的因素,制定各产品线每一危险单位最大自留额或最大承保比例。

(二)制定再保险分入业务承保指引,规范分入业务实务操作流程。

(三)审慎评估风险,建立包括核保、核赔、分级授权制度在内的风险管控体系。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保险核保规则制定与执行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保险核保规则制定与执行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保险核保规则制定与执行作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保险核保规则的制定与执行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保险核保规则是保险公司在投保过程中用来评估风险和确定保险承保条件的一套准则和程序。

本文将探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制定和执行保险核保规则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步骤。

保险核保规则的制定是基于风险管理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的。

首先,保险公司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包括历史事故数据、保险索赔数据、行业统计数据等。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研究,保险公司可以了解到不同行业、不同投保对象的风险特点和趋势。

其次,保险公司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对该行业的监管要求。

最后,保险公司还需要考虑到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的因素。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保险公司可以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核保规则。

在执行保险核保规则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则要求对投保人提交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

核保规则可以包括一系列的问题,例如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投保金额、保险期限、附加条款等。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需要仔细审核这些信息,并与核保规则进行对比分析。

如果发现有风险超出规则所能承受的范围,工作人员需要及时与投保人进行沟通,并可能需要要求投保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在审核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需要保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个投保人。

保险核保规则执行的目的是确保保险公司的风险可控,并保证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进行赔付。

因此,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核保规则时需要保持敏感性和谨慎性。

他们需要充分了解核保规则的意图和目的,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准确预判。

此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还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比如与销售团队、理赔部门等,共同推进核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通过保险核保规则的执行,保险公司才能更好地管理风险,提供良好的保险服务。

在保险核保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不断优化核保流程,简化核保环节,提高核保效率。

公司内部保险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保险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保险业务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保险业务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核保员、理赔员、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保险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行业政策;2. 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客户权益;3. 诚信经营,公平竞争;4. 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保险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部保险业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保险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保险业务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保险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3. 监督检查保险业务开展情况,确保业务合规;4. 协调处理保险业务纠纷,维护公司权益;5. 定期向上级汇报保险业务工作情况。

第三章业务流程管理第六条保险业务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客户咨询与需求分析;2. 保险产品推荐与销售;3. 核保与承保;4. 理赔服务;5. 客户服务与反馈。

第七条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1. 客户咨询与需求分析:业务员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产品,确保产品与客户需求相符。

2. 保险产品推荐与销售:业务员应熟悉各类保险产品,根据客户需求推荐合适的产品,并确保销售过程中的诚信。

3. 核保与承保:核保员应严格按照核保标准,对客户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核保质量。

4. 理赔服务:理赔员应迅速响应客户理赔需求,按照理赔流程及时处理,确保理赔公正、合理。

5. 客户服务与反馈:客服人员应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及时收集客户反馈,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保险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九条保险业务管理部门应制定考核制度,对业务员、核保员、理赔员、客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五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内部保险业务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客户信息保密。

核保人员管理规定(3篇)

核保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核保人员的行为,提高核保工作质量,保障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司所有从事核保工作的员工,包括核保部全体人员及各部门参与核保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核保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核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核保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熟悉核保业务流程和核保政策。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核保人员的职责:(一)负责对投保人提交的投保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对投保人提供的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职业、年龄等信息进行核实,评估风险;(三)根据核保政策和业务规定,对投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核保意见;(四)对核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提出处理建议;(五)协助处理理赔业务中的核保问题;(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核保人员的权限:(一)查阅、复印、调取与核保工作相关的资料;(二)对投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三)根据核保政策和业务规定,对投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四)提出核保意见,包括核保通过、核保拒绝、加费核保等;(五)对核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规范第七条核保工作流程:(一)接收投保资料,核对投保人身份;(二)对投保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三)核实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职业、年龄等信息;(四)根据核保政策和业务规定,对投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五)提出核保意见,并填写核保报告;(六)提交核保报告,等待审批;(七)核保审批通过后,通知投保人;(八)跟踪核保结果,确保核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核保规范:(一)核保人员应严格按照核保政策和业务规定进行核保工作;(二)核保人员应认真审查投保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三)核保人员应全面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年龄等信息,准确评估风险;(四)核保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五)核保人员应加强与理赔部门的沟通,确保核保意见与理赔结果相符。

核保授权分级管理制度

核保授权分级管理制度

核保授权分级管理制度是保险公司对核保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

具体来说,它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业务规模、保费规模等因素,对核保人员进行分级授权,并对不同级别的核保人员授予不同的核保权限和责任。

在核保授权分级管理制度下,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将核保人员分为不同的级别,如初级、中级、高级等。

不同级别的核保人员具有不同的核保权限和责任,可以审批不同风险级别和规模的保险业务。

这种制度有助于确保核保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核保效率和准确性,减少潜在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核保授权分级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授权级别:保险公司根据核保人员的专业能力、经验、业务规模等因素,将其分为不同的授权级别。

不同级别的核保人员具有不同的核保权限和责任,可以审批不同风险级别和规模的保险业务。

授权管理:保险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授权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核保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同时,应该定期对核保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根据其表现和业绩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授权监督:保险公司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核保授权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应该加强对核保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其能够合规、准确地履行核保职责。

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保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在核保授权分级管理制度下,应该根据业务风险级别和规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管理规定,确保保险业务的风险可控和合规。

总之,核保授权分级管理制度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实施该制度,可以更好地规范核保行为,提高核保效率和准确性,降低潜在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保障保险公司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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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分公司业务核保初审管理规定
为规范业务核保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中支核保负责人以及初审人员职责:
(一)负责核保政策的上传下达
1、及时将总、分公司制定的核保政策传达至各业务部门,确保核保政策真正落实到位,调动业务部门展业的积极性;
2、及时将业务一线对核保政策的反馈、当地市场变化等情况反馈分公司,以便及时进行核保政策的调整,提高业务部门展业的可操作性;
3、密切注意总、分公司核保政策对本司业务的影响,如出现某类风险失控等现象,应及时将发现的情况上报分公司业务核保中心申请调整,提高整体风险控制的能力。

4、及时将各类承保业务档案归类整理、完善。

5、具体指导、编制辖内分支机构业务检查计划并付诸实施。

(二)对本公司初审人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定期对本公司初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整体核保技能;
2、定期对初审人员核保的标件业务进行复查,确保核保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三)直接参与分公司核保中心对已承保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监控。

1、在出具检查报告、整改意见、奖惩措施等后,应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2、按照总、分公司的安排自行对辖内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整改措施报分公司核保中心。

3、分公司核保中心进行实时监控或现场检查时应积极主动的给予配合,包括提供人力调配、提供技术支持等。

4、对分公司核保中心要求中支公司进行监控承保的大客户业务进行监控,并按要求上报监控报表。

(四)核保负责人对初审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2、行驶证车主为企业的车辆按照党政机关事业团体车辆投保须上传载有该车的资产明细账(投保单位盖公章)、声明(投保单位盖公章、业务经办人员签署明确车辆权属情况是否属实的意见、核保负责人、中支分管总经理是否同意承保的意见);
3、挂靠运输公司的营运车辆按照团单投保的须上传:挂靠合同(如运输公司在协议中明确对挂靠的车辆不负责,不能按照团单业务承保)或者车队的营运证。

(二)中途加保车损类业务:上传验车报告。

验车承保规定:
对于新保、转保、脱保、中途加保险种、外地牌照的车辆,以及已经投保交强险,后又要求投保商业险的,在投保前必须验车。

验车拍照至少包括前45度角、后45度角、车身左边、右边等几个方向,确保这些相片能从不同的角度看到这辆车的车身是完好的,另外该车的车架号也要照一张,以确认这些照片是否是这台车的,相片须能看出拍照的时间,验车人填写验车报告并签字确认(验车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初审员看过相片确认该车不存在先出险后投保的情况、并经中支核保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提交出单。

保险期限内中途加保车损类的业务,须上传经中支核保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的验车报告。

对于党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验车承保的,需通过影像系统上传分管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报告方可提交初审。

其他特殊业务如关联业务有带伤投保的车辆,通过影像系统提供核保负责人签署意见的验车报告、分管总经理同意承保的意见、投保人承诺保险期限内放弃对投保前受损部位索赔的声
明。

(三)批改使用性质的业务:上传行驶证。

(四)批改车型的业务:上传行驶证或者合格证、购车发票。

(五)车辆停驶解除合同或停驶延期的业务:提供车管所的停驶证明。

(六)车辆报废、注销解除合同的业务:提供车管所的车辆报废、注销证明。

(七)车辆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方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的业务:上传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和原交强险保单原件。

(八)交强险重复保险退保的业务:上传退保申请(退保申请上写明原保险公司的名称、保单号码、保险期限以及本公司的保单号码、保险期限)重复保单、财务同意批改税款的证明。

(九)批改车船税的业务:上传财务同意批改税款的证明。

(十)全损终止业务:上传理赔部门下达的书面通知。

(十一)全损退费业务:上传批改申请书、理赔部门对全损退费的理由和出险时保险价值的确认意见、分公司首席核保、核赔人的意见以及总公司承保部的书面批复意见。

(十二)非个人、批减部份险种或限额的业务:上传单位要求部分退保的申请。

(十三)老旧车型承保:上传行驶证、发票、验车报告、车辆价值评估的证明、经核保负责人以及中心支公司分管总经理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

(十四)承保盗抢险中途批改车号或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的业务:上传行驶证、合格证、验车报告、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的照片或拓印单。

(十五)批改受益人的业务:上传受益人同意批改的申请。

(十六)特殊业务:上传中支核保负责人、分管总经理签字同意的报告。

 非车险
(一)退保业务:上传单位的退保申请、保单正本。

(二)特险业务(电力、石化):上传投保单、财产清单、电站风险查勘照片等。

(三)船舶险:上传投保单、船舶登记证书及有效适航证书。

(四)货运险:上传倒签单保函、协议等。

(五)其他特殊业务:书面申请报告,要求分管领导签署明确的承保意见。

五、提高工作效率的提示:
为提高工作效率,分公司首先对车险业务流程的处理时限进行监控,重点监控录入、初审、人工核保的时限,各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必须养成良好的业务处理习惯。

 录入人员在录入投保单、批改申请时尽可能一次性完成录入,减少暂存的时间; 初审人员尽可能按照系统提交的顺序进行初审、需要修改承保条件的须在接受处理初审件时及时通过系统退回,减少投保申请、批改申请在系统暂存的时间;
 核保人员尽可能按照系统提交的顺序进行核保处理,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业务须在接受处理核保件时及时通过系统退回,减少核保件在系统挂单的时间。

出单初审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
(一)业务经办人员提供齐全有效的投保资料。

(二)初审人员熟悉各险种产品的管理核保管理规定;
(三)需要上传影像系统的资料准确、完整上传。

六、工作纪律:
(一)确保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1、严禁系统外出单承保、严禁出具阴阳保单
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核保政策和规定,严禁在系统外出单,规避核保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利用系统缺陷,以虚假信息骗取核保通过;严禁在核保通过前以协议、投标报价、出单
等方式对客户做出实质性承保承诺。

⑴监管部门明文规定必须电脑联网出单的业务严禁手工出单以及套打出单,保单各联次单证信息须完全一致。

⑵补录业务或手工出单的业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录入系统,确保系统信息与保单信息完全一致。

⑶车险业务要求详见《广西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广西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补充条款》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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