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沥青路面施工工艺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MA沥青路面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公路、城市主干道和机场跑道等高等级路面的SMA沥青路面表面层。

2、施工准备

2.1材料

沥青混合料:SMA沥青混合料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2.2机具设备

2.2.1施工机械

2.2.1.1摊铺、碾压设备

SMA沥青路面常用于高等级路面,质量标准高,要求的摊铺及碾压设备应具有性能优良、稳定的特点,常用设备见本书“《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

2.2.1.2其他设备

15t以上自卸汽车、浮动基准梁或非接触式平衡梁、空压机、装载机,水车,加油车,移动照明车。

2.2.1.3小型施工工具

手推车、铁锹、扫把、铁钎、耙子。

2.2.1.4检测、测量设备

平整度仪、水准仪、全站仪、钢卷尺、3m直尺、摆式摩擦仪、构造深度仪等。

2.3作业条件摊铺应在下承层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前作业面要清扫干净,无浮尘、无杂物。

2.4技术准备

2.4.1沥青混合料进行试拌,各项技术指标经试验符合设计要求。

2.4.2进行试验段施工,试验段长度宜为100—200m。确定合理的机械组合、摊铺和压实工艺,并编制总结报告,上报批准。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SMA沥青混合料的检验→SMA沥青混合料的运输→SMA沥青混合料的摊铺→SMA沥青混合料的碾压→冷却放行交通

3.2.1 SMA沥青混合料的检验

拌和好的混合料均匀一致、无过火欠火、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混合料不得使用,并应及时调整。

3.2.2 SMA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3.2.2.1应采用20t以上自卸汽车运输。运输时应防止沥青与车厢板的粘结,车厢底板和侧板喷涂一薄层油水混合液(柴油和水的比例为1:3),无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运料车上应加盖保温篷布,并检查车后挡板密封情况。

3.2.2.2运输车辆进场前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可在进场处设置一定长度的麻袋、碎石等材料,并配合人工清除夹杂的污物等。

3.2.2.3运料车在卸料前检测混合料温度和外观质量。卸料由专人指挥,运料车缓慢倒向摊铺机,停在摊铺机前10—30cm处并挂空挡,由摊铺机推动运料车向前行驶。严禁车辆撞击摊铺机。

3.2.2.4沥青混合料运输车的运量应比拌和能力或摊铺速度有所富余,施工过程中保证摊铺机前方始终有运料车在等候卸料,开始摊铺时每台摊铺机前方等候的运料车不少于5辆。

3.2.3 SMA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3.2.3.1摊铺高程控制宜采用浮动基准梁或非接触式基准平衡梁。对于有些特殊要求的路段,施工可采用基准高程线导引方式,即固定板两侧按设计高程每5m设一个测墩,在测墩(顶盘式)上放置经检验合格的铝梁,作为高程基准面,并设专人看护。

3.2.3.2当路面较宽时,应采用多台摊铺机成梯队联合摊铺方式。当采用联合摊铺方式时,内侧宜设置一台固定熨平板的摊铺机并凸前行驶,外侧设置一台液压伸缩式摊铺机紧随其后。后方摊铺机靠前方摊铺机侧宜以前一台摊铺机已摊铺的面层为基准面,采用滑靴方式控制摊铺高程。摊铺过程中,相邻两台摊铺机前后相距宜为5—15m,摊铺面重叠50—100mm。

3.2.3.3在混合料摊铺前,熨平板应预热足够长的时间,保证开始摊铺时熨平板温度不低于85℃。在熨平板预热完成后,应采用人工拉小线的方式校核、调整熨平板的直顺度、平整度。

3.2.3.4摊铺温度控制应符合规定。

3.2.3.5沥青混合料倾卸时应听从摊铺机操作人员的指挥,缓慢均匀卸料。开始摊铺时,摊铺速度应缓慢,宜按1.5m/min的速度进行摊铺,当摊铺5~10m

后,用刻度尺检查摊铺厚度、测量横坡度,在厚度和横坡调整无误时再继续摊铺。在摊铺过程中保证摊铺机连续、均匀行驶,中间不应有停机待料现象,施工过程摊铺机前方要有足够的运料车处于等待卸料状态,摊铺机料斗内应保持2/3~1/2以上的混合料。在摊铺时,摊铺机振捣参数应依据摊铺速度、混合料厚度选定。

3.2.3.6摊铺过程中混合料不应有离析、拥包等现象,摊铺后的面层未经压实严禁上人行走。

3.2.4 SMA沥青混合料的碾压碾压分初压、复压和终压三个阶段。碾压均应采用双钢轮压路机。

3.2.

4.1初压。初压应紧跟摊铺机进行,初压时机应以不产生混合料的推挤、拥包为标准。当采用改性沥青时,初压压路机与摊铺机间最大未摊铺距离应在30m以内。初压采用静压方式,当采用改性沥青时初压可采用低频振动方式。初压速度应控制在1.5~2.0km/h之间。初压一般为1—2遍。

3.2.

4.2复压。复压应紧随初压进行,复压应根据摊铺机速度配置足够的压路机数量。复压应采用高频低振碾压方式。复压速度宜为2.0~4.0km/h。初压后检查平整度和横坡,如发现问题,及时在复压阶段调度压路机横向或斜向45°碾压。

3.2.

4.3终压。终压在复压之后,采用静压方式。碾压速度为4—6km/h,到最后赶光阶段碾压速度可以适当加快,直至消除轮迹,终压终了温度应符合规定。

3.2.

4.4碾压基本作业规定

(1)碾压要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由低向高的碾压原则。

(2)每个碾压阶段应紧密衔接连续进行,碾压轮迹要与路中心平行,必须沿同一个轮迹返回。碾压重叠宽度不大于20cm,但不宜小于10cm。

(3)碾压时严禁急停、急行,当振动停止后,须行驶一段后再停止。

3.2.5接缝

3.2.5.1纵向接缝

(1)纵向接缝应采用热接缝,接缝应平行于主路中线。

(2)多台联合摊铺,碾压时应将新铺混合料留下10-20c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面摊铺机的高程基准面,最后作跨缝碾压以消除缝迹,并达到密实度要求。

3.2.5.2横向接缝

横向接缝应做成垂直缝。在终压完成后,及时测高程及平整度,同时用3m 直尺检查摊铺面端部的凸凹情况,并及时采用人工将凸起和凹陷大于2min的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