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检查分析【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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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检查分析
一、工作情况分析
2017年8月2日,我矿总工程师冯恩阳组织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等业务科室的相关人员,对我矿7月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和管控效果进行了一次检查分析,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的调整,对管控措施和施工设计做了检查分析。把符合我矿实际的管控措施进行梳理,经青松煤矿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对矿井范围内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确认,我矿共辨识出199项危险源,其中重大危险源3项,较大危险源9项,一般危险源187项。危险源分布如下:
对设计的1203补充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进行了安全风险专项辨识,共梳理出该采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源3项,较大安全风险5项。并对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分析,制定出相应的防范管控措施。
该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回采波及的含水层主要是其老顶,
顶部含水极弱的砂岩含水层,透水性好,一般情况下干燥无水,局部可能会有少量的封存静水,造成顶板偶有少量淋水,水量小于0.2m 3/h,该含水层与其它含水层无直接补给关系,对回采的影响较小。分析认为底部含水层对该工作面的开采基本没有影响。本工作面不接近老空水,该面无其它直接涌水(突水、淋水)水源。预计该面正常涌水量为0.2m 3/h,最大涌水量0.6m 3/h。
该工作面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对采面回采工作无大的危害,危险源性质一般。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于2013年5月提供的《赫章县青松煤矿K2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以及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文件(黔矿安院突出论证字[2013]13号)“关于对《赫章县青松煤矿K2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综合论证评审意见”。矿井在划定的“ABCDEFG”鉴定范围内(详见第三章),K2煤层在+1986m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2007年6月出具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2号煤层无爆炸危险性,风险一般。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2008年9月出具的《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2号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风险一
般。
该工作面无地温与冲击地压等危害,风险一般。
二、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
通过分析评判,1203补充回风巷和回采工作面在顶板管理、瓦斯、放炮管理这三个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具体内容及对应的管控措施如下:
顶板管理
1.1严格执行煤矿制定的顶板管理办法,专门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各小组成员及各只能部门各尽其职,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中制定的各项措施,负责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材料准备。顶板管理小组成员必须经常检查井下巷道顶板情况和锚杆、锚索支护质量,并定期实行汇报制度。发现顶板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生产时,应将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有权立即停止工作,采取处理措施。
1.2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顶板进行管理和支护,加强顶板支护,防止支护失效或巷道无支护造成冒顶事故,尤其是在顶板破碎,有构造的地段,积极采区措施,确保顶板安全。
1.3顶板事故风险管控技术措施
留设煤柱,在两相邻工作面之间留设20米的区段隔离煤柱。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加强单体支柱管理,在顶板破碎地段加设木垛数量,确保顶板跨落时的煤壁安全。同时,必须一次性支护到位,尽可能做到保时、保质、保量、保安全。开采区域内,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区有效措施并汇报调度室、当班领导。煤壁侧有人作业时,工作地点上下10米范围内严禁任何人变动支护,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顶板跨落会伴随很多隐患或问题出现,现场管理人员随时加强巡视、警戒,如发现淋水加大、掉渣、离层、支柱下沉(钻底)、通风不畅、采空区异常等现象,应及时发出撤人命令,并汇报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工作面过断层时,现场备足过断层的物资材料(如金属网、方木、小料、炸药、雷管等),在工作面敷设2路(供风管路、液压管路)风煤钻打眼和液压管路打设支柱用,在运输巷形成1路压风管路供风镐破矸。作业前,对不合格支柱和不到位支护进行整改到位,保证工作面支护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控制作业规程中对排距、柱距的要求,给有序的工作面一个良性循环的良好环境,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搞好矿压观测,做好顶板来压前后的观测记录,对周期性来压进行分析、管控,并结合现场实际计算推进速度和安全推进距离。
2、瓦斯管理
2.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防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专门成立瓦斯管理领导小组,各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职,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中制定的各项措施,负责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材料准备。瓦斯防治管理小组成员必须经常检查井下巷道瓦斯情况和矿井通风质量,并定期实行汇报制度。发现通风和瓦斯异常情况危及安全生产时,应将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2.2加强通风。
我矿采用的是反向通风方式,其特点是工作面上隅角附近受风流速度影响,很容易产生集聚瓦斯,影响正常生产安全。每班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对上隅角进行瓦斯检查,每班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每次检查将检测结果及时填写、汇报当班班长、安全员、调度室。
2.3瓦斯事故风险管控技术措施
(1)采煤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5%,回风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
破。
(3)采煤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进风巷内必须在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其它地点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方能通电开动。
(5)工作面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并执行“三签字”制度,即班长、瓦检员、放炮员三人在“一炮三检”记录本上签字。
(6)工作面初次来压和过断层时,瓦检员必须重点检查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情况,若瓦斯超限,严禁作业。
(7)隔绝瓦斯爆炸措施:
①在1203运输巷和回风巷距工作面100m处各安设一组辅助隔爆水袋,并随工作面推进而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