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现场管理办法.docx
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细则
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细则一、引言监理公司的现场管理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的细则,包括人员管理、安全防护、工艺控制、质量检验和纠纷处理等方面,以期提高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二、人员管理1.招聘与培训监理公司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合适的人员招聘和培训。
招聘应注重人员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培训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标准的学习,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
2.队伍建设监理公司应建立稳定的项目团队,确保人员之间的配合和相互信任。
团队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能够有效沟通和协调工作。
3.考核与激励监理公司应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对现场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激励,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安全防护1.安全教育监理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
教育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
2.现场管理监理公司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范,确保现场的安全秩序和环境。
包括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和整改等措施。
3.事故处理监理公司应及时报告施工现场事故,并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以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四、工艺控制1.施工计划监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序和工期要求,确保施工进度的合理安排和控制。
2.工程文件监理公司应做好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归档和备份,有序的施工记录和工程变更的及时处理等。
3.进度控制监理公司应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进度滞后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调整措施。
五、质量检验1.质量目标监理公司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计划。
监理人员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监理报告监理公司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细则
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细则1. 引言监理工作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方进行监督和指导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监理公司需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现场管理细则,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监理公司现场管理的相关细则。
2. 现场管理人员及职责2.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与业主、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监督并检查施工合同和相关规范的执行情况;•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巡查和检验工作。
2.2 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过程中的技术路线和施工方法的审核;•指导施工方完成工程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对施工方的人员、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进行监督和检查;•记录并报告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和进展情况。
2.3 现场安全员•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方遵守工程安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和培训。
3. 监理公司现场管理流程3.1 工程前期准备•阅读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分析工程难点和重点,并制定监理方案;•确定监理任务和工作计划。
3.2 施工前期准备•检查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确认施工方的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确保施工方的施工设备和材料符合要求。
3.3 施工过程管理•指导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和检验,及时记录施工进展情况。
3.4 施工验收•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撰写工程验收报告,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4. 现场管理工具和措施4.1 项目日报•每天记录工程的施工进展情况、人员配备和设备使用情况等;•及时发现并记录问题,以便进行相关处理。
4.2 检查记录•对施工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发现问题的同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4.3 紧急事件处理•对施工现场的紧急事件进行及时处理,保证施工安全和进度;•撰写紧急事件处理报告,并提出事后处理和预防措施。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规范监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监理单位的选定、监理人员的配备、监理工作的开展、监理责任的落实等方面。
第三条监理现场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第二章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第四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选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和办公条件。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并保证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七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一)质量控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对不合格现象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二)安全监管: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三)进度控制:检查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对滞后现象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四)投资控制:检查工程投资是否符合预算要求,对超支现象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五)合同管理: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违约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六)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相关资料,确保工程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四章监理责任与考核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承担监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监理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问题负责。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承担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对所负责的监理工作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问题负责。
监理单位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单位现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单位现场管理,规范监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监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监理单位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需求,组建相应的监理团队,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五条监理单位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全面负责现场监理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制定现场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目标、内容、程序、方法和期限。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现场监理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监理质量。
第三章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1. 施工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施工安全: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施工进度:掌握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4. 投资控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费用支出,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5.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预防环境污染。
6. 文明施工: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形象。
第四章现场监理工作方法与要求第九条监理单位应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验收等方式,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记录,包括监理日志、检查记录、验收报告等,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报告施工现场情况,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章监理单位责任与纪律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承担现场监理工作的法律责任,对因监理不力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后果负责。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维护工程监理单位的良好形象和声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方案审核、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问题处理和报告监理单位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进度为要、文明施工、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应设立工程监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职务,明确各职责。
第五条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和监督,对施工现场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的现场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管和协调。
第三章管理工作第八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应从施工前期就开始,包括施工方案审核、材料验收、工艺方案调整等。
第九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体系,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指标达到要求,及时纠正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严格控制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进度的监督和跟踪,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四章问题处理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追踪和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请求支持和协助解决。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协调处理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章报告制度第十五条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应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包括日报、周报、月报等,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第十六条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情况、安全状况、质量情况、进度情况、问题反馴等,真实准确反映现场工作情况。
监理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理,规范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监理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涉及所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质量验收、质量验收、质量检查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整体把握、逐级质量控制、全程质量保证”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执行职责,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保障监理工程师的独立性,不受其他项目相关方的干扰,保持监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监理任务。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理应当着重从施工过程中抓好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过程中的自查自纠能力,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理应当督促工程施工方加强对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做好施工质量追踪和记录。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理应当加强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技术交流、培训和监理经验总结,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理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程质量监理经验和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理部门应当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规模,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方案,明确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职权,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考核机制,定期对质量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监理现场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现场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现场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现场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监理现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现场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现场监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职责:1.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2. 确定监理人员配置,明确监理人员职责;3. 制定现场监理工作计划和措施;4. 监督监理人员执行监理任务;5. 协调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联系;6. 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7. 处理现场监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8. 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监理工程师是现场监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负责具体监理任务。
第九条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职责:1. 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计划执行监理任务;2. 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 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理;4. 参与设计变更、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审查;5. 参与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6. 收集、整理监理资料,做好监理档案管理;7. 协助项目经理处理现场监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监理现场工作程序第十条监理现场工作程序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2.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3. 工程验收;4. 工程保修。
第十一条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 熟悉工程图纸、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2. 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3. 配置监理人员,明确监理人员职责;4. 制定现场监理工作计划和措施;5. 组织监理人员培训。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1. 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2. 参与设计变更、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审查;3. 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理;4. 收集、整理监理资料,做好监理档案管理。
现场工程监理规章制度范本
现场工程监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现场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监理人员,在工程现场进行监理工作时必须遵守。
第三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在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维护监理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第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工程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财物。
第二章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第六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担负监理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责任,对监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现场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工程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协助工程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相关资料的整理。
第三章工程监理人员的权利第十一条工程监理人员有权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配合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人员有权拒绝接受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贿赂行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人员有权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现场进行整改,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四章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工艺进行审核和验收,保障施工质量。
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井开区中韩产业园项目监理部施工现场管理措施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7-07-11目录第一节监理人员工作形象与工作纪律4第二节、施工现场旁站监理规定6第三节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制度7第四节、图纸会审监理规定8第五节、第九节、现场工程例会制度12第十节、单位、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3第十一节、监理自检自评制度14第十二节、建立监理日志制度15第十三节、监理月报制度16第十五节、监理资料管理制度17第十六节针对施工单位各级人员职责及处罚办法18 7中韩产业园项目监理部施工现场管理措施随着工作的逐步推进, 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只有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管理,与参建各方通力合作,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按照计划目标完成。
为规范本项目相关人员职责及各项工作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监理人员工作形象与工作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偑戴标有“监理”标识的专用安全帽;2、隐蔽检查、巡查、旁站时须随身携带卷尺、笔、笔记本和必要的检测工具;3、检查发现的问题视情况严重性及必要性可口头通知,口头通知两次以上无效果的情况以《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的书面形式提出,并限期内整改及回复;4、提高预控工作在监理工作中的比重;5、监理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须说到做到,做到记录到。
6、监理人员须挂牌上岗;7、不得在办公室闲谈;8、严禁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赌博;9、办公(资料)室内资料非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许可,不得带出办公室;10、不得泄漏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11、维护公司利益和监理机构内部团结;12、除业主要求外,严禁与推销员洽谈,推销资料由资料员保管;13、不得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14、不得接受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任何津贴;15、不得接受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不适当的宴请;16、不得向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索、拿、卡、要;17、不得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它单位兼职;18、工作期间不得饮酒;19、采取监理考勤制度及人员去向告知制度;20、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二节、施工现场旁站监理规定一、本工程所涉及必须旁站监理的部位:1、地基处理;2、土方回填;3、预应力管桩施工4、基桩静载试验过程;5;后浇带及其他结构砼施工,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6、防水砼浇筑;7、卷材防水层;二、旁站监理细则制定:1、监理组建后二十一天内完成细则制定,报公司审查;2、公司七天内完成审批并发回监理部执行;三、旁站监理人员:1、旁站监理在项目总监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具体实施。
监理单位职责及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一、监理单位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保证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2. 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面监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5. 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6. 对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合同纠纷。
7. 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的环保和文明施工。
8. 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9. 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的连续性。
10. 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进行审核,确保变更、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11. 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监理工作。
二、现场管理制度1.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住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记录,真实记录施工情况,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2. 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确认其指定代理人。
经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3. 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保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监理单位。
4.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5. 施工单位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6. 施工单位应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环保。
7. 施工单位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
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做到公正、严格、细致。
第三条监理工程师应该具备相关的技术、管理能力,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第二章工程前期准备第四条在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仔细阅读规划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等相关文档,了解工程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交底,确保他们了解工程要求、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分工,落实相关规定。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七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关规定到达施工现场,并定期进行巡查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遇到的质量问题和纠纷,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九条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四章资料管理第十条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妥善保存工程相关文件资料,确保工程完工后的验收和结算。
第五章工程验收第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出具相关验收报告,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六章违章处理第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提出停工或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处罚结果,确保处罚措施的执行。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本管理制度内容的解释和修改,由公司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监理现场管理方案
中国核建•紫金一品项目监理部现场管理制重庆市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一章、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规定第一节、监理单位资质及监理人员资质保证制度一、监理单位资质是监理单位实力的体现,要保证按有关建设管理部门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因此,在监理项目部办公室应按规定保存监理单位与监理项目有关的有效资质材料复印件(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二、现场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材料复印件备查: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将职称证书复印件留置现场。
2、现场必须保证专业配套齐全,专业进驻人员不少于建委规定最低数量。
3、进场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项目组内经培训(或考试注册)的专门人员根据项目规模有见证资格证书的不少于1〜2人;有监理员专职培训的不少于2~3人。
资格证书应复印留置项目组备查。
第二节、开工令签发制度一、工程开工令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经审批的《上岗许可证》以及有关建设规划的线线、规划建设批文,以及经施工队技术部门签章齐全的开工报告,交监理项目部总监审核。
二、开工报告审批前,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检查确认以下资料齐全,并报项目部总监。
1、供工程开工的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三通一平条件具备);2、有关开工前期审批资料已经齐全;3、提供施工的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文件是否齐全,设计院设计资质与承担的项目规模相符,图文签章齐全;4、业主(资质、范围方法;有关签章齐全)用于项目的工程款项已经到位。
三、项目总监认真审核施工单位资质是否与所承担的工程规模、专业性质一致;若确认施工单位在招投标阶段已进行过资质审核,则可不再审核。
四、当以上审核工作完成后,总监可正式签署开工令,并加盖项目章或总工办技术专用章。
第三节、合同履约制度一、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是建设监理委托与受托双方之间明确双方监理范围和内容的,双方权利义务,监理费用计取和支付,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的以书面形式确定的法律性依据文件,也是现场监理的直接依据。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现场管理制度范文监理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现场管理制度是为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行为和工作而制定的,旨在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并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监理现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经监理机构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等多个领域。
第三条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的监理机构应当负责制定和执行监理现场管理制度,并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第四条监理现场管理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施工标准,坚持科学、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监理现场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理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合同相结合,形成有机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监理现场管理组织和职责第六条监理现场管理组织由监理机构组织,包括监理总工程师、现场代表、质量控制员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监理总工程师是监理现场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组织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现场代表是监理现场管理的具体执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问题解决和工程进度控制等工作。
第九条质量控制员是监理现场管理的质量监督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第十条监理现场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的衔接和协调。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监理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设备、消防设备、告示牌等。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安全巡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和违规行为。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施工质量管理是监理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目的是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和要求。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和工艺。
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某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为了加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施工技术、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保证业主、监理单位有效地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纪律1、工地在进行正常施工时,备案的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指挥施工,如不在(确实有事,可以事先向监理部请假)或指挥不力,业主和监理可以暂停相应部位的施工,并对该项目部处罚500元的罚款。
2、由业主、监理项目部组织召开的会议,迟到5分钟以上的给予200(100)元每人/次的处罚,无故不参加者给予1000(200)元每人/次的处罚。
3、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无故顶撞业主、监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领导或者管理人员的,给予500的处罚。
恶语中伤、出言威胁或有两次记录的给予2000元的处罚,并清退出场。
4、在施工期间,各项目部内部(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和项目参建方(监理、建设方、设计方)必须搞好相互配合协调工作,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
如项目部内部有违反,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一次给予滋事责任方20000元的处罚,将直接肇事者清退出场;凡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或者班组人员与参建单位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一次给予施工单位20000元的处罚,将直接肇事者清退出场。
如责任在参建方给予10000元的处罚。
二、工作程序1、施工单位对业主的往来函件先送达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经过审核后认为必须上报的,才能送达给业主及相关部门。
2、对于工程技术部分原则上是以监理为主,业主方的管理人员执行监督权和配合实施的职责,如需要设计人员配合的由业主协调设计人员配合。
3、对于检验批和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部及监理部必须执行三级检制度,对项目部未进行三级检就上报的,监理除拒绝受理外,还一次给予500元的处罚。
4、项目部在实际施工中必须与其所属公司紧密联系和沟通,凡是应由公司人员参加的活动就必须有其公司人员。
如不到位的一次给予500元的处罚。
现场监理管理制度范本
现场监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监理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现场监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配置监理人员,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组织机构应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第五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负总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并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第六条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应专业的监理工作,对所负责专业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负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第七条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的具体实施,对所负责区域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负责。
监理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要求。
第九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一)质量控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二)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三)进度控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对工期延误或其他进度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投资控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投资预算进行施工,对投资超出预算或其他投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监理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小区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二OO七年十二月======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管理第1页共5页第一章总则1、为了切实加强本工程的现场管理,有效地进行“三控、三管、一协调”,实现预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文)《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有关程序,参照以往工程管理经验,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而订。
3、本章程规定的处罚只对单位实行,不直接对直接责任人处罚。
第二章三大控制1、项目经理部进驻工地要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按《合同》专用条款第5.1条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工程,并保证每周现场办公不少于5天,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质保体系与规章制度,并报监理部审批。
否则,将按《合同》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
2、违反国家、地方的规范、规定,违反监理正常工作程序,第一次指正、批评;再犯者罚款500—1000元。
3、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要基本稳定,凡标书规定的人员,必须派到施工现场,若更换人员或队伍要征得业主、监理部同意,否则,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限时整改到位。
4、工程分包未经业主、监理确认,责令撤离并对原承包单位提出警告,造成后果的,罚款1000—3000元。
5、凡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
重要材料(钢材、水泥等),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不按业主、监理指令退场者,罚款500—1000元。
6、材料未经报验、验收用于工程,或未经复验(复验结果未出)即用于工程,每项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责任。
材料未经监理部见证取样,试验结果无效,并罚款500元。
在材料复试工作中偷梁换柱、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一经查实罚款1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未经业主、设计、监理同意材料代换使用,通知限期整改,若有再犯,责令更正并处500—1000元罚款。
7、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要报请业主、监理审批,施工过程中变更现场布置或更改施工方案,需事先报请业主、监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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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景苑项目项目安全质编制时间:2018年3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悦景苑项目建设阶段,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控制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管理、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控,对于质量低劣,进度缓慢,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表现好的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自各方现场负责人会签完毕之日起执行,处罚金额自处罚通知单(或违约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交于工程部,逾期不交者,直接从节点工程款五倍扣除;奖励款项自奖励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支付于被奖励人。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奖罚金的结算。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悦景苑工程部、监理部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编制依据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三章项目部门管理(强制性)第六条:1、本办法执行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未经甲方监理允许,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2、严禁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如有违犯委托人有权建议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参加每周—监理例会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方报备;4、非监理例会期间,总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岗,需书面向甲方和总监同时请假,并将岗位职责暂时移交其他人员代处理,附工作移交单,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5、以上第3、4条第一次违反,处以罚款5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1000元, 两次以上违反,则视情况对总包执行违约金5000元,甲方监理保留清退该管理人员的权力。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样板工程技术交底、工序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强制性)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佳兆业第三方评估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现行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发包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标准为最低标准,各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标准不得低于这些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害基坑安全等。
第^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整洁。
场区大门周围道路必须干净整洁,厕所必须使用水冲式。
第十三条:施工中需要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等动火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严格施行动火令制度;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有关的规定,在建的楼内严禁住人;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郑州市(高新区)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的规定,建立管理制度,保持裸土覆盖。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措施。
大门口实行刷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
第二十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一条: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笫二十二条: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底部放置底座或垫木;2、脚手架要按照规定与建筑物拉结牢靠,并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3、脚手架板必须满铺并固定牢靠,不得有探头板;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用电要求1 、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闸刀器件完备无缺损;3、,必须搭设防护栏杆;无外架防护总配电箱位置要适当,分配电箱的位置宜靠近用电机器及设施,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并设开关箱,由专人负责;4、不准私接乱拉线路,除现场统一布置的厨房和食堂外,其它地点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大功率电器。
第二十四条: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1、“三宝”:安全帽: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网:脚手架、电梯井等部位按规范要求搭设安全网,并在四周挑挂平网。
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四口” :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通道口要设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等必须按规定设临边防护。
3、“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的层面周边,必须加设防护栏杆;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必须加设防护栏杆;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要搭设防护栏杆并挂安全网;卸料平台的侧边,必须安装高度不低于0∙9M的防护挡板,前端安装挡脚板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进场前要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及时报验。
安装完毕,经安装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加工机械要有防护装置;第二十七条:提升电梯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求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防护栏杆。
电梯上下要有明显的信号指示;第二十八条: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项目开工前,现场应配备良好安全防护器材、设备。
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安全标牌,设备使用维修牌、消防器材、水泵及安全宣传标志,安全器材与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现场应树立“九牌一图”。
3、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和施工现场要硬化、平整、无积水。
4、施工现场、办公室地坪要硬化,墙体要批白、吊顶,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要明亮整洁,严禁住宿、办公混在一起,办公室要有图一表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等标牌。
5、工人宿舍严禁使用电炉丝、碘钨灯等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及自制工具直接插入水桶内加热热水,要集中供暖、供热水。
6、施工现场要挂有各项施工制度与操作规程,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有配合比、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横幅。
7、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围挡标高要一致,要设立大门、门卫,大门要有醒目的《华润•悦景苑项目部》灯箱门头,有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和施工重地、谢绝参观等字样。
8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要成方、成垛,整齐美观,有材料标牌;场地平整无积水,清扫干净。
9、搅拌机、吊盘下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无积沙。
10、搅拌机、物料提升机、安全通道和“四口五临边”边防护栏杆,要刷黑黄间隔标志漆,防护要搭设双层。
11、施工层内每道工序施工,都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无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清扫干净后进行下道工序。
12、施工现场要有板报和宣传专栏,有技术、质量、文化、生活和表优评劣等内容。
1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垃圾池,并定期清理。
14、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临建的布置,须严格按照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
三、施工机具1、施工机械进场后,应提供机械“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及“准用证”,保养维修合格证,对国家严禁使用的淘汰或破旧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对不听劝阻或不提供有关证件的,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并限期清除出施工现场。
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保持润滑,并在水平地面段加以保护,严禁带病作业。
3、各种机械设备及机械操作人员位置必须搭设防护架,防护架的高度必须依照规范执行。
4、物料提升机的防护架与脚手架搭设时必须分开,物料提升机防护的附着点隔层必拉,且严禁吊盘运送人员。
物料提升机盘上下运行时,安全防护措施要良好运行,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
5、安拆塔吊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塔吊进场前应提供有关安全、质量合格证件,基座经监理隐蔽验收,安拆塔吊必须是有资质安装塔吊公司进行安装,安装后有安检部门核发的合格证书。
塔吊拆除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在拆除地点IOm内用网围起,并出示拆除警示标志, 有专人看护,。
6、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保修、保证其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带病机械的作业。
7、塔吊运行要有专人指挥。
四、脚手架工程1、承包方应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内、外脚手架,脚手架内、外立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2、脚手架水平杆及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3、脚手架施工时未能按规范要求设置拉结、顶撑等连接杆的,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4、脚手架搭设高度应大于楼层施工面1.2米。
5、外架体系与模板支撑体系应完全分离,若发现采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的,承包方应及时整改。
6、外墙脚手架搭设后安全网及时悬挂并悬挂严密、绑扎牢固。
7、楼层标志牌、安全标语、警示标志未能及时悬挂,监理工程师将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悬挂。
8、外墙脚手架的脚手扳、踢脚板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实施,搭设规范。
9、外墙脚手架上严禁留存杂物、垃圾,避免坠落伤人,检查中发现有建筑垃圾或杂物或其他安全隐患存在,承包方需立即整改。
10、因外架连接拉杆部件影响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承包方需积极配合该部位部件的位置调整,推动其他工作的开展。
以上强条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处以500-5000元违约金。
第五章其他罚则第二十九条:工程报验程序方面1、承包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现行规范、标准合理划分报验范围,除正常报验以外,仍需报验由发包方或监理方特别要求的工序、工艺样板、重点环节(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或监理将书面告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