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照标准学生数确定海南大学生均拨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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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照标准学生数确定海南大学生均拨款的建议

编号:0308 时间:2012-06-27

一、案由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2010年财政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对地方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提高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海南省高度重视,蒋定之省长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提高我省公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有关问题”,会议“同意到2012年,将我省公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提高到12000元/人”。蒋定之省长还指出,海南大学作为我省唯一的一所“211工程”大学,应当给予重点支持。

海南大学于2008年经国家批准进入“211工程”建设行列,这为我省高等教育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海南大学也特别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发展机遇,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加快建设发展步伐,近4年来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和提高,社会声誉大为提升。但同时也存在长期以来资金投入不足,历史问题较多,人才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等问题和困难。海南大学要真正成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在全国高校中占有一席之地,除自身必须坚持长期不懈努力外,还需要省委省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特别是在生均拨款水平上应有别于省内其他学校,理由如下。

1、海南大学作为省内唯一一所“211工程”大学,是我省创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希望之所在。而要创建高水平大学,不但需要优越的教学科研条件和校园环境,还需要一流的人才队伍和一流的管理,这些都需要学校在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和专业建设、教学和科研条件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有较高的资金投入,从而决定着学校的办学成本必然高于一般本科高校。事实上,2010年下半年教育厅组织进行的一次对公办高校的调研显示,海南大学的生均办学成本明显高于省内其他本科高校。在收费标准没有差异的情况下,高的办学成本必然要求财政拨款水平也相应要高于其他本科高校。

2、目前海南省的研究生教育主要集中在海南大学,在今后一段时间,海南大学要提高办学层次,必然要继续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教育由于专业和研究方向较多,每个专业和研究方向规模比较小,实验和教学条件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培养成本要大大高于本专科学生的培养成本。而学校招收的计划内研究生不能收取学费。因此,研究生的拨款补助标准必然要大大高于本专科学生。按国内其他省普遍实行的政策,硕士研究生的拨款补助标准是本科生的2-3倍,博士研究生的的拨款补助标准是本科生的3-5倍。

3、综观国内情况,各省为了扶持本省高水平大学的发展,提高本省高校在全国的影响力,对省内的“985”、“211”高校通常都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例如江西省,省政府考虑到南昌大学作为省内唯一的一所“211工程”大学,研究生比较多的情况,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拨款补助标准分别按本科生标准的5倍和3倍核定,从而使南昌大学生均拨款水平比全省本科院校的平均水平高出1500元,高出12.5%。再比如浙江省,按省属院校财政预算定额制度,各层次学生财政预算定额折算系数:本专科为1,硕士研究生为2,博士研究生为3。同时,为了支持浙江大学创建一流大学(“985工程”大学),浙江大学拨款定额在生均基准定额基础上上浮20%。

二、建议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建议,此次我省提高公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在全省公办本科高校按自然学生数计算的生均拨款2012年提高到12000元/人的情况下,对海南大学按标准学生数计算(以1个本科学生作为1个标准学生,硕士研究生折算为2个标准学生,博士研究生折算为4个标准学生),且其生均拨款水平与全省按自然学生数计算的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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