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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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步骤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是在相邻的两次校准( 或检定) 期间内进行核查,以验证标准物质是否处于校准状态,确保分析结果的质量"实验室应定期对标准物质进行核查,便于主动及时发现标准物质的变化情况,尽早实施预防措施,规避风险。
制定计划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是质量保证工作的重要组成之一,每个实验室所拥有的标准物质的数量不同,每一种标准物质对于测量结果的质量影响及稳定性等具有很大区别,为使期间核查更具可操作性,首先应制定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计划。内容包括: 核查种类,核查频度,核查参数,核查方法,核查人员,核查标准及核查结果的判定准则。核查计划应由有资质并经实验室授权的人员编制,并经过审批。
选择方法
“期间核查”的方法有实验室间比对法、传递测量法、设备比对法、核查标准法( 保留样品在测) 等。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不同于检定也不同于校准,所以其参数和方法也不完全相同,可以从实验室实际条件出发,根据简便易行,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下述方法之一:
1.送有资格的校准机构,或相关部门重新校准。
2.比对:新购置的标准物质或新配置的标准工作液与正在使用的比对; 与其他实验室间比对; 采用不同标准物质间相互比对,如不同制造商、同一制造商的不同批号、用一级标准物质对二级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3.测试样品: 测试近期参加过水平测试结果满意的样品、检测有足够稳定度的不确定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
4.不常使用的标准物质可以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核查。只用于添加回收率试验的标准物质,其不确定度可能比其溯源性更有意义。
有证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根据定义,一种标准物质具有一个或多个准确测量的特性量值。一种有证标准物质中的特性量值一量被确定,在有效期内它们就被存贮在这种有证标准物质中。当这种有证标准物质从一地发送到另一地使用时,它所携带的量值也就得到了传递"在规定的不确定度范围内,有证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可以作实验室比对的标准值或用于量值传递目的。但应注意该有证标准物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该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使用说明,测量方法与操作步骤,储存条件和环境要求等进行使用和保存进行核查,以确保该标准物质的量值为证书所提供的量值。若上述情况的核查结果完全符合要求,则实验室无需再对该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进行重新验证; 如果发现以上情况出现了偏差,实验室则应对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重新验证,以确认其是否发生了变化。对于不分具体情况,以盲目对有证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重新进行验证来作为对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作法是不适宜的,它不仅增加了实验室的工作量,而且也增加了实验室的经济负担( 有的标准物质比较昂贵) ,如果核查方法不当,还有可能做出误判,加大测试风险。
非有证标准物质
非有证标准物质是指未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标准物质,它包括: 参考( 标准) 物质,质控样品,自行配制的标准溶液和标准气体等。对于非有证标准物质,实验室应定期用有证标准物质对其特性量值进行期间核查,如果实验室确实无法获得适当的有证标准物质时,可以考虑采用下列方法进行核查:
1.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确认量值;
2.送有资质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
3.测试近期参加过水平测试结果满意的样品,检测足够稳定的不确定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