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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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协承商包人 招投标
项目四 建筑工程合同法规
技能目标: ◇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正确订立建筑工程
合同,并能正确履行合同、进行合同担保 ◇能够运用招投标知识分析、判断建筑工程合
同的违约责任 ◇具备依法进行索赔的能力 ◇具有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能力
【引例】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法规概述
1
2
任务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2.合同的特征(了解) ①互为意思表示。 ②意思表示要一致。 ③合同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
的。 ④合法行为。
任务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二)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的分类 1.合同的分类(了解)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5)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
要约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以口头对话形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3.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
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 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 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2)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 要约。
◇掌握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生效的要 件及无效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掌握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及履行中的抗辩权 ◇掌握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
止,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及免责的规定
合同法
合同法
4.1.1 概述 4.2.2 一般规定 4.2.3 合同的订立
立法目的、立法时间及立法过程
合同及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基本原则
wenku.baidu.com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
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 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合同必备的条款,要把各方当事人的名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 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法;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式; (8)其他约定条款。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和地点; (2)工程范围和内容; (3)工程施工开、竣工日期; (4)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5)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 (7)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8)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
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也作为合同 的主要条款。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 (1)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2)发包人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 (3)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
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4)勘察、设计取费的依据,取费标准及拨付办
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 的预备行为。 如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2.要约生效
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 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 力。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 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该 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 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 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 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一、要约 1.要约和要约邀请 (1)概念 要约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相对
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内容要具体确定。 ③要约应表明一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
该意思表示约束。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
建筑法规
项目四 建筑工程合同法规
复习
问题
一 开标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 评标的相关法律规定?
三 定标的相关法律规定?
项目四 建筑工程合同法规
知识目标: ◇了解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分类及订立的基本
原则 ◇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及归责原则 ◇了解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熟悉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建筑工程合同 担保的形式
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1)
有形财产, (2)无形财产, (3)劳务, (4)工作成 果 (三)数量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四)质量 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规定细致、准确
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按照强制性 标准执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 责任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 等。
合同的主体、形式、条款、 成立要件、缔约过失责任
4.2.4 合同效力 4.2.5 合同的履行
合同效力的定义及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总履则行部所分应遵循的准则
4.2.6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变更和转让的概念和效力
4.2.7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终止和解除的概念及原因
4.2.8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特征、构成要件及形式
2.问题
甲、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3.分析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
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 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 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 主要任务,是促进项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 目法人责任制、招标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的实行,并协调好相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互之间的关系,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各种合同的文体和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式,使建筑市场交易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活动中各主体之间的 行为由合同约束。
任务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涵义 (一)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的内涵 1.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 合同:狭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广义的合同
除了民法中的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 、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 法中的劳动合同等。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 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 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任务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下列关系类型不受《合同法》调整: (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 (2)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
系,不适用《合同法》。 (3)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是管理与被
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也不 适用《合同法》。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 和承诺方式。”即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 个阶段。
4.2.9 建设工程合同
分则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1.建筑工程合同的增补与修订 2.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性 4.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分类 5.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6. 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 8.建筑工程合同的作用
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合勘同察形、式设的计规合范同性 合施同工监、督安管装理工的程严承格包性合同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要约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受要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为了保证合同义务的严格履行,及时解决合同
纠纷,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 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
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 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1)双方协商和解;(2) 第三人调解;(3)仲裁;(4)诉讼。当事人可以约 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若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则不 用约定。
资料提供日期; (9)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期限; (10)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1)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 (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不得违法发包 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4.及时验收工程 5.支付工程价款
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 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超期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 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
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 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3.承诺的生效及撤回 《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
的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7)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8)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任务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2.建筑工程合同的分类 (1)根据承包的内容不同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承包的内容不同,可分
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根据合同联系结构不同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合同联系结构不同,可 分为总承包合同与分别承包合同,还可分 为总包合同与分包合同。 (3)按付款方式不同分类 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 同。
约人包括其本人及其合法代理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
同。 如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任务2 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
2.承诺的方式、超期与延误 《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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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定义和范围
任务
法规的立法现状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 指工程建设合同当事 人(如发包方、勘察 设计单位、施工总承 包单位、监理单位、 咨询单位等)对工程 建设合同依法进行订 立、履行、变更、解 除、转让、终止以及 审查、监督、控制等 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任务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了解)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三、《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了解)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指我国《合同法》调
整的对象范围。并非所有合同都受《合同法》 调整,现行《合同法》只调整一部分合同,即 狭义的合同。
内到达要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 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案例
1.背景
甲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向乙建材公司(以 下简称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经过口头协 商,约定购买钢材100吨,单价每吨3500元人民 币,并拟订了准备签字盖章的买卖合同文本。乙 公司签字盖章后,交给了甲公司准备签字盖章。 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催促下,乙公司在 未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情形下,将 100吨钢材送到甲公司工地现场。甲公司接收了 并投入工程使用。后因拖欠货款,双方产生了纠 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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