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一)公司基本属性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本质虽然是资合公司,但由于其封闭性,不对外募集资本,所以带有一定的人合性。
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二)公司的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式公司,带有一定的人合性,其设立方式只能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即发起设立。
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开放式公司,既可以选择发起设立,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
(三)公司资本的募集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因此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
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或募集两种设立方式,可以选择是否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四)公司的设立条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五十人,由于存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没有下限要求(理所应当至少有一人)。
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发起人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这是为了方便监管机关监督设立行为,遏制设立欺诈,特别是遏制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实施损害我国民事主体利益的设立欺诈行为。
2.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股东共同制定(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还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3.有限责任公司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规定外,只需要认缴,不需要实缴,而股份有限公司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只需要认购足额的股本,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实缴。
4.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是开放式公司,其可能面对社会募集资金,因此,其公司章程也要尽可能详尽,以让认股人了解公司运作模式及利益分配等可能对认股人利益产生影响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载明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等。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所建⽴的企业法⼈,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分为不同的公司类型。
⽽各类型的公司由于设⽴要求的不同,存在着较⼤差异,下⾯就由店铺公司法律师为你讲解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吧!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例来表⽰,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每⼀股⾦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票表决权。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也不能发⾏股票,不能得上市。
设⽴流程为:订⽴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并上市融资,但设⽴流程⽐较复杂:订⽴公司章程——发起⼈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会——设⽴登记。
4、股东⼈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股东⼈数⽆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
⽬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必须设⽴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会,⽽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外部独⽴董事。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类型,它们在组织结构、股权组成以及经营模式等方面有着一些显著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进行对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有限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为LLC。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其责任仅限于对公司投资的金额。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股东的个人财产一般不会被追究。
有限公司可以由个人或其他公司拥有,且公司的发展和经营需要通过股东的投资来进行。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参与公司运营,也可以选择成为被动投资者。
而股份公司是指由股份构成的公司,股东按照所持股份数量来参与公司所有权和利益的共享。
股份公司通常发行股票来吸引投资者,股东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参与公司的所有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一定程度的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同时也承担相应的风险。
在股份公司中,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仅限于其所持股份的价值。
其次,在有限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
这意味着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而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运营。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管理和支配自己的股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灵活性和流动性。
然而,在股份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紧密相连的。
股份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他们可以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包括指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等。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大会来行使他们的权利,投票表决以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其他重大决策。
在监管方面,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也存在一些差异。
通常情况下,有限公司的监管较为宽松,政府对其的监管力度相对较低。
这使得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享受较大的自由度。
而股份公司由于涉及更多的股东权益保护问题,所以通常受到政府的调控和监管。
股份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和监管要求进行定期报告和披露,以确保信息透明度和股东权益。
最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在股权转让和退出机制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第一、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一样。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以上(含3个)发起人,多者不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30个的,须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50个。
第二、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一样。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产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来表示的。
而有限责征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第三、股份转让限制不一样。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资本金额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5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五,赔偿责任。
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设立的程序。
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大概流程是:(1)订立公司章程(2)股东缴付出资(3)验资机构验资(4)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的大概流程是:(1)确定设立方式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2)订立公司章程(3)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4)验资(5)召开创立大会(6)设立登记从设立程序中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多出2个步骤,第一是确定设立方式,第二是召开创立大会第七,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3.监督机构:监事会或监事
3.监事会
股
东
大
会
组成
是公司的权利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分类
分为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分为定期会议(又称股东大年会)、临时会议
定期
定期会议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
临时会议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权利人:
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b:1/3以上的董事
3.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地名、字号、经营业务、法律性质)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即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住所只能有一个)
6.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设立程序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C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表决权
A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B普通决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C特别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做出决策
2.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
2.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3.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自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3.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自日起2年内缴足
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b、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概念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证明股东出资的凭证为出资证明书。
(3)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全部资产分成等额股份。
(2)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股份转让自由,一般不受限制。
2设立条件区别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
(5)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公司住所。
3、股东会与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2)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首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除首次会议外,董事会召集、主持。
(4)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5)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大家容易混淆的概念。
那么,两者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就和我一起看看吧!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公司的一种,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其实是一回事,没有实质的区别。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的特点都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
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够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将全部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的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1)公司的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两种方式。
(3)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既是法律主体,又是纳税主体。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
(6)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规定了下限,不能少于5人,而没有规定股东人数的上限。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是:(1)公司的全部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
(2)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而不发行股票。
(3)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转让出资,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4)股东人数限制在2人以上50人以下。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今天,越来越多的⼈选择开公司⽽不是打⼯。
但创办⼀家公司不容易,在创办之初,究竟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两者的概念和区别理解不清。
相信创业者们很想清除了解其中的区别,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数限制:《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个以下股东出资设⽴。
《公司法》第七⼗⼋条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以上⼆百⼈以下为发起⼈,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四条以募集设⽴⽅式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公司法》第⼀百三⼗⼋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的证券交易场所进⾏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式进⾏。
《公司法》第⼀百四⼗⼀条发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成⽴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股份前已发⾏的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在许多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也是大家容易混淆的概念。
那么,两者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就和我一起看看吧!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一、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1-50人。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但至少2人。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四、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五、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法上规定的两种主要形式,其主要的相同点是:1. 法律地位相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 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 财产责任的有限性相同。
财产责任的有限性, 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的基本特征。
有限责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公司的责任有限,即公司只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二是股东的责任有限, 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公司资本的组织形式相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制企业, 因为公司的注册资本都来自股东们的入股投资, 是股东共同投资而形成的资本联合、多个产权的联合, 从而区别于一人单独投资而形成的单一产权结构。
4。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相同。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发起人) 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均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而且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5.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同。
现代企业制度以公司制为代表, 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表现在它的治理结构上。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一样的,均表现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
这种治理结构是一种纵向授权的领导体制,即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授权给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他们均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授权给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1. 股东的多寡不同。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和上限均有限制, 即两个以上50个以下(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只对下限做出了规定,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5 人以上为发起人, 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商业领域,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和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JSC)是两种常见的企业形式。
尽管它们都是为了限制企业主的个人责任,但在组织结构、所有权和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区别。
1.组织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持有公司的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责任和权益由其拥有的股份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由董事会或经理层负责,他们代表股东来管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所有权以股份形式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股份由其投资的资金量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通过选举代表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2.股东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个人责任是有限的。
他们只需要承担其所投资股份的损失,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责任承担个人责任。
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方面具有更高的责任。
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可能需要使用其个人财产来弥补债务。
这意味着股东在公司的偿还能力和债务管理方面承担更高的风险。
3.所有权和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由其持有的股份决定。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由地买卖或转让其股份。
转让股份通常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股东利益的整体。
然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以股份的形式存在,并且可以通过股权交易自由转让给其他人。
股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其股份,而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4.法律要求和监管程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管理相对灵活。
在许多国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相对较少,监管程度也较低。
这使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容易设立和运营,并且对创业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
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1.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
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三是“资本不变原则”。
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好顺佳财务顾问-专业深圳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因具有共同之处,常易被人混淆,但也有与之相反的不同之处。
不妨借着本文一起来探个究竟吧,看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一、相同点1、不管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或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二者股东均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其“有限责任”的范围,均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一般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其财产投资给公司后,将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即是,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二、不同点: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好顺佳财务顾问-专业深圳公司注册、代理记账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将公司大致的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一种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不同的公司分别有着不同的内容。
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1、股东的数量不同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2~50人。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
2、股份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3、募股集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4、股份转让自由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意事项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
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1、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公司的种类中,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很常见的两种,这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也要有这⽅⾯的了解。
那么两者之间的不同点是什么呢?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最多50(亦有规定30的)。
因为股东⼈数少,不⼀定⾮设⽴股东会不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公司达⼏⼗万⼈,甚⾄上百万⼈。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权⼒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
3、股本的划分⽅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每⼀股⾦额相等。
4、发起⼈筹集资⾦的⽅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向社会筹集资⾦,其股票可以公开发⾏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可实⾏;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少,组织机构⽐较简单,可只设⽴董事会⽽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兼任,机动性权限较⼤。
股份有限公司设⽴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数较多⽽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的权限受到⼀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引言:在商业领域,有限责任公司(LLC)和股份有限公司(Ltd)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它们都提供了有限责任保护,同时也有一些特定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组织结构、所有权形式以及优缺点等方面的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LLC)的概念和组织结构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有限责任保护。
在LLC中,所有者被称为成员,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金额。
这意味着,成员的个人资产和公司的债务是分开的,成员的个人资产不会因为公司的债务而受到损失。
LLC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灵活,没有严格的要求。
通常,LLC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人成立,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实体,都可以成为LLC 的成员。
成员可以自由地选择公司的管理方式,可以由成员来直接管理,也可以聘请经理来代表公司管理。
二、股份有限公司(Ltd)的概念和组织结构股份有限公司(Ltd)是另一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也具有有限责任保护。
在Ltd中,公司的所有者被称为股东,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持有的股份金额。
Ltd的组织结构较为复杂,有着严格的法定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册成立,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运营。
股东通过持有股份来共同拥有和管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需要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运作。
三、所有权形式的比较LLC和Ltd在所有权形式上存在一些不同。
在LLC中,成员可以根据各自的投资比例来决定公司的所有权比例。
这意味着,成员可以灵活地控制和调整公司的所有权结构。
而在Ltd中,公司的所有权结构通过股份来表示。
股份的比例决定了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和决策权。
股东可以根据持有的股份数量来决定公司的所有权比例,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其在公司中的影响力也越大。
四、LLC和Ltd的优缺点比较1. 优点:(a)有限责任保护:LLC和Ltd都提供了有限责任保护,成员和股东的个人资产与公司的债务分开,降低了个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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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2.每年至少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1.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副主席召集和主持——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续表二:
会议召开
董事会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一般决议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董事会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决议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召集主持——由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2.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因紧急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3.董事会开会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有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股东大会的形式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年会即每年按时召开一次的大会。临时会是指在年会以外遇有特殊情况依法召开的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光的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是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法定人数
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股东人数没有上限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人民币3万元
人民币500万元
股本划分方式
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会议召开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能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每6个月至少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通过方式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筹集资金方式
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财务是否公开
不公开
公开
公司
性质
人和性、资合性
资合性
股
份
转
让
方
式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装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
资
方
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续表一:
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无论其所持股份多少,都是股东大会的成员。
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依法不设董事会的除外),其成员为3~13人,其中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