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风 设 计 施 工 说 明知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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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设计施工

说明

通风设计施工说明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67-97)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GB50189-2005 )

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GB50736-2012 )

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GB50019-2003 )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43-2002 )

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 GB50738-2011 )

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411-2007 )

10.《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141-2004 )

1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 2009版 )

12.甲方设计任务书或设计定位单里规定的各项要求

13.《石狮泰禾广场(二期)消防性能化设计报告(第5版)》

14.《石狮泰禾广场(二期)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复核报告(第5版)》

15.闽公消网[2014]142号文件的附件《石狮泰禾广场(二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

16.关于同意石狮泰禾广场(二期)建设工程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的批复(闽公消网[2014]62号文件)

17.《关于明确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172号文件)》

18.《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

二.工程概况及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石狮泰禾广场(二期),位于石狮市宝岛路南侧长福段,南向为市府南路,北临宝岛中路,东西向均为规划路。二期10#楼1~7层为商业综合体,地下一层局部为车库,局部为超市,地下超市与下沉式店面通过下沉式广场或防火隔间相连,地下二层为机动车库及设备间。本次出图内容为10#地下室。

2.设计内容:

2.1 10#楼地下室通风及防排烟设计。

2.2 地下一层永辉超市的设置一套独立的中央空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施工说明详上部施工图(详工程编号1311-10施工图N-01、N-02的V2.0版)。2.3 地下一层永辉超市特殊区域如生鲜、熟食、面包房等的通风与排气系统,均由永辉自行设计与安装;本次施工图纸仅按超市提供的职责清单的要求配合预留所需的竖井。

2.4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地下一层永辉超市自持超外区与购物中心共用一套中央空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施工说明详上部施工图(详工程编号1311-10施工图N-01、N-02的V2.0版)。

三.通风排烟系统:

1、各区域房间防排烟及通风换气计算参数:

2.,建筑定性为室外

空间,与其相邻的商铺均采用自然排烟。每间商铺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商铺建筑面积的2%且可开启外窗距最远点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具体做法详建施。内走道及部分商铺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系统所担负的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h计算;每个防烟分区面积最大不超过500m',利用自然通风井自然进风兼火灾补风,不足部分设置机械送风(补风)系统,消防补风量大于排烟量的50%。送风机,排烟风机设于专用风机房内,排烟风管出机房处设有280°C排烟防火阀。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开启或手动开启排烟机及其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着火防烟分区及其相邻分区上部的远控多叶排烟口进行排烟。各防烟分区内的排烟支管上的排烟防火阀或远控多叶排烟口均具备280℃时能自动熔断关闭的功能。

3.地下室沿街商业网点店面卫生间均设置排气扇直接排至店面外墙并由土建专业预留外墙排气孔洞,排气设备均由用户自理,其风量应满足20m\/h.P的要求。地下室沿街商业网点夏季采用分体式空调制冷,空调设备由用户自理。

4.本工程地下一层超市、超市自持超外区的餐饮商铺及地下二层食堂均按防火分区设有通往屋面的排油烟专用竖井,将每间餐饮油烟集中后引至屋面高空排放。地下室超市、超市自持外区餐饮商铺及地下二层食堂的厨房均利用电作为燃料。厨房的排油烟风机及补风机本次均设计到位,排油烟风管由业主自行接入排油烟罩进行排油烟。厨房排油烟风管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排油烟风管配件、钢板厚度等均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表4.2.1-1中高压系统风管的要求。

5.地下室一层超市、自持超外区商业、地下室仓储及地下二层餐饮等,均按防火分区设置机械排烟系统。防烟分区面积不大于500平方,排烟量按系统所担

负的最大防烟分区面积的120m3/(m2.h)计。当某个防烟分区着火时,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开启或手动开启该防烟分区及相邻防烟分区排烟口并反馈信号联动开启相关排烟风机及其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排烟口距防烟分区最远点水平距离不大于30 米。其中防火分区B1-4(仓储)、B1-5、16(超市自持超外区)、B1-5~11(超市)的排烟与上部共用排烟竖井,并采用排烟与通风管道相结合的系统,阀门的控制方式详《超市消防排烟及排风系统转换原理图》(详N-02)。防火分区B1-3(超市自持超外区)设置独立的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设于地下室专用风机房内。并设置独立的竖井对此防火分区进行排气。防火分区B1-12、13(超市仓储)、B1-17(超市自持外区)、B1-15(办公+商业)、B2-1(餐饮)、B2-2、3(仓储)均按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的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设于地下室专用风机房内。该防火分区的排风与排烟共用竖井,阀门的控制方式详《地下室消防排烟及排风系统转换原理图》(详N-02)。防火分区B1-3、5~11、15~17、B2-1另设有消防排烟专用补风系统,其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补风机设于风机房内。新风系统与消防专用补风系统共用竖井,阀门的控制方式详《超市消防补风及新风系统转换原理图》(详N-02).防火分区B1-4、12~13、B2-2、3另设有独立的消防排烟专用补风系统,其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补风机设于风机房内。

6.地下室机动车库均采用平时通风排烟合用系统,平时通风可根据实际需要现场灵活控制风机开启的台数;火灾时需全部开启着火分区的风机进行排烟。风管出机房处设280°C常开型排烟防火阀,

当管道内烟气的温度达到280°C时,排烟阀能熔断关闭并联动排烟机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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