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供水设备、设施的安设地点,特殊情况需要对设备、设施做改动,必须向通风科进行申请。
二、供水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由设备所在责任区单位负责,负责人有权制止他人恶意损坏供水管路及阀门,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人员,设备负责人可向通风科检举。
三、当井下供水管路出现破损,有跑水、冒水、滴水、漏水、阀门操作不灵活等现象时,所在区域责任人可立即联系通风队人员,进行故障处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
四、供水施救管路应安装牢固、可靠。
管路的安装高度可根据巷道的变化进行调整。
五、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在当班工作中,首先应检查管路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完好,附近顶板、两帮是否存在对管路的影响,防止供水施救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
六、供水施救管路的阀门应安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方便阀门维修和更换,使用灵活性较好的阀门,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
七、分类按系统结构分类a)独立式。
独立供水水网系统(饮用水与工业用水分开)。
b)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O我矿实行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
井下防尘管路上增加过滤装置。
八、安装标准(一)、供水施救系统安装标准1、供水施救装置安装地点和数量及要求(1)安装地点和数量①矿井主要轨道巷和主要皮带巷、采区轨道巷和皮带巷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装置内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②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回风巷上安全出口以外50m范围内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然后每20On)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进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50-IOOm范围内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
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然后每20On1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每组供水管数量不少于5个。
③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距迎头50In内的距离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然后每200m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与管理规定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1、井下所有避灾路线上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沿途及有人工作岗点附近必须设置供水施救分支阀门。
2、供水施救系统的管路规格选用标准:(1)由地面静压水池至井底主要轨道运输大巷(含-488轨道暗斜井、-920轨道巷)的主供水管路直径不低于φ108mm镀锌钢管;(2)各采区轨道巷及-820水平以下采掘工作面顺槽的主供水管路为φ108mm镀锌钢管;(3)主要运输巷的主供水管路为φ75mm钢丝骨架聚乙烯管;(4)-488水平以上的采掘工作面顺槽与采区运输巷等地点的主供水管路为φ57mm镀锌钢管。
(5)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的供水管路直径不得小于φ57mm。
(6)供水施救分支阀门统一选用φ13mmQJ型球阀,与主管路接口处使用φ13mm直通。
3、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吊挂固定间距不得超过3m,采用金属托架配合U型卡固定,不便使用托架的地点采用钢丝绳吊挂。
4、在与其它用途管路吊挂在同一侧时,应吊挂于压风管路下方、其它管路上方。
5、管路吊挂在行人侧时,最低处应距底板1.8米以上,与该侧巷帮应保持0.05米以上距离;管路吊挂在非行人侧时,最低处应距底板0.5米以上,与该侧巷帮应保持0.05米以上距离。
6、静压水池至上井口段的主管路截止阀后,应设置三通及阀门(安装位置应在便于人员出入和操作的较为开阔的地点);在下井口附近的主供水管路上应装设截止阀、过滤器、减压阀。
以上装置的通径、承压不得小于该处管径及最大内部水压。
7、各采区开门点分支三通前的主供水管路上应安装一个截止阀(距水源最近和最远点不受此限);各分支管路在与上级管路开口点处必须安装与分支管路直径一致的阀门。
8、轨道巷(指进风巷道)内的供水管路上,供水施救用分支阀门间距不超过100米;胶带运输机巷、井底车场、采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的供水管路上,供水施救用分支阀门间距不超过50米;阀门设置位置应与压风自救分支阀门设在一处,水平间距不超过1米。
9、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埋入底板或使用高压软管。
六大系统中供水施救系统验收表
查阅相关资 料,并抽查个 别项目执行情 况。
设备系统布置 系统技术资料:对系统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资料包括: 图应标明设备 1、系统布置电子图; 名称;系统饮 2、系统设备布置图; 水点布置图: 3、系统饮水点布置图。 标明饮水地点 系统设备管理资料:煤矿应建立以下帐卡及图表: 1、系统设备; 2、系统故障登记表; 3、系统检修记录表; 4、系统巡检记录表; 5、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6、交接班记录; 7、系统及设备异常情况及处理报表; 管理资料: 1、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2、系统操作规程; 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否决项(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矿井) 1、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 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 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 防尘 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m 供水 或5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系统 3、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 清洁,水中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 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表
检查 项目 水源 标准要求 1、井下供水源应取自地面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 水源的,应与地面管网形成系统。 1、配备值班、维护人员。 2、有分管领导和专门组织机构。 管理 机构 及制 度 为保证供水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包括: 1.事故应急预案; 2.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3.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4.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是否 合格 存在问题 验收人员签字
现场检查
资料 、图 纸及 档案 管理查阅相关记录现场检查检查 项目
标准要求 1、采掘工作面每隔200m~500m安装一只饮用水供水阀 门; 2、机电、避难等硐室内或人员较集中处要安装一只饮用 水供水阀门;
建筑行业验收标准中的给排水系统要求
建筑行业验收标准中的给排水系统要求在建筑行业中,给排水系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建筑物内外的水的供应、排放和处理,对于保证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居住环境的舒适性至关重要。
因此,建筑行业的验收标准中对于给排水系统的要求也相对严格。
本文将介绍建筑行业验收标准中的给排水系统的要求。
一、供水系统要求供水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水的主要来源,因此其要求较为重要。
按照建筑行业验收标准,供水系统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水源充足:供水系统应该能够满足建筑物内住户的正常用水需求,确保有足够的水量和压力供应。
2. 水质安全:供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确保供水的安全和健康。
3. 管道系统完整:供水管道系统应有清晰的布局和标示,并且没有漏水和破损的情况。
4. 抗冻保温:对于寒冷地区的建筑物来说,供水系统的管道应具备抗冻保温措施,以防冰冻导致管道破裂。
二、排水系统要求排水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污水排放和处理系统,对于维护建筑物的卫生环境和预防污水倒流至关重要。
验收标准中对排水系统的要求包括:1. 正确布局:排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布局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置,确保污水能够顺利排出。
2. 管道材料:排水系统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高温的材料,并且有防水、防漏的措施。
3. 排水能力:排水系统应具备足够的排水能力,能够快速有效地将污水排出建筑物。
4. 排气装置:排水系统需要设置合适的排气装置,以避免污水管道内的负压引起的水封破裂和气味扩散。
5. 污染控制:排水系统应有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包括沉淀池、过滤装置等,确保排放的污水具备一定的净化效果。
三、附属设备要求除了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外,建筑行业验收标准还对给排水系统的附属设备有相应的要求,包括:1. 防水措施:建筑物的地下室、厨房、浴室等需要设置防水层,以避免水分渗透和漏水。
2. 检测装置:给排水系统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装置,能够监测水压、漏水和污水处理效果等指标。
3. 消防设备:建筑物应设置相应的消防水源和灭火设备,以应对火灾等突发情况。
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
1、各矿必须明确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管理的部门和维护、维修人员。
2、维护、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对供水系统、管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系统管理资料
1、供水施救系统设计。
2、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至少每月修改填图一次。供水施救系统图按比例绘制,各个闸阀、三通及阀门、管路直径等内容填图准确,两个及以上供水源的要说明各水源供水量和水源切换方法。
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
矿井基本信息
矿井名称
系统建设时间
矿井自查结论
验收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是否合格
一、水源及供水管路
水源
1、供水施救系统可与防尘系统共用一套系统,水源由地面静压水池供给。
2、防尘系统供水水源符合饮用水要求的矿井:(1)地面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正常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静压水池的一半。
三、结论
验收意见:
检查人员(签字):
3、防尘系统供水水源不符合饮用水要求的矿井:建立供水施救系统专用静压水池,其水池容量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井下同时作业人员数量确定: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以下(不含90万吨)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专用静压水池容量不得小于50m3;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以上(含90万吨)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专用静压水池容量不得小于100m3。专用静压水池与矿井防尘系统管网实现连接,利用三通和闸阀实现水源的切换,专用静压水池可实现连续供水。
3、供水管路吊挂平直,不得出现跑、冒、滴、漏水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4、供水管路、管件和阀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最大静水压力大于1.6Mpa的管段宜采用无缝钢管,小于或等于1.6Mpa的管段可采用焊接钢管。
5、地面供水入口必须安装过滤装置,防止造成管堵塞。二、管理制度及图纸、台Fra bibliotek等资料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规定
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规定为规范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压机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清水仓,地面清水仓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自救系统的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采区所有避险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风、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装地点如下:(1)综采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安装第一组,乳化液泵站安装第二组,距乳化液泵站向外500米安装第三组,距乳化液泵站向外1000米处安装第四组:综采面进风巷距安全出口50-100米处安装第一组,距第一组向外500米处安装第二组,距第二组1000米处安装第三组;回进、风巷的第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随着工作面的回采外移装置,并始终保持到安全出口的规定距离。
(2)普采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安装第一组,乳化液泵站安装第二组;普采面进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100米安装第一组;回风巷超过540米时按间距500米分别加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进风巷超过600米时按间距500米加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回进、风巷的第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随着工作面的回采外移装置,并始终保持到安全出口的规定距离。
(3)掘进巷距迎头25-40米安装第一组,距第一组500米安装第二组、1000米安装第三组,以此类推,并随着掘进的延伸把各组装置也相应前移,始终保持到迎头的规定距离。
(4)211轨下、212轨上绞车房个安装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
(5)211采区变电室、212采区变电室、10#临时移变、中央变电室、消防材料库的门口及2#采区水仓、10#临时水仓各安装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
供水施救系统技术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 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 煤装(2010)146号,以下简称146号文)中指出《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是在深刻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挑 战和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基 础上,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了全 面细致的部署,措施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 要求更加严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 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煤矿安 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移动液压支架 强喷雾装置 放顶煤强喷雾装置 综采机组内外喷雾
10-12 4~8 8~10
煤巷掘进机 湿式凿岩机 混凝土配料搅拌机
1.3 0.08~0.10 0.4~0.6
0.1~0.5 0.15~0.3 0.1
8~10 8~10 4~5
煤壁注水泵进口
冲洗巷道用给水栓DN25
注1
0.4 ~0.6
0.1~0.5
第218条规定: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 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 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 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 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 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同一水池, 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开采上部水平的矿井,除地面消水池外,可利用 上部水平或生产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13· 1条规定:井下消 6· 防洒水水源,采用地面水源、井下水源或同时采用地 面和井下两种水源,应经济比较后确定。
13· 6条规定:井下消防洒水管道宜采用消防与洒 6· 水合一的枝状管网,也可以根据巷道布置情况,局部 采用环状管网。在井下消防洒水管道上应设置检修阀 与控制阀。布置井下消防洒水管道时,宜使管道中的 水流向与巷道中风的流向相一致。
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检查验收标准及评分表
附件1煤矿井下安全监控系统检查验收标准及评分表矿井名称:监控系统型号:验收时间:年月日验收项目序号验收标准检查方法标准分实得分评分办法一、设施完善(25分)1设备“三证一标志”齐全并符合监控系统煤安标志证书关联要求。
现场检查 3 一处不符扣0.5分2监控系统主机及联网机必须双机备用,24h不间断运行。
双机切换时间不超过5min。
显示终端应设在调度室。
现场检查 4 一项不符扣1分3中心站具备交流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设备有可靠的接地、防雷装置及录音电话。
现场检查 2 一项不符扣0.5分4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中心站计算机不得他用。
现场检查 2 一项不符扣0.5分5各类传感器、断电器、电源箱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断电范围符合规定要求,同时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CO浓度等环境参数实时监测。
检查现场、图纸资料6 一项不符扣0.5分6相关人员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检查现场、记录2 每1人不符扣0.5分7瓦斯抽放输入管路中必须安装计量监测装置,由监控系统实现自动计量统计。
抽放泵必须安设设备开停传感器检查现场、软件记录6 一处不符扣1分二、系统可靠(25分)1故障闭锁功能的应用符合规定要求,禁用可避免的异地断电现场检查6 一处不符扣1分2电网停电后,分站电源备用电池正常工作时间不得小于1h检查现场记录6 一处不符扣1分3 瓦斯超限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的应用符合规定要求,在瓦斯超限后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检查现场8 一处不符扣1分4 监控设备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负荷侧检查现场、系统图5 一处不符扣1分三、运转有效(25分1监控主机正常显示、存储、打印所有传感器的数值、状态及相关统计值现场检查 5 一处不符扣1分2甲烷传感器按期使用新鲜空气、标准气样、流量计调校,测试超限和故障闭锁检查现场、人工和软件记录8 一处不符扣1分3监控信息能真实反映监测对象的数值或状态,数据误差不超出允许范围检查系统记录6 一处不符扣1分4系统、设备运行稳定,断电控制灵敏可靠,传感器数据、状态精确、可靠检查系统记录6 一处不符扣1分四、管理到位(25分)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办法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办法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的通知各州〔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治理部门,省监狱治理局,省内各涉煤集团: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0]2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57号〕,规范和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证能力,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制定了«云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云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试行〕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2020年5月一云南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确保建设完善质量,制定«云南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井工煤矿。
第三条:差不多要求1.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治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2.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3. 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应当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治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建筑验收标准中的给排水系统要求
建筑验收标准中的给排水系统要求建筑验收标准中对于给排水系统的要求涵盖了建筑物内外的供水、排水、雨水收集和处理等方面。
给排水系统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合理设计和正常运行对于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健康性和环境可持续性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建筑验收标准中提到的几个方面来介绍给排水系统的要求。
1. 供水系统要求:供水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给水管道和设备组成的系统,主要用于提供清洁、安全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
在建筑验收标准中,对供水系统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供水水源:建筑物应接入可靠、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例如市政自来水管网等。
(2) 供水管道:管道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且无渗漏、无腐蚀等问题。
水管路线应合理布置,压力应稳定,符合建筑物内各个位置的用水需求。
(3) 水质要求:供水水质应符合相关卫生和饮用水标准,不能存在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
(4) 设备要求:供水设备要正常工作,例如水泵、水箱、水表等设备都应符合相关标准,能够保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 排水系统要求:排水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污水排放和处理系统,主要用于将污水从建筑物内部排放到外部污水系统。
建筑验收标准对于排水系统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排污方式:建筑物应合理布置排污管道和设备,保证污水能够顺畅排放到外部污水系统。
(2) 管道材料:排水管道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能够承受污水的腐蚀和压力等作用。
(3) 排气系统:建筑物内的排水系统应设置适当的排气装置,以防止管道堵塞、负压等问题的发生。
(4) 排水装置:建筑物内应设置合适的排水装置,例如下水道、马桶、洗手池等,这些设备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3. 雨水收集和处理要求:除了供水和排水系统外,建筑验收标准中还对雨水的收集和处理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雨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主要用于收集建筑物屋面的雨水,并进行合理利用或处理。
以下是相关要求:(1) 收集方式:建筑物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将屋面的雨水集中收集并进行处理。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日期:煤矿井下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调校与故障处理1、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调校并建立调校记录备案。
2、安全监控系统有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建立故障记录。
抽查调校、故障记录1一项不符扣0.5分报警、闭锁及监测数据管理1.超限声光报警及断电/复电控制:(1)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
(2)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系统能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3)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系统能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能自动解锁。
从系统内选择一个重点采煤工作面,找出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及其控制的断电控制器和相应的馈电设备,通过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每次调校时的甲烷超限断电情况,检查当甲烷超限时,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控制的断电器的执行情况和相应馈电传感器反馈状态,另外,可通过曲线图的变化反应出断电与馈电稳定性。
1 一项不符扣0.5分报警、闭锁及监测数据管理2.系统必须具有甲烷风电闭锁功能:(1)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声光报警;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声光报警、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3)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0.5%时,声光报警、切断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0.5%时,自动解锁;(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声光报警、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局部通风机或风筒恢复正常工作时,自动解锁;(5)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使之不能起动,只有通过密码操作软件或使用专用工具方可人工解锁;当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5%时,自动解锁;(6)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含分站、甲烷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故障或断电时,声光报警、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接通电源1min内,继续闭锁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供水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供水工程施工验收标准一、前言供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和城市的发展。
为保证供水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验收。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的供水工程施工验收标准,以确保供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二、验收标准的制定依据1. 《城市供水工程施工管理办法》2. 《城市供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3. 《供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4. 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三、验收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供水工程的施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管道铺设、设备安装、土建工程、水质监测等工作的验收。
四、验收内容1. 管道铺设1.1 管道的品质:管道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有裂纹、变形、渗漏等缺陷。
1.2 管道的铺设质量:管道应水平、垂直、间距等要求无误差,接口严密,管材表面应无锈蚀、脱漆等情况。
1.3 管道的保护措施: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照要求进行保护,防止外部损坏。
2. 设备安装2.1 设备质量: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无生锈、损坏等情况。
2.2 设备安装质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连接、固定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无错位、松动等情况。
2.3 设备调试: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土建工程3.1 土建结构质量:土建结构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无渗漏、开裂等情况。
3.2 施工质量:土建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无错位、偏差等情况。
3.3 环境保护: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保护环境。
4. 水质监测4.1 水质监测设备:水质监测设备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确保水质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4.2 监测数据准确性:水质监测数据应准确无误,无漏报、误报等情况。
五、验收标准1. 供水工程施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施工单位应配合验收机构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
3. 验收机构将验收结果书面报告反馈给建设单位,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出具验收证明。
建筑物供水系统验收方案
建筑物供水系统验收方案1. 引言建筑物供水系统是确保建筑物正常运行和居住者生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供水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建筑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
本文将介绍建筑物供水系统验收的方案与步骤。
2. 系统概述建筑物供水系统包括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两大部分。
给水系统负责将水源引入建筑物并分配给各个用水点,而排水系统则负责将污水和废水排除建筑物外。
为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验收程序需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2.1 组件检查首先,对供水系统的各个组件进行检查,包括水源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水泵、水箱、阀门、管道及其他附属设备。
验证这些组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2.2 系统测试进行供水系统的全面测试,以验证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表现。
测试可包括水压测试、流量测试、温度测试等。
通过这些测试,可以确保供水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
2.3 安全评估对供水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检查设备的防护措施、紧急关闭设备的可用性以及消防设备的设置是否满足要求。
确保供水系统在应对紧急情况和灾难性事件时能够正常运作。
2.4 文件审查审查供水系统的相关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备参数表等。
验证这些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与实际安装情况进行对比。
3. 验收步骤建筑物供水系统的验收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资料准备准备验收所需的资料,包括系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设备参数表、测试仪器等。
确保验收过程的顺利进行。
3.2 组件检查对供水系统的各个组件进行检查,包括水泵、阀门、管道等。
检查其完整性、安装位置和固定情况,并确保没有泄漏和松动现象。
3.3 系统测试进行供水系统的功能测试,包括水压测试、流量测试和回水温差测试等。
根据设计要求与实际测量结果进行对比,确保系统的性能符合要求。
3.4 安全评估评估供水系统的安全性能,包括检查紧急关闭设备、防溢流装置、防火设备等。
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系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二)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四)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五)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六)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七)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
(八)饮用水质应符合相关规定。
(九)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
(十)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
(十一)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证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
二、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三、主要功能:。
管道系统验收标准确保供水与排水功能正常
管道系统验收标准确保供水与排水功能正常管道系统验收标准是确保供水与排水功能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在城市建设中,供水与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对公众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制定并执行一系列的验收标准,对于确保管道系统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设计验收、材料验收、施工验收和功能验收四个方面探讨管道系统的验收标准,以确保供水与排水功能的正常运行。
设计验收是管道系统验收的首要环节。
它旨在核对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系统能够满足预期的供水与排水功能。
设计验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确保设计方案满足规范要求。
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范的相关要求,例如管道直径、流速、压力等参数应满足标准规定。
同时,设计方案还应考虑到预留扩容和维修的空间,以适应未来的发展和维护需要。
2. 校验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
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准确无误,并且与规范要求一致。
其中包括管道布置、连接方式、阀门设置等详细信息,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3. 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地质和地形条件。
地质和地形条件对于管道系统的设计至关重要。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地质构造、土质属性等因素,保证系统在不同地质和地形条件下的安全运行。
材料验收是管道系统验收的第二环节。
它旨在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并具备一定的耐久性和稳定性。
材料验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材料的合格证书。
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合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证书应包括材料的规格、强度、密度等信息,以确保材料的使用安全性和稳定性。
2. 进行材料抽样检测。
对于重要部件或关键材料,可以进行抽样检测,以验证其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检测内容包括外观检查、物理性能测试和耐久性评估等。
3. 验收材料的数量和质量。
材料验收应确保所采购的材料数量与质量与工程设计要求一致。
同时,还需关注材料的储存和保管,以防止损坏或污染。
施工验收是管道系统验收的第三环节。
它旨在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供水系统服务质量标准
拟制:质量管理部编号:QS-4.1.10 审核:版号:C批准:总页:1供水系统服务质量标准1、质量目标1.1设备完好率为98%以上。
1.2投诉处理率为100%。
2、质量标准2.1设备质量标准2.1.1消火栓系统2.1.1.1消火栓消防泵2.1.1.1.1电机电源、电压正常。
2.1.1.1.2断路器和起动设备正常。
2.1.1.1.3电机所带动的机械运转平稳。
2.1.1.1.4电机润滑油,无油渍泄出。
2.1.1.1.5联轴器外观完好。
2.1.1.1.6轴承运转平稳,无噪音。
2.1.1.1.7润滑油(油质清,油位在1/2-2/3处,无水)。
2.1.1.1.8盘根良好(静止时无滴水,运转时每分钟10-20滴)。
2.1.1.1.9闸阀、止回阀有效。
2.1.1.2消防箱2.1.1.2.1外观清洁,内部设备齐全。
2.1.1.3水泵接合器2.1.1.3.1外观清洁,设备完好。
2.1.2喷淋消防系统2.1.2.1喷淋消防泵电机电源、电压正常。
2.1.2.2湿式报警阀外观检查完好,性能齐全。
2.1.2.3气压罐外观检查,性能齐全。
2.1.2.4稳压泵同喷淋消防泵。
2.1.2.5喷淋头(每月)外观检查完好。
2.1.3水幕消防系统2.1.3.1消防泵同喷淋消防泵。
2.1.3.2电动阀外观检查完好。
2.1.3.3喷淋头(每月)外观检查。
2.1.4生活供水系统2.1.4.1进水总阀,有无漏水、锈蚀,活动灵敏。
2.1.4.2地下水箱水位正常,溢流管无溢水。
2.1.4.3自动进水控制系统,控制箱内无灰尘,指示灯正常。
2.1.4.4生活供水泵,控制箱内无灰尘,指示灯正常,水泵检查同消火栓消防泵。
2.1.4.5楼顶水箱,溢流管无溢水。
2.1.4.6楼层竖井管道,无漏水,无锈蚀,油漆完好,不得有漏水或漏气现象,管道不得乱挂杂物。
2.2时间规定供水系统巡视2个小时完成。
三大水系统试运行各半天。
2.3完好率计算根据巡视维护表检查点数量,则:完好率=完好检查点数量/检查点总数量×100%其中:正在维修的检查点也作为故障点(非完好检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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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检查日期:
矿井名称系统建设时间
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存在问题及审查结论备注一、水源
水源1.供水水源引自地面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水池容量≥200m³。
2.井下钻孔作为水源的,必须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3.地面水池需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4.供水压力不能满足需要时,需安装加压设施或减压阀、减压水仓。
二、管路
管路1.供水管路、管件和阀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最大静水压力大于1.6MPa的管段宜采用无缝钢管,小于或等于
1.6MPa的管段可采用焊接钢管。
2.管路吊挂平直,不拐死弯,连接紧密。
3.地面供水入水口必须安装过滤装置,防止造成管路堵塞。
安装使用及维护井筒、井底车场、水平总运输巷道设置供水主管,进入采区巷道设置供水干管,进入采掘工作面、重要硐室或避难硐室设置供水支管。
供水管路必须铺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采区避灾路线、人员较集中地点、主要机电硐室(采区变电所、瓦斯抽放泵站)、带式输送机巷、主要运输巷、主要行人巷道和避难硐室及避灾路线巷道等地点,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
供水管路间隔不大于20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并与供气阀门间距不大于10m。
加强供水管路巡查、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
漏水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后20m范围内的供水管路要采取保
护措施,防止损坏。
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
营养液提供条件。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做好相应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管理
制度为保证供水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
1.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2.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3.系统设备检查制度;
4.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维护1.煤矿企业必须明确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管理的部门和维护、维修人员。
2.维护、维修人员必须定期对供水系统、管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有供水施救设备台帐、设备故障及处理记录、巡查和检修记录。
4.矿井每周至少要对矿井供水施救系统进行1次巡检,保证系统各环节正常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系统管理资料1.供水施救系统设计。
2.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
3.系统操作规程。
4.系统巡检、检修、设备故障及处理记录表。
5.供水试验记录表。
6.系统设备台账。
检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