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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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及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安全防护建设与管理,提高安防设施建设水平,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各分支机构。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安全防护设施:是指保证本行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物理设施和技术装备。主要包括:运钞车辆、金库房、守库室、营业室、计算机房、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通讯设备等。
3.2缩写
无
3.3分类
无
4职责与权限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本行安全设施建设及管理应遵循“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安全坚固、经济美观、符合规定、一次达标、超前防范”的原则。
5.2基本规定
1)本行分支机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应按省联社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设计要求施工。工程竣工要经公安、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启用;分支机构的基础防护设施,必须与营业网点风险等级相对应的防护级别要求相统一。新建营业场所安防设施达标要一步到位。
2)本行将安防设施的使用规定,纳入员工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技能培训和考核。
3)本行建立安全防护建设与管理问责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安全隐患严重的,依据《AH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6管理要求
7检查监督
8附件
附件一:《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标准
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附件一:
银行业务为安全防范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库。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分部分:热轧带肋钢筋(ISO6935-2:1991,NEQ)BG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BG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BG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BG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BG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BG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BG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73-94 机械防盗锁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JR/T 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R/T 0001-2000 金库门(neq ANSI/UL608-1992)
GR/T 0002-2000 组合锁(neq ANSI/UL768-1984(R1989))
GR/T 0003-2000 银行金库(neq ANSI/UL608-1992)
3 术语和定义
GA 38-2004、JR/T 0003-2000 中确立的以下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业务库 commercial vaults
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存放本外币现金、贵金属、有价单位证及其他有价值品等实物的库房。
3.2
库区 vault area
以业务库房为核心及与之相关联的出入库交接场地、清分整点场地、本地守库室、主要通道、装卸区及库区周界等的区域。
4 业务库分类
3.1核定库存现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为一类库。
3.2核定库存现金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为二类库。
3.3核定库存现金在80万元(含)-1000万元的为三类库。
3.4核定库存现金在80万元以下的为四类库。
5 安全防范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 业务库的安全防范应贯彻坚持标准、安全适用、科学经济的原则。
5.1.2 业务库的设计、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的保存应符合保密规定。
5.1.3 业务库建设的地形、地制、水文条件,占地面积及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应符合建设及安全要求。
5.1.4 库区的明供电系统总闸装置应有保护措施,并置于有效监控范围内。
5.1.5 库区供电可采用单路或双回路供电,单路供电时应自备应急电源。
5.1.6库区内的载货电梯与楼梯应建于库门之外。
5.1.7 库区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5.1.8 库房不得临街或真接对外建筑,应避开高压输电线路和城市其他有碍库房管理的公共设施。
5.1.9 库房建设应进行防水处理,防止渗水潮湿现象发生。
5.1.10 出入库房门的通道应单一设置,应无观察盲区,便于警戒与监控。
5.2 实体防范要求
5.2.1 一类库实体防范要求
5.2.1.1 库房的墙、顶板、底板应为六面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结构。
5.2.1.2 库房墙体宜选用c5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
5.2.1.3 墙体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墙内应配符合BG1499.2-2007,公称直径d大于等于14mm的热轧带肋钢筋,双层双向网状排列,钢筋中心间距应小于等150mm。
5.2.1.4 库房排风装置应在墙内作外低内高的“S”型转弯,通过墙体出口处离地面距离不应低于2500mm,直径应小于等于200mm,出口应设钢筋网保护。
5.2.1.5 地下库建筑时应设置双墙回廊式,回廊净宽大于等于600mm,四面应贯通,转角处应设折射或/和摄像装置。回廊外墙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
5.2.1.6 库房为二层以上多层库体结构时,其柱子纵向与横向中心轴线的间距,库房落地层单位负荷能力,非落地层的单位负荷能力,每层梁下净高应符合建稿设计和使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