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采购合同文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购合同

出卖人(供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买受人(需方):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监督人: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货物

总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整。合同有效期内实际履行数量与约定不符,以工程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双方当事人对货物的质量标准执行《关于发布《客运专线高性

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等8个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科技基[2005] 101)

第三条、运输方式和运杂费:

双方当事人对运输方式和运杂费的承担可另行洽谈、签订合

同。

第四条、要货计划和货物交付:

(一)要货计划

买受人每月20日前向出卖人书面提交次月地材要货计划(样式

参见附表)。

(二)出卖人按照买受人的要货计划安排生产,按计划向买受人供

应合格的货物。供货前应即时告知买受人供货的时间、数量、车号、运输承受人等。

附表:买受人地材分月要货计划表

(三)装车费、税费等含在合同单价中。

(四)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将该批货物的磅单、材质单等资料交付给买受人或者

买受人指定的收货人。

第五条、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所有权自货物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时起转移至买受人。货物

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指定的收货人办理完货物交

接手续时起转由买受人承担。但此条款的规定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

货物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验收:

(一)数量确认:数量确认的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以过磅秤重计量。

2、量方换算计量。

3、其它方式计量。

买受人可亲自或指定收货人进行验收,数量以收货人现场验收

并经出卖人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质量检验:

买受人可亲自或指定收货人进行检验,质量以收货人检验为准(必要时送公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同时,买受人有权在出卖人场地对出卖人尚未交付的产品进行抽检。

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出卖人应及时退换不合格的货物,并承担第八条规定的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

(一)双方按照第六条确认的数量进行价款结算。

(二)买受人应当于货物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时起的日内,以现金/转账/票据/ 方式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买受人每次付款时暂留5%的货款作为保证金,保证金满月后结算一次,顺次类推。

办理承兑、贴现等费用由方承担。出卖人应当于买受人每次付款时起的日内,向买受人开具有效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向买受人支付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买受人可从保证金中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出卖人另行支付: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

2)出卖人交货不足影响买受人施工进度的。

3)出卖人逾期交货超过日的。

4)出卖人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出卖人多交货物,买受人不同意变更合同数量的,买受人可以拒收多交的货物。出卖人应当自行承担货物到达后的仓储、装卸及其他在到达后发生的费用以及退货的各种费用。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违反合同约定,无故拒收货物的,应当向出卖人支付所拒收货物货款 %的违约金。

2、买受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付款在三个月以内的,应当按银行同期利率,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逾期付款超过三个月的,除按银行同期利率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货款金额的利息外,还应另行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货款金额%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条款规定之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确需更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相关证明以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母材的岩质变化重大自然灾害、火灾等。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双方其他约定: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方一份。

第十四条、监督人的权利:

监督人()有权对出卖人(供方),买受人(需方),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进行监督并协调。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监督人:

监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