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公司业务运行模式介绍5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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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公司业务运行模式介绍521
节能公司业务运行模式介绍
中物(北京)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制冷、电梯、供电等多个领域,节能运行方式有各自的行业特点;因新公司涉及行业范围较多,现将我公司的运用模式作为蓝本加以介绍,以备参考。
华通热力主营业务是供热领域,采用的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从我公司现在运行的100余个项目的分析来看,目前在能源用户中还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市场空间十分广阔,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双赢为目的运作来实施操作。
一、赢利过程介绍
我公司通过以下业务流程向物业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并取得利润:
1、与物业单位接触
与物业单位进行初步接触,就物业单位的业务、所使用的耗能设备类型、所采用的运行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交流和了解,以确定物业单位重
基于上述工作,开始起草并向物业单位提交一份节能项目建议书,描述所建议的节能项目的概况和估算的节能量。与物业单位一起审查项目建议书,并回答物业单位提出的关于拟议中的节能项目的各种问题。
6、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与签署
在能源审计、改造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与物业单位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在通常情况下,节能公司为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此在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左右)分享大部分项目效益,小部分效益留给物业单位;待合同期结束,全部效益归物业单位所有。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公司和物业单位双方都受益的双赢机制。在某些事前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物业单位不同意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则将向物业单位收取能源审计和项目设计费用。
7、物业单位承诺并签署节能项目意向书
物业单位必须决定是否要继续该节能项目的工作,节能公司就拟议中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向物业单位解释,使物业单位完全清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如果详尽的能耗调研证实了项目
建议书中估算的节能量,则应要求物业单位签署一份节能项目意向书,以使他们明确认可这一项目。
8、详尽的能耗调研
对物业单位的用能设备或运行状况进行详细的审查,对拟议中的项目的预期节能量进行更加精确的分析计算。另外,应与节能设备供应商联系,确认拟选用的节能设备的价格。还有,多数项目有必要在确定“基准年”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度量该项目节能量的“基准线
9、合同被接受或拒绝
如果物业单位对拟定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无异议,并同意由EMCo来实施该节能项目,则双方正式签订节能服务合同,项目开发工作到此结束。在这一情况下,EMCo将把对该项目能耗调研过程中的费用计入到该项目的总成本中。如果物业单位无法与EMCo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由于其它原因而最终放弃该项目,而详尽的能耗调研工作证实了项目建议书中预期的节能量,那么EMCo在详尽的能耗调研过程中的费用应由物业单位支付。
上述节能服务项目开发商务谈判的工作步
骤仅为指南性质。对于具体的项目,其工作程序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10、实施节能服务合同
通过谈判,获得节能服务项目合同后,开始具体实施该项目合同。工作程序如下:
(1)对耗能设备进行监测
在某些情况下,需对要改造的耗能设备进行必要的监测工作,以建立节能项目的能耗“基准线”。这一监测工作必须在更换现有耗能设备之前进行。
(2)工程设计
组织进行节能项目所需要的工程设计工作。(3)建设和安装
按照与物业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工作进度表,建设项目和安装合同中规定的节能设备,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对所安装的设备做详细的记录。
(4)原材料和设备采购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其费用由节能公司支付。
(4)施工项目的施工是由节能公司负责的,通常由节能公司或委托其它施工公司进行。在合同
中规定,物业单位要为节能公司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5)项目验收
确保所有的更新改造设备按预期目标运行,培训相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向物业单位提交记载所作设备变更的参考资料,并提供有关新设备的详细资料。
(6)监测节能量
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监测类型,完成需要进行的节能量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求可能是间隔的、一次性的或是连续性的。
(7)运行、保养和维护
在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根据约定节能公司为物业单位培训设备运行人员或委托设备运行公司来负责试运行期的保养和维护,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8)项目维护
按照合同的条款,在项目合同期内,向物业单位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此外,应与物业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对所安装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诊断和处理,同时继续优化和改进所安装设备的运行性能,以提高项目的节能
量及其效益。
(9)与物业单位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在合同中由节能公司方面提供项目的节能量保证。
(10)节能公司与物业单位分享节能效益由于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包括能源审计、设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土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培训和系统维护运行等)都由节能公司提供,因此在项目的合同期内,节能公司对整个项目拥有所有权。物业单位以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逐季或逐年向节能公司支付项目费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款项全部支付完后,节能公司把项目交给物业单位,物业单位即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二、业务流程简图
三、我公司采用这种模式在近几年的成功案例
一、清枫华景园节能改造效果
北京清风华景园小区供暖面积12.1万平方米,三台布德鲁斯热水锅炉,系统为间供系统,由三台板换供南区和北区的住宅供暖。北京华通
兴远供热节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为锅炉及系统做了节能改造,安装了自己新研发的新型供热节能控制系统HTXY-02/03,经过一个供暖季的运行,性能稳定,室内温度达标,节能效果非常明显,据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11月17日至2008年3月17日,共节省燃气为34.25万立方米,合人民币66.79万元。经北京市节能环保服务中心进行对比检测,其节气率为26.89%。
二、陶然北岸节能改造效果
该小区五台7MW热水锅炉,型号为:WNS7-1.0/115/70-Y(Q),锅炉房供暖总面积为349450.36㎡,其中畅柳园小区为143268.2㎡,安装我公司自主研发的节能控制系统后,节能效果十分明显,同期燃气量数据表明:2005年3月1日至3月14日总耗气量为:288040立方米(节能改造前),2006年3月1日至3月14日总耗气量为:226572立方米(节能改造后),相比节约燃气61468立方米,经北京市煤炭节约办公室节能功能检测站检测,节气率达到21.34%,节能改造前后对比第一年节约燃气80万立方米,合人民币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