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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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盛源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盛源煤矿的健康有序发展,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三条:考核对象
安全员、瓦检员、电工、机修工、防突队长、调度员、调度室主任、副矿级以上领导。
第四条:考核类型
按照目前盛源煤矿的生产经营情况,分为建设矿井和生产矿井两类。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六条:考核权责
由公司负责对各矿副矿级以上领导进行考核。
各矿对各参与绩效的安全员、瓦检员、电工、机修工、防突队长、调度员、调度室主任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程序
1. 各矿每月1日中午12时前上报上月的产量和进尺完成情况(建设及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表)和安全情况进行统计。公司将对照月初制定的计划完成情况,对副矿级以上领导绩效进行考核;
2. 各矿在次月5日前完成对其他参与绩效考核人员上月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报公司财务;
3. 财务每月10日前完成所有职工工资的统计工作;
4. 公司将于次月5日前对各矿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并对照目标责任考核进行验收考评。
第八条:工资核算
1、每月总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惩(以工作标准考核为准)-信誉金,信誉金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其中矿长及矿总工程师信誉金每月为2000元/月,副矿级信誉金为1000元/月,特作人员信誉金为500元/月,中途自行离职、引咎辞职或因工作不负责被公司勒令辞退的不享受信誉金)年底全额发放。
基本工资按照建设矿井和生产矿井两类划分:见附表1.
备注:每月公司按照各矿的特作人员配备情况将特作人员总工资交由各矿根据特作人员工作表现进行分配,各矿必须于*月**日前将特作人员考核办法上交公司,特作人员工资分配必须公平公正,必须上墙公示,公司负责进行监督。
2、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全矿当月任务完成率低于60%(含60%)的,全矿所有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任务完成率超过60%的,按以下方式计算绩效工资。
(1)安全绩效占绩效工资部分的40%(副矿级以上占50%),当月无安全事故时,全额发放安全绩效工资,如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比例进行扣减(见附表2);生产绩效占绩效工资的40%(副矿级以上占50%),每月实际生产绩效计算方法为:任务完成率×绩效工资×40%(副矿级以上为50%)。
(2)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或人为原因破坏,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采掘作业面大面积冒顶、井巷严重失修等原因造成影响生产时间的生产事故,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责任划分进行扣减每月绩效工资比例(详见附表2)。
备注:附表二中绩效工资是针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其余责任人的考核为主要责任人扣
减标准的20%。事故处理分析中会明确相关责任人。
以上计算表,按照累加的办法进行扣减。
(3)工作标准工资,总金额为绩效工资的20%(副矿级以上考核办法见考核指标评分表),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
(4)绩效工资的核定:
a.矿长、工程师及副矿级人员每月绩效工资在完成安全目标任务(详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执行《盛源煤矿领导入井带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以下公式计算:
绩效工资=安全绩效+生产绩效+工作标准考核
b.其余参与考核的人员绩效工资按照此公式计算:
绩效工资=安全绩效+生产绩效+工作标准考核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影响的时间按照比例扣除相应任务指标。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各工种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附件)。
c.机电以外的事故(不含死亡事故),机电矿长、机修工、电工的绩效部分不被考核,其考核标准为:每月机电误时影响生产累计时间不得超出60小时,每超出一小时扣100元;在机电设备搬运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照附表二中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经过分析定性为机电类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每月发生一起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每月发生两起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扣除基本工资的一半,每月发生三起或者三起以上机电事故的,公司有权勒令辞退,并扣除所有工资及信誉金。
第四章考核结果管理
第九条:考核结果反馈
各矿必须在第一时间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司总部应在次月10日前将结果反馈给各矿负责人,各矿负责人将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员。
第十条: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与各矿负责人核实来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3年3月起实施, 本考核办法为试行办法,如有改动,以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附件:各岗位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