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广场舞项目全国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合集下载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举办2021全国网络数独锦标赛(第三季)的通知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举办2021全国网络数独锦标赛(第三季)的通知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举办2021全国网络数独锦标赛(第三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09.27•【文号】•【施行日期】2021.09.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举办2021全国网络数独锦标赛(第三季)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满足广大数独爱好者的需求,持续推进全民数独运动的发展,促进全民身心健康,经研究,2021全国网络数独锦标赛(第三季)将于10月1-9日举行。

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参加,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一、赛事名称:2021全国网络数独锦标赛(第三季比赛)[简称:第三季网赛]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承办单位:北京市数独运动协会支持单位:北京市体育总会北京歌华传媒集团中华世纪坛管理中心运营单位: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比赛网站:数独运动网()三、赛场开放时间:10月1日08:00-10月9日24:00四、比赛形式(一)比赛类型:网赛。

参赛选手需下载题目打印(或抄写)答题,按照具体要求在线提交规定的A行、B列全部数字。

(二)比赛时长:60分钟。

(三)题型数量:15题/组(标准数独+变型数独)。

(四)题目总分:800分/组。

每道题目分值在赛题上会明确标出,不同题目对应不同分值。

五、比赛分组(一)U8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U10组:2011年1月1日之后-2012年12月31日前出生(三)U12组:2009年1月1日之后-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四)O12(General无差别)组:2008年12月31日前出生六、比赛规则(一)为保证选手成绩符合赛事赛制规定,参赛选手需要在网站完成实名注册。

(二)第三季网赛题目开放时间9天,选手可在赛场开放期内自由选择时间段登录网站网赛链接下载题目答题参赛,点击开始键获得密码,题目出现的同时,比赛计时启动。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19-2020年全国体操赛事和活动招标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19-2020年全国体操赛事和活动招标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19-2020年全国体操赛事和活动招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8.11.19•【文号】•【施行日期】2018.1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19-2020年全国体操赛事和活动招标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体操中心,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各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为进一步做好我国体操项目赛事和活动的组织工作,我中心于2018年6-7月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了2019-2020年全国体操部分赛事的承办单位,剩余赛事由于无人投标导致流标。

为保证赛事申办工作的公平透明,我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再次以公开招投标形式征集流标的2019-2020年全国体操余下赛事、以及部分体操活动的承办单位,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标赛事概况公开招标的赛事和活动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体操协会主办的全国性体操赛事体系中的比赛及全国优秀后备人才训练营。

各项赛事和活动具体情况如下:全国青年体操锦标赛是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最高规格的比赛,是青奥会、世青赛、亚青赛等国际重大比赛的选拔赛。

全国青年体操冠军赛为全国青年次高水平、次高规格的比赛。

以上两项比赛的参赛人员为国内最高水平的青少年体操运动员。

青年比赛是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体操后备人才、培养奥运希望之星的重要比赛。

全国少年体操比赛是全国少年最高水平、最高规格的比赛,参赛人员为男、女9岁以上的高水平少年体操运动员。

是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体操后备人才、培养奥运希望之星的重要比赛。

全国优秀体操后备人才训练营是针对体操项目青少年后备人才开展的体育活动,以国家队教练、专家授课、实践教学、集中训练等为主,目的在于提高青少年体操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教练员的执教水平。

二、申办条件及要求(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二)投标人(仅限企业)须为具有承办体育活动许可的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三)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3年1月-2017年12月)有类似体育活动组织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运营的专业能力;(四)投标人应保证有能力按承办计划提供合格的活动场地、器材等;(五)投标人应保证有能力协调安排与活动规模相适应的交通、食宿等条件;(六)各项赛事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自筹;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七)投标人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法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投标。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03.23•【文号】•【施行日期】2021.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相关直属单位,相关全国性社会体育组织: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2021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将于2021年在陕西省举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体育改革,充分发挥全运会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为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做出新贡献,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特制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

一、项目项目分为比赛类和展演类,其中比赛类15个大项、142个小项,展演类4个大项、43个小项,共19个大项,185个小项。

比赛类大项: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气排球、毽球、轮滑、龙舟、地掷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中国式摔跤。

展演类大项:广场舞、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太极拳。

各项目小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项目设置》。

二、日期和地点比赛项目预决赛于2021年4月至9月在陕西及其他省(区、市)举办,展演项目采用线上方式举办,具体要求在各单项规程中明确。

三、参加办法(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为单位报名。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参加办法在各单项规程中明确。

(二)足球、篮球、气排球、龙舟等集体项目及展演项目,以县、区或县处级以下的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健美操等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的通知(2020)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健美操等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的通知(2020)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健美操等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的通知(2020)
为进一步提升赛事服务水平,规范我中心健美操、技巧、啦啦操、跑酷、全民健身操舞、排舞、广场舞、街舞项目赛事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制定了上述项目的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

现印发你们,请自行下载查看。

附件:1.办赛指南-广场舞项目
2.办赛指南-技巧项目
3.办赛指南-健美操项目
4.办赛指南-街舞项目
5.办赛指南-啦啦操项目
6.办赛指南-排舞项目
7.办赛指南-跑酷项目
8.办赛指南-全民健身操舞项目
9.参赛指引-广场舞项目
10.参赛指引-技巧项目
11.参赛指引-健美操项目
12.参赛指引-街舞项目
13.参赛指引-啦啦操项目
14.参赛指引-排舞项目
15.参赛指引-跑酷项目
16.参赛指引-全民健身操舞项目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0年6月1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举办“2021全国全民体能大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举办“2021全国全民体能大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举办“2021全国全民体能大赛”竞赛规程
总则的通知
正文:
----------------------------------------------------------------------------------------------------------------------------------------------------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举办“2021全国全民体能大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及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打造健身领域品牌赛事活动,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办、北京奥邦菲特科技有限公司推广运营的“2021全国全民体能大赛”,将于2021年5月至11月在深圳、厦门、重庆、苏州、上海、武汉、成都、杭州等地举办城市赛,全国总决赛在杭州举办。

现将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参加,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附件:1、竞赛规程总则
2、项目内容
3、竞赛须知
4、仲裁办法
5、参赛声明
6、防疫方案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021年5月6日——结束——。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体群字[2013]118号【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日期】2013.10.09【实施日期】2013.10.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3]118号)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自治区体育局,国家民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国家体育总局于2013年7月16日至8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征集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作品的活动。

该活动得到各地体育局和各行业体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全国广场健身操(舞)爱好者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在征集阶段涌现出大量优秀作品。

现征集阶段已结束,经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及公示,评选出一等奖30支,二等奖60支,三等奖169支(具体名单见《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一等奖30支队伍将赴广东参加展示交流活动。

现将展示、交流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承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广东省体育局、肇庆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肇庆市体育局、肇庆市总工会二、活动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4日至27日,广东省肇庆市。

全国广场舞竞赛评分规则-全国排舞中心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

全国广场舞竞赛评分规则-全国排舞中心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

全国广场舞竞赛评分规则第一章总则1.1说明1.1.1定义:广场舞是在音乐伴奏下,在特定区域通过操舞等多元化运动形式,结合风格各异的舞蹈表现形式,达到加强体育锻炼、娱乐身心的大众健身运动。

1.1.2特点:民族特色的继承性、音乐风格的多元性、成套动作的统一性、编排创新的观赏性、大众健身的娱乐性。

1.1.3意义:对于引导科学健身、文明健身起到积极的作用。

1.1.4目的:保证全国广场舞比赛评分的公平、公正、客观、规范。

1.2竞赛项目1.2.1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在年度竞赛规程上发布的比赛曲目。

1.2.2自选:各参赛队可自行选择任何内容健康、文明向上的音乐作为比赛曲目。

1.2.2.1徒手自选1.2.2.2轻器械自选:轻器械是指在成套动作中运动员能轻松持握器械。

动作编排应依据该轻器械的特质,充分发挥其轻器械特点,体现该轻器械的健身价值。

1.3成套动作时间1.3.1成套自选动作时间为3分30秒—4分30秒。

1.4竞赛组别1.4.1青年组1.4.2中年组1.4.3常青组1.4.4家庭组1.5参赛人数1.5.1大集体:16人以上;1.5.2小集体:8-16人(含16人);1.5.3家庭组:2人以上(含2人,两代或两代人以上【直系亲属关系】)。

1.6参赛年龄1.6.1青年组:平均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性别不限;1.6.2中年组:平均年龄36-50岁(含50岁),性别不限;1.6.3常青组:平均年龄50岁以上,性别不限;1.6.4家庭组:年龄、性别不限。

1.7参赛要求1.7.1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运动员等若干;1.7.2出场顺序:由赛前领队会抽签或由大赛组委会抽签确定;1.7.3比赛音乐:规定音乐由大会提供,统一播放,自选曲目音乐由参赛队提供mp3格式(128K以上);1.7.4参赛资格:报到时各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当地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身份证复印件。

广场舞大赛活动方案_1

广场舞大赛活动方案_1

广场舞大赛活动方案广场舞大赛活动方案1一、活动主题邮储银行幸福年华杯广场舞大赛二、活动时间5月至11月三、活动目标1.提升邮储银行品牌形象,进一步扩大在中老年客户群中的地位。

2.抓住和广场舞客群建立联系和交流的机会,开展储蓄、理财等产品宣传,使客户明确知晓我行所处位置,了解邮储银行及相关产品优势特色,前来我行开办业务,成为我行忠实客户。

四、活动方式1.冠名:赞助江苏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第二届中老年人广场健身操(舞)大赛南京赛区比赛,获得冠名权。

老年体协负责协调邮储银行各支行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

参赛队伍报名是否可以放在邮储银行指定网点。

2.推荐队伍参赛:所辖各支行积极联络周边社区,推荐一只符合要求的代表队参赛(城区至少23支队伍)。

市行按照支行组织的队伍成绩高低选取前五组给予支行的奖励。

3.礼品赞助:所有报名参加广场健身操(舞)的人员可以凭借报名表到邮储银行指定网点免费领取礼品一份(中老年保健用品)。

或者凭借报名表到邮储银行制定网点领取交通补贴,开卡,统一将交通补贴打到参赛人员卡中。

4.参赛人员专属营销方案:所有报名参加广场健身操(舞)的人员可以凭借报名表享有办理邮储银行相关业务的专属权利。

权利一:邮储银行新客户首次储蓄存款达2万元或理财达5万元,赠送夏毯一条;权利二:参赛人员推荐新客户办理储蓄存款2万元或理财5万元以上,推荐一名赠送毛巾一条;推荐二名赠送阳伞一把;推荐三名赠送购物小推车。

五、活动费用(1)赞助费用(2)宣传制作费:海报、单页、易拉宝等;(3)促销礼品购置或是交通补贴费用;(4)支行参赛奖励费用六、前期宣传(一)江苏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宣传以江苏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官方名义宣布邮储银行的赞助权利,在前期大赛宣传中向参赛队伍告知邮储银行提供的赞助服务。

(二)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处等沟通(支行)居委会信誉度高,对小区居民的情况十分了解,且小区均有广场舞人群,以广场舞大赛切入。

谈判切入点:丰富社区居民生活。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秘书处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发文字号和机构简称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秘书处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发文字号和机构简称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秘书处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发文字号和机构简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5.12.07•【文号】体办字[2005]247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秘书处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发文字号和机构简称的通知(体办字[2005]247号)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奥运场馆建设办公室:为规范公文管理,本着便捷、实用、易于辨识的原则,我们对体育总局系统发文字号和机构简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其中增加的体育总局发文字号“体发〔年份〕×号”用于印发以体育总局名义发布的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请示报告,体育系统重要的普发性文件。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发文字号和机构简称》印发你们,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公文编号和单位简称》(体办字[2002]6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发文字号和机构简称机构名称发文字号机构简称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体发〔年份〕×号体育总局二、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体党字〔年份〕×号党组三、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厅体办字〔年份〕×号办公厅群众体育司体群字〔年份〕×号群体司竞技体育司体竞字〔年份〕×号竞体司体育经济司体经字〔年份〕×号经济司政策法规司体政字〔年份〕×号政法司人事司体人字〔年份〕×号人事司对外联络司体外字〔年份〕×号外联司港澳台办公室体港澳台字〔年份〕×号港澳台办科教司体科字〔年份〕×号科教司宣传司体宣字〔年份〕×号宣传司直属机关党委体机党字〔年份〕×号党委直属机关工会体机工字〔年份〕×号工会直属机关团委体机团字〔年份〕×号团委中央纪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组体纪字〔年份〕×号纪检组监察部驻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体监字〔年份〕×号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体机纪字〔年份〕×号纪委离退休干部局体干字〔年份〕×号离退干局四、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体服字〔年份〕×号服务中心五、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体财字〔年份〕×号财务中心六、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冬运字〔年份〕×号冬运中心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运字〔年份〕×号射运中心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自剑字〔年份〕×号自剑中心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水上字〔年份〕×号水上中心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举举摔柔字〔年份〕×号举摔柔中心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拳跆字〔年份〕×号拳跆中心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田径字〔年份〕×号田径中心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字〔年份〕×号游泳中心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体操字〔年份〕×号体操中心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手曲棒垒字〔年份〕×号手曲棒垒球中心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字〔年份〕×号足球中心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篮球字〔年份〕×号篮球中心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排球字〔年份〕×号排球中心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乒羽字〔年份〕×号乒羽中心网球运动管理中心网球字〔年份〕×号网球中心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小球字〔年份〕×号小球中心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航电模字〔年份〕×号航电模中心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棋牌字〔年份〕×号棋牌中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字〔年份〕×号武术中心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气功字〔年份〕×号气功中心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登山字〔年份〕×号登山中心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汽摩字〔年份〕×号汽摩中心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社体字〔年份〕×号社体中心七、训练单位训练局体训字〔年份〕×号训练局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奥体字〔年份〕×号奥体中心青岛航海运动学校体青航字〔年份〕×号青岛航校湛江潜水运动学校体湛潜字〔年份〕×号湛江潜校安阳航空运动学校体安航字〔年份〕×号安阳航校秦皇岛训练基地体秦基字〔年份〕×号秦皇岛基地中国足球学校足校字〔年份〕×号中国足校八、科研单位体育科学研究所体科字〔年份〕×号科研所运动医学研究所体运医字〔年份〕×号运医所九、新闻单位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体报字〔年份〕×号报业总社十、体育院校北京体育大学北体字〔年份〕×号北体大十一、其他单位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文字〔年份〕×号文化中心体育信息中心体信息字〔年份〕×号信息中心对外体育交流中心体交流字〔年份〕×号交流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体人力字〔年份〕×号人力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体职鉴字〔年份〕×号职鉴中心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体装备字〔年份〕×号装备中心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体彩字〔年份〕×号彩票中心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体基金字〔年份〕×号基金中心十二、临时机构奥运场馆建设办公室奥建字〔年份〕×号奥建办。

2023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竞赛规程

2023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竞赛规程

附件2023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竞赛规程一、参赛单位各级健身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体协、各社区广场舞队(团)、健身俱乐部及其他广场舞爱好者。

二、竞赛项目(一)规定项目:详见附表。

(二)自选项目:不规定音乐、动作。

三、竞赛分组及年龄(一)青年组:平均年龄20-35岁。

(二)中年组:平均年龄36-50岁。

(S)常青组:平均年龄51-65岁。

四、参赛要求(一)参赛队运动员不得跨组、跨队报名。

(二)在同组别中,同项目不得重复报名。

(三)参赛队须同时报名参加规定项目、自选项目比赛。

五、参赛人数(一)比赛人数1小集体:6-12人(含12人);2.大集体:13-20人(含20人)。

(二)每队可报领队1-2名、教练2名、随队裁判1名(广场舞一级及以上裁判员)、管理、队医等若干。

(三)各参赛队报名时可报替补运动员2名,只有报名的运动员及替补运动员才有资格参赛,替补运动员未到比赛现场的,取消报名参赛资格。

六、比赛曲目(一)规定曲目:详见附表。

(二)自选曲目:除规定曲目以外的曲目均可,不规定音乐、动作。

七、竞赛办法(一)评分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23-2024年全国广场舞竞赛评分规则》。

(二)出场顺序:由大赛组委会抽签确定。

(三)比赛音乐1规定项目音乐由组委会提供;2.自选项目音乐由参赛队自备,曲目时长3分30秒-4分30秒,音乐须积极正能量,将由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比赛。

(四)线上视频拍摄要求1.参赛视频的背景图、横幅由组委会统一设计,二选一使用;要求视频中体现背景板横幅等标志,可制作背景板横幅,或在视频中直接添加横幅字幕;2.拍摄应保证声音清晰无杂音,环境整洁,光线适中,拍摄视线无遮挡;如在室外,请不要逆光拍摄;3.着装需适宜参赛,且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4.单机位横屏正面拍摄,拍摄镜头与第一排运动员距离适宜,画面能清晰看到比赛场地、标记帚、背景图(或横幅),且全体参赛队员成套动作过程均在画面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3.10.09•【文号】体群字[2013]118号•【施行日期】2013.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3]118号)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自治区体育局,国家民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国家体育总局于2013年7月16日至8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征集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作品的活动。

该活动得到各地体育局和各行业体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全国广场健身操(舞)爱好者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在征集阶段涌现出大量优秀作品。

现征集阶段已结束,经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及公示,评选出一等奖30支,二等奖60支,三等奖169支(具体名单见《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一等奖30支队伍将赴广东参加展示交流活动。

现将展示、交流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承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广东省体育局、肇庆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肇庆市体育局、肇庆市总工会二、活动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4日至27日,广东省肇庆市。

三、参加人数每支队伍限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表演者36-48人。

四、费用展示活动期间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担,各参展队伍差旅费自理,提前到达或延后离开的食宿等费用队伍自行负担。

2021年全国广场舞冠军赛竞赛规程

2021年全国广场舞冠军赛竞赛规程

2021年全国广场舞冠军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一)比赛时间:2021年*月**日-**日(二)比赛地点:***二、参赛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体协、各社区广场舞队(团)、健身俱乐部及其他广场舞爱好者。

三、竞赛项目:(一)规定曲目:见附件一。

(二)自选曲目:1.健身舞类;2.健身操类。

(三)原创曲目:1.初级原创:脚步及上肢动作简单、重复,拍数在32拍-64拍以内,有90度-180度以内旋转,无组合、无道具技巧使用,间奏不超过8拍;2.中级原创:脚步及上肢动作丰富、多样,拍数在64拍-96拍以内,有180度-360度以内旋转,一个八拍的哒拍脚步动作为12拍左右,可出现间奏及段落重复,二个组合以上,可使用道具,运用简单的技术技巧及风格,间奏在四个八拍之内;3.高级原创:脚步及上肢动作复杂、多样,有一定技术特点和步伐动作,拍数在96拍以上,有360度以上旋转,可有踢腿、控制、旋转及地面等动作,可多次间奏或段落重复,可使用道具,运用具有难度性的技术技巧及风格。

四、竞赛分组及年龄:(一)青年组:平均年龄20-35岁。

(二)中年组:平均年龄36-50岁。

(三)常青组:平均年龄51-65岁。

(四)原创组:不分年龄组。

五、参赛人数:(一)小集体:6-12人(含12人)。

(二)大集体:13人及以上。

(三)原创组:人数不限。

六、参赛要求:(一)每队可报领队1-2名、教练2名、随队裁判1名(国家级)、管理、队医等若干。

(二)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备查。

(四)运动员须提前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报到时携带保险单备查。

(五)参赛队运动员不得跨组、跨队报名。

七、比赛曲目:(一)规定曲目:2021年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广场舞推广曲目。

(二)自选曲目:除2021年的推广曲目以外的曲目均可,不规定音乐、动作。

(三)原创曲目:除全国排舞广场舞推广中心广场舞历年推广曲目以外的曲目均可,不规定音乐、动作。

全国广场舞、排舞竞赛规则(精品合集)

全国广场舞、排舞竞赛规则(精品合集)

全国广场舞、排舞竞赛规则(精品合集)全国广场舞、排舞竞赛规则(精品合集)1.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第一章总则1.1广场舞定义与规则适用范围1.1.1广场舞定义广场舞是一种在宽敞场地上通过健身操类、舞蹈类等健身方式在音乐伴奏下结合徒手或持轻器械等动作开展的具有健身功效与审美情趣的群众性集体运动舞蹈。

1.1.2规则适用范围本规则的目的是保证广场舞竞赛评分的公正性、准确性、客观性适用于全国广场舞的正式比赛。

1.2比赛1.2.1比赛项目1.2.1.1规定套路国家体育总局、文化部审定并推出的广场健身操舞。

1.2.1.2自选套路各参赛队自行创编或选编的广场舞。

1.2.2参赛人员要求每支参赛队伍选手人数8~16人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

1.2.3成套时间规定套路按规定时间严格执行。

自选套路动作时间为3分30秒~4分30秒之间。

1.2.4组别设置赛事举办单位可根据比赛需要设置比赛项目和组别。

1.2.5比赛程序与出场顺序1.2.5.1比赛程序比赛进行预、决赛各参赛队伍须经预赛后进入决赛并决出最终的名次。

1.2.5.2出场顺序预赛出场顺序:赛前抽签决定。

抽签由组委会竞赛部门和裁判组负责在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上进行。

决赛出场顺序:由预赛成绩决定按预赛成绩排名倒序出场。

1.2.6比赛场地广场舞比赛场地为适合运动的室内外平整场地场地大小为18m×16m标记带宽5cm属于比赛场地的一部分。

(如需赛台建议高度为80~100cm黑色标记带与场地四周的安全距离不少于3m)。

比赛场地背景应显示主办、承办单位的名称、徽标及比赛名称等。

比赛场地距离裁判员坐席位置不少于5m。

1.2.7比赛成绩最后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时以裁判员评分分值高者列前。

1.2.8音乐规定套路必须使用规定音乐音乐由大会提供。

自选套路可以使用一首或是多首乐曲合成的音乐原创音乐或加入特殊音响效果的音乐均可使用。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2013.10.09
•【文号】体群字[2013]119号
•【施行日期】2013.10.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
(体群字[2013]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国家体育总局于2013年7月16日至8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征集原创广场健身操(舞)作品的活动。

本次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共征集作品258个,覆盖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行业体协,参与人数达11193人。

经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和网站公示,评选出了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一等奖30个,二等奖60个,三等奖168个(获奖作品名单见附件)。

其中,一等奖30支队伍将于2013年10月24日至27日赴广东参加2013年全
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展示交流活动。

附件: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获奖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3年10月9日附件:
2013年全国原创广场健身操(舞)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获奖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排舞项目全国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排舞项目全国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排舞项目全国
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2021.04.12
•【文号】
•【施行日期】2021.04.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排舞项目全国比赛竞赛规
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排舞项目全国比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比赛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国家关于新冠防疫要求和总体部署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舞动中国-排舞联赛”分站赛竞赛规程
2.2021年“舞动中国-排舞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3.2021年全国排舞冠军赛竞赛规程
4.2021年全国排舞锦标赛竞赛规程
5.2021年全国曳步舞锦标赛竞赛规程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4月12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重新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重新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重新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的通知正文:----------------------------------------------------------------------------------------------------------------------------------------------------关于重新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体育院校,各厅、司、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为适应体育运动发展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统一标准,促进竞技体育科学、规范管理,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对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进行重新分类调整。

现将调整后我国正式开展的78个体育运动项目予以重新公布,1999年12月17日下发的《关于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的通知》(体竞字〔2010〕168号)同时废止。

国家体育总局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序号项目协会名称备注001游泳游泳中国游泳协会跳水花样游泳水球公开水域游泳002射箭中国射箭协会003田径中国田径协会004羽毛球中国羽毛球协会005皮划艇激流回旋中国皮划艇协会静水006棒球中国棒球协会007篮球中国篮球协会008拳击中国拳击协会009自行车场地中国自行车协会公路山地车BMX小轮车010击剑中国击剑协会011足球足球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足球012手球中国手球协会013马术中国马术协会014曲棍球中国曲棍球协会015柔道中国柔道协会016现代五项中国现代五项冬季两项协会正在办理更名017体操体操中国体操协会艺术体操蹦床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018赛艇中国赛艇协会019帆船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020射击中国射击协会021排球排球中国排球协会沙滩排球022垒球中国垒球协会023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024跆拳道中国跆拳道协会025网球中国网球协会026铁人三项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027举重中国举重协会028摔跤摔跤中国摔跤协会中国式摔跤029冬季两项中国现代五项冬季两项协会正在办理更名030冰壶中国冰壶协会031冰球中国冰球协会032滑冰花样滑冰短道速滑速度滑冰中国滑冰协会033滑雪高山滑雪中国滑雪协会越野滑雪自由式滑雪跳台滑雪单板滑雪034潜水潜水中国潜水运动协会蹼泳035滑水中国滑水协会036摩托艇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037救生中国救生协会038健美操健美操中国健美操协会街舞039技巧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040高尔夫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041保龄球中国保龄球协会042掷球中国掷球协会043台球中国台球协会044藤球中国藤球协会未在民政部注册045壁球中国壁球协会正在民政部办理046橄榄球中国橄榄球协会未在民政部注册047中国软式网球协会048热气球热气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热气飞艇氦气球氦气飞艇混合式气球049运动飞机超轻型飞机轻型飞机特技飞机旋翼类模拟飞机050跳伞特技定点造型踩伞低空伞牵引伞花样跳伞051滑翔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滑翔伞052航空模型自由飞线操纵无线电遥控仿真电动航天模型053车辆模型非遥控车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电动公路车电动越野车内燃机公路车内燃机越野车火车模型054航海模型仿真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仿真航行帆船耐久动力艇建筑场景055定向徒步定向中国定向运动协会滑雪定向轮椅定向山地车定向GPS定向056业余无线电业余无线电台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057围棋围棋中国围棋协会五子棋058国际象棋中国国际象棋协会059中国象棋中国象棋协会060桥牌中国桥牌协会061套路中国武术协会散打062健身气功中国健身气功协会063登山登山中国登山协会攀岩攀冰山地户外运动064汽车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065摩托车中国摩托运动协会066轮滑中国轮滑协会067毽球中国毽球协会068门球中国门球协会069中国龙狮运动协会070龙舟中国龙舟协会071钓鱼072风筝中国风筝协会073信鸽中国信鸽协会074体育舞蹈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075健美中国健美协会076拔河中国拔河协会077飞镖中国飞镖协会078电子竞技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正在民政部办理——结束——。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体操字[2012]258号【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日期】2013.01.05【实施日期】2013.0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活动的通知(体操字〔2012〕258号)有关省、市、自治区,体育局训练处,各大、中、小学、幼儿园、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体协,街道社区及健身俱乐部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中国健美操协会将继续组织开展2013 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系列活动,请各省市健美操项目主管部门(健美操协会)将此通知转发至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培训、赛事等活动的组织推广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广组织活动内容各基层单位根据《2013 年全国健身操舞系列推广活动管理办法》组织本单位的推广活动,推广活动内容:(一)《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规定动作》、《2013 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评分指南》培训及推广活动;(二)《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各分站赛;(三)《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推广活动;(四)各省市、自治区、行业体协等《全民健身操舞推广展示》活动;(五)《全国全民健身操高峰论坛》。

二、全国推广组织形式2013 年全国20 个“推广示范省市”、行业体协应积极组织当地及部门系列推广活动,各地方基层单位可自行组织相关推广培训、比赛等活动,但须上报省市、地方体育局健美操主管部门备案,未列入“推广示范省市”的地区、部门也可向中国健美操协会申报推广活动的权力,未统一开展推广活动的省市基层单位可报名参加就近省市举办的“全国分站赛”,也可直接向中国健美操协会报名备案。

三、全国推广经费支持为了更好地开展2013 年全民健身操舞系列推广活动,中国健美操协会根据《2012 年全国全民健美操系列推广活动》各省市推广普及与赛事组织等活动情况,选拔20 个获得2012 年推广培训、赛事组织优秀的省市、行业体协及西部地区个别省市、自治区作为2013 年“推广示范省市”单位给予培训指导、赛事组织及体育彩票公益金的资助,“推广示范省市”名单见附录。

(完整word版)全国广场舞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全国广场舞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全国广场舞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广场舞赛事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推动广场舞健身活动健康、安全、有序、蓬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文公共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7〕19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广场舞赛事活动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举办的广场舞竞赛活动。

第三条赛事活动的组织机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均应遵守此办法。

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全国广场舞赛事活动的标准和管理制度,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负责各级各类广场舞赛事活动的组织及注册等事宜,代表中国与相关国际组织进行联系。

第五条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有组织的广场舞赛事活动开展,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第二章通则第六条举办广场舞赛事活动应符合的条件(一)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二)有能力执行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赛事活动标准、规则和规程;(三)有满足赛事活动需求的经费保障;(四)配备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竞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赛事的规模、内容相适应;(五)有完善的竞赛规程、组织实施方案;(六)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和器材;(七)举办地气候条件适宜广场舞赛事活动的开展;(八)具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和医疗保障条件;(九)对赛事的所有人员和公众责任有保险措施;(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对广场舞赛事活动实行赛事活动分类、注册和管理。

第三章赛事活动分类第八条根据活动性质和规模等级将广场舞赛事分为A、B、C三类。

(一)A类: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赛事。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广场舞系列赛、中国美丽乡村广场舞系列赛、全国广场舞大赛、中国广场舞大奖赛等。

2021年“舞动中国-排舞联赛”分站赛竞赛规程

2021年“舞动中国-排舞联赛”分站赛竞赛规程

2021年“舞动中国-排舞联赛”分站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一)比赛时间:2021年*月**日-**日(二)比赛地点:***二、参赛单位: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各级排舞协会、老年大学、各社区排舞队(团)、健身俱乐部及其他排舞爱好者。

三、竞赛组别:(一)学校组1.学生组(1)幼儿组(<7岁)(2)小学生乙组(1—3年级)(3)小学生甲组(4—6年级)(4)中学生乙组(7—9年级)(5)中学生甲组(10-12年级)(6)职业中专组(7)高职高专组(8)普通院校组(含独立学院、职业学院)(9)专业院校组(含体育学院、艺术院校组)(10)特教学校组2.师生混合组(学生比例为40%-70%)(1)幼儿组(<7岁)(2)小学生乙组(1—3年级)(3)小学生甲组(4—6年级)(4)中学生乙组(7—9年级)(5)中学生甲组(高中、职业中专)(6)高校组(高职高专、普通院校、专业院校)3.教师组(二)职工组1.行业体协(青年组、中年组)2.产业工会(青年组、中年组)3.机关工会(青年组、中年组)注:(1)青年组(平均年龄18-35岁)(2)中年组(平均年龄36-50岁)(三)社会组1.青年组(平均年龄18-35岁)2.中年组(平均年龄36-50岁)3.常青组(平均年龄51-65岁)(四)家庭组(具有亲属关系)。

(五)精英组(不限年龄、组别、性别)(六)其他说明:精英组参赛资格:在“舞动中国-排舞联赛”分站赛/总决赛、全国排舞锦标赛、中国杯国际排舞公开赛、全国残疾人排舞公开赛中获得各组别各单项特等奖的参赛运动员有资格报名参加精英组,报名参加精英组的运动员均可兼报学校组、职工组、社会组、家庭组的比赛;参加精英组比赛的大集体项目允许更换不超过三名运动员,小集体项目允许更换不超过两名运动员;单人和双人项目不得更换运动员;根据《排舞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试行)》,取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可申请通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广场舞项目全
国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2021.04.12
•【文号】
•【施行日期】2021.04.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广场舞项目全国比赛竞赛
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广场舞项目全国比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比赛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国家关于新冠防疫要求和总体部署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健康中国-广场舞联赛”分站赛竞赛规程
2.2021年“健康中国-广场舞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3.2021年全国广场舞冠军赛竞赛规程
4.2021年全国广场舞锦标赛竞赛规程
5.2021中国西部地区广场舞大赛竞赛规程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4月1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