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台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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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台账管理规定
一、台帐、卡片的建立原则
1、所有主要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包括冷、热备用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其它生产设备可根据情况建立台帐或卡片。
2、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和其它设备:
(1)主要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热控控制系统、脱硫除灰设备系统、主变压器、6KV及以上断路器、化水制水设备等及其附属设备;
(2)主要辅助设备:引风机、送风机、二次风机、给煤机、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冷水塔、厂用变、6KV及以下断路器、燃料除灰设备系统、公用系统主要辅机、消防及其它供水系统等;
(3)其它设备:除主要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以外的其它主要的设备.
二、基本要求
1、设备台帐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认真对待设备的台帐录入、保存等管理工作,要求数据详实、准确、专业术语规范。
2、机组正常运行后应及时将在调试阶段的原始信息导入正规设备台帐。
3、做好电子台帐的管理工作,要确保台帐的完整性,以便查阅使用。
4、设备台帐一般应按设备建立,控制设备等可按系统建立.
5、设备台帐是重要的生产技术信息,未经同意不得向非公司外人员透露。
6、设备台帐的主要内容:设备规范表、重要故障记录、检修经历、重要记事等。
三、设备台帐格式要求
1、设备规范表:设备规范表主要填写主要设备的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本厂编号、安装单位、安装日期、投产日期、设备(KKS)编码等参数内容.
2、主要附属设备规范表,内容同设备规范表.
3、重要故障记录:主要记录故障的时间、故障的现象原因及处理经过、故障责任者进行详细记录。
4、检修经历:主要记录设备检修性质、检修负责人、质量总评价、检修时间及检修主要内容、修后状况、用工、物耗情况等内容。
(1)检修性质:指大修、扩大性小修、小修、临修;
(2)检修负责人:指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
(3)质量总评价:对设备的总体评价,用优、良、合格、不合格表示;
(4)检修时间:主要记录计划和实际检修起止日期;
(5)检修主要内容:记录检修过程中进行的特殊项目,消除的主要缺陷,更换的主要部件和检修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四、台帐的录入
1、在机组大修、扩大性小修、小修、临修结束后,设备台帐的录入工作要求在检修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
2、设备安装改造及设备异动变更后,应在设备安装试运结束后7日内完成台帐的录入工作。
3、事故、障碍、异常及重大缺陷发生后,应在设备抢修恢复运行后3日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