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提纲
《合同法》提纲范文
《合同法》提纲范文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00字)1.自由原则:合同受当事人自由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存在任意拘束当事人的强制约束。
2.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相互享有平等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3.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4.公平原则:合同应当反映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5.守信原则: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限内未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200字)1.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订约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以及因合同成立所从属的条件。
2.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合同的订约人之间达成意思表示的一致,即达成合同的交付、接受和确认。
3.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后,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拘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4.合同的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的成立未能发生效力,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违反法律、法规、道德感情等情况下会使合同无效。
三、合同的履行(300字)1.合同的履行义务: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支付货款、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等。
2.违反合同的后果: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返还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3.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免除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
4.风险转移:合同当事人可约定风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当风险转移后,责任也会随之转移。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合同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提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的解释和填补(200字)1.合同解释: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约定内容的理解和解释,应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
2.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的解释:口头合同的解释主要依据当事人的口头陈述,书面合同可以通过文本、附记、背书等方式解释。
合同法讲座提纲
合同法讲座提纲青山工商分局陈华堂女士们、先生们:合同,是经济与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易方式和权益确定工具。
它涉及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与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人们的衣食住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科学技术的开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对外经济、贸易的往来等,都离不开合同。
英国的一位法律权威说:“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提高经营效益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因此,无论怎样强调合同的重要性都不过分。
《合同法》正是规范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一系列行为的重要法律。
学习、贯彻好《合同法》与我们每个企业、每个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对于《合同法》的学习,在场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可能比我对合同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更深刻、更全面。
所以,在今天谈不上给大家作辅导讲座课,只是对合同法有关的问题谈一些自己学习的体会,仅供大家参考。
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今天不可能全面地展开讨论《合同法》的每一章节和每一个条款,只是讲讲我认为企业管理工作者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合同法》新确立的几项法律制度(一)表见代理制度我们知道: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它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合同法》第9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合同。
”这个规定确定了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制度,并肯定了合同代理人作为合同订立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什么是表见代理呢?下面我举一个例子来进行分析。
陆某是本市一套房屋的产权人。
去年5月,陆某已成年的儿子拿着他的印章、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原件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房屋。
中介公司及时找到了下家徐某。
去年6月,陆某儿子拿陆某印章和徐某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去年8月,徐某要求入住房屋时,遭到陆某的拒绝。
陆某认为,自己的印章、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是被儿子偷出去的,儿子的所作所为他并不知情。
双方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陆某于去年8月15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宣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法提纲
1、什么是合同?其法律特征是什么?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②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内容或目的的协议③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且具意思表示一致性和真实性的协议④合同须具有合法性、确定性和可履行性2、对合同通常进行哪些分类?各自的分类依据和分类意义是什么?(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依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意义:合同的履行(1)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2)风险负担(3)违约责任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当事人间所享有的债权具有相互依赖性,即权利义务的对价关系。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依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取得是否付出相应代价意义:①有利于确定合同相对人的不同地位,有偿合同中相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一般不具特殊意义,而无偿合同中相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对于确认合同是否有效意义重大。
②有利于确定合同当事人不同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大小,一般而言,无偿合同因其内容和性质,不享有有偿合同中当事人的同等权利,其法律责任也较有偿合同轻。
(1)主体资格有无特别规定(2)确定合同性质(3)债务人的注意义务(4)合同效力(5)能否适用善意取得(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依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意义:对于确定两类合同的成立时间,标的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风险转移时间有重要意义(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依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或程序意义:两者成立或生效的条件不同(五)主合同与从合同依据: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意义:明确相互间的制约关系,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条件,通常,主合同变更或消灭,从合同也随之变更或消灭(六)为本人利益的合同(束己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涉他合同)依据:订约人究竟为谁的利益而成立合同意义:表明在为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第三人在接受权利后便具有了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独立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合同法讲解提纲
合同法讲解提纲合同基础知识一、合同的概念二、合同的表现形式三、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四、合同一般应该具备哪些内容五、合同如何才成立生效六、哪些合同是无效的七、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是无效的八、法律对于签订合同的主体有哪些要求九、订立合同时如何甄别对方当事人主体是否合格十、合同对某些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怎么办十一、哪些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十二、哪些合同的法律效力还有待确定十三、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十四、哪些合同不能由他人作为签订十五、哪些合同是不能由合同法来调整的十六、对方单位领导的更换是否影响合同履行十七、什么情况下违约不承担法律责任十八、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十九、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二十、解除合同有哪些方式二十一、如何理解合同中的定金问题二十二、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如何掌握二十三、实务中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方法有哪些二十四、如何理解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所导致的请求权竟合问题二十五、如何理解缔约过失责任二十六、如何认识格式条款及其法律效力二十七、如何理解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三项抗辩权合同实务攻略一合同的基本问题1、当事人订立合同各自应当保留几份原件2、如何使已实际履行的事实合同成立并且有效3、为什么要对合同的有关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4、如何约定合同的总价款5、如何约定合同的定金条款6、如何约定合同内容的保密条款7、如何约定合同中的验收条款8、如何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通知往来9、如何约定合同中的弃权条款10、如何约定保留合同权利的条款11、如何约定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的问题12、如何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13、如何约定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负担问题14、如何约定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15、如何约定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16、如何约定合同解除以后所适用的范围17、如何约定行使法定任意解除权的赔偿范围18、如何约定合同仲裁条款19、如何约定合同诉讼管辖的问题20、如何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有效证据形式21、如何约定诉讼不停止履行的条款22、如何防范合同不经意成立的陷阱23、如何防止对方当事人单方篡改合同条款24、如何防范离职员工同客户订立损害公司利益的合同25、如何防范公司的业务经办人私自收取对方的财物26、如何防范对方利用法人独立地位来逃避债务27、如何防范对方通过签订隐蔽条款拖延付款时间28、如何防范对方规避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9、如何防范对方关于合同解除的圈套30、如何防范对方当事人擅自毁约31、债务人如何防范债权人的拒绝受领32、被验收方如何防范可能承担的迟延履行责任33、如何有效地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34、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如何尽量减少损失35、非违约方如何证明自己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6、如何有效地解决三角债的问题37、如何降低自己的诉讼成本38、如何委托他人代签合同。
最新《合同法》提纲
B.国际条约
C. 合伙合同
D.结婚协议
3. 下列情形中,构成承诺的为
A.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一个月内给予答复,过期视 为承诺,乙未能如期作出答复
B. 甲向乙发出要约,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条件
C.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经过考虑后向丁作出同意甲 的要约表示
D. 刘某依广告上刊登的价格,给某厂汇款购买其产 品
A.送信主义 B.送达主义
C.发信主义 D.以送达主义为主,以发信主义 为辅
10.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C.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 达受要约人
11.甲对乙说,此屋借给你住,待我儿子回国时, 则须返还.此为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12.11岁的儿童将自己的压岁钱捐给希望工程, 该行为
A.效力待定 B.可撤销
C.无效
D.有效
13.在格式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个别商
议条款,二者不一致时,效力优先的是
A.格式条款
B.提供合同方认可的条款
C.个别商议条款
18.甲与乙食品店约定,甲支付50元,由乙食品 店向甲的女朋友丙送上生日蛋糕。由于乙食品 店的店员疏忽,忘记将蛋糕送出。这时 A.应由乙食品店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应由乙食品店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应由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D.应由乙食品店的店员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19.当事人就有关履行合同的费用约定不明确的, 则 A.撤销合同 B.请求人民法院确定合同无效 C.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D.由享受权利的一方负担
A.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 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讲座提纲
《合同法》讲稿目录一、概述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四、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五、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六、合同的无效七、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八、撤销权九、抗辩权十、代位权十一、情事变更十二、债权债务的转让十三、债务的抵销十四、商业秘密十五、悬赏广告一、概况《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经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原三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国内经济合同、涉外经济合同和技术合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合同法,有些共性的问题规定不统一,某些规则较为原则,有些规定不尽一致。
二是近年来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较为突出,在防范合同欺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需要作出补充规定。
三是调整范围不能完全适应,近年来出现了许多合同种类,需要相应在作出规定。
《合同法》分总则与分则二大部分,全文23章,428条(刑法452条,6万余字)。
总则部分详细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违约责任及合同效力等问题,分则部分列举了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情况。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和协议。
1.主体范围扩大。
1981年制定的《经济合同法》第2条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
”可以看出,此二法均将我国公民、自然人排除在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3年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将该法第2条修改为:“本法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培训提纲
《合同法》培训提纲一、讲课目的与方式:为了让公司业务人员初步了解与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合同法》的主要内容,进而达到在业务过程中避免业务的风险的目的。
培训的内容系根据公司业务操作需要,结合《合同法》相关章节规定及律师个人从业经验,有针对性的挑选部分内容予以阐释。
二、内容1:合同法总则部分一)合同成立与生效:(一)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与特殊要件。
1、一般要件包括:(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具备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成立、合同主体关于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性、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特殊要件主要是指特殊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所必须履行的特定形式,常见的有要式合同(如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合同、需要登记生效的合同)、要物合同(以标的物交付为生效要件)、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等。
(第44条至第46条)(二)、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1、无效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2条)2、可撤销合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示公平。
(第54条)(三)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47条、第48条)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二)合同的基本条款,必备条款(第12条、61条):合同基本条款主要包括:合同双方基本情况、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理论上讲,标的、数量、价格是必备条款,但从完善合同内容、避免合同纠风角度考虑,上面的内容都应该作为合同的必要条款来对待。
三)合同的履行:主要是付款、交付以及质量条款、验收条款、保修条款。
具体合同法第四章。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全面履行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全面履行是指合同主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金、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
《合同法》提纲37页文档
《合同法》提纲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60、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 —西塞 罗
谢谢!
51、 天 下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合同法讲座提纲
• 2、承诺过程的法律风险。 • ①承诺方式不当。如果要约中明确了承诺 的方式与时间,一旦企业做出承诺的方式 不当或错过时限,就会失去商业机会。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用自己的行为做出 了承诺,当对方不愿意再进行交易时,企 业证明自己做出承诺的难度会加大。所以, 要想把握住商机,最好做出书面的明确的 承诺并保留往来函件作为证明合同已经成 立的证据。
• 3、其他形式 • 它又分为默示形式和视听资料形式,这里 主要介绍视听资料。视听资料主要为录像 和录音,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有 关方面的最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 件中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予以认定。
•• • •
四、合同的效力 五、合同的履行。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 时履行,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但有两个条件,一是基于同一合同所产生的两项 债务,二是两项债务之间要有对价关系。 • 2、 先履行抗辩权 •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 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 抗辩权也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有对价关系的两 项债务,并且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主要义务。如 果先履行一方交了设备,但没有交说明书,后履 行一方以此为由不付款,那就是违约。
• 3、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须在合同中有 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 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 4、损害赔偿。适用条件:第一、须有损失 存在,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即 利润损失)。第二、要有因果关系。违约 损失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 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造 成的损失,如车辆保管合同,车辆被盗后, 车主说车上还有一个价值百万的文物,此 文物保管方是不能预见的。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2、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不 明确,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有 的土地承包多是发包方“画地为 牢”或“指河为界”,条款不完 善,表述不准确,对土地的面积 或位置没有明确规定,致使许多 情况下双方发生纠纷案件事实很 难查明。
3、发包程序不合法。集体土地所有权 主体的概念模糊,“农民集体”没有明确的 法人代表,在行使具体权力时,作为所有权 人的农民集体的真实意愿难以得到真正体现, 对于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在发包土地时, 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一 些农村干部利用其地位,充当所有权代言人, 为自己牟取利益,一旦发生争议,又以合同 订立程序违法为由进行抗辩,使农民长期而 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实现。
增设预期违约制度。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事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 英美合同的特有制度,分为明示违约和 默示违约。是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履行期 满前,对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补救措施。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有 同样规定。
二、农业承包合同
农业承包合同又称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 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 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 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因承 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外 部成员的不同,农业承包合同可分为 内部承包合同与外部承包合同两种。
有效合同的条件: ①行为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要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④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从合同法理论看,合同无效 主要有五个方面:主体不合格、 客体侵犯法律保护的对象、内容 不合法、外部形式不合法和无权 代理。附条件的合同,条件不成 就;附期限的合同,期限未届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同.
合同法辅导提纲.doc
《合同法》辅导提纲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
市场经济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二是市场行为讲求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这两个特点。
因此,学好合同法对于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经营活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总则部分总则是合同运行的一般规则。
规定了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
总则对于各式合同均有适用效力,具体合同在适用法律时应优先适用合同法分则,若无相关具体条文,则适用总则的规定。
所以说,总则是合同法的灵魂和主干,是合同法的基本思想、基本特点、基本规则,也是我们学习合同法应着重把握的。
第一、一般规定第一至第八条是合同法的一般规定,规定了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立法宗旨: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调整范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不适用的范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原则。
法律约束力:1、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是依法成立;2、合同具有约束力首先表现为合同具有履行力;3、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4、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对一般规定的理解与适用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借贷、租赁、买卖等民事合同关系适用本法;而国家征用、征购等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适用有关行政法,不适用合同法。
2、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3、合同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协议。
4、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主体有凌驾于他人之上的优越地位;5、自愿原则包括:(1)缔约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6、诚实信用原则包括:(1)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2)平衡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3)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
合同法学习提纲
合同法内部培训学习提纲一、什么是合同合同又称契约、协议,其概念是平等当事人之间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约定。
关键词:1、平等。
是指主体资格在法律意义上是平行关系,没有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之分。
举例:职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这时的职工与单位之间就是平等主体关系,聘用合同签订后,公司安排职工工作岗位时,职工与单位就不是平等关系。
2、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分刑事、民事和行政三种,签订合同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3、设立、变更、终止。
这3个词语概括了合同存在的三个方面,即设立民事权利义务时、变更民事权利义务时、终止民事权利义务时,除此三种形态外不能以合同方式出现,举例:张三未经许可违规建房须强制拆除时,只能由建设主管部门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形式作出,而不能以双方协商合同方式作出,因为强制拆除这一法律行为不是合同在上述所讲三个方面存在的范畴,根本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而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又如,张三统一给政府职工配送午餐的行为,表面看,政府是行政机关,在某些方面,尤其在社会行政管理方面具有绝对的权利,属于领导机构,而张三是自然人,是被管理和领导的对象,但是,单从配送午餐来看,他们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政府就不能以通知、命令、决定等方式来与张三形成配送午餐,只能以合同形式来缔结其权利义务。
4、意思表示一致。
什么是意思表示一致?简单地说就是要约方与承诺方内容相同,相互没有矛盾和冲突,即构成合同。
要约就是合同一方希望另一方为自己做什么、怎么做,给与什么报酬的基本计划,承诺就是对要约方提出的计划提出自己的方案计划,只有两个计划形成一致时便是合同达成。
因此,合同是双方意思相同的结晶,单方的意思或以欺诈、威胁、恐吓、诱骗等方式所形成的所谓双方意思均不构成合同,意思表示不一致时所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不产生法律效力。
二、什么是合同法合同法通俗意义上讲就是国家在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处罚等相关方面所制定的一种强制性规定,书面概念就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和,统称合同法。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6篇篇1一、前言本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旨在帮助学习者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通过本大纲的学习,学习者应能够全面了解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并在实际生活中合理运用。
二、大纲内容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2. 合同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 合同的成立条件3. 合同的形式与实质要件4. 合同的订立过程及效力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 合同的主要内容2. 合同的解释与履行3. 合同的形式要求与证据保全四、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的条件2.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3.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合同履行的原则2.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3.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4.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负担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 合同的变更2. 合同的转让与承受3. 第三方权益的保护七、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形式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与减轻责任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赔偿原则八、合同的解释与纠纷处理1. 合同的解释原则与方法2.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3. 诉讼中的合同证据规则九、特殊合同类型介绍与分析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承揽合同篇2一、前言本教学大纲旨在提供关于合同法学习的全面指南,帮助学习者深入了解合同法的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本大纲遵循严谨的法律逻辑框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通过本学习资料,学习者将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为将来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二、教学大纲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功能2. 合同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3. 合同的基本原则二、合同的成立1. 合同成立的要素a. 当事人主体资格b. 意思表示一致c. 合法目的2. 合同成立的方式与程序3. 合同成立的瑕疵与救济三、合同的效力1. 合同的生效要件2. 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效力待定的合同c. 无效合同d. 可撤销的合同3. 合同的履行原则与规则四、合同的履行1. 履行规则a. 适当履行b. 同时履行c. 先后履行2. 履行抗辩权3. 履行不当的救济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a. 协商一致变更b. 法定变更2. 合同的解除a. 协议解除b. 法定解除c. 约定解除六、合同的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类型2.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救济措施七、合同的终止1.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方式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清理八、特殊类型的合同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委托合同等常见合同的特殊规定与实践应用。
合同法授课提纲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教学内容:介绍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合同的种类、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及内容、合同法的渊源、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学习合同法的意义。
教学目标:掌握我国《合同法》中合同的内涵和外延,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了解合同的种类及合同法的渊源,以确定合同的法律适用。
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以指导我们把握理论和解决实务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材料:教材《合同法教程》(苏号鹏著)相关章节内容课时:第一节合同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概念的内涵关于合同概念的内涵,世界上两大法系的国家主要有协议说和允诺说两种不同的学说。
协议说为大陆法系的国家所主张。
大陆法系学者基本上认为合同是一种协议。
其中以法国为代表,认为合同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合意,即合同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
合意即为协议的精神内核。
而《德国民法典》则将合同定义为一种法律行为。
允诺说为英美法系的国家所主张。
英美法系学者一般认为合同就是一种允诺,是债务人单方面承担债务的允诺。
它们认为,合同的本质不在于合意而在于允诺,因此,合同法的宗旨就是保障允诺的实现,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允诺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予以补救。
两大法系国家对合同的概念在理论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近年来,英美法的这种合同允诺说观点也在发生着改变,不少学者正在逐步接受大陆法的合同协议说。
两大法系关于合同的概念正在走向融合。
然而在实际中,他们都把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作为合同成立的要素,在这点上,两大法系国家是没有实质分歧的。
我国关于合同的概念,学术界和立法上历来接受的是大陆法系的“协议说”。
(二)合同概念的外延合同概念的外延,是指合同所包括的范围的大小。
在合同所涉及的范围问题上,我国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广义的合同概念。
第二、一般的合同概念。
第三、狭义的合同概念。
对上述三种观点的评价综上所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及到婚姻、子女收养和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在《合同法》所指的合同范围之内。
合同法复习提纲
合同法复习提纲第1~2章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公平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主要有三个: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二、合同法的根本原则合同法的根本原则有:公平原则、自觉原则、公平原则、老实信用原则、爱护公序良俗原则、合法原则。
三、合同的种类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为本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本合同与预约合同;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上述合同种类并没有囊括合同的全部种类,仅仅是最常见的几种分类。
实践中注意这几个问题:1.但凡不能当时结清、金额较大的和比拟重要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形式。
2.有名合同发生争议时优先适用合同法;无名合同发生争议时适用合同法总则或者其他最近似的法律,其法律爱护的效果弱于有名合同。
3.格式合同出现争议时,要作出不利于提供合同方的解释。
四、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和形式合同当事人包含公民和法人。
合同的当事人需要肯定的资格,也就是指在订立合同时公民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纳书面形式,但是有二个例外:1.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定或约定采纳书面合同的,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合同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采纳书面合同形式,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五、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是缔约人经过公平的协商而对合同的根本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解提纲(一)
《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讲解提纲(⼀)《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讲解提纲(⼀)——对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培训1、《合同法》及合同的概况1、1《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1⽇起施⾏,《中华⼈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
现在还有这样的现象,有的合同还在⾸部写“依据《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双⽅达成如下协议。
”,废⽌了的法律就不要提了。
1、2《合同法》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个部分。
总则部分是对合同的⼀般规定,适⽤于所有的合同;分则对15种合同作了具体规定。
这15种合同也称为有名合同,是合同中常⽤的、主要的类型。
每种合同除适⽤总则的规定外,适⽤分则中关于该合同的具体规定。
15种之外的合同,也成为⽆名合同,对于⽆名合同,适⽤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所列的有名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1、3合同⼀词在不同的法律部门均得到应⽤,如劳动法上的合同、⾏政法上的合同、民法上的合同等。
《合同法》所指的合同,限于民法意义上的合同。
1、4《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是:合同是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从该句⼦的结构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协议就是合同。
1、5《合同法》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份关系的协议,适⽤其他法律的规定。
1、6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种民事法律⾏为。
2、合同以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的。
3、合同是当事⼈意思表⽰⼀致的协议。
2、合同的内容2、1合同的内容:在实质意义上是指合同当事⼈的权利义务,在形式意义上就是合同的条款。
⼀般包括:1、当事⼈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期限、地点和⽅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法。
2、2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况的处理:第六⼗⼀条规定:“合同⽣效后,当事⼈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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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只要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即生 效
2.下列合同中,适用《合约
C. 合伙合同
D.结婚协议
3. 下列情形中,构成承诺的为
A.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一个月内给予答复,过期视 为承诺,乙未能如期作出答复
B. 甲向乙发出要约,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条件
C.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经过考虑后向丁作出同意甲 的要约表示
20.以下关于合同变更的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变更指狭义的变更 B.合同的变更导致已经履行的部分自始无效 C.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
权利 D.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1.下列合同的转让要件的表述,错误的是 A.转让合同权利依法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办妥手续才成立 B.须有效存在的合同权利,且转让不改变合同的 内容 C.转让人与受让人须就该转让达成协议 D.被转让的合同权利具有让与性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12.11岁的儿童将自己的压岁钱捐给希望工程, 该行为
A.效力待定 B.可撤销
C.无效
D.有效
13.在格式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个别商
议条款,二者不一致时,效力优先的是
A.格式条款
B.提供合同方认可的条款
C.个别商议条款
A.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 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 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费用损失
C.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 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 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9.承诺从何时开始生效,两大法系有不同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在借鉴两大法系的基础上,采 纳了
13.在格式 D.制作合同方认可的条款
14.8岁的儿童因绘画作品被某报纸刊用而获 报酬2000元,该行为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15.应合同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 同,其法律效力为
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无效
B.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时无效
C.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D.自该合同所附生效条件成就之日起无效
33.根据《合同法》,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 A.诉讼 B.仲裁
C.调解 D.和解 E.谈判 34.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
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 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E.在合同签订之前到达乙公司
1.比较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2.比较合同的未成立和合同的无效? 3.比较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产生的原
因及其处理? 5.简述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 6.比较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7.如何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
8.分析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的区别?
9.试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及其 两者竞合的处理规则?
38.简述情事变更的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效力 答:(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
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 毕之前(1分) (2)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情事 变更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1分) (3)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1分) 情事变更的效力:(1)变更合同(1分); (2)解除合同。(1分)
22.下列选项中,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的是 A.不可抗力 B.第三人过错 C.发生约定的免责事由 D.因情势变更物价飞涨继续履行实属不公平
23.甲向乙借了30元,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录音 机,修理费恰好是30元,则他们之间的债权 债务可以
A.提存
B.混同
C.抵销 D.免除
23.甲向乙
24.债权人郭某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又未确定监护人,债务人李某难于履行债务, 遂将标的物10000元提存,提存期间,发生利 息1000元,该1000元应归
35.在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甲明知乙没有获得丙的授权,但是仍与乙
签订了合同,供应丙钢材20吨 B. 一 民 营 企 业 在 欺 诈 国 有 企 业 的 情 况 下 , 签
订的一份买卖合同 C.甲乙双方为了逃避税收,将汽车整车的进
口签订为一份进口汽车配件的合同 D.12岁的甲将父亲的价值1万元的进口手表以
10.简述承诺的要件
11.简述不可抗力的概念、种类和效力。
12.简述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法 律后果。
13.简述预期违约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 根据《合同法》,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 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B. 只有存在合同书才有合同
C. 在有些合同中,当事人的地位并不平等
A.送信主义 B.送达主义
C.发信主义 D.以送达主义为主,以发信主义 为辅
10.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C.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 达受要约人
11.甲对乙说,此屋借给你住,待我儿子回国时, 则须返还.此为
A.郭某
B.李某
C.郭某和李某 D.提存机关
25.合同解除后,引起的法律后果是
A.合同从未发生效力
B.合同提前终止
C.合同丧失履行效力
D.当事人之间的债 权债务消灭
26.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 额的
A.20% B.10% C.25% D.5%
27.下列合同条款中,属于买卖合同主要条款的是
30.下列情形发生时,可以解除合同的是 A.法定代表人变更 B.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 C.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 终止 D.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多项选择(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 10分) 31.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A.合法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鼓励交易原则 D.合同自愿原则 E. 照顾弱者原则
A.价格条款
B.争议解决条款
C.违约责任条款 D.交货时间条款
28.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 A.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 B.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C.只能部分免除责任 D.全部免除责任
29.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 止,这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 A.免除 B.提存 C.混同 D.抵销
40.试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发生的原因和处理。 答: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发生的原因
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同时侵害了法律规定的强行义务(2 分); 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行为直接构成违约的原因(2分); 不法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事先存在 一种合同关系(2分); 违约行为虽只符合一种责任构成要件, 但法律要求合同当事人根据侵权行为制度提出请求和提起诉 讼,或将侵权行为责任纳入合理责任的范围内。(2分)
(3)没有(2分),因为张、扬不知道,也不可 能知道喷雾器内残留有农药的情况(2分)。
(4)应将运输公司作为被告起诉(2分),
因为农场和运输公司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生猪是在 运输途中发生问题的。(2分)
42.公司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 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董事长签定了一 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 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 在交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 司通过律师搜集证据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 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 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甲公司提出 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经法院查明, 该合同系甲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订立的。
D. 刘某依广告上刊登的价格,给某厂汇款购买其产 品
4.以下关于要约的判断,正确的是
A. 商业广告一般是要约
B. 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
C. 要约不一定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D.要约的约束力表现为,要约一经要约人发出即产生 法律效力
5.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 企业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 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 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企业收到承诺。该承诺生效 的时间为
《合同法》提纲
广东商学院法律系 幸红
考试大纲
《合同法》考试题型主要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选择题 (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占40 %,难度介于易、较易之间,是最为基 本、常识题型。
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包括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
析),占60%,其中简答题占20%, 难度介于易和较易之间,论述题占10%, 为综合分析题,案例分析占30%,为灵 活题,考生须在融会贯通知识点的基础 上认真解答,也是容易判断错误、失分 较多的题型。
A.5 月 1 日 D.5月10日
B.5 月 8 日
C.5月9日
6.下列选项,属于要约的是
A.商业广告 B.投标书 D.招股说明书
C.价目表
7.下列合同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同 D.委托合同
C.旅游合
8.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 号汽车,每辆价格为15万元,广告有效期为10 天。乙公司看到该广告后于第3天自带金额为 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 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法律规定,有 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2)成立和生效的法律要件不同(2分) (3)成立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生效体现国
家的干预。合同成立未必生效。(1分)
39.简述缔约过错责任的类型 答: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1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 供虚假情况(2分); 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1分);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