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宪法2005真题
2005年1月试卷号1058商法
试卷代号:1058座位号E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商法试题2005年1月得分评卷人---------------- 一、判断正误(认为正确的画认为错误的画X,每题1分,共10 分)1.在古代中国,民间的商事关系,主要依习惯和道德规范调整。
()2.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都属于普通合伙。
()5.汇票金额的记载方式,可以以文字,也可以用数字的方式。
当数字与文字不一致时,以文字记载为准。
()6.破产程序开始后,未经人民法院许可,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新的担保。
()7.根据我国法律,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所以其债权因此而消灭。
()8.在我国,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5549.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在证券发行制度上采取的是审批制。
()10.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各股东按出席人数行使表决权。
()得分评卷人---------------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合伙人退伙后,其责任承担的方式为()。
A.不承担任何责任B.只对退伙后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C.对退伙前及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责任D.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财产保险合同是()。
A.单务合同B.不要式合同C.双务合同D.实践合同3-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
其中哪一个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购置房产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C.聘请律师办理房产权登记D.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提供抵押4.票据法上的票据是()。
A.证权证券B.不完全有价证券C.不要式证券D.无因证券5.甲、乙、丙、丁、戊、已、庚均为破产人的债权人,债权额分别为1210万、420万、74万、840万、20万、23万和13万,乙和庚为有担保的债权人。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05年真题)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A.确认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B.使民主制度法律化C.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D.集中体现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宪法的实质特征。
宪法制定的目的在于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所在。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2.(2010年真题)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联盟权的启蒙思想家是A.孟德斯鸠B.洛克C.卢梭D.霍布斯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权力制衡原则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是洛克开创的。
将国家权力划分成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联盟权三种,为后来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科学划分和系统阐述打下基础,而美国的汉密尔顿为其设计了可行的制度并写入美国宪法。
因此应选B项。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3.我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是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新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所以答案为D。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4.(2013年真题)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005年考研宪法_法理试卷_原题_
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311法学理论、宪法学(各占75分)考试日期:1月23日上午考生须知:1、所有试题均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作答,在试题上答题不给分。
书写字迹要清楚。
2 、将答题纸与试题一起交回,否则以零分记。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和答题纸上无效。
没小题1分,共40分。
)1 、下列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判例法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只对特定当事人有效B 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效力C 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是普遍的,不存在时间的限制D 法在有效期内能够反复适用2 、下列有关法的起源与发展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有社会,即有法律B 在原始社会,习惯、道德和宗教规则往往是三位一体的C 氏族习惯是通过制定的方式产生的D 最早的法律是成文法3 、下列选项有关法系的概念与分类的表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 凡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历史传统的法,属于一个法系B 法系被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称为“法的历史类型”C 法系的概念是西方法学家提出的D 法系不等同于法律体系4、下列有关英美法系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英美法系也可以称为判例法法系B “普通法”因属于通行于英国的制定法而得名C 英美法系是根据法典编纂的传统形成的D 衡平法是议会与dafa官共同创制的5 、下列有关法与生产力的表述,那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可以直接反作用于生产力B 法对生产力的作用一般要通过经济基础的中介C 法保护了生产力,就等于保护了经济基础D 法可能阻碍生产力的进步6 、下列有关法与政治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在一个国家中,法除了具有社会公共作用,还有其政治作用B 政治的问题也是法律问题C 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的发展变化D 当法反映某种政治目的和要求时,法就成为一种工具7 、下列有关法与国家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B 在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命令即是法C 国家政权活动是不受法律制约的D 法的性质直接决定于国家的性质8 、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法与道德是同时产生的B 凡属道德所调整的,必为法调整C 凡属法所调整的,必为道德所调整D 法与道德均有强制性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活动?A 法的制定B 法的修改C 法的废除D 法的汇编10 、下列哪一项是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形成渊源D 效力渊源1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下列哪一项?A 宪法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 基本法律D 国际条约12、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作为“参照”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下列哪一种?A 国家政策B 刑法和民法C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D 行政规章13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制定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一种?A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精编版-2005一2018年广东中山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
2005一2018年广东中山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2005年广东中山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一、因授权不明产生的代理责任的承担。
二、试论诉讼时效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三、简述商法的特征及意义。
四、简述商行为的分类及意义。
五、从商自由原则与商自然人资格的限制的关系。
六、案例分析:甲买一房,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因失误,将其记入乙名下,乙知后隐瞒真相将房卖与丙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三个月内,乙办理转移所有权手续,并丙已付款30万期间,乙又向丁贷款将房抵押与银行、丁。
问题:分析上述民事法律行为及甲、乙、丙、丁、登记机关间的法律关系。
2015年广东中山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请回答《合同法》所规定合同解除的类型,以及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分析合同解除后主张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如何界定?二、试述商主体法定原则及违反该原则的法律后果。
三、论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限制。
四、案例分析题1甲公司自英国进口了一批医疗设备,委托乙公司存储保管,后甲与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其中一台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使用,并约定直接由乙公司将设备交付丙公司。
后,由于乙公司员工疏忽将另外一台型号不同的设备B交付给丙公司。
在丙公司使用过程中,由于其员工操作不当导致该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之后,甲想丙公司主张损害赔偿,包括设备受损损失人民币伍拾万元,以及无法履行与第三人就B设备签订的买卖合同而损失的利润数十万元,同时还主张丙公司承担租赁合同违约金十万元,共计七十万元人民币。
丙公司主张,由于乙公司的错误交付导致损失,其物权占有B设备,并且毫不知情,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问:1.甲对丙公司能否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为什么?2.除违约损害赔偿外,甲对丙公司还可以何种赔偿请求?请分析说明请求权规范基础为何,以及不同赔偿请求主张的区别?(15分)3.乙公司员工疏忽是否可归责于甲公司,并适用与有过失归责?(5分)五、案例分析2“假一罚十催生大量王海”打假人月入三四万元,在广州,职业打假人的队伍有相当规模。
广东商学院民法学-真题汇编
第六章 用益物权
民法学历年试题汇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 形式意义的民法与实质意义的民法的区别与联系(简答 97) 2. 试述民法的本质(论述 01)
1. 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论述 89) 2. 论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及其功能 02 3. 意思自治与民法(论述 96) 4. 意思自治原原则(01 名解)(04 名解) 5. 简述意思自治的内涵、基础和适用 02 6. 论述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论述 03) 7. 滥用民事权利有哪些常见情形(简答 01)
1. 意思能力(名解 93、03) 2. 意思表示(名解 99) 3. 意思表示真实(名解 01)
1. 负担行为 (95 名解) 2.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关系 (简答 95 3. 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名解 96) 4. 无因行为(名解 02)
4Hale Waihona Puke 1.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名解 94、97) 2.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何区别?00 3. 对无效民事行为的处理 99
1. 物权行为(名解 90、95、05) 2. 物权行为具有哪些特征?(01) 3. 物权行为理论评述 04 博士
第三章 所有权:
1. 论所有权的客体 02 博士生 2. 添附(名解 92) 3. 善意取得的定义、条件(简答 93) (简答 02、05) 4. 民法对所有权的保护(简答 2000) 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名解 02、名解 04)
第六章 物
1. 简述区分动产与不动产有何法律意义(简答 97) 2. 有价证券(名解 04)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1. 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有何区别?这种区别有无必要(简答 90) 2. 试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 01 3.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有何区别和联系 05 4.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控制 96
2005年司法考试宪法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解析_公务员_
2005年司法考试宪法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法官行为的论述中,体现了“保障司法公正”的要求的一项是( ) B.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C.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不受任何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D.法官所做出的裁判文书应当“以理服人”,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参考答案:C解析:2、检察官有下列哪种情形的,予以辞退:()A.王检察官为了得到证明整个案件事实的关键口供,便给犯罪嫌疑人上了老虎凳;B.张检察官在闹市区开了一间酒吧,有时在上班时也去照顾生意;C.于检察官婚假明天就到期了,但他觉得出来旅游一次不容易,于是又到西双版纳玩了十九天才回单位;D.张检察官在担任检察官的第一年,就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
参考答案:C解析:《检察官法》第四十三条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三)因检察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五)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赵律师因酒后驾车,撞死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这种情况下( )A.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应因此吊销B.赵的律师执业证书不能因此吊销C.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以后也不能再申请颁发D.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五年后可以再申请颁发参考答案:B解析:《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三)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四)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五)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六)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七)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八)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九)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十)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十一)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广东商学院宪法学2009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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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A)
考试年度:2009年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803-宪法学适用专业: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名词解释(4题,每题5分,共20分)
1. 不成文宪法
2. 民族区域自治
3. 宪法解释
4. 宪法规范
二、问答题(6题,每题10分,共60分)
1. 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体制的内容。
3.列举我国历史上新中国之前的宪法文件。
4.宪法规范的种类。
5. 限制宪法修改的主要表现。
6. 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
三、论述题(2题,每题35分,共70分)
1. 我国宪法是如何体现法治原则的.
2. 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
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311法学理论、宪法学(各占75分)考试日期:1月23日上午考生须知:1、所有试题均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作答,在试题上答题不给分。
书写字迹要清楚。
2 、将答题纸与试题一起交回,否则以零分记。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和答题纸上无效。
没小题1分,共40分。
)1 、下列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判例法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只对特定当事人有效B 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效力C 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是普遍的,不存在时间的限制D 法在有效期内能够反复适用2 、下列有关法的起源与发展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有社会,即有法律B 在原始社会,习惯、道德和宗教规则往往是三位一体的C 氏族习惯是通过制定的方式产生的D 最早的法律是成文法3 、下列选项有关法系的概念与分类的表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 凡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历史传统的法,属于一个法系B 法系被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称为“法的历史类型”C 法系的概念是西方法学家提出的D 法系不等同于法律体系4、下列有关英美法系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英美法系也可以称为判例法法系B “普通法”因属于通行于英国的制定法而得名C 英美法系是根据法典编纂的传统形成的D 衡平法是议会与dafa官共同创制的5 、下列有关法与生产力的表述,那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可以直接反作用于生产力B 法对生产力的作用一般要通过经济基础的中介C 法保护了生产力,就等于保护了经济基础D 法可能阻碍生产力的进步6 、下列有关法与政治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在一个国家中,法除了具有社会公共作用,还有其政治作用B 政治的问题也是法律问题C 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的发展变化D 当法反映某种政治目的和要求时,法就成为一种工具7 、下列有关法与国家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B 在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命令即是法C 国家政权活动是不受法律制约的D 法的性质直接决定于国家的性质8 、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法与道德是同时产生的B 凡属道德所调整的,必为法调整C 凡属法所调整的,必为道德所调整D 法与道德均有强制性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活动?A 法的制定B 法的修改C 法的废除D 法的汇编10 、下列哪一项是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形成渊源D 效力渊源1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下列哪一项?A 宪法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 基本法律D 国际条约12、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作为“参照”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下列哪一种?A 国家政策B 刑法和民法C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D 行政规章13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制定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一种?A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2005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试题第2页-fashuo.doc
二、多项选择题:48~64小题,每小题2分,共34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范围包括()。
A.生活资料B.生产资料C.公民拾到的财物D.其他债权和知识产权【答案】ABD【考点分析】这是考查公民财产权的范围。
以前也考过类似的题目。
55.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是()。
A.分工负责B.互相监督C.互相配合D.互相制约【答案】ACD【考点分析】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地、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所以只有第2项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这是我国宪法非常重要的一个规定,在理解时,尤其是要注意互相制约的规定。
因为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最大,甚至可能剥夺当事人的生命,所以办案中有必要各机关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地追究罪犯的责任,但不能造成无辜。
56.现行宪法规定,享有修改宪法提议权的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中共中央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答案】BD【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作了规定,只有它2项和第4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这道题在以前也考过。
5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质询和询问的国家机关是()。
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国务院各部委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答案】ACD【考点分析】宪法第73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同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两高”提出质询案。
【考生注意】关于质询的问题,注意宪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一致性和差别。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
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2005年卷一第60题—多选)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分析]1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的此次修正使保护公民的人权有了根本法的法律依据。
我国尚没有关于保护隐私权的专门规定,通常通过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来保护隐私权。
A项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需注意的,我国涉及隐私保护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出台,届时,对隐私权的保护就有了专门的法律规定。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C、D两项显然违反了第37条的规定,属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侵犯。
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在一定条件辖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些条件是:(1)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2)只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在B项中,并非是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发起对犯罪行为的追查,而是公民个人,而且是由法官对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不符合公民通信秘密受到限制的条件,B项的做法侵害了公民的通信秘密。
[命题思路]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涉及公民的隐私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以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05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宪法部分)(1)
8.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考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答案】C解析:全国人大的常设性委员会主要是指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辅助性的工作机构,是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按照专业分工的工作机关。
因此A项错误。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7条规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因此D错误。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7条规定: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草案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
B错误。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5条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因此C项正确。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考点】土地制度【答案】D【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因此A项正确。
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
B项正确。
《宪法》修正案第2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故C正确。
《宪法》修正案第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广东商学院2006年研究生考试试卷-421宪法学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 广东商学院2006年研究生考试试卷-421宪法学
一、概念比较题:(解释概念,并比较二者之间的关系。
每题10分,共40分)
1、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
2、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
3、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
4、审判权与司法权
二、分析说明题:(每题10分,共20分)
1、1958年《法国宪法》第1条规定“共和国的基本原则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三、问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西方国家宪法中的权力分立原则。
2、试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主要内容。
3、试述我国现行的国家元首制度的主要特点。
4、宪法修改主要受到哪几方面的限制。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
1、分析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的转型与发展。
2、结合2004年宪法修正案论述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制度。
2010年广东商学院611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
4.2广东商学院法学综合一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解答一、名词解释(10题,每题5分,共50分)1.法律继承2.立法3.法律论证4. 身份权5.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6.先履行抗辩权7.善意取得8.犯罪中止9.刑罚10.犯罪过失二、简答题(5题,每题10分,共50分)1.简述法律行为的特征2.简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3.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4.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5.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三、论述题(2题,每题25分,共50分)1.论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2.论刑事责任能力一、名词解释(10题,每题5分,共50分)1.法律继承所谓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承、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
2.立法立法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解释法律的一项专门活动。
3.法律论证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法律论证是法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论证有三个主体(论证参与者),即控方、辩方和审方。
4. 身份权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权利。
身份权与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紧密相连,是法律为保护一定的身份利益而设立的权利。
5.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6.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0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
200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200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单项选择题:1.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
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
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
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
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
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
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4.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
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褒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
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5.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
2005-2006A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广东商学院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A)课程名称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40202课程负责人苏盾一,单选题(20分每小题1分)1,A 2。
B 3。
D 4。
D。
5。
D 6。
C。
7。
A 8。
C 9。
B10。
C 11.A 12。
B 13。
A 14。
B 15。
C 16。
D 17。
B 18。
B 19。
A 20。
B 二,多选题(30分每小题2分)21.AB 22。
ABC 23。
BCD 24。
ABC 25。
ABC 26。
AC27。
ABC 28.ABCD 29。
ABD 30。
BCD 31。
ABCD 32。
AC 33。
AD 34。
ACD 35.BCD三、辩析题(10分每小题5分)1、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答:观点错误。
(2分)毛泽东晚年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犯的错误,明显脱离了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轨道,(1分)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等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1分)更不是地一代领导集体和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1分)因此,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不是毛泽东思想的组成部分。
2.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答:观点正确。
(2分)第一, 邓小平理论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成果又突破成规,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
(1分)第二。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新的科学水平。
(1分)第三, 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光观察世界,对当代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进行正确分析,作出新的科学判断(1分)四、简答题:(24分,每小题6分)1、如何理解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答案要点:第一,毛泽东思想创造性地完成了把马克思主义运用于中国化的任务。
马克思主义是产生于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国情有跟大的差距,是中国共产党人把它的基本观点、立场与方法实事求是地运用于中国革命,从而形成了指导中国革命的科学理论——毛泽东思想。
051201期末试卷C
广州涉外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法律基础试卷C说明:1、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
2、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卷上。
班级:学号:姓名:评分: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小题2分)1、我国宪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中央人民政府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2、刘某想开一个小百货,做好准备工作后,便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该局根据申请,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
工商局向刘某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是何种性质?()。
A、行政许可B、行政确认C、行政裁决D、行政执法3、甲公司向A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受理后发现自己无管辖权,本案应由B法院管辖,则A法院应该()A、直接将本案移送B法院B、请求上级法院指定B法院审理C、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告知其向B法院另行起诉D、视为自己有管辖权继续审理本案4、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000元,但半年后需要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5、甲的好友乙结婚时,甲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因囊中羞涩遂寄去一纸,上书:“欠你2000元,待工作后奉上”。
并署名。
甲参加工作后,乙持纸索钱。
甲称只是朋友之间开玩笑。
两人相持不下,诉诸法院,法院该如何处理?()。
A、显失公平,应撤销予B、重大误解,应撤销予C、无效民事行为D、甲不能提出有效证据证明意思表示不真实,应认定有效6、某幼儿园一群幼儿正在吃午饭,教师张某离园去取东西。
幼儿甲用筷子逗幼儿乙,不慎将幼儿乙的眼睛戳伤,造成眼角膜破裂,治疗共花费1万多元。
为此,幼儿乙的父母、要求有关人员赔偿。
这一损失应()。
A、由幼儿园承担,幼儿甲的监护人适当赔偿B、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张某适当赔偿C、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幼儿园适当赔偿D、由张某和幼儿园共同承担7、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电脑交由邻居乙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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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广东商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
《宪法学》试题(B)
一、概念比较题:(解释概念,并比较二者之间的关系。
每题10分,共40分)
1、宪法与宪政
2、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
3、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
4、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
二、分析说明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孟德斯鸠指出:“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
2、平等权既是一项宪法的一般权利原则,又是人们所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
三、问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与宪法条文的关系有几种形式?
2、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与魏玛宪法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3、我国宪法规定的总理负责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宪法解释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
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论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