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分类(试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出版社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出版社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06.14•【文号】•【施行日期】1995.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出版社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北京市高教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各高等学校出版社:现将《高等学校出版社评估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出版社社长负责制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出版社总编辑岗位规范(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高等学校出版社评估暂行办法二、高等学校出版社社长负责制暂行办法三、高等学校出版社总编辑岗位规范(暂行)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四日附件一:高等学校出版社评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高等学校出版社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完善出版社的各项制度,建立以实现双效益为目标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动出版社的建设和发展,走稳定健康发展的道路,使其更好地为高等教育事业服务,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和繁荣出版事业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内容:出版社的办社方向、出版物结构与质量、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经营管理及办社条件。
第三条评估依据:新闻出版署制定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出版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国家教委制定的《关于高等学校出版社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第四条评估工作作为高等学校出版社建设的一项制度,两年评估一次。
第五条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负责同志组织的高等学校出版社评估领导小组,在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的指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审核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的评估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出版社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所属高等学校出版社的评估工作。
国家级出版社目录(分类)
国家级出版社目录(分类)
一、综合类四、政治学、社会学类七.艺术类
1、人民出版社 1、中央编译出版社 1、人民音乐出版社
2、商务印书馆 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人民美术出版社
3、三联书店 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3、中国戏剧出版社
4、中华书局 4、新华出版社八、计算机类
5、北京大学出版社 5、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科学出版社
6、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五、文学类2、电子工业出版社
7、复旦大学出版社 1、人民文学出版社 3、清华大学出版社
8、上海人民出版社 2、外国文学出版社
二、法学类3、上海译文出版社九、外语类
1、法律出版社六、教育类1、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高等教育出版社 2、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
三、经济学类2、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十、管理学
1、中国经济出版社 3、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经济管理出版社
2、中国金融出版社 4、辽宁教育出版社
3、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经济科学出版社
注:出版书籍的类别还必须与以上国家级出版社的类别一致,如: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必须是计算机类的,才予以确认为国家级出版社,非计算机类的则不予以确认。
文化部出版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局《批复<科技学术期刊编排规则>(试行)国家标准函》的通知
文化部出版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局《批复<科技学术期刊编排规则>(试行)国家标准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3.11.23•【文号】•【施行日期】1983.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新闻出版正文文化部出版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局《批复<科技学术期刊编排规则>(试行)国家标准函》的通知(1983年11月23日)现将国家标准局《批复<科技学术期刊编排规则>国家标准函》和最近出版发行的《科技学术期刊编排规则》转发你们,希按该函和该标准要求,在科技学术期刊的编排工作中试行。
附:国家标准总局批复《科技学术期刊编排规则》(试行)国家标准函(1983年9月1日)你委员会报批的《科技学术期刊编排规则》国家标准草案,业经批准为国家标准(试行),编号和名称为:GB3179--82《科技学术期刊编排规则》(试行)。
自1983年7月1日起试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05:655.535科技学术期刊编排规则GB3179--82Arrangements rules of academic periodicals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1引言1.1为统一学术期刊的编排格式,加强学术期刊的科学管理,促进科技情报的交流,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学报、学术性期刊。
中级性、科普性的技术期刊可参照执行。
1.3本标准的规定包括必须执行的基本项目和供选用的参考项目。
1.4本标准主要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有关标准和推荐标准并根据我国的习惯制订,既考虑国际通用原则,同时也注意符合中文排印特点。
2期刊的刊名2.1期刊的刊名(包括副刊名)应当尽量简短、明了,必须切合该刊所涉及的特定学科与知识领域。
2.2使用缩写刊名时,应以直观和不引起误解为原则。
2.3不论刊名出现在期刊的任何位置上,都应使用同一名称。
2.4刊名应力求稳定,更改刊名或变更出版周期时,最好从一年(卷)的第一期开始,并在新刊发行的第一年内标出更改前的刊名。
我校学术期刊分类-山东工商学院图书馆
我校学术期刊分类A+类期刊所有SCI中在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数据中标注为“TOP”的期刊且论文被收录;《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非“短论”部分)。
A类期刊所有SCI、SSCI、A&HCI大类或小类三区及以上的期刊且论文被收录;除了A+类,我校社科类一级学科在CSSCI中排名第一的期刊;我校理工类一级学科指定的学术期刊。
如表3。
表3我校各一级学科国内期刊A类一览表注:CSSCI排序为2014-2015年。
带“*”的一级学科无招生,与我校人才培养密切相关。
B类期刊所有SCI、SSCI、A&HCI大类、小类均为四区的期刊且论文被收录;除了A+、A类,CSSCI“刊物级别”标注为“C1”的期刊(不含综合性社科期刊);我校理工类一级学科指定的学术期刊(见表4)。
表4我校理工类一级学科指定的国内期刊B类一览表若表3中的一级学科“刊物级别”标注为“C1”的B类期刊不足3个,按照CSSCI排序,将标注为“C2”的期刊依次提升为B类,到3个为止。
提升的B类期刊见表5。
表5我校各一级学科从“C2”提升为B类的期刊一览表C类期刊CSSCI综合性社科期刊“刊物级别”标注为“C1”、“C2”的期刊,其它CSSCI“刊物级别”标注为“C2”的期刊;CSSCI集刊;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信息中心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期刊)的学术期刊。
D类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CSCD扩展版来源期刊;在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中A、B、C类以外的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的外文期刊和有国家统一书号的连续出版物;EI核心源外文期刊;由国际学术组织举办定期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目录以黑体字发排的论文;国外学术组织、我国承认学历的国外高等院校主办的学术期刊论文。
2002-01-01《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001〕255号)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等用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通道和居民点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61
铁路用地
指铁路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地。
262
公路用地
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指树木郁闭度≥40%的灌木林地
133
疏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10%,但<20%的疏林地
134
未成林造林地
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者等于合理造林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至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至7年的造林地)。
134K
可调整未成林造林地
指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263
民用机场
指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264
港口码头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的附属建筑物,不包括常水位以下的部分。
265
管道运输用地
指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的管道及其相应设施地面用地。
266
街巷
指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公共停车场。
27
水利设施用地
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
222
采矿地
指采矿、采石、采沙场、盐田、砖瓦窑等生产用地及其尾矿堆放地。
22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3
公用设施用地
指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服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休憩用地。
231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指给排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等用地。
文化部关于转发《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转发《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4.10.19•【文号】•【施行日期】198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著作权其他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版权局废止一批著作权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03年12月4日实施日期:2003年12月4日)废止国务院文化部关于转发《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的通知(1984年10月1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厅)、出版总社、人民出版社,全国各出版社:文化部出版局《关于试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的报告》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已经我部批准,现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
文化部出版局关于试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的报告(1984年9月22日)文化部:一九八○年五月,中央宣传部曾以中宣发〔1980〕14号文件转发了原国家出版局制订的《关于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
经过四年来的实施,各有关方面认为这项规定比一九七七年九月颁布的《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试行办法》有了改进,对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保障著译者的基本利益,鼓励广大著译者的积极性,繁荣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主要是:一、基本稿酬偏低。
一九八○年制订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虽比一九七七年的稿酬办法规定的基本稿酬标准有所提高(如著作稿每千字由二至七元,提高到三至十元),但在一九八○年十月以后,国家对稿酬收入超过八百元以上的部分征收所得税,因此,著译者实际得到的稿酬收入,所增不多。
二、体现优质优酬的精神不够,主要表现在,某些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较高,字数较少的专著,因为印数和字数少,拿到的稿酬也相应较少,往往比一般书籍的稿酬还要低。
三、印数稿酬太少。
一九八○年虽然恢复了印数稿酬,但因规定的计酬比例太低,如印一百万册,得到的印数稿酬才相当于基本稿酬的百分之七十。
一些专业性较强,印数较少的学术专著,所得的印数稿酬就更少,有的甚至只有几元。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年普通中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年普通中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新闻出版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21•【字号】渝教基[2012]49号•【施行日期】201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年普通中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试行)的通知(渝教基〔2012〕49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北部新区教育局,市教科院,委属中学,有关出版、发行单位: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精神,现将经重庆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的《重庆市2012年普通中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学生选购的教辅材料不得作为学科教学内容。
二、严格按照教材选用程序选用教辅材料本《目录》包括高中、初中各学科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中考、高考应试类教辅材料暂未纳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中学应严格在《目录》中选用同步练习、填充图册和实验报告册。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使用教辅材料版本。
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
各区县(自治县)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本地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从《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推荐给学校供学生选用,并报市教委备案。
学校在开学时将教辅材料品种、价格进行公示。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查学校的教辅材料用书订单,并于7月2日前送交当地新华书店。
出版社 总编职责
出版社总编职责篇一:盘点出版社都有哪些职位盘点出版社都有哪些职位大家对“出版社”这三个字应该不会陌生,那你们知道出版社有哪些职位吗?今天乔布简历WTT就领着大家一起看看呗。
关键词:出版社有哪些职位一般情况下,出版社中设置有编辑部、财务部、发行部、出版部、行政办公室、美术编辑部、总编办公室和校对部等部门,及其各部门相对应的职位。
简单来说,可以将出版社分为三大部门系统:编辑(业务)部门系统、经营(管理)部门系统、行政(党务)部门系统。
1、编辑(业务)部门系统其职责是制定编辑方针,拟定报道的计划,组织报道的活动,安排报道的任务,处理具体的采编业务及工作,是新闻单位主体机构。
根据业务类别,通常设以下部门:总编室(负责制定报道计划、选题、设计总体版面和审查稿件的部门)、评论部、群工部(负责通讯联络业务)、国际部、记者部、经济部、政法部、教科文部、理论部(负责理论文章的组织、撰写、编辑工作)、文体部、农村部(负责农村宣传报道的部门)、摄影部。
2、经营(管理)系统主要负责新闻单位的印刷、出版、发行、广告、财务、物资、技术等方面的事务,以及新闻单位的多种经营业务。
通常设以下部门:财务处、广告部、发行部、技术部(负责技术设备管理和技术保障的工作)、印刷厂、物资处(负责后勤保障的综合部门)。
3、行政(党务)部门系统主要职责是处理新闻单位编辑、经营工作系统之外的其他事务,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召集党委会,新闻单位内部各项组织纪律及上级有关部门政策、法规的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人事制度,担负安全保卫职能,提供后勤保障等。
通常设以下部门:办公室(处理日常杂务)、机关党委、纪委(新闻机构中的纪律检查部门)、人事部、保卫处等。
盘点出版社都有哪些职位knowledge/artles/56d5547a0cf2a6707c67385b篇二:数字出版部岗位职责数字出版部岗位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数字出版部主任岗位职责(1) 负责本部门和社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分社、外部合作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2) 负责数字出版项目的市场调研、选题策划、资源整合及国家数字出版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3) 负责数字出版项目的实施及平台的总体运行管理工作;(4) 负责数字产品的开发与版权管理,制订数字出版产品的市场推广营销计划;(5) 协助社领导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6) 完成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大学学术期刊及出版社分类认定意见(试行)
河北大学学术期刊及出版社分类认定意见(试行)一、出版社:一类: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二类:其它国家级出版社三类:省级及大学出版社二、学术期刊自然科学类一类学术期刊:中国科学(中国科学院)科学通报(中国科学院)SCI二类学术期刊:1.综合类EI ISTP 自然科学进展2.数学类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学报系统科学与数学数学年刊A 数学进展计算数学应用概率统计高校应用数学学报数学物理学报数学研究与评论3.力学类工程力学力学学报力学进展计算力学学报固体力学学报应用数学和力学4.物理学类物理学报光学学报高能物理与核物理发光学报人工晶体学报化学物理学报中国激光红外与毫米波学报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5.化学类分析化学化学学报高分子学报物理化学学报无机化学学报有机化学高等学校化学学报感光科学与光化学化工学报6.环境科学类环境科学中国环境科学环境科学学报7.计算机技术类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信息与控制中文信息学报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计算机工程与应用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8.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类自动化学报半导体学报通信学报电子学报制造业自动化控制理论与应用电子测量与仪器学报中国图形图像学报电子显微学报9.生物科学类植物学报植物生理学报遗传学报生态学报昆虫学报动物学报微生物学报水生生物学报中国农业科学生态学报植物病理学报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10.医药类药学学报药物分析杂志中国药学杂志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中国药理杂志11.材料科学类复合材料学报材料研究学报硅酸盐学报12.机械与建筑类岩土工程学报土木工程学报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中国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学报汽车工程三类学术期刊:指除上述一、二类学术期刊以外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纵览》2000 年版为准,北京大学出版社)四类学术期刊:全国其它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一类学术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科院)新华文摘(全文转载)SSCI 二类学术期刊:1.综合类文史(中华书局)文献(国家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2.哲学哲学研究(中国社科院哲学所)自然辩证法研究(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世界宗教研究(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所)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社科院马列主义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国务院古籍整理规划小组、中华书局)3.语言文学文学评论(中国社科院文学所)文学遗产(中国社科院文学所)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中国现代文学学会和中国现代文学馆)中国语文(中国社科语言所)古汉语研究(湖南师大)方言(中国社科院语言所)中国翻译(中国外文局翻译研究中心)外语教学与研究(北京外国语大学语言所)外国文学评论(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所)外语与外语教学(大连外语大学)4.艺术文艺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人民音乐出版社)人民音乐(中国音乐家协会理论栏)美术(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栏)电影艺术(中国电影家协会理论栏)中国书法(中国书法家协会理论栏)舞蹈(中国舞蹈家协会)装饰(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中国戏剧(中国戏剧家协会)5.历史学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史研究(中国社科院历史所)世界历史(世界历史杂志社)近代史研究(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社科院经济所)考古学报(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史学理论研究(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世界史所)旅游学刊(中国旅游学院、中国旅游局)6.经济学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经济研究(中国社科院经济所)世界经济(中国社科世界经济与政治所)财政研究(中国财政学会)统计研究(中国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会计研究(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成本会计)税务研究(中国税务学会)审计研究(中国审计学会)管理世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金融研究杂志社)国际金融研究(中国国际金融学、中国银行国际金融所)企业管理(中国企业管理学会、国家经贸委)世界经济与政治(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中国农科院经济所)日本学刊(中华日本学会、中国社科院日本所)宏观经济管理(国家计委)7.政治学政治学研究(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求是(中共中央)中共党史研究(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现代国际关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所)高校理论战线(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华思想教育研究会)8.法学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族研究(中国社科院民族所)中外法学(北京大学)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9.社会学社会学研究(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中国人口科学(中国社会院人口所)10.新闻学中国出版(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社科院新闻所)中国记者(新华社)新闻战线(人民日报社)中国广播电视学刊(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广电部政策研究室编辑学刊(上海编辑学会)11.图情、档案学中国图书馆学报(中国图书馆学会)情报学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大学图书馆学报(全国高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档案学研究(中国档案学会)12.教育、心理、体育中国高等教育(教育部)教育研究(中央教育科研所)比较教育研究(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电化教育(中央电教馆)心理学报(中国心理学会、中科院心理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武汉,中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华中理工大学)体育科学(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中国体育科技(国家体委体育科研所)心理科学(中国心理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务院学位办)13.科学研究中国软科学科学学研究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三类学术期刊:指降上述一、二类学术期刊以外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纵览》2000 年版为准,北京大学出版社)及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四类学术期刊:全国其它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注:一、对于被SCI 收录的论文,若发表期刊的影响因子高出中国科学最高影响因子的,视情况可提高工作量及津贴(影响因子按三年平均计算)。
新闻出版署关于实行《出版社年检登记制度(试行)》的通知
新闻出版署关于实行《出版社年检登记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7.27•【文号】[94]新出图610号•【施行日期】1994.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3月1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1日)废止新闻出版署关于实行《出版社年检登记制度(试行)》的通知(1994年7月27日(94)新出图6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级出版社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全国各出版社:现将《出版社年检登记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
《制度》第一款第一项规定1995年年检登记工作从1995年2月6日到4月6日,请你们认真做好领导和组织工作。
出版社年检登记制度(试行)1990年出版社重新登记注册之后,出版社的素质得到了普遍的提高。
但是,随着我国出版事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出版社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了进一步提高出版社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多出好书,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特制定出版社年检登记制度。
一、出版社年检登记制度1.出版社年检登记制度在图书出版社建立并实施。
2.自1995年起,每逢单数年出版社在自查年检的基础上,进行登记换证工作。
双数年,出版社在社领导主持下自行检查总结工作。
1995年出版社年检登记工作从2月16日至4月16日,共用两个月时间进行。
3.在出版社年检期间,各出版社要组织学习,进行自我教育。
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方针,开展办社宗旨、遵守国家出版法规的自我教育活动。
学习与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教育相结合,时间安排1个月。
学习检查结束后,出版社要写出工作总结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新闻出版署。
设在地方的出版社(军队出版社除外,下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后集中报新闻出版署。
中国出版业体制改革的历程和经验
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 中,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作
为整个文化体制改革 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 0 0 3 年开展 改革试点 工作 以来 ,按 照中央的统一 部署 和要求 ,经 过积极探 索 ,扎 实工作 ,改革 的力度 不断加 大 ,改革
作 。试 点工 作就 是要 从理 论和 实践 结合 方 面进 行 探 索 ,为制定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推动文化体制改 革做准备 。中国出版体制改革进程 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的帷幕拉开。2 0 0 3 年1 2 月3 1 日,国务院印发 《 文化体
革 的总体思路 ,按照先抓印刷厂 、新华书店 的改革和
一
批 中央部委 出版社 、一批 高校出版社 、一批地方出
2 0 0 3 年6 月 ,按照党 的 “ 十六 大”关于深化文化 体制改革 的要求 ,全 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
版社 的改革 ,再抓一批 经营性报刊单位转企改制和党 报党 刊发行体 制改革 ,落实 了出版单位深化改革 的 目
作 。出版体 制改革 紧紧围绕重塑市 场主体这 一重点 ,
积极稳妥 、有效有序地推进转企 改制工作 ,除保 留4
家事业性质出版社 以及 2 6 家军队出版社外 ,一大批出 版 发行单位 成功 转制 为企 业 。截至 2 0 0 9 年底 ,全 国 5 8 0 家图书 出版社 中 ,有 4 5 3 家出版社 已经完成或正在 完善转制工作 。中央确定 的十八大前 的改革任务 已经
理 论 与 实践 T H E O R E T I C A L H O R I Z O N
,
中 国 出版 业 体 制 改 革 的 历 程 和 经 验
■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课题组
【 关键词】文化 体制改革 出版业
人民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7 年修订试行
学科分类 法学 法学
3
管理世界 南开管理评 论 公共管理学 报 管理科学学 报 中国行政管 理 中国环境科 学 教育研究 经济研究
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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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
A
4 5
南开大学商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委员会管理科 学部 中国行政管理学 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 会 中央教育科学研 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经济与政治 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 工业经济研究所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17/26 19/26 22/26 25/26 台湾出 版 台湾出 版
期刊 期刊 期刊 期刊
B B 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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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研究 所集刊 中央研究院
历史学
期刊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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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语言研 究所集刊
历史学
期刊
B
76
马克思主义 与现实 国外理论动 态 当代世界与 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研究 思想理论教 育导刊 马克思主义 理论学科研 究
3/8
期刊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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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社会 青年研究 社会保障研 究 中国体育科 技 北京体育大 学学报 数理统计与 管理 图书情报工 作
7/8 2/5 3/5 CSSCI
期刊 期刊 期刊
B B B
91
社会学
期刊扩 展版
期刊
B
92 93 94
体育学 体育学 统计学 图书馆、情 报与文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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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3.03•【文号】新出图[1997]79号•【施行日期】1997.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4年12月24日实施日期:2005年3月1日)停止执行关于印发《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新出图[1997]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在京各出版社主管单位,全国各出版社:为加强图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促进图书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我署在1992年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加以修改补充,制定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施行。
在施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我署。
新闻出版署一九九七年三月三日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使图书出版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服务,努力实现图书出版从扩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的转变,促进图书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依据我国《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图书质量的政策、法规、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图书出版单位及其出版的图书。
第二章图书质量的分级和标准第三条图书质量管理的范围,包括选题、内容、编辑加工、校对、装帧设计、印刷装订等方面。
为了便于管理,本规定将有带关系的选题和内容,合并为内容项;将编辑加工和校对,合并为编校项。
第四条图书内容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分为两级,即:合格、不合格;编校质量、印刷装订质量分为四级,即: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五条图书内容的质量分级标准1、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为合格。
2、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没有价值,有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禁止出版的,为不合格。
文化部关于颁发《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图书约稿合同》、《图书出版合同》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颁发《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图书约稿合同》、《图书出版合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5.01.01•【文号】•【施行日期】198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版权局废止一批著作权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03年12月4日实施日期:2003年12月4日)废止文化部关于颁发《图书、若干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图书约稿合同》、《图书出版合同》的通知(1985年1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厅)、社,各中央一级出版社:《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已于一九八四年六月颁发。
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我们制订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件实施细则》。
现发给你们,请结合《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内部掌握,参照执行。
为便于作者(包括译者)向出版单位转让版权,我们还制订了《图书约稿合同》和《图书出版合同》供各出版单位制订本单位的约稿合同和出版合同时参考。
各出版单位制订本单位的合同时,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应与上述两个合同的相应条款相符,以保障作者和出版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颁发《试行条例》时,我们曾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厅)、社设置精干的版权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各出版社固定专人负责本社版权业务。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我部通知重申了上述要求,请各地和各出版社务必尽快安排落实。
执行《试行条例》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出版局联系。
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一)“版权”即著作权,指作者根据《试行条例》或国家其他法律、条例、规章,对其作品享有的《试行条例》第五条所列的各项专有权利。
(二)“国家出版单位”指国家最高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并发给统一编号的出版单位。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业绩计分指导意见
附件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业绩计分指导意见一、学术论文类门类类别分值自然科学类在 Science、Nature 和 Cell 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票进入在影响因子 20 以上的(含 20)SCI 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票进入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60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45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35在SCI四区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30 在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0期刊论文被SCI收录20 会议论文被SCI 收录;期刊论文被SCIE、EI 收录15 会议论文被SCIE、EI、ISTP 收录8 在C类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会议论文集 3在D类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会议论文集 1哲学社会科学类在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票进入在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中标记了*号的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论文一票进入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3000字以上)一票进入期刊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者转载20 在B类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5学术论文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进行论点摘编、或学术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15会议论文被SSCI、A&HCI 收录10 在C类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会议论文集 3在D类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会议论文集 1 注:1、论文需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排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身份发表;2、学术期刊分类以《江西师范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试行)》为准;3、以上学术期刊均指正刊,增刊不计分;4、与本专业无关学术论文不计分;5、仅提供用稿通知单(用稿清样)不计分;6、在D类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7、博士研究生必须在B类以上期刊(含B类)发表论文方能作为业绩计分。
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教材及其他著作稿酬分配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
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教材及其他著作稿酬分配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84.09.12•【文号】[84]教理材字008号•【施行日期】1984.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著作权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教材及其他著作稿酬分配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 ([84]教理材字008号1984年9月12日教育部发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国家劳动总局于1979年11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编译教材稿酬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的原则及精神,参照几年来各校试行中的实践经验,对高等学校教材及其他著作的稿酬分配作如下具体规定,请参照试行。
一、教材及其他著作出版后,出版社付给的稿酬原则上应该发给编译者本人。
但学校垫付的书稿抄写、描图费用,应从稿酬中扣还。
学校为编译者开支了较多其他费用的,可以从稿酬中酌情扣除一部分交公(以不超过稿酬总数的5%为度)。
开支费用很大的,可以扣除不超过稿酬总数的10%交公。
二、在作了上述扣垫后,所余稿酬按下列比例分配:1.完成了全部教学工作量或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应全部归编译者。
2.减免了全部教学工作量或工作任务的编译者所得不低于60%。
3.减免了部分教学工作量或工作任务的,在可以提取交公的40%内,按减免的分量提取相应的部分交公。
4.上述交公的部分,学校和教研室各得一半左右。
交给学校的部分,可以抵顶编译教材费用的开支;留给教研室的部分,可以用于教材和教学工作,也可用于教研室的集体福利。
5.编写教材及其他著作时,较多利用教研室原有各种讲义或其他教学资料的,可以从分给编译者的稿酬中提取不超过10%归教研室所有。
三、凡由出版社提出或同意约请专人审阅教材书稿的审阅费,都由出版社付给审阅人,不从稿酬中扣留。
编译者在交稿前,自己请人审订校阅者,由编译者自行酬谢。
四、专职的科研人员,其编著工作如系结合科研工作进行,并占用了科学研究工作时间的,得根据具体情况,将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交公。
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
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已撤销),国家标准局(已撤销),国家计量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7.01.01•【文号】•【施行日期】1987.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国家语文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出版局公布)为使出版物在涉及数字(如表示时间、长度、重量、面积、容积和其他量值)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体例统一,待制定本规定。
1、总的原则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
重排古籍、出版文字书刊等,仍依照传统体例。
2、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两种主要情况2.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例:公元前8世纪20世纪80年代公元前440年公元7年1986年10月1日4时20分4时3刻下午3点屈原(约公元前340-前278)扬雄(公元前53-公元18)鲁迅(1881.9.25-1936.10.19)。
①年份不能简写,如1980年不能写作80年,1950-1980年不能写作1950-80年。
②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六。
③夏历和中国清代以前历史纪年用汉字,如正月初五丙寅年十月十五日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年11月2日)。
④ 中华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民国38年(1949年)昭和16年(1941年)。
2.2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例:41302-125.031/161/10004.5倍34.05%4.5%3:11736.8万公里4000克12.5平方米21.35元45.6万元270美元48岁10个月-17℃0.59安〔培〕东经123°50' 维生素B12 500多种60多万公斤HP-3000型计算机21/22次特别快车国家标准GB2312-8084602部队①一个数值的书写形式要照顾到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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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出版社分类(试行)
著作以出版社级别认定。
出版社按级别分为 A、B、C三类。
A、B类出版社根据出版社在国内的影响力进行划分,C类出版社为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重要出版社。
(一) A类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出版社(北京)、科学出版社(北京)。
(二) B类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语文出版社、东方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物价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财政科学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环境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三) C类出版社
包括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重要出版社,其影响度的鉴别由校学术委员会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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