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福利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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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人福利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影响。老人问题将不再是个人问题、家庭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在家庭提供老年福利功能弱化的同时,老人福利社会化也就成了必然。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是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由社会提供给老年人的物质和社会服务。发达国家的老年人大多享有一定的社会福利保障,生活因而相对稳定和舒适,但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的老年人则呈现另一番景象,他们的老年生活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一.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主要存在的问题
1.老年人福利缺少法律上的根本保障;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对于老年福利的保障都应该体现在法律条款中。中国关于保护处在特殊困境下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我国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虽已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依据,由相关的法律法规组成的保护老年人包括处在特殊困境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比如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具体的老年福利项目的实施依据主要是法规,规章或政策,其立法层次低,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老年福利制度的立法完善也就成了当务之急。我国应该为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和老有所为”的五个基本需求提供法律保障。
2、城乡二元体制仍然存在,并且差距较大;
城乡二元体制已经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因为“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不解决,不但会造成一个城乡断裂的社会,甚至影响着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的发展。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保障和服务水平总体来说还是比较低的。特别是在现代化过程中,农村青壮劳动力陆续流入城镇,造成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提高,使农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农村,除了极少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绝大多数地区尚未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由于缺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与城市形成巨大反差。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困难,他们的消费水平低,生活贫困者也多,缺医少药的现象非常普遍。
3、覆盖面小,产品、设施、服务短缺与形式化并存;
目前,我国的老年人福利存在保障面相对较小,服务项目偏少等问题,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严重不足形成了巨大反差。保障制度惠及的主体是城镇各类就业人员,但现有的养老保障制度也仅仅覆盖城镇职工的55%。而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村人口,基本上只能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城市老年人中,从未工作和其他人都不能享受退休金,他们基本上依靠家庭养老。女性和高龄老人问题尤为突出。
我国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也严重不足,远远不能适应需要。而且高龄老人与养老床位的比例却存在着严重的倒挂,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此外,老人活动场所有限、设施短缺,文体活动参与率低。
4、有效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老年人社会福利发展;
由于投入到老年人社会福利资金的不足,使得老年人福利水平不高。资金的短缺,从根本上地阻碍了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我国对于社会福利的投入较少,不但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还低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导致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资金的严重不足。加上资金管理不善,又缺乏相应的政策措施来帮助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的前景更令人堪忧。
5、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低,素质有待提高;
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工作。而社会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接受过正规的岗前训练,也就是说福利机构的从业人员应该是专业人员。可是,我国却缺乏这方面的认识,将服务工作看作是单纯的体力工作,有的单位甚至向社会招募临时工,不经培训直接上岗。目前我国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较低,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还不能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我国尚未发展出一支成熟的老年人服务人员团队,行业内也缺乏统一的职务培训制度和相应的资格证照制度。
二.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的应对措施
首先,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立足基本国情,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和服务提供相匹配,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针对这个发展目标,我们针对老年人社会福利提出以下几个应对措施:
1.加强老年人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建设;
从长远发展来看,要使老年福利有可靠保障,必须制定出老年福利的专项法律法规,如老年福利法、老年保健法等。为了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我们要尽快制定政府补贴、购买服务、高龄补助等新政策,并把行之有效的政策及时上升为法规和规章。所以我们要从制定政策,完善政策和落实政策入手,进而将有效的政策上升为法规规章。国家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及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财政补助、医疗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我们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2.稳步推进城乡统一的老年社会福利保障和制度建设;
我国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对立,逐步建立起城乡协调、均衡、统一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低保制度、医疗救护和贫困救助制度等。我们不但要重视农村养老问题,也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养老保障制度。在农村养老方面,我们必须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在税费改革中减免农村老年人的纳税负担。对于特困老人,还要建立专项的救助补贴。在城市养老方面,我们要完善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制度,向城市居民提倡个人养老储蓄,让他们学会自我保障,从年轻时就树立起自我养老意识,为自己今后的养老做好经济和物质上的储备。
3.扩大覆盖面,并提高产品、设施和服务的质量;
老年人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不但要惠及城镇各类就业人员,我们还要设法覆盖城镇大多数的老年人和农村人口,特别要重视老年女性和高龄老人。现今中国老年人主要是以居家养老为主,这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的最普遍和最主要的形式,其主要的优点是成本相对较低。我们可以利用这个优势,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的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此外,我们还要增加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的规模,增设老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努力做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乐。
4.有效投入资金;
没有资金的投入,我们就不能适应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我们不但要通过积极争取政府的投入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还要将资金来源多样化。我们还可以通过激励社会投入和扩大福利彩票发行等多种渠道,来加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对于民办养老机构,可以按照建设规模等指标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