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龙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务正高速项目部关于爆破作业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务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2015年4月9日,我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郭长江为组长,项目副经理纪纹波为副组长、夏青松、巴英立、吴燕祥、张家举为组员的安全检查小组,根据要求,专门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爆破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场情况检查记录

民爆物品管理人员证件齐全,对储存条件、保管、运输、使用、退库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认真梳理,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民爆物品储存库满足储存条件,技防设备齐全,双人值班,双人带锁,看守人员存在间接脱岗现象。

(2)民爆物品入出库及使用回收等全程都有专人监督。

(3)民爆物品管理的存储、使用等建账、登记齐全,帐物相符。

(4)作业后及时清理现场,及时清点退库。

(5)料场在施爆过程中存在一次爆速超标现象。

(6)出入库登记表,看守巡查表,交接班制度表完善。

二、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看守员脱岗现象,我公司与保安公司交涉,对脱岗,不

尽责的看守人员,进行更换看守人员处理。

针对这次爆速超标情况,要求现场工程师纪文波严格控制装药量,调整起爆段数,适当缩小炮眼间距,在以后的循环过程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三、加强民爆物品管理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的管理,对各涉爆人员下发了民爆物品安全技术交底,按以前的规定定期对民爆物品管理人员及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等事件的发生,具体控制措施及要求如下: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爆破器材装卸必须符合有关规定,(1)有专人在场监督。(2)设置警卫,无关人员不得在场。(3)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4)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5)遇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得装卸爆破器材。(6)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7)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8)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得超过二层。

3、储存:(1)爆破器材应储存在专用的爆破器材库,码放整齐、稳固,不得倾斜。(2)进入库区不得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3)进人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4)库区的消防、通信设备、警报和防雷装置应定

期检查。(5)库区应昼夜警卫。

4、使用:(1)涉爆人员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2)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3)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使用追踪制度,每一环节责任人必须签认。(4)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戒标识,爆破作业结束时,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6)从炸药进人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7)填塞作业应避免夹扁、挤压和拉扯导爆管、导爆索,并应保护雷管引出线。(8)检查人员发现哑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警告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9)采取控制爆破、弱爆破施工,并辅以可行的减震、隔振措施。(10)由原爆破人员处理盲炮,剩余爆破器材按规定及时处理、清点退库。

下一步工作计划:

1、对检查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停工整顿。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到对员工的宣传教育。

3、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生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

4、对治爆、涉爆工作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行动起来,从管理制度、储存使用、购买、运输等环节,立即进行大排查。

5、通过自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工作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贵州省龙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务正高速项目部

2015年4月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