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康逸人生两全保险》保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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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全能保2017两全保险

泰康全能保2017两全保险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 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 付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 本保险金额的 2 倍。
我们仅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 本合同终止。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 的 24下列保险责任:
一般身故或者 高残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非因 意外伤害(见 9.6)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 其数额等于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及《泰康附加全能保 2017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以下简称“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 105%,本合同终止。
重大自然灾害 意外身故或者 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合同所约定的 8 种重大自然灾害(见 9.8)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 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 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重大 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 75 周岁,航空意外身故或者航空意外高 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
(2)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 75 周岁(含 75 周岁),航空意外身故或 者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业管规则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业管规则

九、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请遵循《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其他事项,请遵循《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2001年12版)》及泰康管发 及泰康管发<2002>第 年 版 第 010号文件《关于对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号文件《 号文件 关于对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2001年12版)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 年 版 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
业管规则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课程回顾
投保条件 缴费规则 投保额度 风险保额 体检规则 附加规则 生存领取 保单填写 其他事项
业管规则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业管规则
业管规则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内容纲要
投保条件 缴费规则 投保额度 风险保额 体检规则 附加规则 保单使用 其他事项
业管规则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业管规则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六、附加规则 本险种可以附加: 本险种可以附加: 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特约; 住院医疗保险特约; 免缴保费特约; 免缴保费特约;生命关怀提前给付 附加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费用型) 附加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费用型)保险 注意: 周岁以下被保险人不得附加前四种附险 注意:16周岁以下被保险人不得附加前四种附险 各附加险应附和其相应的投保规定
业管规则

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

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同)理解《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为之投保的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1.1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险合同贷款的权利··························· 3.4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按本合同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 4.3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退保的权利····································· 4.3☞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免除责任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2您有及时向本公司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 2.1您应当如何缴纳保险费·········································· 3.2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4.3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5.2本合同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5.11☞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一、保险责任及保险责任免除1.1 保险责任1.2 保险责任免除二、保险金的领取2.1 保险事故通知2.2 保险金的申领2.3 索赔时效2.4 失踪处理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 保险金额3.2 保险费的支付3.3 保险合同贷款四、保险期间、复效、保险合同解除4.1 保险期间4.2 合同效力恢复4.3 合同解除五、合同的一般条款5.1 保险合同的构成5.2 如实告知5.3 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5.4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5.5 合同内容变更5.6 职业或工种的变更5.7 地址变更5.8 保险事故鉴定5.9 争议处理5.10 货币单位5.11 释义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在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见5.11释义)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本公司按投保人已缴的本合同和《泰康附加健康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和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反洗钱PPT课件

反洗钱PPT课件
1
泰康人寿反洗钱培训
2020/3/20
目录
2
险种特点 险种责任及投保规则
健康定期的升级产品,由“康逸人生两全保险”和“附加康逸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构成,为 客户提供轻症、重疾、身故、高残及满期返本的全面保障
险种特点:
轻症、重疾、高残、身故及满期返本责任保障全面 按疾病轻重分级给付:每种轻症都有自己的独立保额,轻症(30%)可多次赔付、重疾(100%)
2020/3/20
康逸人生费率与健康人生差别不大,但保
险责任更多!
9
结束语:感谢聆听
10
10
5万
1-6类,无职业加费
1倍计入寿险及重疾保额
2份,500元/份 1-6类,无职业加费
健康加费
重疾EM100点以内免加费; 重疾EM100-150之间加费,150以上拒保
重疾EM100点以内免加费; EM100点以上拒保。
6
康逸人生——投保规则
7
一、 核保规则
•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0-65周岁;保至70周岁时,交费期满不超过60周岁;保至80周岁时,交费期满不 超过70周岁。
健康人生
保至70 周岁,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 -55 周岁 保至80 周岁,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 -65 周岁
交费方式 保险期间
趸/5/10/15/20年交 可选择保至70周岁、保至80周岁
趸/5/10/15/20年交 可选择保至70周岁、保至80周岁
风险保额计算
最低保费/保额 被保险人职业
<18周岁,1.3倍计入重疾风险保额; ≥18周岁,1倍计入寿险,1倍计入提前给 付重疾保额,0.3倍计入重疾风险保额
保额,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18岁前,退保费或现价;18岁后,

泰康人寿-康逸产品介绍

泰康人寿-康逸产品介绍

产品解析
康逸人生解析
5 5
计划构成
主合同:泰康康逸人生两全保险
附加合同:泰康附加康逸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捆绑销售,不可拆分
康逸人生解析
6
产品概述
“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涵盖重大疾病、 高残、身故、轻症责任,保障全面, 满期返本
康逸人生解析
7 7
重大疾病的定义
重:对人体生命、健康损伤极为严重 大:诊治费用昂贵、后期维护支出高
所交保费不在监管限额之内
未满18周岁,投保不受10万保额限制
康逸人生解析
14
保多久
保至70或80周岁
康逸人生解析
15
保什么—— 一保重疾
180日
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 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康逸人生解析
16
保什么——42种重大疾病
• 恶性肿瘤
• 瘫痪
为了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非开胸的经胸
壁打孔内镜手术或者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进行的心
脏瓣膜置换或者修复手术。
轻症
心脏瓣膜手术
•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 终末期肺病
• 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
•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 颅脑手术
• 坏死性筋膜炎
• 深度昏迷
• 严重Ⅰ型糖尿病
• 系统性硬皮病
• 双耳失聪
•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 严重克隆病
• 双目失明
42种重大疾病 康逸人生解析
17
保什么—— 二保高残
康逸人生解析
8
轻症的定义
是重大疾病前期较轻的疾病,在没有达到
重大疾病给付标准的时候也能够得到赔付。

爱家之约(2009)总保全规则

爱家之约(2009)总保全规则

家庭保单保全规则(2009 版)一、家庭保单的分类及成立条件1.家庭保单的分类(1)第一代家庭保单:泰康家庭保障计划-知心护佑/天长地久/相伴一生(2)第二代家庭保单:爱家之约-健康型/健康型(200304)/养老型/养老型(200304)(3)第三代家庭保单:爱家之约(升级版)(4)第四代家庭保单:爱家之约升级版(2005)(5)第五代家庭保单:爱家之约升级版(2009)2.家庭保单成立的基本条件(1)投保时有两个以上被保险人;(2)投保时家庭保单的投保人即为主被保险人;(3)至少有一个被保险人存在一个有效的长期寿险。

二、家庭保单险种的新增1.申办规定(1)家庭保单仅能新增提出申请时正在销售的“家庭保单险种库”中的险种,不受理其他险种的增加申请。

公司已停售的险种不允许新增及增加保额;主险申请复效时,已停售的附加险也不能新增。

《泰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及《泰康附加投保人身故豁免保险费B款定期寿险》也不能新增保额。

即新增主险时,若希望有豁免责任,可同时申请新增《泰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或《泰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B款定期寿险费B款定期寿险》,不能增加原《泰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或《泰康附加投保人身故豁免保险费B款定期寿险》保额。

(2)保单有效,投保人、被保险人可在犹豫期内或保单生效对应日前一个月内申请新增。

新增险种生效日为下一保单生效对应日。

(3)新增长期寿险的缴费期间与投保时购买的长期寿险的剩余交费期间无关联。

(4)新增险种的缴费方式、红利领取方式、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险费、生存金领取方式与投保时购买的长期寿险必须相同。

(5)新增险种的保额必须符合《爱家之约升级版》(2009)投保规则中规定的被保险人投保金额的限制。

(6)新增《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津贴型)个人医疗保险》,须满足保单生效两年以内且被保险人45 周岁以下,才可提出申请。

(7)被保险人新增《泰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或《泰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B款定期寿险》需满足以下条件:A、可附加在以下保险产品中且该保险产品在申请日仍然有效:《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泰康松鹤延年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盛世人生2008年金保险(分红型)》、《泰康智慧宝贝终身寿险(分红型)》、《世纪长乐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泰康金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泰康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2006)定期寿险》。

健康人生保全规则

健康人生保全规则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保全规则《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全规则1、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1)申请时间: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即犹豫期内)(2)申请人:投保人(3)业务规则:A、投保人如选择犹豫期内解除合同,公司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B、如本合同附有其他附加险,需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解除所有附加险。

C、退费金额将退还至投保人原交费账户中。

(4)应备文件:保险单原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5)变更生效日:即时生效2、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1)申请时间: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后且未发生保险事故(2)申请人:投保人(3)业务规则:A、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B、如本合同附有其他附加险,需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解除所有附加险。

(4)应备文件:保险单原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以投保人姓名开户的活期结算型存折或银行卡(手写户名)的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5)变更生效日:即时生效3、生存保险金给付(1)申请时间:被保险人生存至65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30天 (2)申请人:生存受益人(如无其他指定,默认为被保险人)(3)业务规则:A、存在以下情况不得领取生存保险金:¾在生存保险金产生前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¾被保险人死亡报案或立案状态。

¾存在保险费垫交,且生存保险金不足以偿还垫交保险费及利息。

¾保险单质押贷款状态,且生存保险金不足以偿还贷款的本息和及罚息。

B、生存保险金的给付为一次性领取选择权: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60%,本合同终止。

泰康康护一生两全保险条款

泰康康护一生两全保险条款

泰康康护一生两全保险条款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在犹豫期内您若要求解除合同,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 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2.3 保险期间2.4 保险责任2.5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宣告死亡处理4. 保险费的交纳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5.2 保单贷款 5.3 减保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7. 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3 年龄性别错误 8.4 投保人职业或者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8.5 未还款项 8.6 合同内容变更 8.7 联系方式变更8.8 争议处理 8.9 保险事故鉴定 9. 释义 9.1 合法有效 9.2 保单年度 9.3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9.4 周岁 9.5 有效身份证件 9.6 意外伤害 9.7 高残 9.8 毒品 9.9 酒后驾驶 9.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9.11 无合法有效行驶证 9.12 机动车 9.13 现金价值 9.14 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相对应的现金价值泰康人寿〔2018〕两全保险034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康护一生两全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康护一生两全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Word版

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Word版

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尊敬的周梅女士:您53周岁,投保的《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本保障计划由《泰康康逸人生两全保险》及《泰康附加康逸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组成,保至80岁,选择15年交费,每年交保费3095元,共交保费46425元。

满期返还所交所有保费4.64万元。

重疾保障5万元;高残保障5万元;身故保障5万元。

10种轻症,每种都拥有30%的独立保额,共计15000*10=15万元。

一、身故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投保人已交纳的主、附附险累计保险费。

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0元。

2.高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残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投保人已交纳的主、附险累计保险费。

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或者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残保险金:50000元。

3.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主、附险数额即便6425元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附加险保险责任:1、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42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主、附险累计保险费数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42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或者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42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将按50000元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投保须知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投保须知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投保须知对于有养老保障规划的消费者而言,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无疑是不错的投保选择,但在投保之前,需要注意事项投保事项,如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主动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在投保以后发现被保险人的年龄、身份证件号码跟现有的有效证件上存在出入,一定要及时更正。

另外,在保险受益人方面,一定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设置。

主动搞清楚这些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1.在签订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合同时要主动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会向您明确说明主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保险公司会就您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主险合同;对于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2.在签订保险合同以后如果发现被保险人的年龄、身份证号码跟现有证件上存在出入,或则在投保以后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出现了变更,例如被保险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发生了变化,那么一定要及时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变更手续,以免后期影响被保险人享受合法保障权益。

3.在签订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合同时,泰康人寿工作人员往往会要求投保人确定一名或多名保险受益人,这个时候要看清楚合同在受益人这一块的说明和规定: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

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

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尊敬的周梅女士:您53周岁,投保的《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本保障计划由《泰康康逸人生两全保险》及《泰康附加康逸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组成,保至80岁,选择15年交费,每年交保费3095元,共交保费46425元。

满期返还所交所有保费4.64万元。

重疾保障5万元;高残保障5万元;身故保障5万元。

10种轻症,每种都拥有30%的独立保额,共计15000*10=15万元。

一、身故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投保人已交纳的主、附附险累计保险费。

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0元。

2.高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残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投保人已交纳的主、附险累计保险费。

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或者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残保险金:50000元。

3.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主、附险数额即便6425元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附加险保险责任:1、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42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主、附险累计保险费数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42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或者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42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将按50000元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泰康人寿保全管理制度

泰康人寿保全管理制度

泰康人寿保全管理制度一、总则泰康人寿保全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保全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责任部门1. 保全部门:负责全公司的保全工作,包括保全政策的制定、方案的设计、执行的监督等工作。

2. 保全审核部门:负责对申请的保全保险单进行审核,核对客户资料和保单信息,确保保全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 技术部门:负责保全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工作,保障操作的顺畅进行。

4. 客服部门:负责对客户保全申请的受理,处理客户的投诉意见,提供咨询等服务。

5.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全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督保全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保全操作规程1. 保全类型: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种保全类型,包括保单贷款、部分领取、保全退保、保全减额交清等。

2. 保全申请:客户可以通过电子渠道、客服电话等进行保全申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3. 保全审核:保全审核部门根据客户提交的保全申请,核对资料、审查保单信息,确保保全操作的合法性。

4. 保全执行:经审核通过的保全申请,保全部门负责执行操作,更新系统信息,保障客户权益。

5. 保全通知:保全操作完成后,客服部门将通知客户保全结果,提醒客户注意保单变更信息。

四、保全管理制度1. 保全政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和调整保全政策,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2. 保全流程:公司根据保全操作的不同类型和客户需求,建立完善的保全流程,规范保全操作。

3. 保全监控:公司建立保全监控制度,定期对保全操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保全培训:公司定期开展保全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保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5. 保全报告:公司要求各部门对保全工作进行定期汇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保全风险防范1. 风险识别:公司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保全风险。

康逸人生保障计划详细

康逸人生保障计划详细

康逸人生保障计划详细1. 引言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是一项专为提供全面保障的综合人寿保险计划。

此计划旨在满足客户对风险保障、家庭财务规划和退休储蓄的需求。

通过广泛的保障范围和灵活的保障选择,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旨在帮助客户在意外事件发生时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财务安全。

2. 保障范围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提供了全面的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1 健康保障此计划为客户提供健康保障,包括医疗费用、手术费用、住院津贴等。

无论是意外伤害还是疾病,康逸人生保障计划都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

2.2 人身保障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提供了人身保障,包括意外身故、伤残保障等。

在客户不幸遭遇意外事故时,该计划将为其家人提供经济支持,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2.3 家庭保障康逸人生保障计划还为客户提供家庭保障,包括丧葬费用、家庭财务支持等。

当客户离世时,该计划将为其家人提供经济援助,帮助他们应对丧亲之痛和经济负担。

2.4 资产保障除了个人保障外,康逸人生保障计划还提供资产保障。

客户可以选择投保额外的意外损失险、财产损失险等,以保护个人和家庭的财产免受损失。

3. 保障选择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提供了灵活的保障选择,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财务状况选择相应的保障项和保额。

3.1 保险额度选择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和家人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额度。

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提供多个保险额度选项,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2 保险期限选择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提供不同的保险期限选择,可根据客户的需求灵活选择。

客户可以选择较短的保险期限以满足临时需求,也可以选择较长的保险期限以获得更长时间的保障。

3.3 附加保障选择除了基本的保障项目外,康逸人生保障计划还提供多种附加保障选择,以进一步增强保障范围。

客户可以选择投保附加的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以满足自己特定的保障需求。

4. 退保政策为了保证客户的权益,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提供了灵活的退保政策。

泰康投保规则

泰康投保规则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08年6月版)前 言本投保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条款及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制定的;是代理人招揽个人寿险业务及核保人员进行投保单审查、核保时均应遵守的基本准则规范。

代理人与核保人员不得随意突破本规则的规定,如确有特殊且合理的业务需求,需超越此规则的投保件,均应由所涉及的营销业务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上报总公司运营中心审核。

各级机构如根据当地市场情况需要对规则的某一方面进行调整,需上报总公司运营中心,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规则适用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行销售的个人寿险险种(健康险详见健康险投保规则)。

【一】名词解释1、一般投保规则:是指投保个人寿险应遵循的一般性规定和准则,对于每一被保险人,无论投保一个或多个险种均应符合的规则。

2、特殊投保规则:是指投保个人寿险应遵循的特殊性规定和准则,是对具体险种和特殊投保人群的规定和准则,被保险人在投保个人寿险时,应在符合一般投保规则的条件下符合特殊投保规则,特殊投保规则与一般投保规则冲突之处,以特殊投保规则为准。

3、寿险风险保额:指对某一寿险险种,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人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4、累计寿险风险保额: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所有有效保险单及正提出的投保申请中,寿险风险保额的累计。

5、意外险风险保额:指对某一意外险险种,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6、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所有有效保险单及正提出的投保申请中,意外险风险保额的累计(不包括寿险中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金额)。

7、重大疾病风险保额:指对某一含有重大疾病责任的险种,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罹患保险条款所列的重大疾病时,保险人可能支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对于本公司含有寿险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其重大疾病风险保额等同于寿险风险保额。

8、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指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所有有效保险单及正提出的投保申请中,重大疾病风险保额的累计。

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

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

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是泰康保险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一款综合性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让客户在面对意外风险和健康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全面的保障和赔付,从而享受安心、舒适的生活。

本文将对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的产品特点、保障范围和理赔流程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和选择这款保险产品。

首先,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的产品特点包括灵活多样的保障组合、全面的保障范围和灵活的保费支付方式。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预算,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组合,包括意外伤害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医疗保障等,从而实现个性化的保险保障。

此外,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还提供全面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保障,还包括门诊医疗、住院医疗、手术医疗等多种保障内容,能够满足客户在不同健康风险下的保障需求。

同时,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还提供灵活的保费支付方式,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者年缴、季缴、月缴等多种支付方式,实现灵活、便捷的保费支付。

其次,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涵盖了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等多种风险保障。

在意外伤害方面,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提供了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等多种保障内容,无论是意外伤亡还是意外医疗都能够得到及时的保障和赔付。

在重大疾病方面,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涵盖了多种重大疾病的保障,包括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器官移植等,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重大疾病保障。

在医疗保障方面,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提供了门诊医疗、住院医疗、手术医疗等多种医疗保障内容,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

最后,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的理赔流程简单便捷,客户在需要理赔时只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就能够得到快速的理赔服务。

泰康保险以客户为中心,始终把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让客户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综上所述,泰康康逸人生保障计划是一款综合性的保险产品,具有灵活多样的保障组合、全面的保障范围和简单便捷的理赔流程,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赔付。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 ❖您有退保的权利..............................................................8.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阅读指引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阅读指引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同)理解《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为之投保的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1.1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内您可以按本合同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 3.9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退保的权利···················· 3.9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如何缴纳保险费······················· 2.5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2.8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3.3 您有及时向本公司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 3.4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3.15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一、保险责任1.1 保险责任1.2 保险责任免除二、保单账户2.1单独账户2.2保单账户2.3 结算利率和保单账户利息2.4 保证利率2.5保险费的缴付2.6初始费用的收取2.7保单管理费的收取 2.8 退保费用的收取2.9保单账户价值三、合同的一般条款3.1 保险合同的构成 3.2保险期间3.3如实告知3.4保险事故通知3.5保险事故鉴定3.6保险金的申领3.7索赔时效3.8失踪处理3.9合同解除3.10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3.11合同内容变更3.12地址变更3.13争议处理3.14货币单位3.15释义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一、保险责任1.1 保险责任一、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见3.15释义)导致身故,或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后身故,本公司(见3.15释义)向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

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

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以下简称本合同),请您仔细阅读本说明书:产品特色●综合保障,妥善周全本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如下几项保险保障,包括:★非意外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如非因意外伤害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非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中较高者: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2、投保人所缴保险费。

★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伤害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给付。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之和:1、按非意外身故给付的保险金;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

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并有效的所有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系列产品(见注)以及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累计超过150万元的,则前述产品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150万元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时年龄达到或超过65周岁,且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并有效的所有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系列产品以及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累计超过5000元的,则前述产品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5000元为限。

★生存保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期满日,可获得生存保险金给付,其金额为保险期间期满之日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最高身故保险金额限制,以保监会有关规定为准。

注: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系列产品包括:《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C款》及以该条款为依据的所有保险计划。

●独立账户,专家理财本公司为万能险建立单独账户,并为每一位投保人建立保单账户,由泰康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专家进行规模投资,客户有机会与本公司共同分享投资理财收益。

●利益保底,奖励多多本公司为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设定了保证利率,保险期间内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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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康逸人生两全保险》保全规则
(2014年9月版)
1、减少保额(部分退保)
申请减少的保险金额最低10000元,并按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申请减少后的保险金额需符合投保规则要求。

2、保单贷款
保单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贷款申请时本合同现金价值净值的80%。

3、家庭保单险种新增及升级家保
本险种暂不进入“爱家之约(幸福版)”销售,不接受在“爱家之约(幸福版)自选保障计划”有效期内新增,且不接受在保单有效期内申请升级为爱家之约(幸福版)。

未尽事宜以2011版保全业务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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