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加入WTO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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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加入WTO的论文

目录

一、 WTO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 (1)

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 (1)

(一)行政干预仍大量存在 (1)

(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普遍存在 (1)

(三)地方政府职能失调与WTO规则不相适应 (2)

三、我国地方政府如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2)

(一)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更新观念 (2)

(二)学习世界贸易组织规章,做好政策引导 (2)

(三)地方政府要积极响应中央政府的各项行政改革 (2)

(四)地方政府要结合农村经济的实际,进一步转变职能 (2)

四、结束语(三号宋体,加粗) (2)

参考文献 (3)

(目录为四号宋体)

(此页不标页码)

论如何进一步转变地方政府职能

【内容摘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现在已有快十年了,在这前过渡时期,我国政府转变职能履行承诺得到了WTO其他成员国的普遍认同。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地方政府在各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改革,但在职能转变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笔者在分析在WTO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转变地方政府职能进行了一些粗浅的论述。(小四号宋体)

【关键词】地方政府职能现状问题(四号宋体)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现在已有三年多了,在这前过渡时期,我国政府转变职能履行承诺得到了WTO其他成员国的普遍认同,得到了高分。(四号宋体)

一、在WTO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三号宋体,加粗)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对巨大的国际挑战和顺应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实行对外开放开放政策。目前,政府还没有完全建立一个完善的文化体系,在中国加入WTO的今天,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都处于劣势,这些严重阻碍了政府与企业的的正常发展,因此,我们今天的政府管理者应该充分重视精神文化的建设,可以通过对政府的实地调查,和中国加入WTO后政府文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进行分析探讨,以指导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发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四号宋体)

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三号宋体,加粗)

加入WTO是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融入国际经济主流的历史性转折点,它在给我们带来机遇和利益的同时,必然也会带来冲击和挑战。面对WTO的规则、协议及运行机制,我国在诸多方面严重不适应。

1、政府自身的制度不适应;加入WTO后,经济领域受到强大的外来压力,但是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WTO对政府提出的不是产品质量与价格挑战,而是一种体制性挑战,是要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成员方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这种挑战是全方位、深层次的。主要表现在:政府的管理能力、服务、政府企业混乱、市场运行等方面。

2、法制体系不够完善;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与WTO规则、规范要求相比,中国的经贸法律法规体系明显不适应。WTO作为当今世界上规范多边贸易行为的国际组织,其各项协定、协议已成为国际经贸法律体系的核心,已成为各成员方制定经贸法律、法规的基础。经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同事也存在着普遍的法律意识不强;预见性较差,都以现有的文件作为管理规定,与WTO要求相差甚远。

3、思想观念不适应WTO要求;中国存在着几十年的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历史,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在逐步完善的阶段,计划经济观念仍比较普遍的存在。但是WTO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自由竞争为原则的经贸规则体系;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

(一)行政干预仍大量存在(小三号宋体,加粗)

加入WTO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首先就是对政府的挑战。从WTO

的23个协议,492页的文本看,仅有两项条款涉及到企业,其余大量条款均与政府有关,特别是政府的立法与决策。加入WTO受冲击最大的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因为以管制与审批为基本特征的管理模式,与“公开、公正、公平”的WTO精神是背道而驰的。政府是加入WTO的最大应对者,突出的有四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按照公平的贸易规则减少对贸易的行政干预,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二,要按照透明度的原则,增强贸易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和可预见性;第三,要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取消对经济行为不公平的行政限制和干涉;第四,要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对本国和外国的企业、商品及服务给予平等待遇。所有这些,势必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运行体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普遍存在(小三号宋体,加粗)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做到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机制,逐步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秩序混乱,深层次的原因是改革不到位。许多行政管理人员还比较习惯计划经济的那一套管理办法,缺乏市场经济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本领,角色缺位、越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在一些领域,有的管理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甚至一件事情几个“大盖帽”管。这种权力与利益挂钩的行为,从根子上削弱了对市场的监管,成为市场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现象如任由其发展下去,必将对整

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带来影响。经济活动好比体育比赛,只有在一个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环境下才能得以顺利进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势必出现违背经济规律,扰乱经济秩序的情况。为此,必须继续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做到政府部门只当“裁判员”,当好“裁判员”。

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就必须把经济管理权与监督检查权明确分开,将监督检查权赋予专门的执法部门,才能避免有好处的大家抢着干,不好干的互相推诿扯皮。政府部门要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按政府运作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把政府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范围调整到最合理的范围,主要是组织公共产品生产、建设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而主要的经济活动则由“运动员”根据“比赛规则”展开竞争。在行政职能上,各级政府要从主要侧重于行政审批,走向备案登记制,审批要公开,要逐步做到不收费,审批权力要与责任挂钩。在改革审批制度后,政府的主要精力要转移到市场监管上来,坚决打假维权,保护公平竞争。

只当“裁判员”,当好“裁判员”,就必须依法行政,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搞好宏观调控,培育市场体系,严格执法,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平等竞争,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职责。特别要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监督制度,使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此外,还要在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

度上下功夫,真正把行政执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加大对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注重打破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地方政府职能失调与WTO规则不相适应(小三号宋体,加粗)

我国地方政府原有的经济职能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在管理范围上,政府既承担着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职能,又直接管理着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管理方式上,政府主要以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性命令控制经济活动。实践证明,这种职能适应了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比较简单的历史状况,有利于迅速恢复国民经济;有利于把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集中在国家优先发展的部门,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有利于我国迅速走上工业化道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但是,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地方政府原有的职能就逐步暴露出许多弊端,实施经济管理时范围过宽,内容过细,手段僵硬,压抑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特别是在加入WTO后,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产生着重大影响,使之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生产单位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各级政府机构直接承担生产指挥者的职能,企业没有独立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企业缺乏内在的驱动力和外在的竞争压力,很难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资源利用率低。政府直接控制着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及居民消费的每个环节,各种社会资源的配置要通过政府的计划才

能进行。但由于政府不可能做到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各种资源要素的供给和需求情况,政府的计划难以真正符合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的要求,使得资源的合理流动不能顺畅进行。这不仅造成企业微观经济效益低下,而且造成整个社会范围内资源的稀缺与闲置、浪费并存,生产的有效增长率比较低。

(三)条块分割,重复建设。企业分别隶属不同地区和不同主管机关,使得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实际上变成了地区和部门的管理,造成了“条条块块”的矛盾。这既导致经济活动的横向联系被地方和部门分割,使社会化大生产的内在联系被人为阻隔,同时还迫使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都不得不去自己建完整系统,从大而全、小而全中找出路,因而重复建设,盲目发展问题愈演愈烈,难以解决。

(四)政府缺乏对经济的宏观控制能力。政府包揽了许多不该管的事,陷入了微观的具体性、琐碎性事务之中,不能集中力量对经济进行有效地宏观调控。机构重叠臃肿,职能交叉,政出多门,互相扯皮,其结果是什么都要管,什么都管不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多次出现的重要经济比例失调和经济大起大落的原因之一。

三、我国地方政府如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三号宋体,加粗)

(一)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小三号宋体,加粗)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尽快做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政府可以做到以下方面:

(一)加快政府管理理念创新的步伐。实现政府统治向社会治

理的转变,曾是国际上一度流行的理论。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定实施政策,对公共事务实施单向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有鉴于我们的市场经济还只是刚刚起步,我们的公民社会还只是刚刚发育,政府功能只能加强,不应削弱。但是,由指挥型向服务型的过渡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因此,我们要尽快地转变政府管理经济传统观念,逐步清除陈规陋习,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途径,以较短的时间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加快政府角色重新定位的步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定位,或者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是怎样的?在市场经济早期,由于市场主体比较单一,只是作为生产者的企业和作为消费者的家庭或个人,政府没有介入经济过程,不是经济运行的主体,而仅仅是一个“局外人”,并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充当“守夜人”的角色。整个经济运行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实现自动调节。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分工的深化,市场的扩大,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扩张以及人们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增大,要求政府承担更大的经济职能,实现政府角色转换,从保护者变为管理者,并成为市场主体之一。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就具有了既是管理者,又是市场主体这样双重身份,对政企不分、直接干预的“越位”要尽快地“退位”;对职能交叉、机构重叠的“错位”要尽快地“正位”;对公共服务、公共物品的“缺位”要尽快地“补位”,从而使无处不在、无

所不包的全能政府将成为过去。

(三)加快体制结构调整的步伐。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客观上改变了政府的体制基础,要求政府顺应这一趋势,进行体制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体制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其核心是,政府要有进有退,主要解决政府的退出问题。首先,要充分认识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行有进有退,在客观上必然要推进政府的有进有退。因为政府是建立在国有经济基础之上的,基础发生变化,建立其上的上层建筑当然也要发生变化,至少是随着国有经济的部分退出,政府管理的这部分对象就不存在了,这部分职能或这部分机构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其次,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体制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该退出的要及时退出。市场发挥作用的,政府必须退出,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再次,要解决政府退出的通道。最近,国家对经贸委所管辖9个国家局进行了大力度的改革,有进有退,部分职能合并到国家经贸委,其中相当一部分退出政府序列,在退出通道的解决上,探索了推行行业协会或行会体制,有着积极意义。

(四)加快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的步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问题是政府的作用如何发挥。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划清政府的积极作用和政府介入的界线问题。也就是首先要清楚界定政府职能,这样才能规范政府行为。正如经济学家指出的:“问题不在于政府能承担多大职能,而是怎样具体的职能?应给市场留些什么?政府干预采取怎样的方式?”

我们往往在这样一个问题上把握不好,政府自觉不自觉地发生介入的问题。根据WTO的透明原则,无论是法律、法规、规章,还是国家的政策,乃至司法制度,都应具有较高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政府信息的公开化,公共领域的开放化,运作方式的程序化,既向社会展示了资源共享的环境,同时也体现了一种民主价值,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强化了公众对政治生活动参与权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权。

(五)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的步伐。WTO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事物,应对WTO是一个系统管理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协作,这其中政府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政府要加快完成职能的转变,以适应加入WTO后的经济运转;另一方面,政府要引导企业与社会重视对有关专业与内容的学习,通过学习真正对WTO 的各项规则有所了解,并在实践中正确运用,学会用规则保护和发展自己。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官员的培训,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环节。培训重点解决的是应对问题,要争取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根本的还是要培养选拔一大批懂法律、业务精、作风好的WTO专门人才,并把这些人才及时地、尽快地充实到各级政府机构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政府是开放的政府、效率的政府、开拓创新的政府,才能为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化浪潮提供新的平台。

(二)学习世界贸易组织规章,做好政策引导(小三号宋体,加粗)

地方政府应学习世界贸易组织规章,做好政策引导,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地方政府职能得到转变。尽管从理论上分析WTO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具有强制性的明确要求,但转变政府职能并不仅仅停留在组织内部简单的职能分解和权力收放上,更重要的是要具体整合、调整政府的行政权力,依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探讨职能的转移或输出,收缩或增加,从整体上建立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需要的职能体系。按照WTO规则来规范政府职能,重新审视政府职能范围,必须在具体的职能界定和行使上做到有取有舍、有强有弱和有进有退。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所有者。政府的多重角色,决定了政府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干的全能型政府。政府职能的“阳光”普照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最底层,直接操纵着哪怕是最小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一切都被政府管起来的做法,其必然的结果是经济缺乏活力,社会中其他调整社会秩序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变了政府权力支配社会的格局,使市场成为资源的配置主体,政府微观管理职能从经济生活中退出。

(三)地方政府要积极响应中央政府的各项行政改革(小三号宋体,加粗)

要以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为指导思想,在维护中央权威和尊重地方政府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力,使地方政府分权和中央政府集权达到动态统一和平衡。

努力寻找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平衡点。权力使用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某种利益的实现。从本质上讲,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涉及到具体问题,两者又存在一定的矛盾性。中央政府是立足于全国范围,站在全局的高度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从

这个意义上说,加强中央政府的集权是必要的。但中国地域广大,各地方情况千差万别,中央政府的过度集权不可能兼顾各地实际差异,“一刀切”的政策往往适得其反,而且严重抑制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就地方政府而言,对本地区情况最熟悉最了解,中央政府应充分放手,让他们创造性工作,但由于地区间不平衡的客观存在,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会强化争取局部利益的动机。具体利益上存在的冲突,导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调整上屡屡呈现“收权和放权”的循环。从世界各国的政治实践来看,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进行的多次大规模地方政府分权化或权力下放运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中央政府在权力下放的同时,都比以往更加强化了对地方政府和社会的宏观调控管理权。作为一个生产力欠发达、市场体系不太完善的发展中大国,如果没有上下一致的宏观调控体系,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难以想象的。邓小平曾经强调指出“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为此,“入世”后要坚持提升中央政府的权威及宏观调控能力。中央政府在强化宏观控制的过程中,应尊重地方政府的权益,兼顾地方利益,并给予地方必要自主权以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进一步明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应当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实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分级管理,做到分级管理的权利和责任的统一。要以事务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即事务的性质作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限划分的基本标准,凡属全国性的事务,即涉及国家整体利益的事务由中央政府决定;凡属地方政府事务,即涉及本行政区域利益的事务由地方政府决定。同时要根据各级政府在国家体系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来确定各自的核心区域,进而配置相应的职权。配置职权应遵循事务同类和职责相称原则,尽可能将职权作整体划分,使其各自有专门的管辖领域,并在各自管辖领域内拥有较为完整的权力。应当看到,近些年来,在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名义下,中央职能部门发起了一场以“垂直管理”为主要形式的向地方政府的收权运动,在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税收等部门垂直管理后,工商、技术监督、药品管理也相继被“垂直管理”,据悉还有土地、环保等部门将纳入垂直管理的行列。这样一场“收权”运动,最后实际结果并非是中央政府权力的集中,而是职能部门的集权,地方政府没有任何调控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权力和手段。这种作法不仅与中国地域广大的国情不合,而且也与市场经济对经济分层管理的客观要求相悖。

四、结束语(三号宋体,加粗)

中国加入WTO后各行各业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政府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地位和作用显得尤为突出,只有政府的积极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才能在这巨大的机遇与挑战面前赢得主动。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中国要有效应对加入WTO后的各种挑战,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必须大力推进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并积极采取与之相关的对策。中国加入WTO带来的巨大变化必然对政府职能提出新的要求。恩格斯曾指出:“一切政府,甚至是最专制的政府,归根到底都不过是本国状况的经济的必然性的执行者。它们可通过各种方式——好的、坏的或者不好不坏的——来执行这一任务;它们可以加速和延缓经济发展及其政治和法律的结果,可是最终他们还是要遵循这种发展。”中国政府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积极促进和加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其重要职责。“入世”后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和经济运行方式的变化必将引起经济基础的变化,中国政府必须自觉适应这一变化,并自觉针对自身职能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某些方面和环节进行转变和调整,为生产力的发展扫清障碍,使中国经济能在WTO的规范下取得更大、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四号宋体、加粗)

1、朱磊、钟云华.入世一年经济观察:政府职能转变渐行渐快.

《经济日报》, 2002.11.

2、宋雪飞、汪金平.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加快经济发展. 南

京:衣业大学学报编辑部,2004.9.

3、周振华.经济发展中的政府选择.人大2004年三季度经济类

专题 .上海经济研究,2004.10.

4、[美]约瑟夫·斯蒂格里茨.政府经济学[M].北京:春秋出

版社,1998.

5、李光:《政府在入世后的战略转变》,《决策与信息》2002

年第1期。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 2015年保护期到期面临重大选择 作者:何家平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 2015年保护期将于今年7月到期建国以来最大一次经济变革,将在今年7月份惊世亮相2001年的时候,中国就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就应该跟世界接轨,国门向全世界打开,可是当时我们国家的国情不合适,电脑普及不了,中国领导人就向世贸组织申请了15年的保护期,用这15年的时间来调整中国的经济结构。那么15年的保护期,就在今年的7月份(公元2015年),保护期已经到了,国门必须打开,这是铁的事实,这个勿容置疑。 那么很多人就会问国门打开跟我们有关系吗?其实国门打开跟我们有太多的关系了,甚至它可以关系到中国每一个人的生存问题,因为国门打开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允许外资企业进入到中国的所有行业,包括我们国家管制的金融、证券、交通、钢铁厂等等等等,都允许外资的进入,以后投标项目都不允许国家参与,只允许个人财团参加。 第二件事情,那就是更关系到我们的生存问题了,海关的关税减免或者为零,也就是说从今年(公元2015年)的7月份开始,所有进出口的商品将全部免除海关的关税。因为以前我们国家的海关的关税很高,所有进口商品,将全部加上海关的关税,最低的也是100%,最高的420%,也就是说100元的商品进入到中国,就有200元,还不仅仅如此,所有的进出口商品还都存在着,代理费也就是代理商的费用,比如说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然后才能进入到经销商的手中,经销商再加上自己的店面费、人工费、装修费最后还有加价费,所以它的价格非常非常高的,老百姓一般是接受不起的,那么将从今年的7月份开始,全世界的商品将会陆续的进入中国,免除所有的费用在中国的市场上,以很低廉的价格上市,直接会进入到老百姓的家庭,那它对中国所有的行业,都是一个很大的冲击。我们可以看的到,中国会大变,所有的行业都会大洗牌,中国又是必须从传统经营模式,转型到电子商务上来。那么就意味着比如说我们现有个体工商户传统经营模式会退出历史舞台,推行的是全新的电商电银模式,包括我们国有银行传统营销模式将发生变革。 老何把丑话说在前头。这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事是要立即兑现执行的事。当然也可以与世贸组织协商再延长保护期。估计有难度。也可以找理由再朝后拖。大家知道世贸组织是以老美为牵头的西方为主的经贸易组织协定。当时谈判加入历经艰难设有很多附加条件。加入WTO是正确选择。是个两难选择。不加入很多生意做不成人家不开放国门。要发展经济就得与人合作互利互惠平等互利平等竞争。虽然站在我们立场上说我们WTO我们挣得少别人赚得多些。但必竞我们总算账得到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我国各行各业提升了发展与管理水平。交点学费也值。后来居上后来日子还很长。要登高望远放长线钓鱼,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发展是硬道理。 参与国际经济金融大循环是一个大市场不是小打小闹小农经济小作坊经济是要搞国际贸易市场大对接平台。加入WTO不是一件小事好多人并不十分清楚。是一次较大的经济变革,建议先立法为推进改革加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真正做到依宪依法治国。最好不要搞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这不是纸上谈兵是要马上落实的事。因正式与WTO国际化接轨后会引起巨大经济变革,涉及到国家基本经济制

中国加入WTO后的现象及对策

中国加入WTO后的现象及对策 一、从环境和贸易的“对立统一”中寻找主动进攻的策略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将更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发达国家一方面对中国产品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却高筑贸易的技术壁垒,试图以苛刻的技术标准来限制中国产品出口,环保标准就是其中严厉的措施之一。环境与贸易这两个看似对立的概念,如果统一起来,发展环境贸易,却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1.“环境标准”可以成为出口竞争力的要素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产品的价格、质量和技术含量作为出口竞争力的要素,很少考虑其它标准。随着环境保护问题的全球化趋势,进出口产品的环保标准越来越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热点。发达国家一方面不惜投入巨资发展环保产品,实施补贴政策;另一方面通过一系列法规、环境标志、绿色标准等制度,为其产品树立良好的形象。这些政策和措施大大地提高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将产品的“环保标准”作为竞争力要素,在我国可以产生两方面的优势: 其一,环保产品兼有带动高新技术发展和促进企业改革的双重特点。它针对有关企业技术水平低、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经济效益低等问题,目标明确地要求企业从解决环保问题入手,促使产品生产向技术水平高、资源利用率高、污染尽可能少、经济效益好等方面改进,使环保产品的生产成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切入点;

其二,可以充分发挥我国产品在价格方面的优势,避免所谓“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之类的无端刁难。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修改后的国际补贴与反补贴规则,环保产品的这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的补贴范围。因此,我国既可以名正言顺地对环保产品提供专项补贴、低息贷款,又可以进一步发挥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大大提高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我们可以通过“以内需促外贸”的途径,大力发展环保产品,促使出口产品符合环保标准。要消除那种“产品不外销就不能促进外贸发展”的错误观念,要让企业家明晰“绿色壁垒”问题,辨识高增长中的潜在危机和巨大的内需市场的关系,引导我国企业开发比较绿色环保产品,迎接WTO挑战。据世界银行1997年一份报告说,中国每年空气和水污染所造成的损失,就相当于GDP的8%,也就是说基本抵消了我国经济增长的成就。为此,我国在21世纪初计划的环保总投资将超过5000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外国企业必将以中国“入世”为契机大举进入,我国企业如果无动于衷,就会坐失发展的良机。 2.以基地带动环保产业发展 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贸易叫做环境贸易,主要包括环保产品和服务的贸易,以及环保领域内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现在,国际上的环境贸易额已经超过5000亿美元,其中多半为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所占有,连东南亚国家也达到500多亿美元,而我国每年仅有0.2亿美元的环保产品出口,发展差距相当大。中国加入WTO后,如果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意义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意义 中国曾是世贸的前身,关贸总协定的创建国之一,但西方国家却因为政治利益原因,拒绝承认,中国被迫放弃缔约国成员的身份,以普通新成员身份加入,所以缔约国成员的一些特权是无权使用的。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为什么中国用了如此大的气力还是要坚持加入世贸呢?中国加入世贸对自己来讲有什么积极地意义呢?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述一下中国加入世贸的意义。 从世界135个经济体先后加入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组织,迄今没有一个成员退出,30多个经济体正在努力申请加入和我国13年孜孜不倦的努力可以看出,加入多边组织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尽管中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付出一定的“入门费”,为此可能产生一定的临时性的负面影响。但只要我们拿出应对措施,正面影响一定会远胜于负面影响。 1.有利于中国更快、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社会。 2.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3.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4.有利于扩大出口贸易。 5.有利于引进外资。 6.有利于激发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 7.有利于我国技术进步。 8.有利于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 9.有利于扩大就业机会。

当然,有了这么多的有利影响,老百姓们可能感觉加入世贸和自己的生活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那么这么想就是大错特错的,其实,加入世贸组织最大的受益者就是老百姓主要的理由是:第一,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的关税将大幅度下降,非关税措施将逐渐的取消,使进口成本大大降低,从而使进口品的价格逐渐下降。第二,由于国内市场的逐渐开放将增强国内市场国产品和进口产品的竞争,迫使生产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价格。第三,服务业的逐渐开放也会加拒国内服务业竞争客观上要求服务提供商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服务价格。第四,加入世贸组织也将加快中国经济的对内开放和进一步深化改革,使私人投资者可投资的领域将不断扩大,获得投资收益。第五,加入世贸组织将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执法,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依法行政,从而为老百姓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创业环境。而且,加入世贸之后民营经济将成为最大的赢家,因为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内和对外的开放,尤其是对内的开放要快于对外的开放,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都将积极的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扶植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民营经济投资的限制将进一步放宽,因此,民营经济绝对不会是最大的输家。但是,也要求我们的民营企业家提高自身的素质,否则市场竞争是无情的。 所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们来讲是积极地,它能够加快我们改革的进程中国现在需要建立以前没有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金融制度,与国际接轨,靠外部压力可以加速改革进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中国的下一步改革起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入世的过程

中国入世的过程 世贸组织成立后,中国的复关谈判转为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1995年7月11日,中国正式提出加入世贸组织的申请,自此从复关转为入世。同年11月,应中国政府的要求,“中国复关谈判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中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重申了入世的基本立场,概括起来为以下三个基本原则:第一,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承担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第二,以乌拉圭回合多边协议为基础,与有关世贸组织成员方进行双边和多边谈判,公正合理地确定入世条件。第三,作为一个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中国坚持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享受发展中国家的待遇。 1996年3月,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一次正式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同时,为加快经济建设及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速度,1996年4月1日和1997年10月1日,我国政府两次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逐步取消了各种名目繁多的非关税壁垒,在1998年4月中国工作组第七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一份近6 000个税号的关税减让表。但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工作组会议与双边磋商进展缓慢。 1999年后,中国入世进程明显加快。1999年4月,朱鎔基总理访美,与美国在市场准入谈判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签署了中美双边协议中最重要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并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发表联合声明。然而1999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中国入世谈判被迫终止。1999年9月11日,江泽民主席和克林顿总统在新西兰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举行会晤,同意两国恢复谈判。1999年11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团访华,与中国就中国入世问题进行双边谈判,最终在11月15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最大的变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最大的变化 2001年11月20日,世贸组织总干事迈克尔·穆尔致函世贸组织成员,宣布中国政府已于2001年11月11日接受《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该议定书在12月11日生效,中国也在同日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第143个成员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研究所前所长张燕生在对话网易财经表示,中国加入WTO是中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融入世界的一个战略部署,并在十年期间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这十年来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5.3%下降至9.8%。同时,中国对世界开放了100多个服务贸易的部门,中国也经历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清理法律法规的工作,涉及3000多个法律法规同时数据显示,在中国入世10年来,中国出口增长了4.9倍,进口增长了4.7倍,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两倍多,人均GDP由当初的800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000多美元。此前,10年前中国对外投资不到10亿美元,而2010年中国的海外投资已将近600亿美元。 入世令中国经济爆发出巨大能量,中国不再是一个新兴市场,而是一个蕴含诸多发展机遇的成长市场,这对于每一个外企都具有不可抵挡的魅力。入世之后,中国的营商环境更加透明化、合理化,这对于任何一个外商都具吸引力,所以我们要更积极地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收获更大的商机,同时也为中国市场带来前沿的技术和产品,支持中国的产业发展。 中国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入世10年来,我国贸易规模迅速扩大。中国已从入世初期的世界第九大经济体成长为第二大经济体,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贸易国。2002~201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累计157287.8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85187.8亿美元,进口总额72099.9亿美元,分别是1978~2001年(改革开放至入世间的24年)的3.8倍、4倍、3.6倍。 10年间,我国贸易规模相继超越英国、法国、日本和德国。2010年,我国贸易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特别是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已经由2001年的469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1147亿美元。我国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比例已从上世纪90年代的18∶1,上升至2010年的不到2∶1。我国也成为全世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 在引进来方面,目前,在华外商投资企业达到34.7万个,大批跨国公司将全球或亚太区总部迁到中国。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已经超过1400家。在外企研发中心中,从事先导技术研究的接近50%。在走出去方面,入世之初,中国的年对外投资规模不过几十亿美元,而到了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达到688亿美元,居全球第五位。 与此同时,获得成长与发展的中国也在影响和惠及世界。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经济增长率超过10%,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5%,连续两年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第一引擎。 我国的石油和化工行业同样大变样。中国石化联合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3.66万家,从业人员约690万人,实现总产值8.88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其中,化学工业产值达5.23万亿元,超越美国,跃居世界第一。2010年,全行业有20多种大宗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其中,氮肥、磷肥、纯碱、烧碱、硫酸、电石、农药、染料、轮胎、甲醇、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排名世界第一。到2010年,石油和化

中国加入WTO的利弊分析及对策

中国加入WTO的利弊分析及对策 [摘要] 加入WTO既给中国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通过对入世以来的利弊分析,总体上看来是利大于弊的,并且根据中国目前应对的挑战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 WTO 利弊对策 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极大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提高了吸引外资的能力。同时也加快了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扩大了就业机会,深化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为中国广大的消费者带来了好处,从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但也对我国宏观经济及许多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本文从我国的实情出发,对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的利弊作出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措施。 1.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中举足轻重的“经济联合国”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1.1世贸组织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建立一体化的多边贸易体制。 1.2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 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1.3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一、互惠原则,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二、透明度原则是指,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三、世界贸易组织市场准入原则是可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它以要求各国开放市场为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实现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化。四、促进公平竞争原则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五、经济发展原则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为目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接轨国家而制定,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六、非歧视性贸易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另一个是国民待遇。成员一般不能在贸易伙伴之间实行歧视;给予一个成员的优惠,也应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这就是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是指对外国的货物、服务以及知识产权应与本地的同等对待。 2/5页 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以及创造全新的国际和国内环境,提供了难得的提高综合国力的机遇。 2.1有利于我国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 加入WTO有利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技术经济合作方面有进一步地广度和深度上的推进,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为促进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加入WTO后,

加入WTO对中国的影响

加入WTO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从而成为了最后加入这个组织的主要贸易国之一。这向世界发出了明确的信息:中国准备着成为全球经济中一个被赋予了完全权利的成员。加入WTO将为中国带来巨大利益:扩大贸易、推动进一步经济改革、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并促进法治。 在国内,加入WTO无疑将给中国领导人和中国人民带来重大的责任和挑战。在国外,这将从根本上重新确定中国同其它国家的关系,特别是同美国这个中国最重要的出口市场的关系,中国同在亚洲地区的邻国的关系则更勿庸赘述。 有一点是肯定的:中国加入WTO所引起的变化将远远超出它同其它国家的贸易关系领域,既会带来重重收益,也会带来挑战。如何最大限度地扩大收益和减少风险对于决策者、商界人士和消费者来说仍然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 中国为什么需要WTO 中国经济在过去20年中的迅猛发展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成功经历。在强劲的改革措施的推动下,近10%的平均年增长率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和投资新机会,使中国变得更加繁荣。中国从闭关自守的计划经济转向一个更为市场化的贸易强 国所产生的效力遍及全球经济,影响着从消费者选择到投资流动的方方面面。

但飞速发展并不是没有代价的。它尤其无情揭示出中国经济体制中一些结构性的弱点,特别是在农业、金融和国有企业等方面。中国面临的矛盾一直是,而且会继续是,如何最好地保持经济增长和结构改革势头的齐头并进,因为如果其中之一停滞不前,另一个就很可能受挫,从而可能导致产生另外一系列新的经济挑战和困难。 从很多方面讲,加入WTO都是中国保持经济发展和改革速度的最佳选择。随着世界经济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和彼此关联,中国按照国际贸易规则参与世界经济对中国以及美国、亚洲和世界都变得更为关键。作为WTO成员,中国将能参与国际贸易和投资管理规则的制定。 同样地,中国将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保护自己的贸易利益。中国出口商的一个受益之处是,他们现在可以确信自己的贸易夥伴必须遵守WTO规章。这意味着,举例而言,WTO 成力。在中国的投资增多意味着有更多的高薪就业机会、更多的政府税收收入和更多的技术转让。中国对WTO的承诺将有助于增加各个经济领域中的竞争。中国消费者将因竞争带来更多选择、更低价格和更高质量而直接受益,更不用说对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的觉悟和认识也将提高。竞争将有助于提高效率和生产力,最终增强中国经济并提高中国公司在任何一个市场同最好的跨国公司进行竞争的能力。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弊大于利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弊大于利 中国企业还远远不具备国际竞争力。从规模上看,中国前500 家企业的年销售总额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相当,中国前500 家企业的平均销售额仅为世界500强的2%. 中国的若干产品的总产量在名列世界前茅,如钢材、水泥、煤炭、棉布、化肥、电力,甚至彩电、冰箱、空调、摩托车等家电是如此。但是,中国的庞大的生产量是由众多企业生产出来的,产业集中度很低,每家企业的规模都不够大。从生产技术上看,中国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较差,生产技术落后,单位产量的能耗较大,且在产品品种、性能、质量方面都比不上欧美大企业。从可以调动的资金来看,中国企业普遍缺乏雄厚的资金支持,无法在技术改造和市场占有率上有迅速提高;从品牌来看,中国产品普遍缺乏国际知名度,无法做到优质优价,利润实现能力差。 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平等竞争,其结果必然是中国企业大量破产倒闭,或被跨国公司收购兼并。事实上,中国的饮料工业、啤酒工业、洗涤剂工业、自行车工业、造纸工业、医药工业、电梯业、计算机业、民用客机车、装备工业都已经被跨国公司占领,或者高附加值部分市场被占领,机械工业、汽车工业、石化工业、钢铁工业、煤炭工业、农业等也都面临著进口商品和跨国公司的严重威胁,有的甚至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在华的生产组装车间。与此相应,则是中国企业纷纷破产倒闭,利润萎缩,裁员和降低工资福利,拖欠银行贷款。中国银行体系不良资产比率相当高,腐败因素造成的不良资产只是其中一部分,主要的呆帐坏来源是市场竞争造成的,特别是由于外资企业挤垮中国企业造成的。 中国农业是竞争力最弱的产业。众所周知,中国农村人口多达9 亿,农业劳动力5 亿左右,户均拥有耕地仅为0.4 公顷左右,与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澳大利亚上百万公顷的农场相比,毫无规模经济效益可言。为了确保如此微小的土地面积能够有足以维持农民生存的产出,必须要使粮食价格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这就使中国农产品特别是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从1996年起,由于中国增加粮食进口规模,农产品价格不断下降,至2000年秋,降低至每种一亩小麦要亏损8 美元的水平,使农民生活陷入困境。目前,中国农业地区普通农民的年人均收入不到80美元,生活十分艰难。如果加入世贸组织后履行《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则农民收入还将继续下降,大量农村土地将被荒芜,农村人口将大量流入城市,成为城市边缘人口。 一句话,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GDP总量虽然可能有一时的增长,但是单位GDP的税收、工资含量将有下降,单位GDP的就业量将继续减少。 更重要的是,中国将失去独立的工业体系,逐渐成为跨国公司的生产加工基地。中国农业将面临极大冲击,农民收入可能大幅减少。中国的金融体系可能被进一步增加的呆坏帐拖垮。中国城市和农村的失业人口将大量增长。同时,在世贸组织规则下,为了吸引外资,中国将无法提高税收,从而无法建立一个有足够支付能力的社会保障体系。其结果是,中国的社会治安将进一步恶化。 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动力 直面国际竞争的中国企业界的声音却没有出现在媒体上。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规模还太小,他们的主要竞争对手不是跨国公司。虽然这些小企业也模糊地感觉到国际竞争对他们的威胁,但是他们缺乏信息沟通,更缺乏组织,在政治上没有发言权。中国大企业仍然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明确感到跨国公司的压力,但是企业的领导人们受命于×央政府,对企业的生死存亡不承担最终责任。就个人而言,加入世贸组织后还有可能享受与国际接轨的收入,自然也没有多少兴趣反对。工人和农民本来应该对此表示不同意见,但这两个群体同样缺乏信息沟通,同样缺乏组织,他们甚至不知道世贸组织是什么。 人们一般认为,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蓬勃发展,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改革开放的核心是引进市场逻辑,让人们的致富愿望和能力来带动社会发展,同时就意味著让弱肉强食的规律自发作用。然而改革开放第一阶段的主导因素并不是弱肉强食,而是强者主动出让利益。 1985年以前,由于政府放权让利,给农民提高农产品价格,给工人以奖金和津贴,给地方政府和企业以一定的自主支配权,弱者群体首先得到利益,因此社会生产总量迅速增长,消费品增长更是迅猛,改革开放得到了广大公众的普遍拥护。 然而,1985年以后,政府已无利可让,无权可放。从那时起,弱肉强食开始成为社会的主导性因素。在农村,农民的收入增长趋缓,而农民的负担却逐年上升。在城市,国有企业的领导层逐渐以各种方式将越来越多的企业

中国哪一年加入世贸组织.doc

中国哪一年加入世贸组织wto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中文简称是世贸组织,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 拥有164个成员,成员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8%,有“经济联合国”之称。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

世贸组织成立后,中国的复关谈判转为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1995年7月11日,中国正式提出加入世贸组织的申请,自此从复关转为入世。同年11月,应中国政府的要求,“中国复关谈判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中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重申了入世的基本立场,概括起来为以下三个基本原则:第一,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承担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第二,以乌拉圭回合多边协议为基础,与有关世贸组织成员方进行双边和多边谈判,公正合理地确定入世条件。第三,作为一个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中国坚持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享受发展中国家的待遇。 1996年3月,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一次正式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同时,为加快经济建设及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速度,1996年4月1日和1997年10月1日,我国政府两次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逐步取消了各种名目繁多的非关税壁垒,在1998年4月中国工作组第七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一份近6 000个税号的关税减让表。但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工作组会议与双边磋商进展缓慢。 1999年后,中国入世进程明显加快。1999年4月,朱鎔基总理访美,与美国在市场准入谈判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签署了中美双边协议中最重要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并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发表联合声明。然而1999年5月8日,

中国加入WTO的利弊分析

中国的第二次“改革开放” —从多个层次看中国加入WTO的意义 摘要:本文从多个视角、多个层次来分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意义。加入WTO 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既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的一面,但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其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可以堪称为我国的第二次“改革开放”。 关键字:WTO 对外开放利弊机遇意义 经过长达十几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终于在2001年11月10日成功加入WTO,实现了中国人民多年的梦想。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加入WTO呢?加入WTO对我国有何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宏观(历史视角)、中观、微观(以三个产业为例)等三个层次对其展开分析。 (一)从历史视角看:中国为什么加入WTO 二十世纪后半期,后发展国家的现代化同对外开放有着越来越直接的联系,

或者说是在开放当中实现的。一般来说,后发展国家的开放过程主要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称之为“市场开放阶段”,在开放之前或初期,后发展国家主要缺乏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资源,必须通过市场的开放,从国外引进;第二阶段是“规则或制度开放阶段”,主要是学习和移植国际通行的市场经济规则,引进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关或者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和各种制度架构,形成整个社会、政治和经济顺利发展的制度环境。在这一阶段,后发展国家开始在各个领域接受和实行某些国际通行的规则,逐步成为在国际社会生活中富有信誉和负责任的国家。 1979年的改革开放是中国开放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市场开放阶段”,是中国社会发展史上极其重要的里程碑。它第一次真正实现了中国的对外开放,不仅了引进许多西方先进技术,而且还学习了大量地西方发展市场经济的经验,事实证明了此次改革开放的举措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地全面发展。 而2001年中国加入WTO是中国从“市场开放阶段”过渡到“规则或制度开放阶段”的重大的战略举措,是中国的第二次“改革开放”,它的作用和意义甚至比第一次“改革开放”还要重大。对于中国这样的20世纪的后进国家,要想使自己的规则成为国际通行的规则,就要成为世界强国,而要成为世界强国,就必须首先学会遵守别人制定的规则。加入WTO有利于我国学习和移植国际通行的市场经济规则,从而促进我国在各个领域接受和实行某些国际通行的规则。与此同时,在国家内部的政治经济生活中,随前一阶段的开放和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而形成的各种既得利益团体对社会经济现代化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小,因此唯有加入WTO,进一步扩大开放,才能保持社会经济现代化建设步伐快速前进。 加入WTO是我国实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就加入WTO的结果及其影响来看,它的社会意义、政治意义和国家的现代化意义要远大于其单纯的经济意义,因而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重大转折或新的起点。 (二)从多个中观视角分析加入WTO的利弊 加入WTO是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入WTO既给我国带来了参与国际舞台的机遇,又给我国各个领域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压力。但总体来说,利的一面大于弊的一面。 首先,加入WTO有利的因素体现在: 1.有利于我国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加入WTO有利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技术经济合作方面有进一步地广度和深度上的推进,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为促进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加入WTO后,我们也可以大量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体制,并将其应用到我国的各个领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增强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加速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 2.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出口和吸引外资。加入WTO后,我国将享受成员国拥有的最惠国待遇。这不仅能享受其他国家和地区开放市场的好处,使主要贸易大国对我国的歧视性做法逐步取消,而且会使我国产品拥有比过去更为有利的竞争条件,从而可以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特别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出口的发展。加入WTO后,我国要履行WTO规定的义务,逐步开放国内市场,这将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增强我国市场对外商的吸引力,有利于更多地引进外国资本。 3.有利于我国全方位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我国加入WTO后,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遵守多边贸易规则,增加贸易政策和管理的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带来的成果与变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带来的成果与变化12月11日,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的日子。10年风雨10年跨越,辉煌成就令人鼓舞,深刻启示弥足珍贵。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使社会主义中国和中国人民的面貌焕然一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无比光明的前景。巩固和扩大改革开放成果,必然要求我国更加广泛深入地融入世界经济发展大潮,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的国际空间,与世界各国在合作竞争中共同发展。 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们抢抓机遇、趋利避害,开放型经济成倍增长,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我国商品出口增长4.9倍,跃居世界第一位;商品进口增长4.7倍,跃居世界第二位。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7595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近50%,2010年已达到688亿美元,居世界第五位。纺织、家电、电子等传统优势产业潜能得以释放,汽车、船舶、铁路机车等制造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经受了考验,并快速发展,成为新的外贸出口增长点。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途径。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加入世贸组织,加速了我国经济领域各项改革进程,使各类企业获得了更加平等的竞争机会、更加稳定和可预见的经营环境、更加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体系,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我完善。 10年来,我国3次大规模清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法律法规,相继修改、制定实施了公司法、物权法、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行政许可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政府、企业、中介组织的权利,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不断加强,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日益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迅速推进。公开、透明、非歧视、公平竞争、法制精神等世贸组织倡导的原则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方位对外开放,是我国与世界发展共赢的必由之路。加入世贸组织,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我国不仅大幅度降低了关税税率,取消非关税措施,开放了100个服务贸易部门,而且全面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大幅度降低外资准入门槛。我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贸联系全面加强,发展互利共赢的舞台更为广阔。

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英文定本)

ACCE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决定 2001年11月10日Decision of 10 November 2001 部长级会议,The Ministerial Conference, 考虑到《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2条第2款和第9条第1款,以及总理事会议定的在《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2条和第9条的下决策程序(WT/L/93), Having regard to paragraph 2 of Article XII and paragraph 1 of Article IX of the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nd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dures under Articles IX and XII of the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greed by the General Council (WT/L/93), 注意到1995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入《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申请, Taking note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 accession to the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dated 7 December 1995, 注意到旨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条件的谈判结果,并已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 Noting the results of the negotiations directed towar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erms of acce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the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nd having prepared a Protocol on the Acce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决定如下:Decides as follo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根据本决定所附议定书中所列条款和条件加入《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ay accede to the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o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out in the Protocol annexed to this decis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PROTOCOL ON THE ACCE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序言Preamble 世界贸易组织(“WTO”),按照WTO部长级会议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协定》”)第12条所作出的批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pursuant to the approval of the Ministerial Conference of the WTO accorded under Article XII of the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Agreement"),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hina"), 忆及中国是《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创始缔约方, Recalling that China was an original contracting party to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1947, 注意到中国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的签署方, Taking note that China is a signatory to the Final Act Embodying the Results of the Uruguay Round of Multilateral Trade Negotiations, 注意到载于WT/ACC/CHN/49号文件的《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工作组报告书”), Taking note of the Report of the Working Party on the Accession of China in document WT/ACC/CHN/49 ("Working Party Report"), 考虑到关于中国WTO成员资格的谈判结果, Having regard to the results of the negotiations concerning China's membership in the WTO,

中国的WTO加入条件和今后的经济改革

WTO 李 ( ) Ⅰ。 論 論 年11 WTO 量 易 度 論 說 WTO 兩 利 爲 利 利 利 利 利 論爲 量 論 論 WTO 爲 WTO 履行 易 易. 爲了 WTO 行 理 拉 易 ( ) 諾( 易 ) 履行 履行 産 易 度 爲 諾 WTO WTO 度 爲 行 兩 列 行 行 了 15年 了8年 WTO WTO 句 說 利 離 利

1。非差别(Non Discrimination): 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非差别是WTO体制贸易规范中最基本的,它可分成在国境禁止国家之间差别的最惠国待遇(MFN: Most Favored Nations)和在国内禁止本国人和外国人差别的国民待遇(NT: National Treatment). 2 : 降 易 壘 勵 易 WTO爲了 易 壘 不 易 論 易 壘 3 度 WTO 易 度 不 易 壘 爲了 度 WTO 易 不 WTO 度 諾 行 WTO 律 力 4 不 WTO 數 度 利 度 不 5 WTO 了 WTO 勵 不 行 復 利

1 律 WTO 利 兩 類 力 WTO (Protocol on the Accessio 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C) WTO 不 PAC WTO 律 異 PAC (Report of the W orking Party on the Accession of China WPRC) 2 1) 易 立 行 ①WTO (PAC1.3) ② 易行 , 度 (WPRCⅢ.1-4;PAC2.A-D) ③ (WPRC .6-7;PAC9) ④ (WPRC .1;PAC3) ⑤ (PAC18) ⑥ 2) 易産 ① 易 度(WPRC A;PAC5) ② a. 降 率 b. 數量 ③ 易産 a. 金 b. 金 ④ 易 (PAC7.2;WPRC D.5) ⑤ (PAC15) ⑥ (WPRC D.11) ⑦ 度(PAC16)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标准中文版全文)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标准中文版全文) 人民网北京1月25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今天全文公布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今天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全文如下: 序言 世界贸易组织(“WTO”),按照WTO部长级会议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协定》”)第12条所作出的批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忆及中国是《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创始缔约方, 注意到中国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的签署方, 注意到载于WT/ACC/CHN/49号文件的《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工作组报告书”), 考虑到关于中国WTO成员资格的谈判结果, 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 第1条总体情况 1.自加入时起,中国根据《WTO协定》第12条加入该协定,并由此成为WTO成员。 2.中国所加入的《WTO协定》应为经在加入之日前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更正、修正或修改的《WTO协定》。本议定书,包括工作组报告书第342段所指的承诺,应成为《WTO协定》的组成部分。 3.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中国应履行《WTO协定》所附各多边贸易协定中的、应在自该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履行的义务,如同中国在该协定生效之日已接受该协定。 4.中国可维持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2条第1款规定不一致的措施,只要此措施已记录在本议定书所附《第2条豁免清单》中,并符合GATS《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中的条件。

第2条贸易制度的实施 (A)统一实施 1.《WTO协定》和本议定书的规定应适用于中国的全部关税领土,包括边境贸易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在关税、国内税和法规方面已建立特殊制度的地区(统称为“特殊经济区”)。 2.中国应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适用和实施中央政府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或外汇管制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发布或适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统称为“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 3.中国地方各级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应符合在《WTO协定》和本议定书中所承担的义务。 4.中国应建立一种机制,使个人和企业可据以提请国家主管机关注意贸易制度未统一适用的情况。 (B)特殊经济区 1.中国应将所有与其特殊经济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通知WTO,列明这些地区的名称,并指明界定这些地区的地理界线。中国应迅速,且无论如何应在60天内,将特殊经济区的任何增加或改变通知WTO,包括与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 2.对于自特殊经济区输入中国关税领土其他部分的产品,包括物理结合的部件,中国应适用通常适用于输入中国关税领土其他部分的进口产品的所有影响进口产品的税费和措施,包括进口限制及海关税费。 3.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在对此类特殊经济区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安排时,WTO关于非歧视和国民待遇的规定应得到全面遵守。 (C)透明度 1.中国承诺只执行已公布的、且其他WTO成员、个人和企业可容易获得的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此外,在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实施或执行前,应请求,中国应使WTO成员可获得此类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应使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最迟在实施或执行之时可获得。 2.中国应设立或指定一官方刊物,用于公布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且在其法律、法规或其他措施在该刊物上公布之后,应在此类措施实施之前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但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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