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负担与投资结构的关系研究_基于我国上市公司有效税率的测度

企业税收负担与投资结构的关系研究_基于我国上市公司有效税率的测度
企业税收负担与投资结构的关系研究_基于我国上市公司有效税率的测度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节税案例】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建筑企业经营环境复杂,税制改革初期还面临诸多问题,甚至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阻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环境下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进行研讨,有效减少企业税务负担,促进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环境下税务管理的现状 1.公司组织架构和商业模式陈旧 首先,建筑业经营环境复杂,大型建筑集团一般拥很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导致集团内部存在层层分包的情况。增值税具有链条抵整扣的特点,对建筑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管理链条不能连续,税务风险就越大,甚至造成增值税进销项税额不匹配,从而多交增值税。其次,建筑业普遍存在挂靠、分包、转包、借用他人资质等经营导致企业无法取得进项税。 2.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粗放经营,财务管理薄弱,税收核算能力不高,如何正确选择纳税模式成为项目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另外,成本费用无法取得进项专票。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占总成本30%左右的人工成本无法抵扣;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无证经营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困难,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商混、砂石料等地材可按简易办法纳税且适用3%的征收率,进销税率相差达8%;企业税改前采购设备已无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票。 3.合同管理不完善,资金流趋于紧张化 建筑施工项目周期长、资金量大,工程款拖欠问题严重,导致企业应收应付之间矛盾加剧。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有效提升,仍沿袭改制前的老办法,没有对上游单位工程款支付条款加以约束,由于增值税下纳税时间的差异,一旦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施工方就要垫付税金。对下游单位签订的合同缺乏合理资金支付筹划,必然加剧建筑企业的资金负担,引发资金链条断裂的危机。 4.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首先,管理人员缺少对增值税管理的认知。有些管理人员还没有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在发票的取得、开具、传递、保管等环节容易出错,从而产生涉税风险。其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核算体系不健全。与营业税,增值税的核算科目发生改变,原有核算体系已经过时,会计核算难度增加,对财税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二、建筑企业税务筹划分析 1.调整优化现有组织架构 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改变企业内部多级法人、层层分包的组织结构及经营模式,使企业组织结构由高长型向扁平型转变。通过合并规模较小或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单位、撤销不必要的中间管理层级、合并管理职能相关或者相同的单位、资质较低的或者没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等手段压缩管理层级,缩短增值税链条,降低税务风险。

税收负担对企业行为的几点影响

税收负担对企业行为的几点影响 【摘要】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因素有很多,税收负担是较为关键的一个。税收政策的不同会影响企业的融资手段和股利分配方式,税收负担的轻重会影响企业对纳税遵从与不遵从的选择,以及用避税还是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的选择,因此,税收制度的调整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税收负担;税收遵从;税收筹划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下,由企业缴纳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等,从我国税收收入来源构成上看,企业税收与个人税收的比为9■1,从企业的综合税收负担率(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税税额之和与企业收入总额的比率)上来看,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确实较高。尽管流转税通过税负转嫁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但对部分买方市场的商品来说,还要由企业负担一部分。较高的名义税负会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比如在融资手段、股利分配、税收遵从与税收筹划等方面,企业都会因税收负担因素而有所选择。 一、对企业融资手段选择的影响 企业的融资手段一般情况下有两种: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增发股本,吸引新的投资人入股参与经营,并从企业的税后盈利分配红利给投资人作为投资收益;债权融资是指通过举债融入资金,支付利息给债权人作为资本收益。影响两种融资方式选择的所得税政策不同,导致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同。 (一)两种融资方式所得税政策的不同 按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规定,企业的债权融资规模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两倍以内支付的利息,都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作为利息费用扣除。对企业来说举债规模越大,发生的利息费用就越多,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也就越多,企业当年应纳的所得税就越少。而以股权融资方式取得的融资,只有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其融资成本才能在税前按一定标准扣除,对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影响较小,并且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人时,投资人作为投资收益还要再缴纳所得税。 (二)两种融资方式的选择 由于两种投资方式所适用的所得税政策不同,大部分企业都会选择举债融资的手段融资,拿别人的钱给自己赚钱,就连世界著名的苹果公司为股东发放红利,也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但是利润与风险并存,债权融资的风险远大于股权融资,一方面债权融资有还本付息的风险,债务到期必须归还本息,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债务违约的压力会增加企业破产的风险;另一方面政府为了防止企业大规模的举债经营,在所得税政策上会规定一个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利息上限,即资本与债务之比,我国规定一般企业为1■2,其他国家有1■3,有的高达1■5,这就

企业投资经营税收筹划

企业投资经营决策与税收规划 序言 一、企业生命周期与税收规划 1、生命周期规划 2、税种规划 3、特定事项规划 二、税收筹划不是技术而是决策的艺术 三、健康才能长寿 刑法第201条偷税罪的修改,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 其一:《刑法》用“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取代了原法律条文中“偷税”的表述。“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是属于纳税人的私有财产,纳税人让渡给国家的仅是税款使用权,并没有放弃其税款所有权。在中国,之所以发生过去所说的“偷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从另一角度来说,是没有让渡这部分税款的使用权,因此有必要将这种行为与刑法的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加以区别。《刑法》不再使用“偷税”的表述,反映出立法者在对公民私有财产概念理解上的变化,并进一步地体现在刑法有关条款中,可谓是中国法律的一大进步,也是建国以来公共财政研究与实践的具体体现。 其二:《刑法》不再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作具体数额规定。《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取消了修改前

《刑法》分别规定的“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和“十万元以上”的具体数额标准。 其三:《刑法》增加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点主要基于打击不履行纳税义务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对属于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处理可以较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 第一部分招商引资 一、不得与政府签署涉及到税收优惠的条款 1、凡税法颁布的税收优惠,无须通过协议加以约定;凡与税法相抵触的税收优惠,即使签署也无法履行 案例1:山东东岳集团(H股上市公司)在内蒙赤峰投资,与当地政府协议约定2免3减半的优惠。企业完成建设开始经营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申报当年所得税。 案例2:山东莱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误解。 2、签署“按缴纳税款中地方政府应享有的部分”返还条款 多边性、模糊性、争议较大【利益多方: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区县级人民政府】3、可签署“财政扶持”“财政奖励”等条款 应在月(季)度后工作日,凭纳税凭证到当地财政局按照公式计算,由财政拨付财政奖励资金。 财税【2009】87号规定的条件: (1)政府明确拨款用途

直接税与间接税税收负担比较及结构优化研究

直接税与间接税税收负担比较及结构优化研究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了间接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导地位。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调整,间接税比重过高的局面仍未改变。近年来,我国经济迈入新常态,实体经济增长乏力,企业普遍反映税负过重,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也成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焦点。论文认为我国间接税比重过高的税制结构与税收的自我稳定机制相悖,在企业盈利能力较弱时,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这也是目前企业税负感较高的重要原因。 基于此,本文从企业视角分析了直接税与间接税的税收负担,以期对优化税制结构提供新思路。本文首先研究了最优税制理论,并从定性的角度分析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性质特征,从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结构效应三个方面解释了直接税与间接税的优缺点。还从税负转嫁理论入手,研究分析了在不同供求价格弹性水平下企业的税收负担问题,并且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的直接税、间接税结构下企业的税收负担问题。得出了以下四点结论:1、间接税可以成为企业的税收负担;2、不同经济周期直接税、间接税税负影响不同3、间接税与直接税对企业的税收负担轻重并非一成不变,在企业盈利低于一定水平时,间接税税收负担较重,反之,直接税税收负担较重;4、间接税在收入分配和企业发展方面与自动稳定器功能相悖。 为了对我国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进行分析,本文针对当前的税率水平,对不同转嫁水平下直接税和间接税税负相同时的利润均衡点做出了模拟分析,发现在我国工业企业当前的利润水平下,税负转嫁只有超过50%,对企业仅征收间接税 的税负才低于仅征收直接税的税负。并且通过推导税负转嫁因子与供求价格弹性的关系,针对不同行业的供求水平进行了粗略的估算,得出我国大部分行业企业税负转嫁能力有限,间接税税收负担较重的结论。然后本文总结了两个发达国家以及金砖四国税制结构变迁的历史经验,认为一国直接税与间接税结构主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进程、政府政策取向以及税收征管水平四个因素的影响,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优化税收结构的必要条件,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实有必要。最后本文对于改进我国直接税与间接税结构提出了四点建议:1、提高直接税所占比重,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中都要注重公平;2、优化间接税设计,实质性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3、合理搭配直接税与间接税税种;4、加强对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

企业投资税务筹划

企业投资的主要目的是盈利。在追求盈利过程中,由于投资领域、企业组织形式、投资方式等差异,企业税负也不尽相同。由于税收因素的存在,企业在投资决策中应注重运用税务筹划策略,税务筹划日益成为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主要从直接投资的角度分析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策略。 一、选择投资领域税务筹划策略 投资领域亦即投资方向,从宏观上讲就是投资产业或投资区域,从微观上讲就是确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即具体的生产经营产品。我国税法规定了一些区域性和产业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一些特定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待遇。另外,纳税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不同,缴纳的税种尤其是流转税也不相同,由此看出,投资者的投资领域是影响税负的首要环节。 企业所得税法倡导“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原则,利用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可以考虑以下策略:投资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行业或项目。包括:农林牧鱼业、国家重点扶植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等。投资建立国家重点扶植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建立创业投资企业并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 二、选择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策略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如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之间以及总分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待遇就不相同。因此,企业组织形式也是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税务筹划时应予考虑的一个因素。 第一,公司制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选择。投资者在投资创办经营主体时,在组织形式上可以选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投资者也可以选择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以个体工商户形式。企业的经营成果缴纳所得税时,公司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税后利润以股息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时,企业投资者要以双方税率的差异决定是否补税,个人投资者要就其股息收入依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只征收一道个人所得税。企业创立之初,应根据规模大小、生产经营范围、资金雄厚程度以及发展需要,结合税收负担的轻重,恰当的选择组织形式,以便既满足长远经营发展的需要,又有利于增加投资者的税后投资收益。 如果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两者缴纳所得税的方法相同。但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投资规模大,筹资渠道多,管理水平高,容易获得国家优惠政策;而且,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个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应尽可能的采取这一形式。如果将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前者不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个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这一点看,有限责任公司处于不利地位。 第二,分公司与子公司形式的选择。企业扩张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组建子公司或分公司,即母子公司结构和总分公司结构。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我国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的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税制,子公司独立的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分公司与总公司汇总纳税。具体进行纳税筹划时根据具体情况可考虑以下策略: (1)当低税税区内的企业或有税收优惠的企业向高税区投资或建立不能享

税务规划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

本科中期论文成绩评定表 题目: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 专业:财政学(税务筹划) 院系:财政和公共管理学院 年级:2008级 学号:080407001 姓名:李海霞 指导教师:蔡红英 职称:教授 湖北经济学院财政和公共管理学院制 二○壹○年九月二十日 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 关于我国税收负担的合理区间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研究。 对最优宏观税负水平的研究主要从俩个角度切入:壹是寻求使得税收收入最大化的宏观税负水平,基本原理是根据拉弗曲线探索最优税率;二是从税负水平和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出发,研究对经济增长最有利的宏观税负水平。 壹、国外关于宏观税负的研究 国外流行应用拉弗曲线来研究宏观税负问题。所谓拉弗曲线,是供给学派的代表人物阿瑟·拉弗(1974)设计且提出的,目的于于形象地

说明税率和税收收入以及经济增长之间的函数关系。供给学派分析了税收对劳动、投资等经济活动的影响,提出了3个主要观点:第壹,高边际税率会降低人们的工作意愿,而低边际税率会刺激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第二,高边际税率会阻碍投资(包括物质投资和人力投资),减少资本存量,而低边际税率会鼓励投资,增加资本存量;第三,边际税率的高低和税收收入的多少不壹定按同壹方向变化,甚至可能呈反向关系运行。实际上,从壹般的拉弗曲线图来见,税收收入和税率之间呈现严格的凹函数关系,这种关系显然只具有理论意义,实际数据是否能够很好地拟合出这样的曲线尚存疑问。于拉弗曲线被提出来以后,许多学者先后对其做过实证研究。 Stuart(1981)运用拉弗曲线对瑞典的数据研究表明,瑞典当时使得税收收入最大化的平均边际税负是70%,由于20世纪70年代瑞典的实际税负为80%,因此能够说明瑞典的宏观税负处于拉弗曲线向下倾斜的壹侧。VanRavestein和Vijlbrief(1988)发现荷兰1985年的使得税收收入最大化的最优宏观税负为70%,而当时的实际税负为67%,因此荷兰的宏观税负处于拉弗曲线向上倾斜的壹侧。Lindsey(1987)运用美国1980壹1954年的数据来研究1981年EconomicRecoveryTaxAct(ERTA)的影响,他发现对于收入最高的群体,减税使得税收增加,因此这个群体的税负处于拉弗曲线向下倾斜的壹侧;而对于中等收入、低收入群体以及全体纳税人,税负处于拉弗曲线向上倾斜的壹侧。他估计得到的最优宏观税负为40%。YuHsing(1996)根据测算得出1981年里根政府减税政策没有成功的原

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率

天津南开税务局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率是多少? 税负率=应交税金/销售收入(销项税金-进项税金/销售收入)*% 序号行业平均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 3.50 2 食品饮料 4.50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 5.00 6 建材产品 4.98 7 化工产品 3.35 8 医药制造业8.50 9 卷烟加工12.50 10 塑料制品业 3.50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12 金属制品业 2.20 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 14 电子通信设备 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0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18 商业批发0.90 19 商业零售 2.50 20 其他 3.50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分析 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将测算的企业税负率与上年同期、同行业平均税负率相比,如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企业申报异常。 如何评价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的合理性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税负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分析企业的税负率是否合理。实行金税工程以后,税务机关获取行业平均数据比较容易,但如何把握不同企业之间的个体差异难度比较大。分析企业税负率的合理性必须从企业的经

营特征入手,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同,税负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具体分析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分析企业的价值链 制造企业的价值链通过包括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分。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往往内部囊括了以上价值链的全部,各个部分产生的增加值在同一家公司汇集,企业税负比较高。对于集团公司,内部价值链各个部分可能是分开的,因此,每家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低。 我们看一个例子: 如果某企业生产一种产品,最终销售价为1000元,产品可抵扣的成本是600元。现在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在同一家公司,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分立。 如果选择方式一:交纳增值税(1000-600)×17%=68元,税负为6.8% 如果选择方式二:假设销售给销售公司850元,交纳增值税(850-600)×17%=42.5,对应的税负为5%。 企业虽然税负下降,但并没有异常,因为一部分税负转移到了销售公司。 除了把销售分离出来,企业还可以把研发设计、采购、人力资源等部分分离出来,一家企业的价值链越短,相应的税负越低。 可以看出,价值链分割将会导致各个部分的税负下降,但整个价值链的税负是相同的,因此,在比较不同企业的税负时,需要对两家公司的价值链进行比较,价值链不同税负不同属于正常现象。 2、分析企业的生产方式 企业的加工费用包括了折旧、人工、辅助生产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没有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但如果企业将部分产品发外加工,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些加工费就产生了进项,企业销售额相同的情况下,交纳的增值税减少,税负下降。企业高速成长过程中,选择发外加工模式的情况很普遍,所以分析税负率时,要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发外加工的情况。 看一个假设的例子: 某公司年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加工费用占30%。全部自己生产的税负为5%。现在一半产品发外加工,新增进项1000×30%×50%×17%=25.5万元,应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5%-25.5= 24.5万元,计算出的税负为24.5/1000=2.45%。 税负下降的原因在于接受委托加工一方承担了增值税。

中国金融企业税收负担的现状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09203284.html, 中国金融企业税收负担的现状分析 作者:顿倩 来源:《商情》2014年第47期 【摘要】 现阶段中国对于金融企业税负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定性研究上,定量研究相对比较薄弱。本文以中国19942013年间上市的12家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来研究中国证券企业税收负担情况,研究发现中国上市证券企业税收负担自2008年以来有加重的趋势,且实证检验发现上市证券企业税收负担的加重会降低企业经营绩效。 【关键词】 金融企业;税收负担;平均实际税率 金融业作为国家产业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国家服务贸易体系的核心,它的发展步伐将会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轨迹,而税收作为影响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金融税负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税收负担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王延明(2003)以1994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平均实际所得税税率分析中国上市公司所得税税收负担情况,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的平均实际所得税税率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金融企业数据缺失比较严重,所以该文献在研究中剔除了金融企业,使得金融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并未得到体现;张宗勇(2006)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中国商业银行的税收负担现状以及税收负担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中国商业银行总体税收负担过重,国有银行的营业税税收负担远高于所得税税收负担且股份制银行呈现两税并重的局面;税收负担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具有显著的负效应。 本文选取中国19942013年间上市的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定量分析方法,从平均实际税率角度来分析中国上市证券企业税收负担的现状,并根据相关研究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中国金融企业税收制度的建议。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将采用Wilkie(1988)对平均实际税率的定义,并综合中国上市金融企业的实际情况,将中国上市证券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近似的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平均实际税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前利润+营业税及附加(1)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Wind数据库,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剔除了年度内有缺失的数据以及实际税率小于零的数据。下图1即是中国上市证券企业1994-2013年的平均实际税率的变化趋势图。

税收负担、融资决策与企业价值研究

税收负担、融资决策与企业价值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税收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企业决策体系中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正如 Miller(1988)在《MM定理三十年》一文中所说的:“美国的税收体系是对众多企业决策影响深远的力量,但更重要的是对MM理论所涉及的那些类型的财务决策的影响。就这个原因来说,税收因素在财务领域里永远是鹤立鸡群的。”然而,税收如何影响融资决策,融资决策又是如何影响企业价值的,这些问题自从MM定理产生以来历久弥新且尚未达成共识。 论文在对该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总结和吸收的基础上,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税收负担进行了更为科学的计算,对税收负担、融资决策和企业价值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了统一的研究框架,并进行了充分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以期为经典资本结构理论及其相关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提供进一步的经验证据,试图对资本结构理论及其相关理论的研究做一些有益的补充。论文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税收负担、融资决策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论文共分为五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文章研究的起点。 包括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等问题,是为论文以后各章节的研究提出一个逻辑分析框架,确立一个研究体系。第二部分是研究的理论基础,为论文研究的理论起点。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对税收负担、融资决策与企业价值三者之间关系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二是分别对税收负担、融资决策和企业价值的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通过该部分的梳理、分析和总结,为文章的研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是税收负担、融资决策与企业价值三者逻辑关系的理论分析。该部分内容首先阐述了税收负担影响融资决策的理论分析框架。按照以下三条主要路径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一,税收负担影响企业的债务融资;第二,税收负担影响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第三,税收负担影响税收利益与破产成本的权衡进而影响融资决策。其次,阐述了融资决策影响企业价值的理论分析框架。 按照以下五条主要路径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一,债务融资通过其产生的税盾价值影响企业价值;第二,债务融资通过其公司治理效应影响企业价值;第三,

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施工企业税务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一般特点 税收筹划,就其目的和结果而言,又称节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延缓税负或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它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积极性、选择性、和收益性等特点。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路 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房屋、公路、铁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等流转税,就其拥有的财产缴纳房产税等财产税,就其实现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对施工企业来说,其税负主要是营业税与所得税。 (一)施工企业营业税的税收筹划思路 1、合理利用对不同税目的选择。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可将营业税划归为两个不同的税目,即建筑业和服务业。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只负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织。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第二种形式,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中介人,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建筑业的适用税率为3%,而服务业的适用税率为5%,税率的差异带来税负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工程承包公司可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达到节税的目的。 2、纳税时间的合理选择。同一笔税款,尽量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些资金暂时留在企业里,可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或者可以减少企业在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减少财务费用。所以,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另外,

企业税负低自查报告范文5篇

企业税负低自查报告范文x篇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企业税负低自查报告范文x篇,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企业税负低自查报告范文x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x、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x、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x、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企业税负低自查报告范文2 如何写税负率低的分析报告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 主要原因有: 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 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方案,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下面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LT集团为一间香港上市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在国内设立全资附属投资子公司,专门从事燃气业务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的专业化燃气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城市管道燃气建设经营。通过与目标市场内最具实力和市场规模优势的国有燃气生产、销售和储运企业的合资合作,在近10年时间内先后在10个省49个市投资成立了四十九间控股或联营企业,年销售各类燃气亿立方米。 迄今为止,集团公司旗下的营运项目覆盖了中国内地之华东、华南、华中、西南及东北等地区,员工总数已达14200人。LT集团因而快速成长为目前国内业务覆盖区域最广,终端用户最多,规模最大的跨区域燃气供应和服务商之一。 集团总部(即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资本运作、企业文 化与品牌建设推广、控股公司的管理与控制等,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集团总部下设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策略规划部、工程部、投资评审部、公共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工商市务部、法律事务部、安全及风险管理部、采购部、市务及客户部、人力资源部、综合行政部、编辑部、资讯科技

部等16个职能部门,并在成都市、沈阳市设立了分公司。LT集团对各控股/联营公司的财务管理采取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委派制,并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定期述职。LT集团财务部负责建立各控股/联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系统并负责推广,负责收集、处理各控股/联营公司的财务资料信息,同时负责收集各公司税务筹划信息,协助各公司进行税务筹划;LT 集团内部审计部受各控股/联营公司董事会委托每年对各公司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进行内控评价。 缺乏集团整体筹划系统 集团对税务筹划未进行系统安排,无论在人手上,还是职能上,都未能充分体现,也未针对集团自身以及各控股/联营公司情况制定具体税务筹划方案,造成项目财务人员以及各公司财务经理凭自己的税务筹划知识与经验各显神通,未能做到好的税务筹划方案共享。 投资活动筹划不足 集团在组建部分合资公司时没有对注册地点选择进行统一要求,导致部分公司因未设在当地经济开发区或承诺享受与当地经济开发区同等优惠政策的地点注册,而未能享受更大的优惠。对个别符合条件的控股/联营公司未能灵活运用注册资本税务筹划。在运用再投资退税政策上略显不足。 筹资活动筹划不足 集团未设立集团财务中心,部分控股/联营公司资金富

企业税负分析

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税负率=应交税金/销售收入即系=(销项税-进项税)/销售收入×100 序号行业平均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 3.50 2 食品饮料 4.50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 5.00 6 建材产品 4.98 7 化工产品 3.35 8 医药制造业 8.50 9 卷烟加工 12.50 10 塑料制品业 3.50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12 金属制品业 2.20 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 14 电子通信设备 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0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18 商业批发 0.90

19 商业零售 2.50 20 其他 3.50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分析 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将测算的企业税负率与上年同期、同行业平均税负率相比,如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企业申报异常。 (二)企业销售额变动率的测算分析 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或低于-50,应将应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进行配比分析,以确定该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三)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100 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额=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 如果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幅度超过各地设定的正常峰值,该企业申报异常。 (四)企业零负申报异常情况分析(考虑留抵税额增长比例) (五)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分析

如何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如何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摘要】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承担的税收负荷,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应交纳的税款。税负过重会加剧企业资金运转矛盾,严重影响企业投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从而减弱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虽然“营改增”大规模的减税,以及每年国家地方出台了不少减税政策,但仍然有众多声音表示税负重。基于此,本文简单地分析了导致企业税收负担过重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建议。 【关键词】税收;税收负担;税收筹划;税收优惠 一、企业税收的种类 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从税收征收的结果来看,它是各经济组织和个人既得利益的一种减少,是政府对社会既定利益格局的一种调整。税收负担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人所承受的经济负担,它是国家税收政策执行结果的综合反映,也是税收收入和经济发展关系的最终反映。那么要知道企业的税收负担是高是低,首先得了解企业的税收主要包括哪些。 我国现行有18个税种,按照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五类。

(1)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所得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行为税,是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征收的一类税,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 (4)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特定目的税,是为了某些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特定调节作用而开征的一类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 二、造成企业税收负担较重的原因 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企业总税额大致占到了公司营业收入的30%―40%。那么如此之重的税收负担主要有哪些因素引起的呢? (一)法定税负率较高 税率的高低,这是最容易、最直观的影响因素之一。税率越高,自然税负也就高了。我国企业税负的“大头”主要是所得税和增值税,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我国目前增值税最高税率为产品增值额(小规模纳

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一、绪论 1.研究背景。在我国,筹划还是一门刚刚起步的,但的活动日益增多。目前,决策中主要考虑的因素是:(1)对外投资的盈利与增值水平;(2)对外投资风险;(3)对外投资成本;(4)投资和经营控制能力等。可见,在我国企业的投资决策中,我国企业很少考虑的影响,把纳税看作是独立于投资决策之外的事项。因此,本文主要对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进行探讨。 2.研究意义。⑴有助于减少企业的税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对企业来说,无论纳税多么正当合理,都是纳税人利益的一种丧失。企业在仔细研究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税收筹划,无疑可以是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⑵有助于补充投资税收筹划理论,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有关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也有某些缺陷、不足和漏洞。因而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及时了解税收法规和税收征管的不尽合理和不完善之处。 二、税收筹划的理论概述 1.税收筹划的内涵。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税务筹划,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市场日趋完善从国外税收理论体系中引 入的一个新概念。其中国外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如下:

荷兰国际文献局(IBFD)在《国际税收词汇》中的解释是:“通过纳税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以达到缴纳最低的税收。”(IBFD,1992) 美国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学》中作了如下阐述:“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以缴纳可能的最低的税收。” 国内学者对税收筹划一词的见解如下:唐腾翔、唐向在其《税收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唐腾翔、唐向,1994)。于中一在其主编的《企业避税与政府对策》解释“税收筹划即应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纳税地位的低位选择。(于中一,1995)。 综合上述观点,虽然各者的表述不一,在本质上却有着共同的认识,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纳税人依据税法的要求和生产经营的特点,为实现最小的合理纳税而进行的设计和运筹。 2.税收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和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2)有效性原则。有效原则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标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 -----------**地产 纳税筹划就是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负与规避税务风险得目得,而在税法允许得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交易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得过程。通过对**项目进行税收提前筹划,而不就是事后得补救,以达到减轻公司税负与规避税务风险得目得。【唐山房地产企业应纳税税率】 行业税负:房地产开发企业得整体税负率为10%左右。 【主要税收筹划方法】 一、利用税收优惠 二、收入分散法 三、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法 【筹划方法在各阶段得运用】

一、总包施工单位、监理、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单位招标 1、 确定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单位 2、 拟定、签订合同 税收筹划(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法): 签订工程合同时:尽量争取“甲方供材”,既可以保证项目质量,又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合同中虚增材料金额提高项目成本(避免项目最后不能核定征收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时成本过低税负过重)。“甲供材料”有两种流程:如下图: 模式一:合同内甲供(即甲控) 在签订工程合同内注明,乙方委托甲方代购材料,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乙方(建筑安装企业),并由甲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乙方。甲方为乙方代购材料,乙方将甲代购材料应全额计入工程造价,一并计征增值税开具“建筑业”发票。 在签订工程合同内注明,建筑材料由甲方提供,销货方将材料发票开具给甲方, 甲方提供得材料价款不包括在工程合同内。乙方承包工程在开具发票时“ 甲供材料”价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 “甲供材料” 得缺点就是增加了甲方材料得资金投入与资金支付压力,需提前做好融资安排。 二、招标合同备案 1、 根据住建局要求进行合同备案

关于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分析

关于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分析 在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着增值税税负偏高的情况,与制造型企业中存在的高利润率(即高增值)带来高税负不同,以加工为主的企业税负过重是有其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的。 假设有两个企业,甲企业是纯粹生产型的工业企业,而乙企业是以加工为主的工业企业,两个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同样的产品,面临的外界环境完全一致。甲企业生产的产品成本为100元,成本构成为材料70 元,直接人工18 元,制造费用12 元,该产品的销售价格为130 元,即毛利率为30%;乙企业生产同样产品,其中50 元的主要原材料由客户提供,其余辅助材料由乙企业自行采购,则乙企业的产品成本构成为材料20 元、直接人工18 元,制造费用12 元,合计共50元,假设乙企业的毛利率水平与甲企业持平,即销售价格为65 元,则对这两家企业的税负情况分析如下(假设所用材料正好为当期购入且完全消耗) 甲企业: 进项税额=70X 17%F 11.9 (元) 销项税额=130X 17%F 22.1 (元) 应纳税额=22.1 —11.9= 10.2 (兀) 税负率F 10.2 + 130X 10=%7.85% xx f 130—100f 30(元) 乙企业: 进项税额=20X 17%F 3.4 (元) 销项税额=65X 17%F 11.05 (元) 应纳税额=11.05—3.4= 7.65 (元) 税负率=7.65 -65X 10=%1.77% xx = 65 —50= 15 (兀) 如果乙企业的销售额与甲企业持平,也就是说销量达到甲企业的两倍时,它的情况是这

样的: 乙企业: 进项税额=40X 17%F 6.8 (元) 销项税额=130X 173= 22.1 (元) 应纳税额= 22.1—6.8=15.3 (元) 税负率=15.3 - 130X 10=311.77% xx= 130—100= 30(元) 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如果乙企业实现与甲企业同样的销售收入,假设 为130 元,同样取得30 元的毛利,就需要比甲企业多缴纳 1 5 . 3 —1 0 . 2 = 5 . 1 (元)的增值税,税收负担远远重于甲企业。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在增值税的计算过程中,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作为应缴纳的税额,实际上是将销售收入高于材料成本的部分均默认为企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增值额,并对该部分增值额课税。在生产型企业中,因为材料成本占了总成本中的较大比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这部分成本对税负的影响并不明显,课税的所谓“增值额”与实际的增值额(即毛利)相差的金额也并不大。而在加工型企业中,由于材料成本在总成本中占的比重较低,这两个金额之间的相差就会明显加大,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乙企业每取得130 元的销售收入,实际的增值额只有30元,但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税额时,默认的增值额为130—40= 90(元),它们之间的差额实际上为36 元的直接人工及24元的制造费用,这样,就悄悄的增大了企业的税负。 这种情况在企业亏损的状态下,将会表现得犹为明显。假设两个企业的成本情况与上述例子完全一致,但甲企业的销售价格为98 元,乙企业的销售价格为49 元,则税负情况为: 甲企业: 进项税额=70X 17%F 11.9 (元) 销项税额=98X 17%F 16.6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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