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
埃博拉出血热会诊、转诊制度
埃博拉出血热留观或疑似病例会诊、转诊制度会诊制度一、会诊范围:(一)有流行病学史:①来自疫区或21天内有疫区旅行史;②21天内接触过来自或曾到过疫区的发热者;③21天内接触过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等;④接触过被感染的动物。
(二)符合以下病例定义1、留观病例。
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任何一项的发热(体温>37.3℃)患者。
2、疑似病例。
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任何一项,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①体温≥38.6℃,出现严重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腹痛;②发热伴不明原因出血;③不明原因猝死。
3、确诊病例。
留观或疑似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①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血液等标本用RT-PCR等核酸扩增方法检测,结果阳性。
若核酸检测阴性,但病程不足72小时,应在达72小时后再次检测;②病毒抗原检测阳性: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ELISA等方法检测病毒抗原;③分离到病毒: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Vero、Hela等细胞进行病毒分离;④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阳性;双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转或恢复期较急性期4倍及以上升高;⑤组织中病原学检测阳性。
二、接诊医师或管床医师接诊到上述会诊病例范围的病人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科长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报告院内专家组组长,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
四、会诊前接诊医师应初步完成详细流行病学史的调查、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体温、血常规、胸片及其他初步鉴别诊断辅助检查工作。
五、会诊的专家组须包括传染病学、呼吸内科、影像学、中医内科学等专家。
同时按约定时间、地点全程参加会诊,不准迟到。
六、会诊由会诊组组长负责,会诊必须有会诊记录,到会专家须签字确认。
七、会诊完毕后,组长或医务科科长须将会诊意见报告院领导小组组长。
转诊制度一、经院内专家组会诊后,拟诊为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时,应及时将其转入具备防控条件隔离病区治疗,同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和转运工作流程
xx年xx月xx日
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和转运工作流程
CATALOGUE
目录
引言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埃博拉出血热患者转运工作流程讨论与建议
01
引言
背景介绍
埃博拉出血热(EHF)是一种严重的、高度传染的、能够引起人类和灵长类动物出现严重出血症状的病毒性感染疾病。
在西非,埃博拉病毒的爆发和流行已经引起了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对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构成了巨大威胁。
人员培训不足
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要点三
提供充足的防护设备
医院应确保为医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防护装备,包括护目镜、口罩、手套等,以保证他们的安全。
要点一
要点二
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
医院应制定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包括患者评估、诊断、治疗和转运等环节,以确保医务人员处理患者的规范化。
与公共卫生部门协作
医院应与公共卫生部门协作,及时报告疫情、分享信息、协作开展防控工作,共同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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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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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防控管理与监督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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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博拉出血热患者转运工作流程
在转运前需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诊断,确认是否为埃博拉出血热,并制定转运计划。
确认诊断
在转运前需提前联系目的地医院的接收部门,告知患者病情及转运计划,协商接收事宜。
联系目的地医院
根据患者的病情,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隔离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准备防护用品
转运前的准备工作
在转运过程中,必须对患者进行严格的隔离措施,避免病毒扩散。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一、转运流程
(一)报告与登记
首诊医生发现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确诊病例后,报告院长及防保站,同时向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转运指令。
调度员接到转运命令后下达派车指令,同时做好各项记录。
患者转入临时隔离病房等待接诊。
(二)转运安全评估。
对患者病情是否适合转运、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采取相应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估。
当患者出现生命体征不稳定、呼吸困难、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不宜即刻转运,宜就地隔离治疗。
必要时请专家会诊,待病情稳定需要转运时再行转运。
(三)院前医疗救治
主要是对症支持治疗,按院前急救诊疗规范采取相应治疗与急救措施。
(四)交接与报告
急救车到达医院,首诊医师向接诊医师递交患者转诊交接记录单,做好病情交接。
交接工作完成后,向院长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二、医疗器械及其他用品的消毒
1.患者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2.医护人员的手与皮肤按要求进行消毒。
3.对防护用品进行清洗与消毒。
4.临时隔离病房进行终末消毒。
xxx卫生院
2014年x月x日。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指引
三、转运流程
• (七)救护车及相关物品消毒。救护车使用后进行 终末消毒,经消毒、清洗、更换一次性物品的车辆 驶入清洁停车场。具体方法见《广东省埃博拉出血 热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引》。 • (八)报告。急救人员报告完成任务时间并待命。 转运任务完成后由120急救指挥中心汇总资料,及 时向属地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报告。 • 四、院内转运管理。院内转运病人使用专门通道。 以对人群影响最小及最短半径为原则建立通道。运 送期间封闭管理。转运病人后及时消毒清洁后才能 开放使用。
三、转运流程
• (一)接警、报告、派车与登记。急救指挥中 心接到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疑似、确诊病例的 急救或转运信息后,报告院前急救应急指挥领 导小组,同时向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转运命令。调度员接 到转运命令后下达派车指令,同时做好接警、 派车、出诊和报告记录。 • 医疗机构或口岸部门需要转送埃博拉出血热疑 似、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时,应上报当地卫 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急救 指挥中心下达转运命令。
二、转运原则
• (一)埃博拉留观、疑似和确诊病例采取隔离转运。用于转运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的救护车其驾驶舱与医疗舱应密封隔离。转 运救护车辆及车载医疗设备和担架等专车专用。救护车医疗舱 为污染区,驾驶舱应视为半污染区,转运途中尽可能减少对驾 驶舱的污染。 • (二)选用标准负压型救护车,开启负压装置时医疗舱应保持 密闭状态,保证负压装置运转良好,舱内相对压强应维持在30Pa~-10Pa。 • (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分开转运,均为一车一人隔离转运, 患者须戴外科口罩。 • (四)密切接触者可用普通救护车转运,一车可转运多人,密 切接触者转运时宜戴外科口罩。 • (五)转运留观、疑似、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及车内设备、 污染物品必须清洁消毒后再转运其它患者。途中遇污染随时消 毒。每次转运结束后,返回车辆停放在污染车场内进行终末消 毒,清洁消毒完毕驶入清洁停车场。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用 后应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或灭菌。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救治与急救转运
四、转பைடு நூலகம்流程
◆ 〔一〕接警、报告、派车与登记。急救中心接到埃博拉 出血热疑似、确诊病例的急救或转运信息后,报告院前急 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报告,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转运命令。调度员接到转 运命令后下达派车指令,同时做好接警、派车、出诊和报 告记录。
第二十二页,共五十四页。
二、前期准备
〔一〕建立消毒站。急救中心应设立消毒站,包括消 洗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环境布局符合 隔离要求。配置电动气溶胶喷雾器、普通喷雾器等 消毒、清洗设施以及消毒药品,设定专业消毒员, 消毒员消毒时防护装备与急救人员的相同。
第二十三页,共五十四页。
二、前期准备
◆ 一般支持对症治疗:首先需要隔离患者。卧床休息, 少渣易消化半流质饮食,保证充分热量。
◆ 病原学治疗:抗病毒治疗尚无定论。 ◆ 补液治疗:充分补液,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使用平衡盐液,维持有效血容量,加强胶体液补充 如白蛋白、低分子右旋糖酐等,预防和治疗低血压 休克。
第十四页,共五十四页。
治疗
第三页,共五十四页。
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现状
◆ 2022年8月10日至11日,几内亚、利比里亚、尼日 利亚以及塞拉利昂等西非四国共向WHO通报埃博拉 出血热128例新增病例,包括56例死亡病例,其中 几内亚新增4例病例和4例死亡病例,利比里亚新增 71例病例和32例死亡病例,塞拉利昂新增53例病例 和19例死亡病例,尼日利亚无新增病例,但新增1 例死亡病例。
第九页,共五十四页。
埃博拉出血热的临床表现
◆ 本病潜伏期为2-21天,一般为5-12天,尚未发现潜伏期 有传染性。
◆ 急性起病,高热、畏寒、极度乏力、头痛、肌痛、咽痛、结膜 充血及相对缓脉。随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粘液 便或血便、皮疹等表现。
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为确保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和扩散,保障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定义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参见《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
二、部门职责(一)卫生计生部门。
1.负责指定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和定点收治医院。
2.负责及时组织接收检验检疫部门移交的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做好医学隔离、诊治及后续追踪监测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检验检疫部门。
(二)检验检疫部门。
1.负责严格口岸查验,对重点交通工具、重点人群实施重点查验,及时发现并初步判定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
2.负责指定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将留观病例、疑似病例信息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并协助做好转送工作。
三、工作流程(一)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初步判定。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在实施登交通工具检疫、主动申报、医学巡查、体温监测、医学排查等检疫查验过程中,按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和《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5号),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的初步判定,判定的具体程序由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提前共同协商确定。
(二)通报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确定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当立即通过既定的双方转运工作负责人或联系人,通报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
由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工作负责人通知急救中心。
急救中心接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令后2小时内,派遣负压救护车赴口岸现场将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协调口岸有关部门,确保转运工作顺利。
埃博拉出血热个人防护指南第二版22页word
附件4埃博拉出血热个人防护指南(第二版)为了做好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各环节的个人防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技术文件,制定本指南。
一、个人防护措施接触或可能接触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疑似或确诊病例及其污染环境的所有人员均应做好个人防护,具体措施包括:1. 手卫生所有人员日常工作中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进入污染区域戴手套和穿个人防护装备前,对患者进行无菌操作前,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及其污染物品之后,离开污染区域、脱去个人防护装备后均应执行手卫生措施。
2. 手部防护进入污染区域、进行诊疗活动和实验室操作时,至少需佩戴一层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以下简称一次性手套),搬运有症状患者和尸体、进行环境清洁消毒或医疗废物处理时,加戴长袖橡胶手套,在接触不同患者、手套污染严重或手套破损时及时更换并进行手卫生。
3. 面部和呼吸道防护进入污染区域时,至少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与病人近距离(1m以内)接触,或进行可能产生气溶胶、液体喷溅的操作时,呼吸道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等污染的风险,应戴N95级别或以上的医用防护口罩,每次佩戴前应做密合性检查;眼睛、眼结膜及面部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等污染的风险时,应戴防护眼罩或防护面屏。
4. 皮肤防护预计接触患者产生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飞沫时需穿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在接触大量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时应加穿防水围裙。
5. 足部防护进入污染区域时,穿覆盖足部的密闭式防穿刺鞋(以下简称工作鞋)和一次性防水靴套,若环境中有大量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时应穿长筒胶靴。
二、不同暴露风险等级时的防护措施根据可能的暴露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 低风险:对预计不会直接接触患者或患者的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的人员,做好标准预防措施。
(1)适用对象:污染区域外的一般医务人员或其它辅助人员,或在患者转运、诊疗、流调过程中预计不会接触患者或患者的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的工作人员,如密切接触者流调人员、工作组织者、司机、翻译和引导员等。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今年月以来,非洲利比里亚、几内亚、塞拉利昂、尼日利亚国先后出现埃博拉出血热疫情。
为做好我国可能出现的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管理与职责(一)急救中心成立院前急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治专家组。
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确诊病例和必要时的密切接触者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
专家组负责埃博拉出血热确诊病例的院前急救指导工作。
(二)急救中心院感、护理管理部门负责指导转运车辆、医疗设备和其它物品的消毒。
药械、总务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安排转运车辆并定期检修。
(三)各级卫生计生委部门和急救中心要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进行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知识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预防控制知识及诊断、急救、隔离预防及洗消技术,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好患者的院前救治、病情交接、相关报告与记录工作。
二、建立消毒站消毒站包括设立消洗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环境布局符合隔离要求。
配置电动气溶胶喷雾器、普通喷雾器等消毒、清洗设施以及消毒药品,设定专业消毒员,消毒员消毒时防护装备同急救人员。
三、物资准备负压救护车配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救护车标准》(/),启动负压装置时,舱内相对压强应在。
四、前期准备与隔离转运原则(一)用于转运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的救护车其驾驶舱与医疗舱应密封隔离。
转运救护车辆及车载医疗设备和担架等专车专用。
救护车医疗舱为污染区,驾驶舱应视为半污染区,转运途中尽可能减少对驾驶舱的污染。
(二)选用标准负压型救护车,开启负压装置时医疗舱应保持密闭状态,保证负压装置运转良好,舱内相对压强应维持在。
(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分开转运,均为一车一人隔离转运,患者须戴外科口罩。
(四)密切接触者可用普通救护车转运,一车可转运多人,密切接触者转运时宜戴外科口罩。
(五)转运疑似、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及车内设备、污染物品必须清洁消毒后再转运其它患者。
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和转运工作流程
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应妥善处 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和医疗设备。
患者应穿戴隔离衣、手套、口罩和护 目镜,以减少病毒通过接触传播的可 能性。
医务人员防护
医务人员应接受培训,掌握正确的防护知识和技能,包括穿戴和脱卸防护用品的步 骤。
医务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服、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品,以降低 感染风险。
提高医疗救援能力
加强医疗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救援能力和水平,为应对突发疫 情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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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对疫情过程中,医务人员长时间处于高强度 工作状态,容易疲劳和疏忽,需合理安排工作和 休息时间。
未来发展方向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与国际社会共同研究和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等疫情,分享经验和教 训,提高全球防控水平。
深入开展科研工作
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等病毒的特点和传播规律,开展深入的科研工作 ,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中期症状可能包括咳 血、便血、血尿和呼 吸困难等严重出血表 现。
传播途径
接触传播
通过直接接触患者血液、体液、 分泌物和排泄物等,或接触被病 毒污染的环境物品。
空气传播
在封闭、拥挤的环境中,病毒可 通过飞沫传播。
03
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患者隔离与防护
患者应被隔离在单间病房,并保持负 压状态,以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进行手卫生,以减少病毒在手上的存活时间和传播机会 。
消毒与灭菌
医院应建立严格的消毒与灭菌制 度,对病房、医疗设备和环境进
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患者接触过的物品和环境应使用 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进
行处理,以杀灭病毒。
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 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止病
(整理)国境口岸埃博拉出血热个人防护技术指南(第二版).
附件国境口岸埃博拉出血热个人防护技术指南(第二版)接触传播是埃博拉出血热最主要的传播途径。
可以通过接触病人和被感染动物的各种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感染。
虽然尚未证实有空气传播的病例发生,但应予以警惕,做好防护。
病人感染后血液中可维持很高的病毒载量,口岸卫生检疫工作人员在检疫查验、流行病学调查、病例转运、卫生处理等过程中,如果没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容易受到感染。
基于以上传播特点,为了做好口岸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各环节的个人防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疾控中心、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相关技术文件,在《口岸防控埃博拉出血热操作指南(第一版)》的《埃博拉出血热的个人防护技术指南》基础上,结合口岸检验检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原则1. 风险评估。
根据本口岸现场工作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参照附件),明确各岗位、流程的风险等级,进行相应个人防护。
本技术方案是通用要求,可做适当的调整。
2. 环境感染控制。
建立便捷的查验通道,合理安排工作流程,避免工作环节和工作人员交叉重叠,降低相互感染污染的可能性,及时进行环境消毒。
穿脱个人防护用品须在专门区域,因地制宜,设立明确的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区域内设施物品摆放合理到位。
3. 个人防护要求。
进入污染区前,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进入污染区后,不得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调整。
在污染区,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没有一丝皮肤暴露,如防护用品发生破损须立即离开污染区,脱去防护用品,如发生暴露按暴露预案处理。
脱防护用品风险巨大,动作要慢轻柔,尽可能减少气溶胶产生,脱的过程需有专人监督。
4. 设立防护监督员。
为了防止进入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发生暴露,现场需安排一名防护监督员。
防护监督员需熟习防护用品及穿脱过程,知晓发生暴露后的处置流程,其本人防护应参照进入污染区工作人员。
防护监督员不进入污染区,不参与具体操作工作,在指定穿脱点,对工作人员穿脱防护用品过程给予监督、指导和帮助。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指引
埃博拉出血热疑似或确诊病例转运工作指引
一、基本要求
1、非定点医院发现埃博拉出血热疑似或确诊病例并需要转运时,向市、区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报告,由市、区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负责调配负压救护车并协调将患者转至定点收治医院,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区卫生局。
2、非定点医院与定点收治医院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市、区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二、转运要求
1、转运救护车原则上使用负压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医务人员和司机按照3级防护(面罩或全面呼吸防护器、N95口罩、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手套、工作帽)进行防护。
3、医务人员、司机接触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防护物品。
4、司机驾驶室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
5、医务人员和司机的防护,车辆、医疗用品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6、转运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及车内设备必须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二、相关工作流程
1、转运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患者戴外科口罩→将患者安置在救护车→将患者转至定点收治医院→车辆及设备消毒→转运下一例患者。
2、穿戴及脱摘防护物品流程
(1)穿戴防护物品:洗手或手消毒→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穿隔离衣→面罩→戴手套。
(2)脱摘防护物品流程:摘手套→洗手或手消毒→面罩→洗手或手消毒→脱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摘口罩帽子→洗手或手消毒。
1。
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和转运工作流程
加强患者筛查,对疑似患者及时隔离,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 施。
强化医院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
定期清洁消毒医院环境,包括医疗设施、物体表面、地面 等。
规范垃圾分类和处理,防止医疗垃圾污染环境和传播疾病 。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和防护措施
加强医护人员对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提 高防护意识。
驶员等。
人员培训
02
对参与转运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了解转运过程
中的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
防护措施
03
参与转运的工作人员需穿戴完备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
、手套等,以降低感染风险。
转运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病情观察
在转运过程中需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密切观察,及时处理出现的 紧急情况。
信息记录
样品转运
样品收集
医生采集患者的血液、排泄物等样品,并进行初 步处理。
样品包装
样品需在规定的容器中进行包装,容器需经过消 毒处理,并标明患者信息和样品名称。
样品运输
样品需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运输,确保样品在运 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和泄漏。
人员转运
人员分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1
将参与转运的工作人员分为不同的组别,包括医生、护士、驾
转运过程中需对患者病情、样品信息、人员信息等进行详细记录 ,以备后续查阅。
消毒处理
在转运结束后,需要对车辆、设备和人员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 以防止病毒传播。
05
总结与展望
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总结
高效的组织和协调
在疫情期间,迅速建立了高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包括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实验室等部 门,确保了疫情的有效应对。
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应急预案
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应急预案埃博拉出血热(Ebola Hemorrhagic Fever,EHF),是由埃博拉病毒(Ebola virus)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传染病。
本病的传染源是感染埃博拉病毒的人和非人灵长类动物;传播途径主要是接触传播,可以通过接触病人和被感染动物的各种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而感染。
人类对埃博拉病毒普遍易感,潜伏期为2~21天,尚未发现潜伏期具有传染性。
临床表现主要为突起发热、头痛、肌痛、乏力、腹泻、呕吐等,严重病例可伴有出血和多脏器损害。
埃博拉出血热病死率高,可达50%~90%。
本病于1976年在非洲首次发现,目前主要在乌干达、刚果、加蓬、苏丹、科特迪瓦、南非、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等非洲国家流行。
2014年4月以来,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在西非的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及尼日利亚等国先后发生埃博拉出血热暴发疫情。
由于人群对埃博拉出血热普遍易感,我区劳务输出多,人群流动频繁,存在病例输入和传播的风险。
为及时发现我区埃博拉出血热输入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做好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以及我区境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规范、联防联控,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针对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五)《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三版)》(六)《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七)《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八)《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方案》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形:准备阶段(Ⅳ级响应,国外出现暴发,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未出现病例);Ⅲ级响应(中国内地、港澳台地区、本市、本区出现输入病例);Ⅱ级响应(本市、本区出现二代病例);Ⅰ级响应(出现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病例)。
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和转运工作流程
04
培训和管理
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
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的诊断、治疗及防 护措施进行定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 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VS
针对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进行演练,包 括应急处理、隔离消毒等方面,提高 应对能力。
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
为医务人员提供有关埃博拉出血热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确保在接触患者时能 够得到充分保护。
。
严格控制探视和陪护,减少人员 流动和交叉感染风险。
对医务人员进行个人防护培训和 指导,确保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
对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 等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标识 。
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 防止交叉污染和扩散。
对废弃物进行安全转运和无害 化处理,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破损或不符合要求的用品。
定期开展自查和评估
定期对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对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防护意识不足的问题。
05
总结和建议
总结埃博拉出血热防控经验和措施
建立多学科合作
加强医院感染防控
传播途径和危害
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接触患者体内体液、血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污染物,以及被污染的 环境和物品进行传播。
危害
埃博拉出血热病情严重,死亡率高,对医疗设施和人员构成严重威胁。
疫情现状和防控意义
疫情现状
近年来,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在非洲等地时有爆发,国际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持续 进行。
防控意义
有效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和转运工作流程对于阻断疫情传播、保护医护人员和患 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内蒙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发文字号】内卫计疾控发[2014]153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日期】2014.09.30【实施日期】2014.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卫计疾控发〔2014〕153号)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鄂尔多斯、满洲里、二连浩特、额尔古纳、乌兰浩特、东乌珠穆沁、乌拉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切实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和扩散,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6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实施细则》。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与驻地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实施计划,确保转运工作无缝衔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4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实施细则为确保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与扩散,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关于印发〈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运转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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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
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为确保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和扩散,保障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定义
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参见《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
二、部门职责
(一)卫生计生部门。
1.负责指定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和定点收治医院。
2.负责及时组织接收检验检疫部门移交的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做好医学隔离、诊治及后续追踪监测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检验检疫部门。
(二)检验检疫部门。
1.负责严格口岸查验,对重点交通工具、重点人群实施重点查验,及时发现并初步判定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
2.负责指定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
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将留观病例、疑似病例信息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并协助做好转送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初步判定。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在实施登交通工具检疫、主动申报、医学巡查、体温监测、医学排查等检疫查验过程中,按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和《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5号),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的初步判定,判定的具体程序由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提前共同协商确定。
(二)通报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确定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当立即通过既定的双方转运工作负责人或联系人,通报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
由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工作负责人通知急救中心。
急救中心接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令后2小时内,派遣负压救护车赴口岸现场将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协调口岸有关部门,确保转运工作顺利。
(四)消毒及防护。
转运过程中及完成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口岸现场(包括飞机、车辆等)可能污染区域
进行消毒处理,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转送救护车及其他可能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相关参与处置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消毒及防护要求参照《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和《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5号)执行。
(五)信息通报。
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要分别确定联系人、联系方式,保证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有关联络信息告知急救中心、定点医院和口岸检验检疫部门。
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将口岸转运人员的后续诊治信息通报检验检疫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