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就诊指引
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
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埃博拉出血热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一种高致病性传染病,病情严重,病死率高达50%至90%。
目前还没有特效药物治疗埃博拉出血热,主要的治疗方法是提供支持性治疗、控制症状、预防并发症。
下面就埃博拉出血热的诊疗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1.诊断2.隔离与防止传播一旦确诊患有埃博拉病毒感染,患者需要立即隔离。
由于埃博拉病毒高度传染,且存在飞沫传播,医疗机构需要严格执行隔离措施,包括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患者与其他人员不接触。
同时,还需要加强环境清洁消毒,确保病毒传播的风险最小化。
3.支持性治疗由于目前没有特效药物治疗埃博拉出血热,因此主要采取支持性治疗的方式,包括补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控制体温、保持良好的营养状态等。
补液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治疗措施,失水严重的患者需要进行及时的补充,并监测水电解质的平衡情况。
4.控制症状埃博拉出血热的患者常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这会导致体重丢失、营养不良。
因此,要进行积极的症状控制,例如给予退热药物控制发热,给予抗恶心呕吐药物减轻患者的不适感。
同时,还要注意护理患者的口腔卫生,补充营养,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5.防止并发症埃博拉出血热可引起严重的并发症,如出血、休克、急性肾衰竭等。
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并发症的发生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
对于出血的患者,要小心处理,避免二次感染的发生。
对于休克患者,要及时补液,维持循环稳定。
对于急性肾衰竭患者,要进行适当的肾脏支持治疗,如补液、利尿等。
6.康复阶段对于幸存者来说,康复阶段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康复过程中,患者需要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逐渐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
同时,还需要进行长期随访,监测是否存在后遗症及潜在传染性。
总之,埃博拉出血热的诊疗方案主要是通过隔离患者、支持性治疗、控制症状、预防并发症来进行。
虽然目前尚无特效药物治疗,但通过综合治疗措施可以提高患者的康复率,降低病死率。
同时,加强埃博拉病毒的监测、预防与控制,也是重要的措施之一。
埃博拉出血热
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处置路径
• (三)实验室检查: • 一般检查。 • 血常规:早期白细胞减少,第7病日后 上升,并出现异型淋巴细胞,血小板 可减少。 • 尿常规:早期可有蛋白尿。
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处置路径
• 生化检查:AST和ALT升高,且AST升 高大于ALT。 • 血清学检查。 • 1. 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 • 2. 血清特异性IgG抗体
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处置路径
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处置路径 • 一、诊断依据 • (一)流行病学史。 • 1、来自疫区或21天内有疫区旅 行史 • 2、21天内接触过来自或曾到过 疫区的发热者
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处置路径
• 3、21天内接触过患者及血 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 或尸体等。 • 4、接触过被感染的动物
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处置路径
• (三)病原学检查。 • 1. 病毒抗原检测 • 2. 核酸检测:一般发病后2周内的患者 血标本中可检测到病毒核酸。 • 3. 病毒分离:采集发病一周内患者血 清标本。 • 活病毒相关实验必须在BSL-4实验室进 行。
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处置路径
留观病历: 具备上述流行病史中任何一项发热(体 温>37.3℃)患者密切观察病情 采集标本,在医疗机构达到生物安全2级 防护水平的实验室相对独立区域内进 行非病原学检测,按规定送疾控防治 中心作病原学检查。
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处置路径 • (二)临床表现 • 1.早期:急性起病,发热并快 速进展至高热,伴乏力、头痛、 肌痛、咽痛等;并可出现恶心、 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等。
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和处置路径
• 2、极期:病程第3-4天后可进入极期, 出现持续高热,感染中毒症状及消化 道症状加重,有不同程度的出血,包 括皮肤粘膜出血、呕血、咯血、便血、 血尿等;严重者可出现意识障碍、休克 及多脏器受累,多在发病后2周内死于 出血、多脏器功能障碍等
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流程
锦州市中心医院
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流程
(一)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初步判定。
按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和《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5号),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的初步判定.
(二)通报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确定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通报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
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工作负责人通知急救中心。
急救中心接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令后2小时内,派遣负压救护车赴现场将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
医院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转运工作顺利。
(四)消毒及防护。
转运过程中及完成后,医院负责对园内可能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转送救护车及其他可能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相关参与处置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消毒及防护要求参照《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和《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5号)执行。
(五)信息通报。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分别确定联系人、联系方式,保证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
卫生计
生行政部门要将有关联络信息告知急救中心、定点医院等部门。
埃搏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引
五、医疗废物处理
•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双层 封扎,标识清楚。相关医疗废物应当及时密闭 转运,焚烧处理。 • 六、尸体的处理 • 1、病人死亡后,尽量减少尸体的搬运和转运。 • 2、尸体应立即消毒,以浸有2000 mg/L有效氯 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将口、鼻、 肛门、阴道等开放处堵塞,用密封防渗漏物品 双层包裹,及时火化。
四、消毒措施
• (二)环境的消毒 • 1、物体表面如床头柜、水龙头、门把手以及各种台面等,用 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符合要求的表面消毒剂(如醇类 消毒剂)擦拭消毒。 • 2、地面每天使用1000 mg/L含氯消毒液湿式清扫、消毒。如遇 污染,随时消毒。 • 3、被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呕吐物及排泄物等污染的地 面及物体表面使用含消毒成分的吸湿材料覆盖并吸收,再用浸 有含效氯2000mg/L的消毒剂的一次性毛巾或纸巾擦拭消毒。使 用后的污染物品均按医疗废物处置。对于较大范围的污染,首 选漂白粉覆盖,待液体吸收后清理,倒入医院传染病区的污水 处理系统。 • 4、病人用过的床单、被套、被褥及病人衣物等用1000mg/L有 效氯的消毒剂喷洒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按医疗废物处理。 • (三)空气消毒 • 1、非负压病房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也可用 紫外线消毒,每次40分钟,每天两次。 • 2、清洁区和潜在污染区的空气采用紫外线消毒。
三、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 对密切接触者立即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隔 离医学观察的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之日 起21天。 • 对参与患者诊治的医务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一旦出现疑似症状或感染症状,应当立即 进行隔离、诊治并报告消毒
• 患者诊疗与护理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 患者使用后的一切医疗物品均要经过严格 消毒后才能离开隔离病房。必须重复使用 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采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按照常规 程序进行处理。不耐腐蚀的仪器表面用75% 乙醇消毒液擦拭两遍消毒。
埃博拉出血热诊疗及防控方案
六、诊断和鉴别诊断
(一)诊断依据。
1. 流行病学资料:来自于疫区,或3周内有疫区 旅行史,或有与病人、感染动物接触史。 2. 临床表现:起病急、发热、牙龈出血、鼻出 血、结膜充血、瘀点和紫斑、血便及其他出血症 状;头疼、呕吐、恶心、腹泻、全身肌肉或关节 疼痛等。
六、诊断和鉴别诊断
(一)诊断依据。
一、病原学
• 埃博拉病毒属丝状病毒科( Filiviridae ),为 不分节段的单股负链 RNA 病毒。病毒呈长丝状体, 可呈杆状、丝状、“L”形等多种形态。 • 毒粒长度平均1000nm, 直径70-90nm。 • 病毒有脂质包膜,包膜上有呈刷状排列的突起, 主要由病毒糖蛋白组成。 • 埃博拉病毒基因组是不分节段的负链 RNA ,大小 为 18.9 kb ,编码 7 个结构蛋白和 1 个非结构蛋白。
积极宣传埃博拉出血热的防治知识。
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谢谢!
五、实验室检查
(三)病原学检查。 1. 病毒抗原检测:由于埃博拉出血热有高滴度 病毒血症,可采用 ELISA 等方法检测血清中病毒 抗原。 2. 核酸检测:采用 RT-PCR 等核酸扩增方法检测。 一般发病后2周内的患者血标本中可检测到病毒核 酸。 3. 病毒分离:采集发病一周内患者血清标本, 用Vero、Hela等细胞进行病毒分离。 埃博拉病毒高度危险,活病毒相关实验必须在 BSL-4实验室进行。
十、预防控制措施
目前尚无预防埃博拉出血热的疫苗, 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的关键措施:
管理
隔离控制传染源
密切接触者追踪
加强个人防护
十、预防控制措施
(一)病例和接触者管理。 • 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应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以 控制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 密切接触者是指患者发病后,可能接触其血液、 分泌物、排泄物等的人员,如陪护、救治、转运 患者及尸体处理等人员。 •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医学观察。 • 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之日起21天。 • 医学观察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咽痛等临床 症状时,要立即进行隔离,并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指引
埃博拉出血热疑似或确诊病例转运工作指引
一、基本要求
1、非定点医院发现埃博拉出血热疑似或确诊病例并需要转运时,向市、区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报告,由市、区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负责调配负压救护车并协调将患者转至定点收治医院,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区卫生局。
2、非定点医院与定点收治医院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市、区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二、转运要求
1、转运救护车原则上使用负压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医务人员和司机按照3级防护(面罩或全面呼吸防护器、N95口罩、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手套、工作帽)进行防护。
3、医务人员、司机接触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防护物品。
4、司机驾驶室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
5、医务人员和司机的防护,车辆、医疗用品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6、转运埃博拉出血热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及车内设备必须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二、相关工作流程
1、转运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患者戴外科口罩→将患者安置在救护车→将患者转至定点收治医院→车辆及设备消毒→转运下一例患者。
2、穿戴及脱摘防护物品流程
(1)穿戴防护物品:洗手或手消毒→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穿隔离衣→面罩→戴手套。
(2)脱摘防护物品流程:摘手套→洗手或手消毒→面罩→洗手或手消毒→脱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摘口罩帽子→洗手或手消毒。
1。
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指南,防控指南
诊断与鉴别诊断-诊断
• 1.疑似病例:具有上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 。 • 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基础上具备诊断依据中实 验室检查任一项检测阳性者。
诊断与鉴别诊断-鉴别诊断
• 1. 马尔堡出血热、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拉沙热和肾综合征出血 热等病毒性出血热。 • 2.伤寒。 • 3.恶性疟疾。 • 4.其他:病毒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病、斑疹伤寒、单核细胞增多 症等。
流行病学—传染源
感染埃博拉病毒的人和非灵长类动物为本 病传染源,目前认为该病毒自然宿主为狐 蝠科的果蝠,尤其是锤头果蝠、富氏前肩 头果蝠和小领果蝠,但其在自然界中的循 环方式尚不清楚。
流行病学—传播途径
• 1.接触传播:接触传播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病人 和带病毒的亚临床感染者通过接触(特别是血液、排泄物 及其他污染物)传播。医院内传播是导致博拉出血热暴发 流行的重要因素。 • 2.气溶胶传播:吸入感染性的分泌物、排泄物等。 虽然尚未证实,有通过空气传播和性传播的病例发生, 但应予以警惕,防止发生。
埃博拉病毒简介
。。
• 埃博拉病毒(埃博拉是刚果的一条 河流,1976年首宗艾博拉病例在那 里出现 ),是引起人类和灵长类动 物发生埃博拉出血热(EBHF)的烈 性病毒,由此引起的出血热是当今 世界上最致命的病毒性出血热。在 大约1500例确诊的埃博拉案例中, 1976的一张照片,当中 死亡率高达88%。 被称为“世界上 有两名护士站在金沙萨 最可怕的病毒”。是“世界上最神 第三个病例(Mayinga护 秘的六种病毒之首”。 士)前。Mayinga护士于 扎伊尔金沙萨市的 Ngaliema医院接受治
院内感染控制
埃博拉病毒 (Ebola virus,EBOV)
埃博拉病毒
据英国《焦点》月刊发表文章《几种最可怕的病 毒》: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等指引(2014年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等指引(2014年第一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10.23【实施日期】2014.10.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等指引(2014年第一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医院:为进一步做好埃博拉出血热医疗救治应对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指引(2014年第一版)》等五个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定点医院埃博拉出血热诊疗能力和基层医疗机构识别、处置能力。
各定点医院要参照指引,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诊疗指引,做好医疗救治相关物资准备,组建充足、精干医疗队伍,确保埃博拉病例转运、诊断和治疗过程的安全。
基层医疗机构要提高意识,制定工作流程,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特别非洲人群相对集中居住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对就诊的发热患者要主动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病例及时转诊。
附件:1.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指引(2014年第一版)2.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指引(2014年第一版)3.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引(2014年第一版)4.埃博拉出血热个人防护指引(2014年第一版)5.埃博拉出血热标本送检指引(2014年第一版)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10月23日附件2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指引(2014年第一版)为做好我省可能出现的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应对工作,指导并规范急救中心科学地转运可能出现的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前期准备(一)建立消毒站。
急救指挥中心应设立消毒站,包括消洗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环境布局符合隔离要求。
配置电动气溶胶喷雾器、普通喷雾器等消毒、清洗设施以及消毒药品,设定专业消毒员,消毒员消毒时防护装备同急救人员。
埃博拉出血热预检分诊制度
埃博拉出血热预检分诊制度一、设立埃博拉出血热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埃博拉出血热预检。
预检为埃博拉出血热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科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的预检、分诊工作。
初步排除埃博拉出血热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埃博拉出血热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白浮图镇中心卫生院2014年10月31日埃博拉出血热诊断及转诊制度一、医院实行埃博拉出血热预检、分诊制度;二、对疑似埃博拉出血热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埃博拉出血热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埃博拉出血热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埃博拉出血热病人、疑似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治疗;对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上一级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埃博拉出血热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埃博拉出血热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白浮图镇中心卫生院2014年10月31日埃博拉出血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三、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
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
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1. 埃博拉病毒的基本信息埃博拉病毒(Ebola virus)属于Filoviridae家(Filoviruses)的单股负链RNA病毒。
它是一种致命的病毒,其感染者的病死率可高达90%以上。
该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体传播,导致人类出现严重的出血症状和器官功能衰竭。
2. 埃博拉出血热的临床表现埃博拉出血热的临床表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发热患者常常突然出现高热(大于38.6℃),伴有寒战、头痛、肌肉疼痛等症状。
2.2 出血患者可能出现皮肤和黏膜的瘀斑、出血点和出血,如鼻出血、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等。
2.3 呼吸道症状患者可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
2.4 消化道症状患者可能表现为腹泻、呕吐、腹痛等消化道症状。
3. 埃博拉出血热的诊断埃博拉出血热的诊断主要依靠以下几个方面:3.1 临床表现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特别是发热、出血和呼吸道、消化道症状,初步判断可能是埃博拉出血热。
3.2 实验室检查通过血液或组织样本的病毒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或病毒分离培养,可以确诊埃博拉出血热。
3.3 流行病学调查结合患者的接触史、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可以进一步确认病例与埃博拉病毒的关联。
4. 埃博拉出血热的治疗目前尚无特效治疗埃博拉出血热的药物。
因此,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的治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对症支持治疗包括提供适宜的液体和电解质补充、支持性呼吸治疗等,以维持患者的生命体征和器官功能。
4.2 病毒感染的防治对于疑似或确诊的埃博拉病例,需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防止病毒传播。
卫生工作者应戴防护设备,确保个人和环境卫生的安全。
4.3 支持性护理和心理干预给予患者温暖、安全、关怀的支持性护理,同时提供心理支持,帮助患者度过感染期。
5. 埃博拉出血热的预防与控制埃博拉出血热的预防与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1 切断传播途径避免与患者的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体接触,勤洗手,戴防护手套和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解读
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解读埃博拉病毒是一种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的病毒,其致病率极高,使得公众和医务人员对其高度关注。
出现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后,及时准确的诊断和适当的治疗十分关键。
本文就埃博拉出血热的诊疗方案展开解读。
诊断临床表现埃博拉出血热潜伏期为2-21天,一般在8-10天左右出现症状。
症状包括:•发热•投向全身的疼痛和乏力•鼻塞、咳嗽、喉咙痛•恶心、呕吐、腹泻等在病程后期,部分病例还会出现皮疹、黏膜出血、内出血等。
诊断标准根据卫生部《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管理方案》的规定,诊断标准主要有:1.发热(38℃以上)2.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3.有出血症状或内脏出血的表现4.凤头蝠等野生动物吃过或接触过来自疫区的果蔬或动物需要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才能诊断为确诊病例。
实验室检测PCR检测是目前检测埃博拉病毒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最敏感和特异的方法之一。
此外,还可以通过病毒分离、免疫学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测。
治疗对症治疗出血热主要是通过支持病人的基本生命体征来缓解症状。
建议做好以下工作:•患者应严格卧床休息,避免过度活动•立即开始静脉输液,以恢复血容量和代谢功能•给予适当的营养支持,增强患者体质。
抗病毒治疗理论上,抗埃博拉病毒药物的研究具有潜在优势。
通常,病毒抑制药物和免疫治疗是基于病毒复制程度、致病机理和免疫相应设计的。
一些发现表明,已有一定药效的药物可以抑制病毒复制,如瑞德西韦、朱达韦等药物。
外科手术和转化换血浆如果出现严重出血,外科手术可能是必要的。
还可以通过转化换血浆来帮助恢复血容量和减轻出血症状。
预防分类管理卫生部《关于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分类管理意见》提出,在疫情严重地区,应实行三类人员分类管理:•一类人员是高危人员,如医务人员、家属和照顾者、参与宰杀和销售野生动物的人员等•二类人员是中等风险人员,如与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等•三类人员是低危人员,如仅受到环境污染或轻微接触的人员等个人保护对于各类人员,在疫情严重地区需要做好以下个人防护措施:1.常洗手、勤换衣服,保持公共场所的通风2.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被污染的物品3.对身体不适的情况及时就医并避免与人密切接触在预防、诊断和治疗的措施上,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并细致的落实。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18•【字号】沪卫计医政[2014]046号•【施行日期】2014.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沪卫计医政〔2014〕046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为做好本市埃博拉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期下发的《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埃博拉病例诊断和处置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埃博拉病例诊断和处置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度”的工作原则,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诊断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开展埃博拉出血热业务知识培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开展埃博拉出血热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和《上海市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提高医护人员对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评判能力,切实提高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警惕性和敏感性。
三、切实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如经预检发现发热病人或来自疫区或21天内有疫区旅行史、居住史的就诊病人应及时转至发热门诊诊治;未设置发热门(急)诊的医疗机构,应做好病人的登记工作,并告知病人及时至就近设有发热门(急)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各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继续保证24小时开放,并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医务人员。
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
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期刊名称】《疑难病杂志》
【年(卷),期】2014(000)009
【摘要】1诊断依据1.1流行病学史(1)来自疫区或21天内有疫区旅行史;(2)21天内接触过来自或曾到过疫区的发热者;(3)21天内接触过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等;(4)接触过被感染的动物。
1.2:临床表现(1)早期:急性起病,发热并快速进展至高热,伴乏力、头痛、肌痛、咽痛等,并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等。
(2)极期:多在病程3~4天后出现。
持续高热,感
染中毒症状及消化道症状加重,出现不同程度的出血,包括皮肤黏膜出血、呕血、咯血、便血、血尿等;严重者可出现意识障碍、休克及多脏器受累,多在发病后2周内死于出血、多脏器功能障碍等。
【总页数】1页(P974-974)
【作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作者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
2.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埃博拉相关病例诊断标准和处置路径 [J],
3.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1例的调查处置 [J], 李青; 曹明华; 孙永; 张思华; 程孝连
4.鸡住白细胞虫病的病例诊断与处置体会 [J], 周密
5.平邑县疾控中心模拟开展埃博拉出血热疫点消杀处置演练 [J], 陈利;刘斌斌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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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指引
(2014年第一版)
一、基本要求
1、严格门急诊的筛查和监测,把住医院大门。
2、针对发热病人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临床医师应根据病人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史进行排查,对留观、疑似和确诊病例按照规定报告和转运。
3、应建立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排查诊疗专区。
医务人员相对固定,掌握相关诊断标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和技术,做好个人防护。
4、医务人员应当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及飞沫隔离措施。
进出隔离病房的人员遵循伙伴原则进行相互检查、相互监督。
5、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循《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的要求,做好诊疗器械、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6、留观、疑似病例转走后的诊室或留观室严格终末消毒后才能接诊下一个病人。
7、发现符合留观、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之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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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二、相关病例
(一)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21天内有在埃博拉传播活跃地区居住或旅行史;
2、发病前21天内,在没有恰当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接触过埃博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等;
3、发病前21天内,在没有恰当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接触或处理过来自疫区的蝙蝠或非人类灵长类动物。
(二)病例分类
1、留观病例。
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第1项,并且体温≥38.6℃者;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第2、3项中任何一项,并且体温>37.3℃者。
2、疑似病例。
具备上述流行病学史中符合流行病学史第2、3中任何一项,并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
(1)体温≥38.6℃,出现严重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腹痛;
(2)发热伴不明原因出血;
(3)不明原因猝死。
3、确诊病例。
留观或疑似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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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血液等标本用RT-PCR等核酸扩增方法检测,结果阳性。
若核酸检测阴性,但病程不足72小时,应在达72小时后再次检测;
(2)病毒抗原检测阳性: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ELISA 等方法检测病毒抗原;
(3)分离到病毒: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Vero、Hela等细胞进行病毒分离;
(4)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阳性;双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转或恢复期较急性期4倍及以上升高;
(5)组织中病原学检测阳性。
三、病例处置流程
(一)留观病例。
1、非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后,诊断留观或疑似病例。
立即给予病人穿戴隔离防护用品(连体防护服、外科口罩/乳胶手套等),单人单间隔离,报告120急救指挥中心,通知就近定点医院转运病人至定点医院。
2、定点医院接诊后,诊断留观病例。
立即给予病人穿戴隔离防护用品,单人单间隔离观察,动态监测体温,密切观察病情。
及时采集标本,按规定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
据情况在定点医院达到生物安全2级防护水平的负压实验室相对独立区域内进行临床检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解除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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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温恢复正常,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2)若发热已超过72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3)仍发热但不足72小时,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需待发热达72小时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二)疑似病例。
按照确诊病例的转运要求转至定点医院单人单间隔离观察治疗。
及时采集标本,按规定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
据情况在定点医院达到生物安全2级防护水平的负压实验室相对独立区域内进行临床检验。
1、病原学检测阳性,转为确诊病例,进行相应诊疗;
2、若发热已超过72小时,采样进行病原学检测,阴性者排除诊断,解除隔离;
3、若发热不足72小时,病原学检测阴性,需待发热达72小时后再次进行病原学检测,仍阴性者排除诊断,解除隔离。
(三)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的条件。
连续两次血液标本核酸检测阴性。
临床医师可视患者实际情况,安排其适时出院。
附录:1、非定点医疗机构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流程图
2、定点医院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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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非定点医疗机构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流程图
注1:流行病学史依据:
1.发病前21天内有在埃博拉传播活跃地区居住或旅行史;
2.发病前21天内,在没有恰当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接触过埃博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等
3.发病前21天内,在没有恰当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接触或处理过来自疫区的蝙蝠或非人类灵长类动物。
注2:判断疑似病例的三种情形:
1.体温≥38.6℃,出现严重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腹痛;
2.发热伴不明原因出血;
3.不明原因猝死。
非定点医疗机构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
符合流行病学史2或3且体温>37.3℃ 符合流行病学史1且体温≥38.6℃ 立即给予病人穿戴隔离防护用品,单人单间隔离
报告120急救指挥中心通知就近定点医院转运
常规发热诊疗程序 无疫区流行病学史
符合流行病学史2或3且符合三种情况之一
留观病例 留观病例 疑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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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定点医疗机构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就诊流程图
定点医疗机构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
符合流行病学史2或3且体温>37.3℃ 符合流行病学史1且体温≥38.6℃ 立即给予病人隔离防护用品,单人单间隔离
隔离,抽血
口岸病例
符合流行病学史2或3且符合三种情况之一
留观病例
留观病例
疑似病例
收治医院2小时内报疫情卡,并通知网络直报部门。
填写纸质版送检单随标本送省疾控2楼收样室进行核酸检测 抽血并填写《广东省埃博拉出血热病例排查标本信息登记表》
电话通知地市CDC
且登记表电子版电邮至地市CDC ,及省CDC 邮箱wu_de68@ 和 gdyq@
EBOLA 核酸结果阴性
EBOLA 核酸结果阳性
如果体温已经正常或发热时间已经超过72小时可以解除隔离
如果仍然发热而且未达72小时,需等待达72小时以后再次抽血检测排除
按国家诊疗方案进行诊疗及病
例诊断程序进行报告
等待检验检疫局核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