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计岗位职责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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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会计岗位职责范本
(1)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财会制度,坚持行使《财会人员职权条例》,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学校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把好财务关。
(2)负责办理预算内外往来款项,固定资产调拨等会计事物。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种统计报表。
(3)负责编制财务年度预、决算、月报表、工资表、资金表和各项开支、补助表等。
(4)做好算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严密,内容落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月清月结,报表及时。
(5)与出纳员共同完成本职工作,做到会计账与出纳现金账,银行对帐单相符,和出纳员一起发放工资和各种补助。
(6)管好会计档案,按照国家财务工作要求,填写记帐凭单,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入册,交给档案室归档管理。
(7)负责全校的固定资产帐,应与各科目的财产帐相符,对学校的财产做到心中有数。
学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2017-06-30 14:36 | #2楼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练好基本功。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二、负责学校日常经费报销工作。按规定程序要求,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确保各项支出手续完整性、合法性。
三、管理好单位库存现金、出纳员名章及各种票据。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严格管理好空白支票和收据,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确保各种票据的安全和完整无缺。保管好保险箱的密码及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四、负责整理原始凭证,协助总账会计做好单据装订工作。
五、按规定认真做好记账工作。保证做到账表准确相符,票据真实可靠,手续严格清楚。登记有关经费备查账本,银行账、现金账做到日清日结,不超日做账。
六、协助总账会计做好预、决算编制,年度各项统计工作。
七、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一、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法规、政策,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当好领导“参谋”。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范要求,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及时对输入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
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对输出的报表进行认真核对。
三、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教学及其他主要设备,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发放工作,并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五、做好预、决算编制,完成年度各项统计工作。编制报表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不得弄虚作假。
六、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工资关系、财务文件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依《会计法》要求,定期装订,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保管好财务专用章。
七、协助做好民-主理财工作,接受民-主监督。
八、总账会计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账册文件资料和未了事项向接
受人员交待清楚,办理移接交手续,并由市局计财科和学校负责监交。
九、上级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来校了解情况或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完成市
局布置的各项任务。
兴化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一、学校账户的设立。(一)行政账:1.财政专户;2.备用金户(乡镇学校开设的),公
务卡账户(城区学校开设的)。(二)食堂账:1.教育局结算专户;2.备用金户。(三)
工会账:开设工会银行账户。
二、预算管理。中小学预算应反映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预算涉及教育教学各个方面,
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预算的编制应做到内容完整准确,数据真实,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资金使用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乡镇财政拨付给学校用于教育教学设备投入、办公经费的补助以及教师的奖励等经费必须上缴市财政专户,如年
初无预算须追加指标,经审核后拨付使用。
三、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学
校的一切预算外收入,包括资产出租收入、代办费、住宿费及幼儿收费等应按照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乱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
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票据。严禁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特别是已经实施绩效考核方案的学校,外出旅游、节日福利等费用决不允许再列支。严禁挪用公用经费和学生代
伙费,杜绝在食堂账户中列支教师津贴、补助和招待费等。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校长负总责,其他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别负责,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违规款项一律没收,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四、学校财务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审批的票据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审批范围除事业支出外,还包括往来款项及代管款项的支出。
五、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一)公用经费使用范围:一是“过日子”,如水、电、交通、邮电等费用;二是教育教学,如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业务与管理、文体活动、农村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等费用;三是教师培训,按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于
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校舍建设、专项设备购置等支出。(二)公用经费使用额度依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用经费的管理。各学校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要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师生的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财政安排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必须抵缴学生培养费,不得挪用或变相挪用专项资金。
六、学校基建工程及维修。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基建(维修)工程的规定,严格执行无资金
不上项目,有资金按要求先立项,严格学校工程建设(维修)程序报批,实行公开招
标。严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直接指定建设单位、建筑材料供应商和随意调度建设资金,严禁工程结束无验收无审计付款,严禁违规私订协议,严禁挪用维修资金。学校零星维修一次性在2000元以内的,由学校负责审批,但全年需控制在5000元以内。凡2000元
以上50000元以下由教育局审计中心审批,50000元以上由市财政局审批。
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必须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货物和服务类,采购单位要到市招标办领
取《政府采购物品申报表》、《采购项目明细表》、《政府采购委托书》等,完善政府采购申报手续,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到市招标办业务受理科发包(采购)登记,再进行招标或采购。
八、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一)资助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经济困难寄
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750元/生〃年,初中1000元/生〃年,补助人数占寄宿生总数
的10%。2.普通高中。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按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2%,1500
元/生〃年的额度,根据困难程度,每生每年可按1000~2000元之间确定资助标准。3.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学生。资助标准:1500元/生〃年。(二)办理程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