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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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标准目录(2014年6月)

上海市地方标准目录(2014年6月)

DB31/T668.2-2012 DB31/T668.1-2012 DB31/667-2012 DB31/T666-2012 DB31/T665-2012 DB31/T664-2012 DB31/663-2012 DB31/T662-2012 DB31/T661-2012 DB31/T660-2012 DB31/T659-2012 DB31/T658-2012 DB31/T657-2012 DB31/656-2012 DB31/655-2012 DB31/654-2012 DB31/653-2012 DB31/652-2012 DB31/651-2012 DB31/650-2012 DB31/649-2012 DB31/648-2012 DB31/647-2012 DB31/T646-2012 DB31/T645-2012 DB31/T644-2012 DB31/643-2012 DB31/642-2012 DB31/641-2012 DB31/640-2012 DB31/639-2012 DB31/638-2012 DB31/T637-2012 DB31/T636.1-2012 DB31/635-2012 DB31/T634-2012 DB31/633-2012 DB31/T632-2012 DB31/T631-2012 DB31/T630-201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铝合金压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蔬菜工厂化育苗技术规程 第1部分:甘蓝类 上海名牌(产品)评价通则 果蔬中肠出血性大肠杆菌0104:H4的检测方法 植物油中角鲨烯的测定 感染预防技术要求 第1部分:个人防护后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指南 临床细胞治疗平台设置基本要求 证券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 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 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 花椰菜生产技术规程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技术规程 环卫车技术与配置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 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2部分:单位内部生活 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部分:沐浴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要求 城市高架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木质家具制造业职业病预防控制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合理用能指南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高温耗氧发酵处理技术规范 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集装箱远洋船舶燃油消耗限额 额定电压10kv和35kv电力电缆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 工业企业能效对标管理导则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固体废弃物水上集装化运输通用需求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13部分:热泵替代锅炉系统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12部分:配电变压器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11部分:照明系统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10部分:电机系统(风机)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9部分:制冷系统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8部分:电磁感应加热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7部分:冷却塔系统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6部分:炉窑系统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5部分:电梯系统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4部分:锅炉系统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评审与计算 第3部分:电机系统(水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09•【字号】沪府发〔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上海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目标要求,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按照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要求,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举措,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互动发展,着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以下简称“四新”),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整体素质和能级水平,推动制造业能级提升,不断提高上海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改革开放。

尊重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律,创新制度供给、公平市场准入、改革监管模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

2.注重创新融合。

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导航定位、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发展“四新”经济。

沃信(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沃信(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沃信(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车公路118号1幢101号,该地块属于松江工业区东区,属于上海市104工业地块。

沃信(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租赁上海新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1幢101厂房进行生产活动。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为640m2,沃信(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致力于输送机、钣金制品和机架的生产加工。

2、产业导向与规划相容性(1)产业政策本项目主要致力于输送机、钣金制品和机架的生产加工。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类别,为允许类。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同时,根据《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第一部分的指导目录,项目主要产品不属于其中“培育类”、“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类别,同时不属于《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的限制类或淘汰类类别,因此属于允许发展的行业类别,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上海市产业政策。

(2)规划相容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车公路118号1幢101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与土地功能定位相容;此外,本项目所在地块现状平整、交通便利,位于工业园区内,区域内供水、供电、通讯、排水等基础设施齐备,宜于本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选址在松江工业区东区(上海市104个工业区块之一)内。

根据《关于上海市松江试点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沪环保许管[2005]1583号),松江试点园区分为东翼和西翼两个组团,东翼规划范围东至茜浦泾西侧500米绿化带、嘉金高速公路,南至闵塔公路、北松公路,西至松江新城东界及其结构绿地、沪松公路,北至花辰路;西翼规划范围东至油墩港以西结构绿地,南至面丈港、沪杭高速公路、沪杭铁路,西至西三泾、同三国道,北至横三塘。

整个园区形成以电子信息产业及现代制造业为主导,集都市型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为一体的产业格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提升上海服务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带动长三角地区服务贸易整体发展,并为我国服务贸易又好又快发展探索经验,根据《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201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旅游局2014年10月17日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2014年版)为推动上海传统服务贸易领域提升能级,积极培育新兴服务贸易业态,根据《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要求,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共同制定了《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各部门将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在列入《指导目录》的项目中按年度认定并扶持一批守法经营、信誉良好、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品牌企业,进而带动上海服务贸易整体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市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指导目录》进行解释和定期调整。

一、运输服务贸易促进目标:结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上海靠近国际主航线及长三角集疏运体系的优势,不断拓展运输服务贸易领域,扩大贸易规模,打造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经营模式先进、海外网络健全、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运输服务贸易企业。

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版)DOC

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版)DOC

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4月目录编制说明 (6)第一部分指导目录 (8)I、培育类 (8)一、网络视听 (8)二、智能交通 (8)三、互联网金融 (8)四、互联网教育 (8)五、大数据 (8)六、3D打印 (8)七、智能机器人 (9)八、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9)九、智能绿色家居 (9)十、M2M(机器对机器) (9)十一、智能穿戴设备 (9)十二、智慧医疗 (9)十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10)十四、供应链管理与服务 (10)十五、卫星导航 (10)十六、创意和时尚设计 (10)II、鼓励类 (11)一、新一代电子信息 (11)二、高端装备制造 (12)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14)四、民用航空 (16)五、生物与医药 (16)六、新材料 (18)七、节能环保 (21)八、精细化工和石油化工 (22)九、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 (23)十、现代都市工业 (24)十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25)十二、生产性服务业 (26)III、限制类 (28)一、电力(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二、化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三、电子信息(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四、钢铁(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五、有色金属(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9)六、建材(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9)七、医药(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0)八、机械(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0)九、轻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1)十、纺织(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2)十一、其他 (32)IV、淘汰类 (33)一、电力(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3)二、化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3)三、钢铁(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6)四、有色金属(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7)五、建材(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7)六、医药(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9)七、机械(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0)八、船舶(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2)九、轻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2)十、纺织(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5)十一、电信(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6)十二、其他 (47)第二部分布局指南 (48)一、产业总体布局 (48)二、工业区块统筹优化 (49)三、产业载体建设 (50)第三部分附录 (51)附录1:批复的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基地) (51)附录2:主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54)附录3:主要信息服务产业基地 (56)附录4:主要创意产业集聚区 (58)附录5:郊区新城 (60)附录6:主要电子商务园区 (61)编制说明为了推进本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引导本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产业合理优化布局,探索产业发展正面引导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快本市落后产能淘汰和中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调整,培育和引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简称“四新”),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在《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和布局指南(2007年本)》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指南》)。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8•【字号】沪府发〔2011〕100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发〔2011〕1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上海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时期。

工业是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尤其是全面提升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地位的重要支撑,是实现城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推进上海工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工业发展回顾(一)发展成效“十一五”时期,上海工业聚焦落实国家战略,推动大产业、大项目、大基地建设,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分别从“十五”期末的3995亿元、15807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6226亿元、30114亿元,年均增长11%和12.8%;工业利润从“十五”期末的940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2217亿元,年均增长17.4%。

1.工业对全市经济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十一五”时期,上海工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税收、稳定就业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年均工业增加值、工业税收占全市生产总值、税收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和42%以上;工业从业人员年均达到300万人以上,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接近1/3。

2010年,上海工业对全市经济增长和税收增长的贡献率均达到50%以上。

2.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推进。

2009年以来,上海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强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链对接,推动新能源汽车、TD-LTE、LED新型显示、太阳能光伏、物联网、智能电网在上海世博会的示范应用,促进新能源、先进重大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快速增长并形成高端引领态势。

2014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布(附全文)最新版

2014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布(附全文)最新版

2014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布(附全文)最新版近日,XXX发布了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其中第一类为鼓励类,主要包括农林业方面的内容。

新目录鼓励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以及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等。

同时,对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和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也给予鼓励。

此外,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以及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也是鼓励的方向。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农业的发展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第二类限制类二、工业1、钢铁行业2、水泥行业3、平板玻璃行业4、电解铝行业5、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6、传统造纸行业7、某些化工产品行业8、加工贸易类企业(含加工贸易型出口加工企业)9、一些资源型产品加工行业10、一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近日,XXX发布了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其中第二类为限制类,主要包括工业方面的内容。

新目录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煤炭开采和洗选、传统造纸、某些化工产品、加工贸易类企业(含加工贸易型出口加工企业)、一些资源型产品加工行业以及一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进行限制和引导。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减少过剩产能和污染,推动工业的升级和转型。

第三类鼓励类三、服务业1、现代物流业2、信息技术服务业3、技术转移服务业4、专业市场、综合市场和流通服务业5、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服务业6、文化创意产业7、旅游服务业8、体育产业近日,XXX发布了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本)》,其中第三类为鼓励类,主要包括服务业方面的内容。

新目录鼓励现代物流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转移服务业、专业市场、综合市场和流通服务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服务业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

上海生服业行业分类目录(2011版)

上海生服业行业分类目录(2011版)

上海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目录重点领域序号行业名称说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大类中类小类总集成总承包1工矿工程建筑指除厂房外的矿山和工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施工和安装。

484844840 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指基于需方业务需求进行的信息系统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并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缆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包括信息系统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等服务。

656526520 3工程管理服务指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项目策划、投资与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服务。

747487481供应链管理服务4铁路货物运输指专门从事铁路货物运输的活动。

535325320 5货运火车站指专门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火车站。

5353353326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指铁路旅客、货物运输及为其服务的客、货运火车站以外的运输网、信号、调度及铁路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等活动。

5353353397道路货物运输指所有道路的货物运输活动。

545435430 8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5454454499远洋货物运输555525521 10沿海货物运输555525522 11内河货物运输指江、河、湖泊、水库的水上货物运输活动。

55552552312货运港口指货运港口的管理活动。

555535532 13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指其他未列明的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55535539 14航空货物运输指以货物或邮件为主的航空运输活动。

565615612 15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指其他未列明的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56563563916管道运输业指通过管道对气体、液体等的运输活动。

575705700 17装卸搬运585815810 18货物运输代理585825821 19其他运输代理业58582582920谷物仓储指国家储备及其他谷物仓储活动。

59591591121棉花仓储指棉花加工厂仓储、中转仓储、棉花专业仓储、棉花物流配送活动,还包括在棉花仓储、物流配送过程中的棉花信息化管理活动。

上海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

上海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

编号:______________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一、说明仅供填写《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使用。

二、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填写申请表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各项内容。

叙述文字简练、简明扼要。

书写一律打印,采用仿宋体小号或5号字填写。

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产业领域按《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第一部分“指导目录”的培育、鼓励类目录填写。

四、“知识产权情况”指与本项目相关的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有效核心发明专利情况。

五、企业规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填写。

六、申请表必须附上规定的有关附件资料(详见附件材料要求)。

七、申请表报送要求:打印网上填报提交的《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一份(附件1份),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八、装订要求:纸质申请书请使用人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

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档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

九、企业根据具体需要,可加页填写。

表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2-1 申请产品基本情况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材料清单:。

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指引

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指引

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指引背景生产性服务业是近年来上海市经济增长的关键引擎,也是促进城市创新发展、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为了更好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上海市将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列为重点建设任务之一。

定义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是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企业质量和效益提升为目标,以集聚规模效应和区域协同为优势的集聚区。

它是由具备相同或相近产业属性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机构、园区等组成的功能区域,具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和专业聚集基础设施,致力于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创新、升级和融合发展。

目标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1.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效应和区域竞争力;2.增强生产性服务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3.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4.推进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

建设重点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的重点在于:1.科技创新:加强科技资源整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平台;2.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提升企业整体实力;3.体制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市场规范化发展;4.开放合作:加强与国内外机构、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国际合作能力。

建设要求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要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自身特点:功能区的产业定位、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应当与本区域的产业基础、特色和优势相匹配;2.统筹规划:功能区的规划和布局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并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交通、能源等综合因素;3.改革创新:发挥市场机制在功能区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鼓励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培育优质企业;4.服务保障:功能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

支持政策上海市将制定一系列支持政策,重点包括:1.发展计划: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发展规划,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2.土地资源:优先安排土地和用地指标,为功能区提供经济适用的用地;3.财政支持:对功能区发展给予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支持;4.人才支持:鼓励企业在功能区内建立人才公寓,吸引优秀人才落户;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是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

《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

《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

千克标煤/ 吨 千 克标 煤 / 吨
千 瓦 时/ 吨 千 克蒸 汽 / 吨
4 0 0 2 8 O
4 5 6 1 3 5 O
{ 2 7 O
4 5 O 1 3 5 O
5 6
5 7 5 8
2 0 1 4年
第 3 期
《 黑



纸》
《 上海 产 业 结 构调 整 负 面 清单 及 能 效 指南 ( 2 0 1 4版 ) 》 中列 入 上海 市 产 品 单耗 行 业 平 均水 平 的 造 纸产 品 单 耗指 标 见 表 4 。
日前 , 上 海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在 上 海 花 园 坊 节 能
环保 产业 园发 布 了《 上 海 产 业结 构 调 整 负 面 清 单及 能效 指 南
( 2 o 1 4版 ) 》 ( 以下 简 称《 负面清单 》 ) 和《 上 海 工 业 及 生 产 性 服 务业 指 导 目 录 和 布 局 指 南 ( 2 o 1 4版 ) 》 ( 以下 简称 《 指导 目
能评价 值 , 重 点耗能设 备节能评 价值 , 以及 大 、 中 类 行 业 产 值能效平均值 , 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前瞻性 , 旨在 推 动 产 业 能 级提升 、 培 育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 指 导 目录 》 明确 了 本 市 培
育类 、 鼓励类 、 限制类 、 淘 汰 类 的 产 业 内容 以及 产 业 布 局 指 南 。“ 培育类” 以 当前 重点 培育 和 引 进 的 新 产 业 、 新业态 、 新 技 术 和新 模 式 为 主要 方 向 , 体 现 国 内外 和 本 市 产 业 发 展 的
最新趋 势。“ 鼓励类” 突 出战略性新 兴产业 、 先 进 制 造 业 和

上海市经信委近日发布“能效指南”

上海市经信委近日发布“能效指南”

上海市经信委近日发布“能效指南”
6月14日,上海市经信委在“2014上海市节能宣传周”活动上正式发布《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2014版)》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版)》。

据悉,此次发布的《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2014版)》是国内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领域第一本“负面清单”。

资料显示,“负面清单”针对的12个重点行业将覆盖40个中类行业,而“能效指南”则汇总梳理了石化、化工、钢铁、电力、建材等14个工业重点行业的产品能效标杆值、平均值和新建准入值,以及35个大类行业、155个中类行业的产值能效平均值。

上海市经信委方面称,在具体实施中,将用负面清单结合差别电价的形势挤压高载能行业企业利润空间,引导部分企业推出,以实现产业机构调整升级。

此外,《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版)》则对上海市部分行业进行了“培育类”、“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四类的划分,其中3D打印、智能机器人等属于“培育类”,物联网、新能源产品等属于“鼓励类”,而部分规模有限、工艺落后的化工、电力、钢铁等产能则被划入了“限制类”或是“淘汰类”。

预计,上海市制定政策并实施差别电价将影响上海市部分高耗能企业。

此前,华谊集团方面就曾表示,旗下已经有部分化工产能因实施差别电价导致生产成本过高而停产甚至直接关闭。

3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

3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

3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全球城市,拥有丰富的产业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和人才。

为了进一步推动上海的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

该指南旨在引导上海的产业发展,明确各个产业的方向和重点,提供战略指导,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明确了产业的发展方向。

指南提出了几个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先进制造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

这些产业是上海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将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先进制造产业是上海工业产业导向的重点之一、指南鼓励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数字化制造以及其他创新型制造业。

上海将积极引进和培育国际领先的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上海的制造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上海工业产业发展的重点。

指南提出了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上海将加大对这些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现代服务业是上海发展的另一个重点方向。

指南鼓励发展金融、贸易、物流、旅游、文化创意等领域的现代服务业。

上海将进一步优化金融体系,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建设国际金融中心。

同时,上海将通过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高技术产业也是上海工业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指南强调发展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和高技术研发。

上海将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

除了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及布局指南还提出了布局战略。

指南强调了城市功能区之间的协同发展和互联互通。

上海将推动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和产业布局的协调,在不同城市功能区内发展不同的产业,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产业的均衡发展。

此外,指南还强调了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的重要性。

上海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2014年本)

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2014年本)

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2014年本)简要说明: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国发〔2014〕53号),结合上海市投资项目管理的实际,制定本目录细则。

二、本目录细则具体划分市与区(县)的核准权限。

其中:(一)本目录细则规定由“市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核准:1.市经济信息化委核准工业领域项目。

2.浦东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准其所属区域内项目。

3.市政府确定的机构是指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对所属区域内项目实施核准的机构,包括: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国务院批准在上海设立的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等。

4.其他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准。

(二)本目录细则规定“由区(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由区(县)投资主管部门以及市政府确定的机构核准,并按照项目所在地原则进行核准。

三、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核准机关及核准权限按照本目录细则第十一、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四、需要综合平衡岸线、能源等资源,跨区(县),以及享受重要政策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准。

五、本目录细则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市与区(县)的备案权限按照《上海市政府备案的投资项目目录》相关规定执行。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核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各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谁核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项目管理。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12月26日目录一、农业水利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市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水库: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准。

上海市石油化工行业环保守则说明书

上海市石油化工行业环保守则说明书

石油化工行业环保守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新材料协会2020年12月为方便上海市范围内的石油化工企业明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退役全生命周期相关环保管理要求,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石油化工行业环保守则》,梳理了石油化工行业选址及产业准入要求、环保手续办理和环境管理要求,为石油化工企业提供环保管理指南。

本环保守则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的251类别、 “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中除267(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外的其他类别。

本环保守则不包括252煤炭加工、254生物质燃料类别对应的化学品制造生产企业。

一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选址禁区(1)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一类区、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合规园区外建设石油化工行业建设项目。

(2)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

(二)优选区域应在以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的规划保留工业园区(具体咨询市、区两级产业部门)布局,优先在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金山第二工业区等3个有化工定位的产业园区布局。

二石油化工行业产业准入(包括鼓励类、禁止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应符合以下产业政策的要求。

同时还需满足所在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具体咨询园区管理部门)。

三企业在建设项目投运前需要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四本守则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守则。

需要遵守的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0.《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11.《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14.《农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15.《化肥(氮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16.《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18.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19.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20.《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21.《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2.《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23.《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24.《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25.《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6.《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7.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425号28.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18版)》的通知,沪环规[2018]4号29.《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沪环规[2020]5号30.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环规[2017]6号31.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沪环气[2019]192号3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土[2020]50号33.上海市实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意见,沪环保办[2015]517号3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沪环规[2019]13号3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3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3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38.《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39.《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40.《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41.《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42.《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43.《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44.《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3)4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46.《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47.《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4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4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50.《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881)5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5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87)5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5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5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5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5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5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59.《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技术规范石化行业》(HJ 853)6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HJ1035)6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肥工业-氮肥》(HJ864.1)6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6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药制造工业》(HJ862)6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HJ 1116)6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聚氯乙烯工业》(HJ1036)6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3)6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4)6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6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HJ 880)7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GB 947)7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HJ 987)7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料油墨制造》(HJ 1087)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具体环境管理要求(二)企业应重视源头控制和末端处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

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

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

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4月目录编制说明 (6)第一部分指导目录 (8)I、培育类 (8)一、网络视听 (8)二、智能交通 (8)三、互联网金融 (8)四、互联网教育 (8)五、大数据 (8)六、3D打印 (8)七、智能机器人 (9)八、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9)九、智能绿色家居 (9)十、M2M(机器对机器) (9)十一、智能穿戴设备 (9)十二、智慧医疗 (9)十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10)十四、供应链管理与服务 (10)十五、卫星导航 (10)十六、创意和时尚设计 (10)II、鼓励类 (11)一、新一代电子信息 (11)二、高端装备制造 (12)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14)四、民用航空 (16)五、生物与医药 (16)六、新材料 (18)七、节能环保 (21)八、精细化工和石油化工 (22)九、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 (23)十、现代都市工业 (24)十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25)十二、生产性服务业 (26)III、限制类 (28)一、电力(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二、化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三、电子信息(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四、钢铁(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五、有色金属(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9)六、建材(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9)七、医药(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0)八、机械(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0)九、轻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1)十、纺织(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2)十一、其他 (32)IV、淘汰类 (33)一、电力(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3)二、化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3)三、钢铁(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6)四、有色金属(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7)五、建材(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7)六、医药(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9)七、机械(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0)八、船舶(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2)九、轻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2)十、纺织(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5)十一、电信(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6)十二、其他 (47)第二部分布局指南 (48)一、产业总体布局 (48)二、工业区块统筹优化 (49)三、产业载体建设 (50)第三部分附录 (51)附录1:批复的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基地) (51)附录2:主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54)附录3:主要信息服务产业基地 (56)附录4:主要创意产业集聚区 (58)附录5:郊区新城 (60)附录6:主要电子商务园区 (61)编制说明为了推进本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引导本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产业合理优化布局,探索产业发展正面引导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快本市落后产能淘汰和中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调整,培育和引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简称“四新”),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在《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和布局指南(2007年本)》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指南》)。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经信生[2010]16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4.19【实施日期】2010.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沪经信生(2010)16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以下简称:功能区)试点工作的实际,为进一步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后工业化、集聚化、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业态和功能区形态更加合理,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本市功能区建设要围绕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按照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产业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特色,用产业化要求建设功能区,发挥产业集聚发展效应。

二、布局规划以产业升级换代为出发点,结合现有老工业区改造,突出存量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围绕产业基地和区县特点进行功能区布局,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三、创建和认定为支持和推进功能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要以生产性服务业的业态发展带动功能区的形态建设。

功能区的设立一般按照先创建、再认定的顺序进行,通过创建推进业态建设,加快产业发展,为功能区的认定、授牌创造条件;对已经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功能区认定。

四、创建申请(一)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创建功能区的申请:1.生产性服务业定位清晰,有明确的发展重点,特色鲜明;2.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3.有明确的四至范围,符合功能区布局规划要求;4.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履行管理、监测、统计、服务等职责,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5.有具体的建设目标和明确的建设周期。

(二)申请材料1.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2.产业发展规划;3.四至范围图和用地性质说明、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4.区域环评开展情况;5.申请单位和相关区域的基本情况;6.创建实施方案;7.其他相关文件。

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指引

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指引

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指引(2018 年版)为推动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 设,助力打造“上海制造”、“上海服务”品牌,进一步推进本市生 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对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规划建设的指导, 根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总结国内 外各类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本市产业、规划、 土地、环保等相关要求和上海生产性服务业及功能区发展现状、趋势 等,制定本指引。

一、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的内涵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是指主要以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为发展重 点,突出产业转型、产业升级以及产业链延伸,建设形成空间布局合 理、产业特色明晰、配套功能完善的功能区域。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 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生产性服 务业功能区主要发展总集成总承包、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电子商 务及信息化服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服务、金融专业服务、专业维 修、专业中介、教育培训及知识产权、商务咨询、服务外包、人力资 源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

二、主要原则科学布局,集聚发展。

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重点布局外环内及郊区新城区域,充分发挥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优势,加快产业链上下游 集聚发展,形成与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相统一的规划布局。

创新引领,产业高端。

以创新为引领,聚焦重点项目,推动生产 性服务业功能区内产业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平台化、绿色化发 展,不断提升服务能级和辐射半径,打造“上海服务”品牌。

高效用地,注重产出。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土地高效、集约、 高质量利用,不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单位土地产出率,顺应产业融 合发展趋势,有效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以人为本,产城融合。

以满足入驻企业及其员工需求为出发点, 根据产业特色,营造类型多样、绿色智能、舒适宜人的生产性服务业 功能区产业、生活和生态环境,推进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

《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发布

《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发布

《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发布
韩志诚
【期刊名称】《浙江造纸》
【年(卷),期】2014(42)3
【摘要】日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上海花园坊节能环保产业园发布了《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2014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其中涉及到多个造纸项目和产品。

【总页数】2页(P61-62)
【作者】韩志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19
【相关文献】
1.《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2014版)》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
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版)》发布 [J], 韩志诚
2.《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发布 [J],
3.《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
录和布局指南》发布 [J],
4.《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和《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日录和布局指南》发布 [J], 韩志诚
5.上海发布产业结构负面清单和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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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部分行业限制类和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指导目录(第一批)》

《上海市部分行业限制类和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指导目录(第一批)》
癌性染料(用于与人体不直接接触的领域暂缓) 39. 含苯筑防水接缝材料
(焦油型),107 胶,瘦肉精,多氯联苯(变压器油) 40. 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
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 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 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 41. 软边结构自行车胎,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 V 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42. 单套生产能力 2 万吨/年以下氟化氢生产装置(资源综合利用方式生产氟化氢的除外) 43. 15 万吨/年及以下单套乙烯生产装置 44. 丙酮氰醇法丙烯酸、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生产工艺(与丙烯氰装置配套的除外)、粮食 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 45. 拉伸强度 3.5GPa 及年产 1500 吨以下的普通碳纤维 46. 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 47. 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48. 单线产能 2 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 49. 落后的再生橡胶制造工艺及产品 50. 3000 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企业(水性油墨除外),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51. 500 吨/年以下溶剂型涂料生产总装置(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除外) 52. 肥料行业中的磷肥产品
有色金属
1. 单系列 10 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生产线 2. 铅冶炼生产线(单系列 5 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生产线除外) 3. 再生铅生产线 4.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生产线
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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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4月目录编制说明 (6)第一部分指导目录 (8)I、培育类 (8)一、网络视听 (8)二、智能交通 (8)三、互联网金融 (8)四、互联网教育 (8)五、大数据 (8)六、3D打印 (8)七、智能机器人 (9)八、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9)九、智能绿色家居 (9)十、M2M(机器对机器) (9)十一、智能穿戴设备 (9)十二、智慧医疗 (9)十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10)十四、供应链管理与服务 (10)十五、卫星导航 (10)十六、创意和时尚设计 (10)II、鼓励类 (11)一、新一代电子信息 (11)二、高端装备制造 (12)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14)四、民用航空 (16)五、生物与医药 (16)六、新材料 (18)七、节能环保 (21)八、精细化工和石油化工 (22)九、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 (23)十、现代都市工业 (24)十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25)十二、生产性服务业 (26)III、限制类 (28)一、电力(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二、化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三、电子信息(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四、钢铁(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8)五、有色金属(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9)六、建材(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29)七、医药(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0)八、机械(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0)九、轻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1)十、纺织(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2)十一、其他 (32)IV、淘汰类 (33)一、电力(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3)二、化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3)三、钢铁(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6)四、有色金属(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7)五、建材(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7)六、医药(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39)七、机械(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0)八、船舶(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2)九、轻工(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2)十、纺织(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5)十一、电信(部分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46)十二、其他 (47)第二部分布局指南 (48)一、产业总体布局 (48)二、工业区块统筹优化 (49)三、产业载体建设 (50)第三部分附录 (51)附录1:批复的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基地) (51)附录2:主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54)附录3:主要信息服务产业基地 (56)附录4:主要创意产业集聚区 (58)附录5:郊区新城 (60)附录6:主要电子商务园区 (61)编制说明为了推进本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引导本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产业合理优化布局,探索产业发展正面引导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快本市落后产能淘汰和中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调整,培育和引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简称“四新”),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在《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和布局指南(2007年本)》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指南》)。

一、《目录指南》落实国家及本市产业发展的最新要求,以“契合市情、优于国标、清单管理、分类明晰”为原则,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以及本市有关发展规划和专项指南编制形成。

《目录指南》由“指导目录”、“布局指南”和“附录”三部分构成。

其中,第一部分“指导目录”分为培育、鼓励、限制和淘汰四类;第二部分“布局指南”分为产业总体布局、工业区块统筹优化、产业载体建设三节。

二、“指导目录”中的“培育类”和“鼓励类”采用正面引导方式。

“培育类”根据国内外和本市产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列出当前重点培育和引进的“四新”经济的主要方向,旨在促进“四新”经济成为本市新一轮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鼓励类”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重点发展行业,不求面面俱到。

三、“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方式。

“限制类”依据本市土地集约、人口调控和管理、劳动生产率、单位产出用工、生态环境、产城融合等指标条件,列出需要限制企业投资的部分行业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淘汰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最严格标准、现行淘汰目录和行业准入条件,列出需要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和低附加值行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四、“布局指南”根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土地分类管控的区域规划原则,结合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等因素,科学引导本市重点产业合理布局,统筹优化全市产业空间,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目录指南》对国家和本市“允许类”的相关行业,未一一列举纳入。

“培育类”和“鼓励类”突出重点产业和领域,内容简洁明了;“限制类”和“淘汰类”内容与已发布的《上海市部分行业限制类和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指导目录》保持一致,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限制或淘汰期限,如“(2015年)”,指应于2015年底前限制或淘汰,未标年份的应立即限制或淘汰。

六、《目录指南》将发挥市区(县)政府、开发区、企业、专业机构等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专项支持、对外合作、信贷投向、学科设置、人才引进和培养、人口调控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根据“培育类”、“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行业的落实情况以及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建设情况,今后每2年将进行修订完善。

七、以《目录指南》为基础,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产业投资、资源能耗、人口就业、土地集约等方面的细化实施目录。

第一部分指导目录Ⅰ、培育类一、网络视听整合用户资源、内容供给的视频分享,与传统媒体对接、自制节目和新设频道的视频直播和点播,接入渠道、多屏版权内容的视频门户,研发各类新型终端二、智能交通车载终端、车用传感器、车载诊断系统、车内外通信、车网融合、路况感知、车路协同、辅助驾驶、智能管控、语音识别、电子地图、定位导航、海量数据处理、TSP运营平台、车载操作系统、车载信息服务等技术与汽车融合的应用三、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机构,金融资讯服务平台及门户,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小贷,网络融资中介平台,信用信息挖掘,P2P 网络信贷平台,众筹融资网络平台,融资贷款搜索引擎等四、互联网教育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数字技术、数据库技术等的教育平台、同步学习、异步学习,集聚产业资源,形成行业标准和公共服务等五、大数据基于异构海量数据的管理与挖掘、大规模并行数据分析、集群计算的数据管理、数据流实时处理和分析、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和标准化、行业大数据平台、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等六、3D打印3D打印技术装备、材料,3D打印设计咨询、逆向反求工程、样件制作、小批量产品及新材料试制、咨询和加工服务,面向个人消费者的3D打印个性化定制线上平台等七、智能机器人工业、服务、医用、家用、教育等智能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整机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应用八、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信息服务,特定行业、园区服务的电子信息交互平台,网上购物平台,线上线下(O2O)综合交易服务等九、智能绿色家居安全、健康、节能等家庭智能产品和技术,智慧楼宇、社区服务,语音、体感等智能人机交互,与服务、管理、消费集成一体等十、M2M(机器对机器)面向智能穿戴设备的MEMS芯片、MEMS多功能集成器、传感器集中微控制器(MCU/DSP)等智能传感器,集成制造、远程监测、自动报警、智能控制、诊断和维护、系统联动等机器和机器之间智能化、交互式通信,无线频谱资源高效利用,远程数据采集设备等十一、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可穿戴健康设备、第六感知设备,智能穿戴设备在自我健康管理和远程医疗等方面的应用示范及推广十二、智慧医疗高端诊疗设备、抗体药物、3D生物打印、医疗穿戴设备、生物降解医用材料、生物相容医用器材、移动医疗终端等产品,智能化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健康连续监测和生命支持服务系统、健康数据管理与挖掘等智慧医疗服务系统十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质检检验、检测、分析测试、计量检定校准、认证许可、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等服务十四、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专业物流服务,供应链融资等十五、卫星导航“北斗”系统导航技术、制造与应用服务,高精度测地型GNSS接收机、GIS数据采集终端、无线数传设备、系统集成,基于MOS传感器小型化实用惯性定位技术和器件,室内定位技术和解决方案等十六、创意和时尚设计工业设计相关数字化技术、人机交互、知识产权等服务平台,数字产品、家用电器、高档家具等消费品设计,汽车、飞机、船舶、轨道交通等产品外观、结构、功能的工业设计,时尚用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包装品设计,时尚设计的信息服务、流行趋势发布及交易平台,建筑设计及咨询服务等Ⅱ、鼓励类一、新一代电子信息(一)集成电路高端通用、移动通信、数字电视等关键芯片的设计,90nm及以上特色工艺和45nm及以下基础工艺、标准成套工艺、产品工艺,先进刻蚀和薄膜设备、高端光刻机等装备,8英寸及以上硅材料,集成电路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等关键材料(二)新型显示智慧照明、LED外延、芯片、高端封装、应用产品及配套,新型TFT-LCD显示面板及配套,AM-OLED面板及配套,激光显示关键模组及系统,3D等其它显示技术,新型触控面板关键技术(三)下一代网络(互联网、通信网、广电网)新一代移动通信,宽带无线接入,行业无线网络,测试及网优系统;光网络接入,光传输,路由交换,存储及服务器;手机、平板、电视等智能终端,面向下一代网络和智能终端的网络信息服务,共性技术研发、产品测试等平台(四)物联网新型智能传感器、计量和监测终端设备、定位、RFID 等先进感知技术和产品,核心控制芯片和设备,短距离通信、接入网关等物联网通信技术和产品,系统平台和应用软件,应用示范工程,共性技术研发、产品和系统检测、情报信息等平台(五)汽车电子先进动力总成和底盘电控系统,驾驶智能化和车身电控系统,车联网和车载电子信息系统,汽车总线网络和嵌入式系统,汽车芯片、传感器及执行器等关键元器件(六)电子元件新型机电元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新型光纤、光缆、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新型表面贴装元器件(包括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微特电机关键元器件研制和整机制造(七)电子计算机高性能微型计算机,工作站及服务器,大中型电子计算机,便携式PC产品,控制器与工业控制机,大容量光、磁盘存储设备及其部件,高性能打印设备二、高端装备制造(一)新能源装备1、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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