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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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地役权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明细

序号材料类别材料名称收件要求备注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委托材料委托书

自然人委托的,提供经公证的委

托书;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

人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登记机

构签署委托书,并经登记机构见

证。

原件

委托办理的还应

提交

境外申请人委托的,提供经公证

或认证的委托书。

非自然人委托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非自然人委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

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建设工程

规划核实确认书等。原件

5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原件

6 权籍调查成果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等。(经审核)原件

7 建筑区划内属于全体

业主共有的道路、绿

地、其他公共场所、

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

用房等的证明材料

包括土地、规划或住建等部门出具的相关

文件和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的书面约定等

材料。

原件

属房地产开发企

业办理的还应提

8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证明等。原件若需

9 房屋地址证明公安或地名等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

证明或命名的文件。

原件若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明细

序号材料类别材料名称收件要求备注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委托材料委托书。

自然人委托的,提供经公证的委

托书;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

人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登记机

构签署委托书,并经登记机构见

证。

原件

委托办理的还应

提交

境外申请人委托的,提供经公证

或认证的委托书。

非自然人委托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非自然人委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

关材料

原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

原件

以划拨方式取得

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

关材料

原件

以租赁方式取得

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

材料原件

以作价出资或者

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

材料原件

以授权经营方式

取得的

4 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

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若需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等。原件若需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明细

序号材料类别材料名称收件要求备注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委托材料委托书。原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

3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土地改革时期颁发的土地所有证或档案

清册(若有)。或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其他能证明土地所有权归属的证明

材料,如:确定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决议、

决定和其他证明文件;农民集体之间调整土地

所有权达成的协议、合同或乡镇、区政府调整

集体土地的批准文件乡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占用

集体土地的证明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

体所有土地做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依法生效的

调解书;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对土地所有

权争议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能证明土地所有

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集体林权证。

原件

4 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

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明细

序号材料类别材料名称收件要求备注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委托材料委托书。原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

3 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证》,共有的还应提交

其他共有证等。原件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

的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规

划核实确认书等。原件

5 建设工程已竣工的

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管理办法》建筑

面积在300平方米

以下的建筑工程,

可以不办理施工许

可证

6

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测量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

建筑物、构筑物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

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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