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一二三四期)
个人及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问答

个人及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问答第一篇:个人及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问答个人及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问答个人外汇业务:1、问: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外汇收支如何办理?答: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及个体工商户应取得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证明。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性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及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并在外汇指定银行通过本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
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购、结汇应提供与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代理企业签订的进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还须提供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2、问:个人非经营性付汇如何办理?答:外汇储蓄账户内资金汇出:境内个人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还须提供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的,须提供税务证明)。
境外个人不论金额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直接汇出境外:境内个人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还须提供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和经海关签章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的,须提供税务证明)。
境外个人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还须提供经海关签章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
3、问:个人年度总额内结汇如何办理?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公历年等值5万美元,不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
个人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应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个人外汇业务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十七:办理个人外币现钞业务时,是否需要向“关注名单”个人告知《关注名单告知书》?
答:银行首次为“关注名单”个人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或个人外币现钞业务前,均须向“关注名单”个人告知《关注名单告知书》。柜台业务须通过书面打印告知个人,非柜台渠道业务须通过强制页面阅读告知个人。
通过其他渠道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或个人外币现钞业务的,银行网点应根据实际业务使用个人结售汇业务各渠道专用用户或个人外币现钞业务各渠道专用用户来报送数据。
问题十二:个人外币现钞业务使用接口时与个人结售汇业务有何区别?其中两个业务通用的五个接口服务在调用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在调用个人结售汇业务接口时,请求报文头中接收端应用代码为PMIS。调用个人外币现钞业务接口时,请求报文头中接收端应用代码为PCIS。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业务指个人向可以办理此业务的银行存入外币的纸币及铸币的全部业务,包括手持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存入信用卡、汇出境外、划转境内以及兑换外币等。
个人外币现钞提取业务指个人从可以办理此业务的银行提取外币的纸币及铸币的全部业务,包括从外汇储蓄账户或信用卡提取外币现钞、境外汇入或境内划转资金直接提取外币现钞以及外币兑换外币后提取现钞等。
参与个人系统联机接口试点的银行,应最迟于2017年12月3日前启用优化后的个人结售汇业务接口,或上线个人外币现钞业务接口。
问题十四:2017年12月21日起的个人系统试运行,是全部银行的全部接入方式都参与吗?
答:从2017年12月21日起,外汇局将启动个人系统全面试运行。
通过联机接口接入个人系统的银行,应于2017年12月21日之前,启用优化后的个人结售汇业务接口,或上线个人外币现钞业务接口。银行的接口接入时间可以提前,不能延后,否则可能发生接口报送错误。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一二三四期)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新闻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第一期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是按境内个人还是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答: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银行在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别"栏选择“中国”,“护照号”栏输入护照号码,同时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输入永久居留证号码.对于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不能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2、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答:可以。
3、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答:(1)对于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发生的结售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2)对于未通过外汇储蓄账户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单笔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
4、对于境外个人姓名太长,无法完全录入姓名栏的情况,如何处理?答:银行可在“姓名”栏录入姓名简称,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录入全名。
5、境外个人购汇是否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答:境外个人购汇目前暂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银行为其办理业务不需将相关交易信息录入系统。
但外汇局今年将把境外个人购汇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届时应通过系统办理境外个人购汇。
6、如何理解个人旅行支票按照外币现钞有关规定办理?答:旅行支票购买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执行;旅行支票兑换外币现钞按提钞规定办理,提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需向外汇局事前报备;旅行支票可以直接存入外汇储蓄账户,暂不需提供海关申报单。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 (第一期)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第一期)新闻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编者按:为进一步贯彻、宣传《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我们对银行、个人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汇总,以网上问答的形式予以明确,现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第一期)刊出。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第一期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是按境内个人还是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答: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
银行在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别”栏选择“中国”,“护照号”栏输入护照号码,同时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输入永久居留证号码。
对于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不能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2、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答:可以。
3、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答:(1)对于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发生的结售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2)对于未通过外汇储蓄账户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单笔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
4、对于境外个人姓名太长,无法完全录入姓名栏的情况,如何处理?答:银行可在“姓名”栏录入姓名简称,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录入全名。
5、境外个人购汇是否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答:境外个人购汇目前暂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银行为其办理业务不需将相关交易信息录入系统。
但外汇局今年将把境外个人购汇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届时应通过系统办理境外个人购汇。
6、如何理解个人旅行支票按照外币现钞有关规定办理?答:旅行支票购买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执行;旅行支票兑换外币现钞按提钞规定办理,提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需向外汇局事前报备;旅行支票可以直接存入外汇储蓄账户,暂不需提供海关申报单。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四)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四)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公布日期】2019.04.17
•【分类】问答
正文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四)
问:B女士从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提取了8000美元现钞用于家人境外旅游,银行提示B女士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需要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应如何申领?答:为便于出境环节海关查验通关,个人携带外币现钞若超过一定金额,需要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凭《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进行验放。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应分以下情况进行操作:
(1)个人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5000美元以下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直接放行。
(2)个人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5000美元以上10000美元以下(含),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在银行申领。
若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的,应提交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若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应持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
(3)个人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10000美元以上,应向外汇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具体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
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银行存款证明;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
个人及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问答

个人及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问答个人外汇业务:1、问: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外汇收支如何办理?答: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及个体工商户应取得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证明。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性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及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并在外汇指定银行通过本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
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购、结汇应提供与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代理企业签订的进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还须提供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2、问:个人非经营性付汇如何办理?答:外汇储蓄账户内资金汇出:境内个人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还须提供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的,须提供税务证明)。
境外个人不论金额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直接汇出境外:境内个人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还须提供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和经海关签章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的,须提供税务证明)。
境外个人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还须提供经海关签章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
3、问:个人年度总额内结汇如何办理?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公历年等值5万美元,不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
个人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应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问:个人超过年度总额的非经营性结汇如何办理?答:境内个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及遗产继承法律文书等)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作者:远宁来源:《大经贸》2007年第03期本刊讯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2月25日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为进一步贯彻、宣传《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不久前对银行、个人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是按境内个人还是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答: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
银行在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别”栏选择“中国”,“护照号”栏输入护照号码,同时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输入永久居留证号码。
对于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不能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问: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答:可以。
问: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答:(1)对于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发生的结售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2)对于未通过外汇储蓄账户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单笔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
问:对于境外个人姓名太长,无法完全录入姓名栏的情况,如何处理?答:银行可在“姓名”栏录入姓名简称,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录入全名。
问:境外个人购汇是否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答:境外个人购汇目前暂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银行为其办理业务不需将相关交易信息录入系统。
但外汇局今年将把境外个人购汇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届时应通过系统办理境外个人购汇。
问:如何理解个人旅行支票按照外币现钞有关规定办理?答:旅行支票购买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执行;旅行支票兑换外币现钞按提钞规定办理,提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需向外汇局事前报备;旅行支票可以直接存入外汇储蓄账户,暂不需提供海关申报单。
【独家】个人外汇业务相关问题解答

【独家】个人外汇业务相关问题解答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3-4期合刊 2月1日出版作者:黄宝刚李连同外汇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免责声明:本文刊载所有内容仅供提供信息而非提供法律建议目的使用,不代表任何监管机构的立场和观点。
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Q:中国籍居民个人A与外籍非居民个人B结婚,在境内购房居住一段时间后一起移居国外。
近期离婚,A回国定居,将境外离婚分割财产汇入国内,B将自己在中国境内资产变现出售,所得资金购汇后汇出。
两人应如何申报?A:A的汇入款为与外籍非居民离婚财产分割款,属于居民个人单方面转移的、从国外迁移回国内的自身资产,所以其基础性质为移民转移收入,应当申报在“521030-移民转移”项下;外籍非居民B将其境内财产汇出,属于境内非居民资金汇出,应统一申报在“822030-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交易附言应注明“非居民向境外付款”。
Q:境内居民个人A定期收到已移居境外的亲属B向其汇入的救济款,后B在国外过世,A又收到B的部分遗产。
A收到B的境外款项应如何申报?A:居民个人收到境外非居民个人的救济款属于捐赠,应申报在“421010-个人间捐赠及无偿援助”项下。
需注意421010只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之间的捐赠款,不包含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间之间的捐赠,后者应计入“421990-其他捐赠与无偿援助”。
A收到的遗产,应申报在“424000-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
Q:境内居民个人A听说国外保险种类丰富,决定购买。
此类保险的购买支付和保险收入应如何申报?A:(1)首先区分该保险为人寿险还是非人寿险。
寿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作规律性支付,作为回报,保险人保证在(或早于)一定时期给予投保人一项既定的金额或一项年金的保险。
申报在“225010-寿险”项下。
(2)名称叫做“定期人寿保险”只为在特定时期内的死亡(不含其他情形)提供保险金。
该类保险属于非返还型意外险和健康险,也被认为是一种非人寿保险,和其他非人寿险都应申报在“225029-其他非寿险”项下。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问答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问答(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计划、党团报告、合同协议、策划方案、演讲致辞、规章制度、条据文书、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plans, party and youth league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planning plan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octrinal documen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问答为协助我们掌握更多的有关《个人外汇管理方法办法执行细则》,下列是网我给我们梳理搜集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问答,期待对各位有协助。
个人外汇政策解答

个人外汇政策解答第一篇:个人外汇政策解答个人外汇管理政策问题解答1、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的身份证明是什么?答:境内个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境外个人的身份证明是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能否委托他人办理?答: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但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细则》有关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3、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是否包括境外汇入的外汇和携入的外币现钞?答:原兑换外汇仅指携入的外币现钞和旅行支票。
4、个人与其直系亲属的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划转是否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件原件?答:个人与其直系亲属的账户资金划转应提交双方身份证件原件。
5、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划转如何办理?答:境内个人账户当日累计划出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5万美元以上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境外个人账户资金划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6、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能否划转?答: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7、现钞户和现汇户的管理还有差别吗?答:对于这个问题,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从外汇管理角度讲,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不再对现钞户与现汇户实行不同的外汇管理政策,在账户资金存入、结汇、汇出、境内划转、提钞等方面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
另一方面,从银行经营角度讲,由于现钞和现汇的运营成本不同,银行可能仍会对储户区分钞户和汇户,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或买卖价格,这属于银行自身的商业经营行为。
8、哪些个人结售汇业务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答: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个人售汇不管金额大小均要录入系统。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常识问答(四)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常识问答(四)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公布日期】2017.12.19
•【分类】问答
正文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常识问答(四)
问:个人购汇、结汇,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不可以委托除直系亲属外的他人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文印发)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问答

2014年外汇杂志内容第三、四期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问答1、境内个人从境外继承一笔遗产,请问应该如何结汇?有没有金额限制?答:外汇局对于境内个人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每人每年为等值5万美元。
如果该笔遗产金额在年度总额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凭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在银行办理。
2、境外个人想在境内结汇买车,应怎样办理?答:购车属于生活消费类支出。
购车价格在年度5万美元的结汇总额内,可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若超过限额,可凭购车合同或发票办理。
对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还应将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3、境内个人的子女在国外留学,需要购汇8万英磅为其支付学费和生活,超过了等值5万美元的限额,应如何办理?答:个人购汇支付自费出境学习学费或生活费,超过年度总额的,凭因私护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第二常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要提供)以及境外学校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在银行办理。
4、境内个人的子女在国外留学期间因意外受伤住院,需要购汇为他支付住院费,请问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外汇局审批吗?答:直系亲属在境外发生疾病、死亡和意外灾难等情况时,居民个人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境外直系亲属救助购汇,办理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与救助相关的证明材料。
5、境内个人的亲属现在国外,想委托境内个子在国内的银行代办结汇业务,可以吗?答:这要看双方是否属于直系亲属关系以及结汇金额是否超年度总额。
如果是年茺总额内结汇,只能由本人办理或委托直系亲属(父母、子妇女、配偶)代为办理,且代办时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是超过年度总额的结汇,则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6、境内个人想去香港买保险,如何办理购付汇手续?将来有赔款怎么结汇?答:境内个人在香港购买保险的相关结售汇手续,需视其购买的险种,区分资金性质;个人跨境投保财产保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的,按照经常项目管理原则办理手续;投保寿险则需按照资本项目管理要求办理手续。
中国银行外汇管理新政策常见问题问答

中国银行外汇管理新政策常见问题问答(一)(2007-2-7)1、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四条中规定“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时,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按细则规定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若客户采用每日汇出5万美元以下的方法将外汇汇出境外,是否符合规定?答:经询外汇局,遇到以上情况银行可以为客户办理汇出汇款,同时,根据反洗钱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2、问:《个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而按实名制的规定,客户还可以持户口簿和临时身份证办理开户。
若客户持这两类证件要求开立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银行能否为其办理?持有中国护照并取得国外居留权的个人开户时应如何区分,可为其开立何种主体类别的账户?答:持临时身份证和记录有身份证号的户口簿均可开立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这两种证件视同居民身份证;持有中国护照并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应属于境外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3、问:《细则》第十三条中规定“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兑回时是否需回原结汇的银行来办理?答:境外个人持水单兑回外汇时,不再需要到原银行办理。
4、问:《办法》中不再区分外汇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今后是否已经没有现钞户和现汇户的区分了?另外,对于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个人资本项目账户应如何进行管理?答:目前我行暂时没有对上述两类账户进行合并,今后总行有合并的意向。
5、问:目前外汇局的个人结售汇信息系统正在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的结汇数据是否会并入2007年的结汇额度内?答:2月1日外汇局会将系统中的累计数据清零,2月1日前的结售汇数据均不计入2007年的结售汇额度内。
6、问:外汇局个人结售汇信息系统中客户户名只能录入十个字母,若遇客户姓名较长,则无法全部录入,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答:若客户姓名过长,在姓名栏依次输入姓名至满格,同时在备注栏注明境外个人姓名全称。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续)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续)作者:远宁来源:《大经贸》2007年第05期本刊讯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便利个人外汇收支活动,简化业务手续,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12月25日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办法》对个人外汇收支活动按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按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管理。
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贯彻可兑换原则,对资本项下外汇收支进行必要的管理。
此次政策调整的重点包括:一是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
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审核后办理,资本项下需经必要的核准。
二是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
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资金收付。
其中,进行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可按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部分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三是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规范了相关外汇收支活动。
四是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对外币现钞存取和携带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同时,《办法》对现行个人外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废止了原来有关个人外汇的16个管理规定。
这将进一步提高个人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和操作的便利,更加方便银行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
为进一步贯彻、宣传《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对银行、个人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个人外币买卖,如个人将持有的美元兑换为欧元,是否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答:个人外币买卖不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
个人结售汇系统主要统计的是个人本币与外币的兑换。
个人外币买卖只涉及一种外币與另一种外币的兑换,故不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问答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问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问答为帮助大家了解更多关于《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问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便利银行和个人操作问:制定《细则》主要体现了管理部门的什么思路?答:我们在研究制定《细则》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点:一是鼓励藏汇于民,支持个人合理依法持有与使用外汇,实行均衡管理,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二是便利银行和个人操作;三是坚持公私并重,完善跨境资金流动和交易的监管;四是依靠现代化手段实行有效监管。
年度总额内手续简化问:日前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提出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此次《细则》中明确年度总额分别为5万美元。
请问,这一做法的主要政策考虑是什么?答:年度总额管理是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
年度总额以内的结售汇手续和凭证大大简化和便利,年度总额以上的则加强真实性审核。
这次,《细则》明确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大幅提高到5万美元,将有利于更好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藏汇于民。
与此同时,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也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改变了过去“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体现了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的原则。
为防止出现重复购汇和分拆结汇等规避管理的行为,保证年度总额管理的有效性,外汇局建立了银行与外汇局联网的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银行必须通过该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并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此外,该系统还为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操作平台,有利于银行公平竞争,而个人结售汇也可以不受地域和银行限制,相关业务办理更加便利。
个人外贸可开结算账户问:《细则》明确个人参与对外贸易活动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请问这对个人对外贸易带来哪些更多的便利?答:为体现对个人贸易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活动给予充分便利的原则,《细则》明确个人对外贸易者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视同机构账户进行管理,用于办理直接或委托进出口项下的外汇收付及结汇。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常见问题解答(二)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常见问题解答(二)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公布日期】2018.09.20
•【分类】问答
正文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常见问题解答(二)
问:M女士的儿子今年10岁,尚未成年,准备赴国外留学。
M女士能否以儿子的名义直接购汇?其儿子在国外留学期间,M女士能否代儿子购汇?所购外汇能否由母亲M女士代为汇出?
答: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
若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丢失,凭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也可以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M女士的儿子如有身份证或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可以以儿子名义购汇。
如果儿子需要母亲代理办理上述业务,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年度额度以内的购汇不可以委托直系亲属外的他人办理。
同时,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需要按规定,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所购外汇能够由母亲代为汇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新闻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第一期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是按境内个人还是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答: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
银行在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别”栏选择“中国”,“护照号”栏输入护照号码,同时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输入永久居留证号码。
对于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不能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2、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答:可以。
3、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答:(1)对于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发生的结售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2)对于未通过外汇储蓄账户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单笔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
4、对于境外个人姓名太长,无法完全录入姓名栏的情况,如何处理?答:银行可在“姓名”栏录入姓名简称,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录入全名。
5、境外个人购汇是否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答:境外个人购汇目前暂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银行为其办理业务不需将相关交易信息录入系统。
但外汇局今年将把境外个人购汇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届时应通过系统办理境外个人购汇。
6、如何理解个人旅行支票按照外币现钞有关规定办理?答:旅行支票购买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执行;旅行支票兑换外币现钞按提钞规定办理,提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需向外汇局事前报备;旅行支票可以直接存入外汇储蓄账户,暂不需提供海关申报单。
7、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通过外汇结算账户办理的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购结汇,是否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答: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购结汇,应通过其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结算账户统一纳入外汇账户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对通过外汇结算账户发生的结汇、购汇,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8、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都有哪些凭证要求?答: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06]32号办理。
9、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如何办理购汇?答:(1)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按规定无需纳税的,购汇可以不提供税务凭证。
(2)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可以汇出、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按规定携出境外。
10、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答: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指外币现钞、信用卡、旅行支票结汇后未用完的人民币。
11、境内个人与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如何理解?答: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仅限于本人账户之间、个人与直系亲属账户之间的划转;如划转账户属于同一主体类别的,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要求办理;如划转账户分属于境内个人、境外个人,还需符合《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账户内资金汇出规定。
12、个人办理与其直系亲属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划转时,如两人分别在不同城市,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是否可以为复印件?答:可以。
13、外汇账户间资金跨行划转,汇入行如何识别汇出行账户交易性质?答:为确认账户交易性质,跨行账户资金划转,汇出行应标注账户交易性质(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或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14、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有效期多长?答: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
15、境内个人可否直接投资境外金融市场?目前境内个人可以通过经批准的金融机构(见附表1)投资境外金融市场,我们正在研究在年度总额内允许境内个人直接从事境外金融投资的有关问题。
附表1:经批准进行境外金融市场投资的金融机构序号机构名称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内地分行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地分行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 中信银行9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内地分行10 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内地分行11 兴业银行12 英国渣打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地分行13 民生银行14 光大银行15 北京银行16 中银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地分行17 瑞士信贷银行上海分行18 华安基金管理公司16、境外个人是否可以购买境内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或人民币理财产品?在境内工作、居住满1年的境外个人,可以用来源于境内的收入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或人民币理财产品。
第二期1、个人外币买卖,如个人将持有的美元兑换为欧元,是否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答:个人外币买卖不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
个人结售汇系统主要统计的是个人本币与外币的兑换。
个人外币买卖只涉及一种外币与另一种外币的兑换,故不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
2、个人所购外汇是否都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答:境内个人年度总额内外所购外汇、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均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
3、境外个人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境内个人移居出境后离休金、离职金、退休金、退职金、抚恤金的购汇可在哪些银行办理?答:具备个人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4、境外个人旅游购物项下外汇收支应通过哪种账户办理?答:旅游购物贸易是海关监管下的一种货物贸易方式。
境外个人办理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外汇收支应通过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办理。
5、个人在同一银行柜台提取A账户资金,并转存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B账户,账户资金没有离开柜台的,单次转存资金超过等值1万美元是否需到外汇局报备?答:该种情况下,单次转存资金超过等值1万美元不需到外汇局事前报备。
6、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中最后一位顺序码是否录入?答: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最后一位如为顺序码,即仅用以表示该人通行证换领次数的话,银行证件号码录入时不需录入该顺序码。
第三期1、个人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是否必须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收汇及结汇?答:个人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时,可以由外贸公司代为收汇,也可以本人收汇。
本人收汇、结汇的,应通过其开立的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范围是什么?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严格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3、境外个人凭2007年2月1日之前的兑换水单是否可以办理人民币兑回业务?答:对于原兑换日在2007年2月1日前的兑换水单,在其办理兑换时,距原兑换日在24个月内的,可以作为兑回的有效凭证。
4、以SA结尾的银行机构代码是否可以用于办理业务?答:以SA结尾的银行机构代码(如1000000001SA、1100000001SA)是各银行总行和各省分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专用代码,主要用于汇总其分支机构业务发生量。
不能以该代码作为银行代码办理日常业务。
第四期1、个人结汇资金属性如何填写?答:个人结汇资金属性比照银行结售汇统计口径填写,具体如下:(1)110货物贸易:包括一般货物、用于加工的货物、用于修理的货物、运输工具在机场、港口购买的货物(比如机场售油)和非货币黄金交易项目下的外汇收入结汇。
一般货物包括一般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边境贸易、易货贸易、水电煤气天然气交易、活动设备(如运输工具、石油井架、工作台等)等交易。
有报关手续的旅游购物记录在本项目,无报关手续的记录在“旅游”项下。
(2)121运输:包括海运、空运、陆运和其他形式的运输(包括国内的水道系统、外层空间以及管道运输)及其辅助服务交易项目下的外汇收入结汇。
运输辅助服务包括在港口提供的支持性服务和辅助服务,如货物装卸、保管、仓储、为运输工具提供的牵引导航服务以及运输工具的检修服务等。
(3)122旅游:指跨境从事商务、探亲、留学、就医、观光、朝觐等活动的外汇收入结汇。
境内个人出境旅游节余外汇结汇;境外个人在华旅游期间将外汇(包括外币现钞、旅行支票和银行卡等)结汇用于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境外个人支付房租、生活消费、就医学习的外汇结汇计入本项目。
(4)123金融和保险服务: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服务、辅助服务, 包括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担保费、承诺费、咨询费的外汇收入结汇;保险服务包括人寿险、财产险、信用险、责任险等直接保险和再保险的保费收入以及保险经纪、代理、公估机构提供的服务外汇收入结汇。
(5)1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专利、专有技术、版权、商标、制作方法、经营权和经销权等许可使用费、原版手稿和照片的使用费外汇收入结汇。
(6)125咨询服务:包括与法律、会计(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技术等相关的服务外汇收入结汇。
(7)126其他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
(8)1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包括职工报酬和赡家款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
职工报酬指在境外工作的我国居民个人的外汇收入结汇。
赡家款指我国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收入结汇。
(9)132投资收益:指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投资项下的利润、利息和股息等收益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
(10)133其他经常转移:指在无同等经济价值回报的情况下,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提供或者接受的金融资源,包括税款、捐赠、遗产、赔偿等所有非资本转移的转移项目下的外汇收入结汇。
除出口信用保险之外的赔款收入结汇计入本项目。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赔款外汇收入结汇计入“货物贸易”。
(11)210资本账户:包括资本转移和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和放弃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
(12)220直接投资:指境外投资者对境内机构进行的旨在获得对企业的有效经营管理权及长期收益的投资项下外汇收入结汇。
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的外汇结汇计入本项目。
(13)230证券投资:指在金融市场的股本证券和债务证券交易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
(14)240其他投资: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
(15)250国内外汇贷款:指借款人将获得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