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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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9•【字号】绍政办发〔2023〕41号•【施行日期】2023.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9日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精神,现就我市促进就业创业制定如下政策。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一)加大企业扩岗政策支持。

更好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外贸、消费、金融等政策联动,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项目、行业、产业。

建立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等重点领域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按规定落实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以下均需由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

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创新信贷产品、设立专项贷款等方式,支持稳岗扩岗。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稳岗支持条件的,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贷款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青岛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青岛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青岛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16年青岛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近期,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19号),出台了20条措施,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

除此之外,潍坊、日照多地也下发相关通知,鼓励创业,提供补贴。

青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订下发政策实施办法,对涉及的6 大类、8项补贴申领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等进行了界定和明确,调整了业务精办流程和资金拨付方式。

城乡一体政策创新包括创业补贴最高可享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等,政策实施后,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享受优惠政策。

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提高创业补贴和小额贷款标准开网店创业也可享受补贴,城乡劳动者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政策。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19号),出台了20条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落地,打破了城乡区域界限、人员身份界限和户籍地界限,实现同城同域同待遇,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

城乡一体政策实施后,全市所有城乡劳动者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政策。

据了解,我市出台新政的目的,是为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实现城乡一体化。

近年来,我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我市城镇化率为67.7%,预计2016年将达到75%。

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将有更多农村劳动者在城镇居住,在城区实现就业、创业。

通过实施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主要是鼓励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激发劳动者自主创业意识,促使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

此外,此举也是为了鼓励全民创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从我市情况来看,1名创业者平均可带动3-4人就业,其中,1名大学生创业者,平均可带动5-6人就业。

创业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整体收入水平。

各项补贴可同时申请享受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政打破了城乡就业创业政策的壁垒。

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问答

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问答

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问答一、创业服务1、什么人员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答:持有《就业创业证》和营业执照的各类创业人员(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2、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是几年?答:最长不超过2年。

3、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利息吗?答:政府全额贴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所产生的利息。

4、问: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有利息吗?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5、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6.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担保吗?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要1-2名担保人,担保人条件是机关事业单位、自来水公司在职在编人员和银行人员。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条件按照合作银行相关要求。

7、个人创业有补贴吗?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8、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答:1.2万元。

9、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是多少?答:每个岗位2000元。

10、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11、省级创业型城市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50万元。

12、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20万元。

13、省级创业型社区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5万元。

14、创业大学建立时间有要求吗?答:2015年底,每市至少建立1所创业大学。

15.省级示范创业大学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16、创业大学有创业培训任务吗?答:各级年度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

二、就业培训1、职业培训的种类有哪些?答: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

2、哪些人员能够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创业补贴政策2023年申请流程详细

创业补贴政策2023年申请流程详细

创业补贴政策2023年申请流程详细创业补贴政策2023申请流程1、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

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

审核结束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比普通其税率降低了10个点。

未经过认定的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节省不少的资金,从而让企业进行后续发展。

2、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资金奖励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最多可得100万。

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额度以当地的具体补贴额度为准。

4、融资贷款高新技术企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策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更加便利,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5、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扣除,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5.23•【字号】济政办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23日济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为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稳定并不断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推动实现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2023年至2024年,全市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以上,就业年龄阶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不低于60%。

二、主要措施(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1. 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机制。

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公示制度和岗位预留制度,充分保障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定期向社会公开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面向残疾人专设职位、岗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条件,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

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XX区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工作要求,加大我区创业工作推进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创业热情,营造我区优良的创业氛围,特建立区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为加强服务中心管理,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场所,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介、融资支持、网络信息等创业就业服务,协助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人员进行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第二章服务中心的管理与职责第三条服务中心在“XX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下,由“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管理。

第四条主要职责:1、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具有较完备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公用的会议室、培训教室和必要的网络信息系统等。

2、协助孵化企业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办企业事务代理(主要包括:工商登记年检、税务申报、人事代理、劳动保险、法律咨询)等服务。

3、创业项目的开发和对接,引进融资投资服务。

4、为入驻企业提供市场预测、经营指导、企业诊断、管理咨询、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市场策划、国际营销等公益性咨询服务。

5、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使孵化企业享受省、市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协助孵化企业申请各级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

6、进行免费创业指导培训,开展政策和企业管理业务培训。

7、加强宣传,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

第三章入驻企业申请条件第五条自主创办企业人员,实现自身就业和带动更多人就业并符合进驻服务中心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

第六条进入服务中心的创业企业,应符合以下认定条件:1、入驻企业必须在XX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2、创业企业从事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区产业发展导向。

3、项目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者在创业过程中能形成核心技术;或者有独创的运营模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19•【字号】浙政办发〔2023〕53号•【施行日期】202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等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一)加大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外贸、消费、金融等政策的联动,强化部门协同促就业机制。

鼓励各地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

各地要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新信贷产品,通过设立专项贷款等方式支持稳岗扩岗。

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续贷支持。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2年末参保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5•【字号】津滨政办发〔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5日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精神,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0〕7号),结合滨海新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区委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稳定就业总量,提升就业质量,开发更多岗位,为经济平稳运行和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

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共建共享,推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重点群体就业技能。

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行动等稳就业政策措施加快落实落地,发挥最大政策效应,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2021年7月31日。

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企业与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正文:----------------------------------------------------------------------------------------------------------------------------------------------------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24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和《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意见》(烟发〔2013〕15号),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我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启动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1.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要求,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就业创业政策,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带动就业、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以创业促转型,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增强创新能力和城市竞争力;以创业促发展,推动创业创新,夯实经济基础,再造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

2.工作目标。

巩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果,努力建设创业示范城市。

2014—2018年,全市累计实现新增创业5万人,带动就业20万人;年培训城乡劳动者6万人以上,其中创业培训1.5万人以上;力争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总数达到50个以上,孵化企业达到3000户以上。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稳就业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稳就业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稳就业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06•【字号】临政办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稳就业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稳就业促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6日临沂市稳就业促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和《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23〕3号)要求,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良性互动,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高质量发展扩大就业(一)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在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规划编制、投资审批、招商引资时,将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重点项目用工和群众就近务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振工业经济助推就业。

聚焦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目标,做优做强八大传统产业,大力突破战新产业,奋力构建“百亿企业、千亿产业、万亿工业”现代产业体系,强化“亩均就业”导向,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公共实训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进建筑业从业队伍优化提升。

科学布局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聚区,吸引更多青年投身新型建筑业,优化建筑业从业人员结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在扩大就业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拓展新的就业领域。

着力发展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产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进一步提高就业吸纳能力。

大力发展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加快形成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三)放宽市场准入。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协同审批、一证五码”。

在国家统一实施社会信用代码后,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

积极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企业名称远程自助查重申报,简化冠名程序。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20•【字号】川办发〔2024〕34号•【施行日期】2024.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3日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一)加大重点优势产业扩岗政策支持力度。

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就业,及时梳理本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六大优势产业,以及人工智能、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提高第二产业吸纳就业贡献度。

(二)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

鼓励金融机构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可给予单户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三)延续援企稳岗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

(完整版)山东省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完整版)山东省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山东省就业创业政策汇编(简)(2017年)一、公共就业服务(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向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创业服务。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享受条件为就业失业登记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二)就业失业登记1.就业登记:范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单位就业人员、私营个体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乡村就业人员。

其中:单位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的隶属关系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办理登记;私营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明、人员类别证明、就业失业证明三项有效证件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申请就业登记;对在乡村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作为乡村就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乡内农业就业人员、乡内非农就业人员、出乡转移就业人员)。

依据《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76号)。

2.失业登记:范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含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及乡村失业人员。

其中,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由单位或个人按参加社会保险的隶属关系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个体私营和灵活就业人员失业或停业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进行登记;城镇无就业经历人员及乡村未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且有就业或转移就业能力和愿望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进行登记。

依据《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76号)。

创业政策山东小微企业创业最低可得1万元的补助

创业政策山东小微企业创业最低可得1万元的补助

山东小微企业创业最低可得1万元的补助
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意见明确,2014-2018年,山东省政府每年将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 10亿元,作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各市在按规定留足支付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和应对失业风险资金的基础上,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从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013年年底前,省级担保基金增加到5亿元,各市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亿元,有条件的县(市、区)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000万元。

从2014年起,全省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按照目标要求,2014-2018年,山东将确保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年培训城乡劳动者120万人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
到85%以上;年度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均稳定在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济南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提至2

济南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提至2

济南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提至2.4万更新时间:2016-08-03 08:56:43点击次数:3060次据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消息,我市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1.2万元提高到2.4万元。

新标准执行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审批时间为准)。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核发放、工作要求及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不变。

已经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者不再享受。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服务指南办事项目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办理机构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事依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3〕75号)关于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117 号)申办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 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2013年10月1日以后在本市登记注册),符合条件的给予2.4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材料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企业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工资支付凭证(加盖单位公章);(5)企业财务报表原件;(6)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2.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材料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在提供上述申请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名单、身份证原件;(2)登记失业人员内网失业登记打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3)劳动合同原件;(4)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社保部门盖章)等相关资料。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济财企[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的通知(济财企[2011]22号)各县(市)区财政局、经信局,高新区财政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融资性担保机构,各相关中小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1〕1号)和《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09〕26号),根据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财企[2010]37号)的相关规定,为鼓励中小企业快速发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决定对我市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现将有关情况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贴为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等支持。

(一)企业条件1、凡在我市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成长型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济经信中小企字[2010]6号)执行。

2、企业成立两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营状况良好;能按时纳税,对我市地方财政有一定贡献。

3、企业财务核算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快报、向经信部门报送统计信息报表。

4、贷款企业按时还本付息,无不良信用记录;对选择由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的中小企业,没有在支付担保费后,又另外转出资金为担保机构代存保证金行为。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报告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报告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报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报告一】自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区人社局主动行动,认真部署,按照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全面深入地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努力在岗位风险排查、构筑防控体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为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主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周密计划,精心组织。

局党组高度重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风险岗位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和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认识,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主动参与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来。

二是组建机构,制定方案。

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领分管的科室、中心认真查找部门和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结合我局实际,专题研究并制定了人社局《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手册》,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

三是周密部署,广泛动员。

7月29日组织召开了人社系统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

会上,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的头等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深入扎实的开展好廉政防控工作,不断提高人社部门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群众赞誉度。

二、明确职责,认真排查各类廉政风险工作中,我们把风险岗位监督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日常业务等工作有机结合,班子成员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在全局形成了人人查找风险、人人公开风险、人人制定措施、人人参与监管的反腐倡廉优良局面。

一是准确查找风险点。

每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职责,通过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找、领导点等方法,认真分析并逐一排查个人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认真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查、防控表》,由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讨论会,对个人廉政风险进行逐一讨论,个人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进行修改。

城关区一次性补贴个人申请书模板

城关区一次性补贴个人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城关区就业服务中心:您好!我是XXX,现居住于贵区,在此我向您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请。

首先,请允许我简要介绍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

我于XXXX年毕业,毕业于我省一所知名的大专院校,专业是XX。

毕业后,我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梦想,决定自主创业,于是我创办了一家小微企业,从事XX行业。

自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我们已经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我深知创业之路充满艰辛,但我也坚信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在我的努力下,企业逐渐走上正轨,取得了一定的业绩。

然而,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压力也让我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在此背景下,我了解到贵区推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这让我倍感温暖和鼓舞。

根据贵区的规定,我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我深知这是一项针对有志于创业的青年人的优惠政策,也是贵区对创业者的极大支持。

如果我能够获得这笔补贴,将对我的企业发展和个人创业历程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这笔补贴将帮助我们企业解决燃眉之急,缓解资金压力。

我们可以将这笔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购买设备、提高员工待遇等方面,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其次,这笔补贴也将对我个人的创业信心产生极大的鼓舞。

在创业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但只要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我们就有了坚持下去的动力。

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拼搏,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

最后,我承诺,如果能够获得贵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我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这笔资金,确保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和创新。

同时,我也会继续努力,为贵区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此,我真诚地希望能够得到贵区的支持和帮助。

我相信,在贵区的关心和指导下,我的企业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发展。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申请,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城关区一次性补贴申请书模板

城关区一次性补贴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城关区就业服务中心:您好!我是一名热爱创业的年轻人,希望能通过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在此,我谨向您提交我的申请,请您予以审批。

一、基本情况我叫XXX,性别:男/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现居住在XXXX,具备一定的创业经验和能力。

二、创业项目及计划我计划创办一家名为“XXX”的公司/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范围为XXX。

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和创新,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在运营过程中,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城关区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申请补贴理由1.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为我提供了难得的创业机会。

作为一名年轻人,我充满激情和创意,但创业过程中面临资金、场地、人才等方面的困难。

我希望通过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解决创业初期的资金问题,为项目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有助于提高创业成功率。

在补贴的支持下,我可以更加专注于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提高创业项目的竞争力,降低创业风险。

3.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有利于促进就业。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我将优先录用周边社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四、申请补贴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户口簿复印件3. 学历证书复印件4. 创业计划书5.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6. 租赁合同或场地证明7. 其他相关材料五、承诺及保证1. 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合法纳税。

3. 如有变更经营项目或停业等情况,及时告知城关区就业服务中心。

敬请城关区就业服务中心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批,给予我这个难得的创业机会。

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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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审核通过
企业名单(第五批)
企业名称法人姓名
享受补贴金额(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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