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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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一、前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是为了保护建设项目工人的职业健康,确保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充分防控职业病危害,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和权益而制定的。

本目录旨在划分建设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并按照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要求,使各项目单位能够依法合规开展施工作业。

二、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分类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化学因素化学因素是指建设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有害化学物质,例如有机溶剂、重金属等。

对于不同化学物质,可以按照其毒性等级进行划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和防护措施。

2.物理因素物理因素主要包括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对工人可能产生的危害。

根据不同的物理因素的强度和频率等特点,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防护要求。

3.生物因素生物因素主要涉及建设项目中可能存在的病原体、寄生虫等对工人可能产生的影响。

按照不同生物因素的感染性和传播方式等特点,可以进行风险划分和分类管理。

4.粉尘因素粉尘因素主要指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颗粒物,例如煤尘、水泥尘、铁锈尘等。

根据不同粉尘的颗粒粒径和毒性,可以制定相应的防护要求和管理措施。

5.其他危害因素除了以上几种主要因素外,建设项目中还可能存在其他危害因素,例如高温、低温、高湿度等。

这些因素也需要按照不同的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护要求和管理措施。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制定原则制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目录中对不同职业病危害要素的分类和划分应有科学依据,基于相关的研究成果和技术标准。

2.实用性原则目录中的分类和划分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能够指导建设项目单位开展实际的风险管理工作。

3.可持续性原则目录应具备可持续性,能够适应建设项目工作的变化和发展,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调整和补充。

4.合规性原则目录的制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1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12
• 职业病防护管理:为企业制定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提供指导
0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
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的策略与方法
策略
方法
• 风险消除:采取措施消除职业病危害风险
• 工程控制:通过工程技术手段,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
• 风险降低:采取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 管理控制:通过管理制度和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
• 风险控制:制定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和建议
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的结果与应用
结果
• 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报告:包括风险评估过程、结果和建议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评估结果,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
应用
• 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根据评估结果,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实施与监管
实施
• 企业负责:企业应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 政府监管:政府部门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监管
•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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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S SMART CREATE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DOCS
0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概述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定义与意义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是指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类和管理的过程
意义
• 通过识别、评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风
• 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信息

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中毒
(三十八)三氯乙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氯乙烯中毒
(三十九)氯丙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丙烯中毒
(四十)氯丁二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丁二烯中毒
(四十一)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N,N-二甲基苯胺、二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四十九)二甲基甲酰胺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五十)有机磷农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磷农药中毒
(五十一)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五十二)杀虫脒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杀虫脒中毒
(五十三)溴甲烷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溴甲烷中毒
(五十四)拟除虫菊酯类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附件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
(二)煤尘(煤矽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
(三)石墨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
(四)炭黑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
(五) 石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
(六) 滑石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
(四十二)三硝基甲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硝基甲苯中毒
(四十三)甲醇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醇中毒
(四十四)酚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酚中毒
(四十五)五氯酚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五氯酚中毒
(四十六)甲醛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醛中毒
(四十七)硫酸二甲酯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规模的日益扩大,职业病危害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为了保障建设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分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可以根据病因、暴露方式、区域等多个方面进行分类。

下面将对其中几类进行具体介绍。

1. 病因分类职业病的病因有很多种,例如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放射性疾病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时,可以根据这些病因的不同特点,将其进行分类。

例如,可以将化学物质引起的职业病、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等分别进行分类管理。

2. 暴露方式分类建设项目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方式,如吸入性暴露、经皮暴露等。

针对不同的暴露方式,可以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因此,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暴露方式也是一种重要的分类方式。

3. 区域分类不同区域的建设项目所面临的职业病危害风险也会存在差异。

例如,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建设项目,会存在中暑风险;而在高海拔地区从事施工工作的建设项目,则会面临缺氧和寒冷等风险。

因此,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进行区域分类管理也是必要的。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内容和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是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科学分类和管理的依据。

下面将具体介绍其内容和要求。

1. 分类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应该根据不同病因、暴露方式和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

这些分类标准应该科学合理、操作简便,能够准确判断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

2. 相关防护和管理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应该包含相应的防护和管理要求。

这些要求应该针对不同分类的职业病危害风险,明确安全防护措施、危害控制措施、紧急救援措施等,以确保建设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发文字号:安监总安健〔2012〕73号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律效力:部门规章颁布日期:2012-05-31生效日期:2012-05-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

《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精选文档-----------------可编辑。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的分类清单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的分类清单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的分类清单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健康与安全,我们需要对职业病危害性因素进行系统地识别和分类。

以下是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的职业病危害性因素分类清单。

一、化学因素1.1 生产性粉尘- 矿物性粉尘:例如煤尘、石英尘等- 金属性粉尘:例如铁尘、铝尘等- 人工合成材料粉尘:例如聚乙烯尘、聚丙烯尘等1.2 生产性毒物- 金属及化合物:例如铅、汞、砷等- 有机溶剂:例如苯、甲苯、二甲苯等- 刺激性气体:例如氯气、氨气等- 窒息性气体:例如一氧化碳、氮气等二、物理因素2.1 异常气压- 高气压:例如深海作业、压缩空气作业等- 低气压:例如高山作业、航空作业等2.2 异常温度- 高温作业:例如冶金、锻造等- 低温作业:例如冷冻、冷藏等2.3 噪声- 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例如锻造、空压机等- 流动噪声:例如交通、城市建设等2.4 振动- 机械振动:例如锻造、钻孔等- 交通振动:例如道路、铁路等2.5 辐射- 电离辐射:例如核能、医疗放射等- 非电离辐射:例如紫外线、激光等三、生物因素3.1 病原体- 细菌:例如炭疽杆菌、鼠疫杆菌等- 病毒:例如流感病毒、艾滋病病毒等- 寄生虫:例如疟原虫、血吸虫等3.2 植物性粉尘- 花粉:例如棉絮、木屑等- 真菌:例如蘑菇、霉菌等3.3 动物性因素- 昆虫:例如蜜蜂、蚂蚁等- 微生物:例如尘螨、真菌等四、心理因素4.1 工作压力- 工作量过大、时间紧迫- 竞争激烈、晋升压力4.2 人际关系- 同事间矛盾、冲突- 上下级沟通不畅4.3 工作环境- 狭小、封闭的空间- 嘈杂、混乱的工作环境五、其他因素5.1 机械伤害- 旋转机械、传动装置等- 跌落、碰撞等5.2 电气伤害- 触电、漏电等- 电磁辐射5.3 火灾、爆炸- 可燃性气体、液体泄漏- 火源、高温物体等5.4 交通安全- 道路运输- 铁路、航空运输通过以上分类,企业可以更加系统地识别和评估职业病危害性因素,制定针对性的防护措施,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附件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承担.第四条评价机构应当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涉及职业卫生、放射防护不同内容要有相应的评价资质。

第五条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编制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职业卫生部分见附录2; 放射防护部分见附录3和附录4。

评价报告书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编制人员应当接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七条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二)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三)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二)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生产过程的物料、产品、生产工艺与设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措施、有关的设计图,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料、组织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资料;(三)项目试运行情况;(四)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一)准备阶段。

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评价方案,确定质量控制措施与评价要点。

(二)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进行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三)不包括行业工种举例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原《目录》除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
外,还通过行业工种举例的方式予以说明举例。行业工种举例与生产工艺有关,种类多、数量大,
且在不断变化之中,往往列举不全。因此,本次修订为未提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开放性条款。
关于可能导致的职业病,2013年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列出。
104二苯胍102-06-7
105对苯二胺106-50-3
106对溴苯胺106-40-1
107卤化水杨酰苯胺(Ν-水杨酰苯胺)
108硝基萘胺776-34-1
109对苯二甲酸二甲酯120-61-6
11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84-74-2
111邻苯二甲酸二甲酯131-11-3
112磷酸二丁基苯酯2528-36-1
四、《目录》与以往有何不同?
(一)对类别进行了调整。2002年发布的《目录》按照危害因素性质和所导致的职业病进行
分类,但各类危害因素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复。为避免这种交叉重复,本次修订只按照危害因
素性质进行分类,调整后的《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
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等6类,而将原《目录》中的“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
162二甲基亚砜67-68-5
63氢氧化铵1336-21-6
64碳酸铵506-87-6
65α-氯乙酰苯532-27-4
66对特丁基甲苯98-51-1
67二乙烯基苯1321-74-0
68过氧化苯甲酰94-36-0
69乙苯100-41-4
70碲化铋1304-82-1
71铂化物
721,3-丁二烯106-99-0
73苯乙烯100-42-5
29甲苯108-88-3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2]63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2]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文件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录和规范要求,组织当地用人单位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OO二年三月十一日目录附件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6)一、粉尘类 (7)(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7)(二)煤尘(煤矽尘) (8)(三)石墨尘 (9)(四)炭黑尘 (9)(五)石棉尘 (10)(六)滑石尘 (10)(七)水泥尘 (11)(八)云母尘 (11)(九)陶瓷尘 (12)(十)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 (12)(十一)电焊烟尘 (12)(十二)铸造粉尘 (13)(十三)其他粉尘 (13)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13)三、化学物质类 (15)(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 (15)(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 (17)(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 (18)(四)镉及其化合物 (19)(五)铍及其化合物 (19)(六)铊及其化合物 (19)(七)钡及其化合物 (20)(八)钒及其化合物 (20)(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20)(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 (21)(十一)铀 (21)(十二)砷化氢 (22)(十三)氯气 (22)(十四)二氧化硫 (23)(十五)光气 (24)(十六)氨 (25)(十七)偏二甲基肼 (26)(十八)氮氧化合物 (26)(十九)一氧化碳 (28)(二十)二硫化碳 (29)(二十一)硫化氢 (30)(二十二)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31)(二十三)氟及其化合物 (31)(二十四)氰及腈类化合物 (32)(二十五)四乙基铅 (34)(二十六)有机锡 (34)(二十七)羰基镍 (34)(二十八)苯 (34)(二十九) 甲苯 (36)(三十)二甲苯 (38)(三十一)正己烷 (39)(三十四)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 (40)(三十五)二氯乙烷 (41)(三十六)四氯化碳 (41)(三十七)氯乙烯 (42)(三十八)三氯乙烯 (42)(三十九)氯丙烯 (42)(四十)氯丁二烯 (43)(四十一)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N.N一二甲基苯胺、二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 (43)(四十二)三硝基甲苯 (45)(四十三)甲醇 (45)(四十四)酚 (46)(四十五)五氯酚 (47)(四十六)甲醛 (48)(四十七)硫酸二甲酯 (49)(四十八)丙烯酰胺 (49)(四十九)二甲基甲酰胺 (50)(五十)有机磷农药 (50)(五十一)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50)(五十二)杀虫脒 (50)(五十三)溴甲烷 (50)(五十四)拟除虫菊酯类 (51)(五十五)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类物质: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五氯酚、硫酸二甲酯 (51)(五十六)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 (51)四、物理因素 (52)(一)高温 (52)(四)局部振动 (56)五、生物因素 (57)(一)炭疽杆菌 (57)(二)森林脑炎病毒 (57)(三)布氏杆菌 (57)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58)(一)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58)(二)导致光敏性皮炎的危害因素 (61)(三)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 (62)(四)导致黑变病的危害因素 (63)(五)导致痤疮的危害因素 (64)(六)导致溃疡的危害因素 (66)(七)导致化学性皮肤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 (67)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68)(一)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 (68)(二)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 (72)(三)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三硝基甲苯、高温、激光 (73)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73)(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噪声 (73)(二)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 (77)(三)导致牙酸蚀病的危害因素: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 (77)九、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79)(一)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 (79)(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 (80)(三)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 (80)(四)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 (80)(五)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 (80)(六)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 (80)(七)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焦炉烟气 (80)(八)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铬酸盐 (81)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81)(一)氧化锌 (81)(二)二异氰酸甲苯酯 (82)(三)嗜热性放线菌 (82)(四)棉尘 (82)(五)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 (82)附件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83)1. 总则 (83)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83)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88)附件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图 (90)附件2 主要评价标准 (91)附件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格式 (91)附件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测试点设置原则 (92)附件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格式 (93)附件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一、粉尘类矽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其他粉尘二、放射性物质类三、化学物质类铅;汞;锰;镉;铍;铊;钡;钒;磷;砷;铀;砷化氢;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偏二甲基肼;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氟;氰及腈类化合物;四乙基铅;有机锡;羰基镍;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汽油;一甲胺;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N,N—二甲苯胺、二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三硝基甲苯;甲醇;酚;五氯酚;甲醛;硫酸二甲酯;丙烯酰胺;二甲基甲酰胺;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脒;溴甲烷;拟除虫菊酯类;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质;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一、前言建设项目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人的健康产生潜在威胁。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这些危害,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以指导项目相关人员有效应对各种风险。

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1. 机械与物理因素1.1 噪声 - 1.1.1 机械设备噪声 - 1.1.2 施工场地环境噪声 - 1.1.3 工具使用噪声1.2 振动 - 1.2.1 手持仪器振动 - 1.2.2 机械设备振动 - 1.2.3 车辆振动1.3 照明 - 1.3.1 施工现场照明 - 1.3.2 隧道工程照明 - 1.3.3 室内照明2. 化学因素2.1 有毒气体 - 2.1.1 一氧化碳 - 2.1.2 二氧化硫 - 2.1.3 氯气2.2 有害化学物质 - 2.2.1 有机溶剂 - 2.2.2 重金属 - 2.2.3 甲醛3. 生物因素3.1 病原微生物 - 3.1.1 病毒 - 3.1.2 细菌 - 3.1.3 真菌4. 粉尘因素4.1 无机粉尘 - 4.1.1 二氧化硅 - 4.1.2 石棉 - 4.1.3 矽尘4.2 有机粉尘 - 4.2.1 木尘 - 4.2.2 油烟 - 4.2.3 纤维尘5. 物理因素5.1 高温 5.2 低温 5.3 高湿 5.4 低湿 5.5 辐射三、管理要求1. 风险评估•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定期对项目进行相关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潜在风险。

2. 防护措施•根据不同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岗位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提高工人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监测与检测•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和检测项目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工人的健康。

四、结语通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可以有效降低建设项目中职业病危害对工人健康所造成的风险,并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12•【文号】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中央企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频次确定。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和本《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实施监督管理。

三、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和本《目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四、《目录》是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建设项目和用人单位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进行的行业分类。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一般风险行业的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本《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 8009 —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宝龙、张忠彬、李戬、杜欢永、郭金玉、陈建武、张伟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适用与维护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8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 /T 19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AQ/T 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录和规范要求,组织当地用人单位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〇〇二年三月十一日附件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一、粉尘类:(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二)煤尘(煤矽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三)石墨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四)炭黑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五)石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六)滑石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七)水泥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水泥尘肺(八)云母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云母尘肺(九)陶瓷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陶瓷尘(十)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铝尘肺(十一)电焊烟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焊工尘肺(十二)铸造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铸工尘肺(十三)其他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其他尘肺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化学物质类:(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铅及其化合物(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四)镉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镉及其化合物中毒(五)铍及其化合物铍病(六)铊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七)钡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钡及其化合物中毒(八)钒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钒及其化合物中毒(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及其化合物中毒(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及其化合物中毒(十一)铀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铀中毒(十二)砷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化氢中毒(十三)氯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气中毒(十四)二氧化硫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硫中毒(十五)光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气中毒(十六)氨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中毒(十七)偏二甲基肼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偏二甲基肼中毒(十八)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氮氧化合物中毒(十九)一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氧化碳中毒(二十)二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碳中毒(二十一)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硫化氢中毒(二十二)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二十三)氟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工业性氟病(二十四)氰及腈类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二十五)四乙基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四乙基铅中毒(二十六)有机锡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锡中毒(二十七)羰基镍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羰基镍中毒(二十八)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中毒(二十九)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苯中毒(三十)二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甲苯中毒(三十一)正已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正已烷中毒(三十二)汽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汽油中毒(三十三)一甲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甲胺中毒(三十四)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三十五)二氯乙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氯乙烷中毒(三十六)四氯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四氯化碳中毒(三十七)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中毒(三十八)三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氯乙烯中毒(三十九)氯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丙烯中毒(四十)氯丁二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丁二烯中毒(四十一)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N,N-二甲基苯胺、二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四十二)三硝基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硝基甲苯中毒(四十三)甲醇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醇中毒(四十四)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酚中毒(四十五)五氯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五氯酚中毒(四十六)甲醛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醛中毒(四十七)硫酸二甲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硫酸二甲酯中毒(四十八)丙烯酰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丙烯酰胺中毒(四十九)二甲基甲酰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五十)有机磷农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磷农药中毒(五十一)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五十二)杀虫脒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杀虫脒中毒(五十三)溴甲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溴甲烷中毒(五十四)拟除虫菊酯类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五十五)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类物质: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五氯酚、硫酸二甲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中毒性肝病(五十六)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四、物理因素:(一)高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中暑(二)高气压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减压病(三)低气压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高原病、航空病(四)局部振动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一)炭疽杆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疽(二)森林脑炎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森林脑炎(三)布氏杆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布氏杆菌病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三氯乙烯、重铬酸盐、三氯甲烷、β-萘胺、铬酸盐、乙醇、醚、甲醛、环氧树脂、尿醛树脂、酚醛树脂、松节油、苯胺、润滑油、对苯二酚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接触性皮炎(二)导致光敏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醌、蒽醌、蒽油、木酚油、荧光素、六氯苯、氯酚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敏性皮炎(三)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皮炎(四)导致黑变病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蒽油、汽油、润滑油、油彩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黑变病(五)导致痤疮的危害因素:沥青、润滑油、柴油、煤油、多氯苯、多氯联苯、氯化萘、多氯萘、多氯酚、聚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痤疮(六)导致溃疡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铍及其化合物、砷化合物、氯化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溃疡(七)导致化学性皮肤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皮肤灼伤(八)导致其他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油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油彩皮炎高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浸渍、糜烂有机溶剂: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角化过度、皲裂螨、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痒疹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氮氧化物、甲醛、酚、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眼部灼伤(二)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三)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三硝基甲苯、高温、激光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白内障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噪声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噪声聋(二)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鼻病(三)导致牙酸蚀病案的危害因素: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一)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联苯胺所致膀胱癌(三)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所致白血病(四)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甲醚所致肺癌(五)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六)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七)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焦炉烟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焦炉工人肺癌(八)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铬酸盐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一)氧化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金属烟热(二)二异氰酸甲苯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哮喘(三)嗜热性放线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四)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棉尘病(五)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矿井下工人滑曩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卫法监发[2002]6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卫法监发[2002]6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2.3 准备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

建设项目概况;b)。

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

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

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2015111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 〕92 号)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

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从即日起施行。

2002 年3 月11 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docx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2015 年11 月17 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11-30一、为什么要修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2002 年3 月原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63 号),对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加强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定期检测评价、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和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经济转型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标准[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标准[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概况;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职业卫生调查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及评价方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
1、结论 2、提出职业卫生防护对策和建议
➢ 收集资料 ➢ 制定评价控制效果方案 ➢ 工程分析 ➢ 实施控制效果评价 ➢ 得出控制效果评价结论 ➢ 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资料的收集
➢ 项目的批准文件 ➢ 项目的技术资料 ➢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
评价单元的划分
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在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时,往往按照职业 病危害因素的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也可按照 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的分布进行评价单元的 划分。
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和方法(续 )
由于至今尚无一个明确通用的“规则”来规 范评价单元的划分方法,因此会出现不同的 评价人员对同一个评价对象划分出不同的评 价单元的现象。
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
目的和意义(续)
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现阶段,人们的法律 意识还较为淡薄,职业病危害形势仍较为严重, 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客 观要求,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根本 措施,是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实施建 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是保证建设项目职业 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将大大提高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质量 和科学水平。
➢ 总平面布置 ➢ 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
、用量或产量 ➢ 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其布局 ➢ 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
类、部位及其存在的形态 ➢ 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实施控制效果评价:
➢ 对建设项目生产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 分析和评价; ➢ 对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 ➢ 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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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录和规范要求,组织当地用人单位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附件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一、粉尘类:(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二)煤尘(煤矽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三)石墨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四)炭黑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五)石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六)滑石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七)水泥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水泥尘肺(八)云母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云母尘肺(九)陶瓷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陶瓷尘(十)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铝尘肺(十一)电焊烟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焊工尘肺(十二)铸造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铸工尘肺(十三)其他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其他尘肺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化学物质类:(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铅及其化合物(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四)镉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镉及其化合物中毒(五)铍及其化合物铍病(六)铊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七)钡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钡及其化合物中毒(八)钒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钒及其化合物中毒(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及其化合物中毒(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及其化合物中毒(十一)铀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铀中毒(十二)砷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化氢中毒(十三)氯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气中毒(十四)二氧化硫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硫中毒(十五)光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气中毒(十六)氨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中毒(十七)偏二甲基肼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偏二甲基肼中毒(十八)氮氧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氮氧化合物中毒(十九)一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氧化碳中毒(二十)二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碳中毒(二十一)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硫化氢中毒(二十二)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二十三)氟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工业性氟病(二十四)氰及腈类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二十五)四乙基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四乙基铅中毒(二十六)有机锡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锡中毒(二十七)羰基镍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羰基镍中毒(二十八)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中毒(二十九)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苯中毒(三十)二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甲苯中毒(三十一)正已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正已烷中毒(三十二)汽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汽油中毒(三十三)一甲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甲胺中毒(三十四)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三十五)二氯乙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氯乙烷中毒(三十六)四氯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四氯化碳中毒(三十七)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中毒(三十八)三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氯乙烯中毒(三十九)氯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丙烯中毒(四十)氯丁二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丁二烯中毒(四十一)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N,N-二甲基苯胺、二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四十二)三硝基甲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三硝基甲苯中毒(四十三)甲醇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醇中毒(四十四)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酚中毒(四十五)五氯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五氯酚中毒(四十六)甲醛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甲醛中毒(四十七)硫酸二甲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硫酸二甲酯中毒(四十八)丙烯酰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丙烯酰胺中毒(四十九)二甲基甲酰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五十)有机磷农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磷农药中毒(五十一)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五十二)杀虫脒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杀虫脒中毒(五十三)溴甲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溴甲烷中毒(五十四)拟除虫菊酯类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五十五)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类物质: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五氯酚、硫酸二甲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中毒性肝病(五十六)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四、物理因素:(一)高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中暑(二)高气压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减压病(三)低气压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高原病、航空病(四)局部振动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一)炭疽杆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疽(二)森林脑炎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森林脑炎(三)布氏杆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布氏杆菌病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三氯乙烯、重铬酸盐、三氯甲烷、β-萘胺、铬酸盐、乙醇、醚、甲醛、环氧树脂、尿醛树脂、酚醛树脂、松节油、苯胺、润滑油、对苯二酚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接触性皮炎(二)导致光敏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醌、蒽醌、蒽油、木酚油、荧光素、六氯苯、氯酚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敏性皮炎(三)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皮炎(四)导致黑变病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蒽油、汽油、润滑油、油彩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黑变病(五)导致痤疮的危害因素:沥青、润滑油、柴油、煤油、多氯苯、多氯联苯、氯化萘、多氯萘、多氯酚、聚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痤疮(六)导致溃疡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铍及其化合物、砷化合物、氯化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溃疡(七)导致化学性皮肤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皮肤灼伤(八)导致其他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油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油彩皮炎高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浸渍、糜烂有机溶剂: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角化过度、皲裂螨、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痒疹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氮氧化物、甲醛、酚、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眼部灼伤(二)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三)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三硝基甲苯、高温、激光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白内障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噪声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噪声聋(二)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鼻病(三)导致牙酸蚀病案的危害因素: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一)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联苯胺所致膀胱癌(三)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所致白血病(四)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甲醚所致肺癌(五)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六)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七)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焦炉烟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焦炉工人肺癌(八)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铬酸盐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一)氧化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金属烟热(二)二异氰酸甲苯酯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哮喘(三)嗜热性放线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四)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棉尘病(五)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矿井下工人滑曩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1 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c.编制预评价方案。

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概况;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a.工程分析;b.职业卫生调查;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没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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