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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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一、土地补偿费(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么样的

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么样的各地征地补偿费分配方式不相同,参照当地实际补偿政策。

下面是关于征地补偿总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征地补偿费标准二、有关征地补偿费的法律法规对于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辽宁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五个不准”: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不准擅自改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已经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且无法恢复的,可以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不再恢复);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准剥夺和非法限制其应当获得的相应征地补偿费;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见,不准假借以村民会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对农村土地的投入,不准克扣或剥夺投资者的合理补偿;公开发放征地补偿费,不准以任何理由克扣、侵占、截留和挪用。

国土资源、农业、民政、劳动保障、财政、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农村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和补偿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

★精品文档★征地补偿分配方案1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办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及市农委等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本次征用我组土地82.14 亩。

每亩2.33 万元,共计191.3862 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1.77 亩,计4.1241 元,此次可分配金额187.2621 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以2011 年11 月1 日,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

三、分配对象本村在籍的2002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11 月1 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人口及其自然增长的农业人口。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比例的确定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6:4,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

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

2、新生人口凡是在2002 年1 月1 日后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截止到2011 年11 月1 日征地补偿安置界定日前(包括当时)所的;且户籍在村的新生子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安置补助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3、后迁入人口根据合肥市委文件,凡是在2002 年1 月1 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农转非”人口凡是在2002 年1 月1 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

5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凡是在2011 年11 月1 日之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其户口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在读学生及连续在学的研究生,其户口在校(或在村),人在校(未毕业)的应享受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土地征收两费分配及管理办法

土地征收两费分配及管理办法

土地征收两费分配和管理办法为依法搞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补偿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 ] 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5]9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供各被征地组织参考.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和管理办法总述(一)法律依据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时,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年产值确定。

征用耕地前3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

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江口镇1720 元/亩,其他乡镇1580元/亩.(二)分配问题1、征收土地的面积: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经三审三公示确认并锁定的数据为准,以确保被征土地面积准确无误。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及市农委等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本次征用我组土地82.14亩。

每亩2.33万元,共计191.3862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1.77亩,计4.1241元,此次可分配金额187.26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以2011年11月1日,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

三、分配对象本村在籍的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人口及其自然增长的农业人口。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比例的确定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6:4,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

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

2、新生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后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截止到2011年11月1日征地补偿安置界定日前(包括当时)所的;且户籍在村的新生子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安置补助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3、后迁入人口根据合肥市委文件,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农转非”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

5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凡是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其户口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在读学生及连续在学的研究生,其户口在校(或在村),人在校(未毕业)的应享受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Wealth does not have roots, but we get it from diligenc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如果国家所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然后由村民小组将补偿费分配给所有村民。

在村集体经济组中的所有村民,只要是属于该村村民都有理由分。

村民种植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村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当国家建设需要征地的时候,会提前发布征地公告。

涉及到的每户村民都应该和征地部门签署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款金额和支付方式。

一般来说,这笔钱村民是不能全部拿到的。

那么,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相对容易出现争议的也正是土地补偿费。

村集体内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后,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由村民开会决定。

这部分土地也就是所谓的农村集体建设性经营用地,凡是本村户口的农民均有分配资格,而不是村委会说了算。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

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

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应分为三部分进⾏:1、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征地安置补助费;3、⼟地补偿费。

关于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1、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主要指正⽣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或正在⽣长的经济林⽊。

地上附着物是指除青苗以个依附于被征⽤⼟地上的附着物品,如房屋、其他固定设施及⼀般林⽊等。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由⽤地单位对征⽤⼟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被毁掉⽽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与个⼈及附着物所有⼈⽀付的⼀种补偿费⽤。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归属的原则是谁种植归谁所有。

如承包⽅已将⼟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式流转给第三⼈的,除当事⼈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有所有。

⾄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只要征地协议签订以前就已存在的附着物,征地单位均应对地上附着物所有者给予⼀定的补偿。

2、征地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指⽤地单位对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后造成的多余劳动⼒所需之费⽤⽽⽀付的补助⾦额。

⼟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不得挪作他⽤。

需要安置的⼈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员个⼈或者征得被安置⼈员同意后⽤于⽀付被安置⼈员的保险费⽤。

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地承包经营权或租赁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它必须专款专⽤,⽤于安置被征地农民。

如被征地的农民放弃统⼀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收到的征地安置补助费⽀付给被征地的农民。

3、⼟地补偿费⼟地补偿费是指⽤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地被占⽤造成经济损失⽽⽀付的⼀种补偿费⽤。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法律程序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法律程序

一、关于农村土地征收法律程序征收农村土地的程序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关于农村土地征收法律二、最新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政策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产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在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要重新给村民分配宅基地。

而村民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补偿是归村民所有的。

(一)宅基地补偿:宅基地补偿标准是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结合起来算的。

土地补偿费用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土地补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根据补偿标准,宅基地按每平方米补偿多少计算出你应得的金额,然后折合成人民币进行下发;;另一种是置换补偿,就是在政府规划的安置区域内按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的面积对你进行安置。

(二)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是农民非常关注的问题,因为房屋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家规定,今年这4种无证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赔偿:1、建于城市周边的房屋,由于城市的规划发展而需要拆迁的房子,可以获得全额赔偿款。

2、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在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之间建造的,这些房屋有特殊的历史背景,也可以获得全额补偿。

3、根据房屋建造的时间和当时的政策来决定,只要房子建造时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就能获得赔付。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应当全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应当全部支付给失地农民。

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征地补偿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国家政府机构在对市民的地进行使用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

对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各级政府应按照相关的分配原则,分配形式进行分配。

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征地补偿的标准还是由当地政府来制定的。

以下是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的详细介绍。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其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应当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内容。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上诉状上诉人:XXXX,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上诉人因不服XX人民法院(XXXX)XX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的第一项判决,依法改判为:广州市XXX路XX号XXX单元中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原告所有,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上诉人所有。

上诉理由:1、一审原告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补偿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应当予以驳回。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XX年,上诉人安置原审原告回迁之后的数年之内一直未对公摊面积的问题向上诉人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向上诉人或法院主张过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要求进行补偿的问题,因此原审原告关于要求对于公摊面积增大的部分进行补偿的诉讼请求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2、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违反关于公摊面积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首先,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征地补偿,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土地是国有资源,是国家才拥有所有权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所有权,所以农村总是会有一些农民说着土地是我的,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

但是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征地政策征地流程征地补偿征收决定征地补偿费是怎样分配的呢?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呢?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要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华律小编将为您带来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其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应当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内容。

征地补偿费分配湖北具体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湖北具体办法是什么?

Effort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征地补偿费分配湖北具体办法是什么?第七条被征地单位收取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属于个人所有的,应按标准如数付给个人(含承包经营者),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得分给个人。

近年来,湖北省各项事业都在国家经济整体向好的大背景下得到了长足进步,尤其是在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道路上进步明显。

可是,在此过程中,征地问题必须达到解决。

那么,征地补偿费分配湖北具体办法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具体内容请参考一下吧。

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是指法律规定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山岭、果园、牧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被依法征用所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做好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

乡(镇)集体经济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征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收益分配。

第四条、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依法属于土地所有者。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或两个村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仍属于乡(镇)或两个村以上农民集体所有。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属于各该集体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第五条、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签订的征地协议必须载明征地类别、数量、范围、补偿补助标准、付款日期和方式、被征地农民就业安排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及村民资格认定的几个相关问题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及村民资格认定的几个相关问题
于 此 . 者 将 结 合 现 行 法 律法 规 及 规 章 的有 关 规 定 . 农 村 土 地 笔 对 补偿 款 分 配方 案 的制 订 程 序 及 其认 定 标 准 作 一 浅 显 的 探讨 土 地 补 偿 款 分 配 方 案 的 制定 程 序 根据最 高人民法 院的“ 农解释 ”; 涉 .茛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或 者 村 民委 员 会 、 民小 组 , 以依 照 法 律 规 定 的 民 主议 定 程 序 。 村 可 决
题 如 综 考 种因 作出 平 理 多 村民 意 征 款 方 . 多 治 织 须 起 视 问 谚 。 何 合 虑各 素 公 合 并让 数 满 的 地李 分配 案, 偿 是众 自 组 必 引 重 的 题 薯
关键词 : 地补偿款 征 分配方案 程序 村 民 资格 认 定 一 。 所 有 . 由 于历 史 的原 因 。 地 所 有 权 分 属 于 各个 村 ( ) 组 所 但 土 居 小 有 . 组 内 又分 属 于 各 小 队所 有 . 分 配 方 案 理 应 由土 地 权 人 依 小 其 程序 作 出 , 实 际情 况 并 非 如 此 。 村 f ) 委 为 平 息 纠纷 . 然 可 居 两 竟 不管 不 顾 各 小 组 的 实 际 情况 . 性 作 出统 一 的分 配 方 案 。更款 不 知 情 . 使 对 方 案 存 有 异 议 . 失 去 了表 达 既 也 的 就 会 , 终 只 能 被 动 、 触 地 接 受 分 配 方 案 . 严 重 剥 夺 了村 最 抵 这
( ) 的知 情 权 、 语 权 居 民 话
定 在 本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内分 配 已经 收 到 的 土 地 补 偿 费 此 规 定 涉 及 三 个 问 题 :一 是 有 权 实 施 分 配 的 主 体 是 村 ( )委 会 或 者 村 居 ( ) 组 。 法 定 的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 是 参 与 分 配 的对 象 为 集 体 居 小 即 二 经济组织 内部的村 ( ) : 是应 当依照法定 程序决 定如何分 居 民 i 配 。实 践 中 。 土地 补 偿 费 到 帐 后 . 据 = 的 权 属关 系 , 地权 当 依 七地 土 人 有 权 决 定 土 地 补 偿 费 分 与 不 分 、 多 少 、 与 分 配 的对 象 等 以 分 参 及 如 何认 定 村 民资 格 等 问 题 如 果 决 定 “ 予 分 配 ” 者 “ 以分 不 或 予 配”只需召开村 ( ) , 居 民代 表 大 会 或 者 村 ( ) 居 民大 会 讨 论 通 过并 予 以 公 示 即可 。但 因农 村 问 题 复 杂 、 及 因素 多 . 正 依 照 法 定 涉 真 程 序 形 成 有效 的分 配 方 案 确 实 很 难 。可 以说 . 多 数 村 ( ) 大 居 委会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及村民资格认定的几个相关问题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及村民资格认定的几个相关问题


村 民委 员 会 、 民 小 组 . 以依 照 法 律 规 定 的 民 主 议 定 程 序 , 村 可 决 村 ( ) 的利 益 。作 为村 、 的议事 或 “ 居 民 组 权力 机 构 ” 事 项 的 议 定 往 , 定 在 本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内分 配 已经 收 到 的 土地 补偿 费 此 规 定 涉 往 以户 长 ( 长 ) 族 的意 愿 为 主 . 谓 的小 组 代 表 只 是 “ 所 摆设 ” 方 案 的 . 及 三 个 问题 :一 是 有 权 实 施 分 配 的 主体 是 村 ( ) 委 会 或 者 村 公 平合 理 性 受 到 严 重 质 疑 . 起 连 锁 上访 甚 至 诉 讼 在 所 难 免 居 引 ( ) 组 , 法 定 的 集体 经济 组 织 ; 是 参 与 分 配 的 对 象 为 集 体 居 小 即 二 对 于 以上 普 遍 存 在 的违 反 民 主议 定 程 序 的 情 形 . 直 接 后 果 其 经 济 组 织 内部 的村 ( ) : 是 应 当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决 定 如 何 分 是 因 方 案存 在 瑕 疵 而 损 害 了 部分 村 ( ) 的利 益 笔 者认 为 : 居 民 互 居 民 村 配 实践 中 . 土地 补偿 费 到 帐 后 . 据 土 地 的权 属 关 系 , 地 权 民代 表 大会 和村 民会 议 是 村 民 实行 民 主 自治 的 权 力 机 构 , ( ) 当 依 土 乡 镇 人 有 权 决 定 土地 补 偿 费分 与 不 分 、 多 少 、 与 分 配 的 对 象 等 以 分 参 政 府 和 村 ( ) 会 应 当采 取 相 应 措施 . 化 民 主 “ 定 程 序 ” 指 居 委 强 议 的 及 如 何 认 定 村 民 资格 等 问 题 如 果 决 定 “ 予 分 配 ” 者 “ 以分 导 监 督 , 不 能 强行 介 入 、 而 代 之 。特 别 是 由村 ( ) 组 讨 论 不 或 予 而 取 居 小 配 ” 只需 召开 村 ( ) . 居 民代 表 大 会 或 者 村 ( )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并 拟 定 实 施 方 案 时 . 级 部 门 应 派 专 人 实 地 宣 讲 . 某 些 法定 性 和 居 民 上 对 予 以公 示 即可 但 因农 村 问题 复 杂 、 及 因素 多 , 正 依 照 法 定 原 则 性 较 强 的事 项 拟 定 规 范性 的 指 导 意 见 . 以避 免方 案 形 成 的 涉 真 程 序 形 成 有 效 的 分 配 方案 确 实 很 难 。可 以说 , 多 数 村 ( ) 大 居 委会 随 意 性 和 违 法性 或 者村( ) 居 小组 出 台 的 土地 补 偿 费 分配 方 案 , 与 《 委 会 组 织 都 村 二 、 村“ 农 集体 经 济 组 织 成 员 ” 资格 认 定 的 标 准 法 》 十 九 条 的规 定 相 违 背 。 这 主要 表 现 在 : 第 根 据 最 高 人 民法 院 的“ 农 解 释 ” 征 地 补偿 方 案确 定 时 已经 涉 .

农村征地补偿是按人口还是土地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是按人口还是土地分配?

Life is the process of evolving from a little white rabbit to a big bad wolf and then to an old fox.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农村征地补偿是按人口还是土地分配?农村征地补偿是按人口数量分配的,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对村民土地没有补偿,补偿只补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

而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按通常的分配方式是照户籍人口数进行分配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一、农村征地补偿是按人口还是土地分配?一般来说,农村征地费用的分配是由所在村集体讨论作出的分配方案分配的,法律不可能去规定每个村集体的土地分配方案,这是集体经济组织自己的权利。

一般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分配方案一般需经过三分之二的成员通过。

而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按通常的分配方式是照户籍人口数进行分配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如果保障征地过程中村民利益?1、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

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

对于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在当前农村,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补偿基本不存在争议,⽽在⼟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上分歧却是相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店铺为⼤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家!⼀、⼟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式如下:1、⼟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需要安置的⼈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安置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地和组织、个⼈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地,应当依法及时⾜额⽀付⼟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贪污、挪⽤、私分、截留、拖⽋征收补偿费等费⽤。

⼆、村委会有权决定如何分配⼟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吗?《⼟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地补偿费后,其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地补偿费发⽣纠纷的情形⼤量⽽普遍存在。

为此,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地承包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持。

但已报全国⼈⼤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性法规、⾃治条例和单⾏条例,地⽅政府规章对⼟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开展实地调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

3、确认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在调查确认中,对拒不在调查表中签字确认的,由被征地所在乡(镇)、村、组有关人员签字见证调查结果,也可以采用照相、摄像等取证方式,并将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的依据。

4.告知听证权利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5、征地方案报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供地方案等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6、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7、进行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8、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征地是指政府依法征收土地或者占用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活动。

征地补偿是指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占用的土地进行补偿的一种制度安排。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是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进行规定和安排。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当以保护被征地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公平合理地安排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使其既能够满足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持续增收。

首先,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应确保补偿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补偿款应当根据土地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确保被征地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以应对因征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评估土地价值时应考虑土地的用途、地理位置、土地权属以及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避免因补偿款分配不公而引发社会不稳定。

其次,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应合理安排补偿款的使用范围。

补偿款应优先用于解决被征地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同时,应鼓励被征地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一部分补偿款用于创业和投资,提高其收入和就业机会。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补偿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偿款能够真正起到保障农民权益和促进农村发展的作用。

再次,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应关注农民的长期利益。

政府应设立长效机制,通过补偿款的安排和培训指导等方式,帮助被征地农民转变土地的使用方式,提高农民的经营能力和收入水平。

政府还应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就业转岗和就地就近就业。

同时,政府还应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力度,提升其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帮助农民实现就业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

最后,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应注重信息透明和听取农民意见。

政府应公开征地补偿相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向被征地农民解释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和程序。

政府还应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分配的投诉和申诉机制,及时处理农民的纠纷和诉求。

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Men do not show their ambitions and are born with eight feet in the air.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导读:山东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力度比较大,在修高铁或者高速公路的过程中,沿线居民可能要搬迁,农村的土地也被建设部门征收。

政府部门会给被征地农民一笔补偿款。

这笔钱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那么,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山东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力度比较大,在修高铁或者高速公路的过程中,沿线居民可能要搬迁,农村的土地也被建设部门征收。

政府部门会给被征地农民一笔补偿款。

这笔钱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那么,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二、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与村民委员会、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主要是指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取得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分配方案。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的规定,对于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因此,村民委员会在制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时应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同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村民委员会制定的分配方案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表决程序获得通过,方可实施。

在制定分配方案时必须注意,分配方案的制定不仅在程序上必须合法,而且在内容上也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

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的上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未依法对承包土地进行变更的,承包人的经营权不得改变,所以其参与分配的权利仍然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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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程序模本
时间:×年×月×日
地点:×××处
参加人:××× ××× ×××(参会人员为村民组代表及知名人士、镇、村征地工作组成员等)
主持人:×××(一般为村民小组长)
议题:研究讨论××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
议程:
一、镇、村主要领导讲话(介绍征地及补偿费分配相关政策,引导大家解放思想,宽容厚待每一个成员,特别是关注本村民小组的弱势群体,尽最大努力照顾到方方面面人群,拿出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草案)。

二、讨论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
1、户口确认方案;
2、征地补偿费分配截止时间。

三、安排人员(一般为村干、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将初步分配方案(初稿)到户征求意见,做群众工作,取得大多数人赞同后筹备召开户主会。

程序2:召开户主会
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处
参加人:××× ××× ×××(含镇、村征地工作组成员、被征地村民组全体户主)
主持人:×××(一般为村民小组长)
议题:讨论××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
议程:
一、村主要领导讲话(介绍征地及补偿费分配相关政策,引导大家解放思想,宽容厚待每一个成员,特别是关注本村民小组的弱势群体,尽最大努力照顾到方方面面人群)。

二、村民小组讨论户口确认方案:
1、哪种类型的人口不得享受;
2、特殊类型的人口一一讨论待遇享受情况(是全额、半额等);
3、其余常住人口享受全部待遇。

三、村民小组讨论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截止时间:
1、类型之一:土地金的100%按确定的今年的总人口全额予以分配。

2、类型之二:土地金分期付给的或跨年度的则要注明土地金的百分之几十,按今年的总人口分配;百分之几十按下一年的总人口分配,下一年的人口在今年人口的基础上增加符合法律规定的新增人口(死亡、出嫁的一般不减)。

四、说明本次未尽事宜或需调整的经户主(或户主代表)会议研究决定。

五、镇领导作总结(继续发表引导性讲话)。

六、参会户主对初步分配方案履行签字手续
××× ××× ××× ×××
(本记录一式两份,村、村民小组各一份)
程序3:召开村两委会
村“两委”会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处
参加人:村两委成员(可吸收被征地村民小组长和部分代表参加)
主持人:×××
议题:讨论审批××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
议程:
一、×××同志介绍××村民小组户主会讨论形成的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情况。

二、讨论征地补偿费初步分配方案的可行性情况,要特别关注特殊人群,尽最大努力对有异议部分加强协调,在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完善分配方案。

1、
2、
3、
… …
程序4:召开户主会
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处
参加人:××× ××× ×××(含镇、村征地工作组成员、被征地村民组全体户主)
主持人:×××
议题:对×××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进行表决
议程:
一、×××领导讲话(介绍上次会后听取到的意见,介绍分配方案形成的原则以及部分需要调整的地方的原因等,并继续引导大家要解放思想,求大同存小异等)。

二、×××领导宣读本次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草案)
三、大家讨论、发言、解释、引导
… …
四、在充分酝酿并基本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对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并签字。

… …
程序5:分配方案公示
×××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公示
×××村民小组的土地已由×××征用,本次征地补偿费亩均元,共征用亩,总计人民币元,本次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经××村民小组全体户主于×年×月×日讨论形成初步分配方案并上报村两委审批,同时于×年×月×日××村民小组全体户主再次讨论决定形成正式分配方案,现将方案情况公示如下:
一、本次征地补偿费户口确认情况:
1、某种类型的人口一律不得享受;
2、特殊类型的人口享受情况:
①××户情况……
②××户情况……
3、其余常住人口享受全部待遇。

二、本次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截止时间
……
三、本次公示时间为天(一般为七天),欢迎大家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本村村干×××(电话号码……)和×××村民组长(电话号码……)联系。

年月日
程序6:实施分配方案
1、村民小组按照分配方案造各户征地补偿费分配花名册;
2、村审核无异议签字盖章同意;
3、分配方案报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
4、收缴各户户主身份证到银行开户,通知银行按分配方案和征地补偿费分配金额花名册将各户征地补偿费全额存入各户开设的存单(存折);
5、将存单(存折)发放到各户手中(并签字),由各户自行到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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