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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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

ICS 03.100.30 A 02备案号:33229-2012DB32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Code of conduct for Harmonious Labour Relation Enterprises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为了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增强衡量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总工会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与镇江市总工会、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星云、陈苏、殷同喜、顾潮、张旭海、韩晶、黄晓号、郑鸿、蒋新民、王照龙、关文刚。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的评价。

2 总则2.1体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

2.2 体现引导企业履行法律义务与承担社会责任,引导职工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

2.3体现优于劳动法律法规,有利于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的要求。

2.4 体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4 评价4.1 评价内容4.1.1 劳动用工4.1.1.1 依法规范招用职工。

4.1.1.2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7修正)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7修正)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7修正)【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第5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7.11.23【实施日期】201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第5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支持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企事业单位与本单位工会应当协商制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办法,并纳入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上海文明单位考评标准

上海文明单位考评标准

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
一、申报准入条件
1、创建期内单位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事件。

2、创建期内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劳资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消防责任事故、较大(III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违反和谐劳动关系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3、单位员工无重大刑事犯罪,或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考评标准的内容与分值结构
1、内容结构:考评标准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

基本指标反映上海文明单位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6项一级指标:组织领导坚强,创建机制完备;思想教育深入,道德实践丰富;文化建设有力,单位风气向上;管理科学规范,内外关系和谐;践行社会责任,公众评价优良;创新驱动发展,业务水平领先。

特色指标反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特色,共4项。

2、分值结构:总分为90+10分。

其中基本指标90分,特色指标10分。

三、考评方法
各区、系统可根据“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设计和研制适应本区、系统的操作手册;考评数据的采集,以“网上在线考评”为主,同时根据考评体系建议的考评方法,运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方法采集数据。

一、基本指标(共90分)
二、特色指标(共10分)。

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

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

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上海市总工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提高集体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依据《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总则(一)定义1、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活动。

2、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二)适用范围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2、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的企业分支机构;3、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三)集体协商工作原则、规则1、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平等、相互尊重、诚实守信、兼顾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2、在进行集体协商期间,企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3、集体协商应当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协商次数;4、协商一致,可以形成集体合同草案,并经本企业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获通过;5、集体合同(专项协议)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6、企业如遇到合并、分立、重组等情形的,合并、分立、重组后的企业应就集体合同继续履行事宜,与企业工会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的,原集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企业与企业工会应当就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重新开展集体协商;7、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企业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

二、集体协商代表(四)代表的构成1、企业与职工双方依法产生各自的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

每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企业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多于职工方协商代表;2、职工方协商代表结构合理,有基层一线协商代表;女职工比例较高的企业,应有女性协商代表;3、集体协商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方协商代表,但其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上海市劳动和谐企业申报说明

上海市劳动和谐企业申报说明

上海市劳动和谐企业申报说明一、申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劳动和谐企业建设,助力企业提升劳动关系和谐水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劳动和谐企业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旨在发现和表彰在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二、申报流程1. 企业自愿申报。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劳动和谐企业:a. 在上海市注册并经营的企业;b. 具备良好的劳动关系,未发生严重的劳动纠纷;c. 具备完善的劳动制度和管理体系。

2. 申报材料准备。

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a. 申报表格。

请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b. 企业简介。

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员工人数等;c. 劳动关系和谐情况介绍。

详细描述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状况,包括员工满意度调查、劳动纠纷处理情况等相关数据。

3. 提交申报材料。

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和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邮箱。

三、评审标准申报材料将由专业评审团进行评审,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关系和谐度。

评估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稳定,是否能够保障员工权益;2. 劳动纠纷处理能力。

评估企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能力和效果;3. 员工满意度。

评估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对企业劳动关系的评价;4. 劳动制度和管理体系。

评估企业的劳动制度和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四、申报时间本次申报工作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

五、奖励措施经评审确定的劳动和谐企业将获得以下奖励:1. 颁发荣誉证书。

对获得劳动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劳动关系和谐方面的杰出贡献;2. 宣传推广。

将劳动和谐企业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3. 政策支持。

劳动和谐企业将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包括财税优惠、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六、申报咨询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联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谐处。

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上海市总工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总则(一)性质1、区域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是指在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街道(乡镇)、各类园区、商业街区(楼宇)、社区小区等区域内,依托相应工会组织所建立的联合性的民主协商制度;2、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是指本市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依托相应的工会组织所建立的行业性民主协商制度。

(二)任务1、畅通劳资沟通渠道,健全劳资协商机制,促进区域、行业及所属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2、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监督企业落实法律、法规、政策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3、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利益;4、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区域、行业和谐劳动关系。

(三)工作规则1、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规则(1)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应当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协商次数;(2)协商一致,可以形成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

草案应当经本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审议通过;(3)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4)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区域、行业所属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也不得低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5)区域、行业内企业可以在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开展企业内部“二次协商”,签订更为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集体合同。

2、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1)确定建制的区域、行业由各地区总工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企业代表协商确定,本地区所辖范围内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业。

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意见

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意见

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意见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八届十次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以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实现企业与员工良性互动、精诚合作、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城区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标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分为A级、AA级和AAA级。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劳动合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七个部分。

(1)甲级标准:1.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办理用工登记、劳动合同鉴证和备案手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含农民工)。

企业和员工自觉履行劳动合同。

保护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使用童工。

2.建立了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依照法律和政策,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开展正常活动,依法拨付工会经费。

4.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的问题。

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无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5.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保障职工教育发展权,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6.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和制度。

企业年度劳动争议案件败诉率为零。

(2) AA级标准:在甲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四项标准:1、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内容全面,个性化特征突出,履约率达到100%。

2.经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协议,规定高于本市X低工资标准的企业X低工资标准,且职工工资不低于上一年度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或职工工资增长率高于本市现行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并保证兑现。

上海2023年和谐劳动企业申报说明

上海2023年和谐劳动企业申报说明

【上海2023年和谐劳动企业申报说明】1. 介绍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一直致力于创建和谐劳动企业,提升员工福祉和劳动条件。

而2023年的和谐劳动企业申报成为了关注焦点。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上海2023年和谐劳动企业申报说明,帮助大家更加了解这一重要主题。

2. 评估和谐劳动企业的标准2.1 劳动条件和谐劳动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劳动条件,包括舒适的工作环境、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充足的休息时间等。

这些标准将有助于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2.2 员工福利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这些福利将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3 薪酬福利合理的薪酬水平是构建和谐劳动企业的重要因素,企业需要确保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其贡献和市场价值相匹配,从而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3. 申报流程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文件,申报和谐劳动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报,随后经过专业评定机构的评估,最终确定是否获得和谐劳动企业的称号。

4.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上海2023年和谐劳动企业申报说明的发布,标志着上海对于员工福祉的高度重视。

通过这一举措,不仅可以促进企业优化管理、改善劳动条件,还可以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参与感。

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到这一活动中,共同营造和谐的劳动环境。

5. 总结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上海2023年和谐劳动企业申报说明。

作为企业和员工,我们应当认真对待这一活动,并努力为创建和谐劳动企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还请查阅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进行申报。

和谐劳动企业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企业和员工共同努力。

在劳动条件方面,除了舒适的工作环境、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充足的休息时间外,企业还需要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可以通过加强职业病防护和心理健康服务等措施来提升劳动条件,从而实现和谐劳动企业的建设目标。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细则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细则
12.2社会形象
2分
①参加慈善捐助和社会公益事业;②无损害企业形象的事件发生。
①②各1分
13职工综合满意度
(10分)
13.1民主测评
10分
90%及以上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10分
80%-89%的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8分
70%-79%的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5分
70%以下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细则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1劳动用工
(11分)
1.1职工招用
2分
①企业无就业歧视行为;②企业无就业欺诈行为。
①②各1分
1.2合同签订
2分
①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②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文本。
①②各1分
1.3合同履行
3分
劳动合同的①履行、②变更、③解除、④终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分
①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②组织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③尘毒浓度指标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④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女职工妇女病普查。
各0.5分
6.4安全培训
1分
①开展职工安全教育;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上岗。
7.2技能培训
2分
①组织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②支持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
①②各1分
7.3经费使用
1分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9.02.06•【字号】闵府发[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09]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区劳动保障局拟订的《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就业形势趋于严峻,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帮企业、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为主题的“暖冬”行动,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特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就业援助特别计划(一)实施困难企业停工保障根据本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环保要求,对受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大,吸纳就业岗位较多的困难企业,经与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职工停工计划,在停工期间,经相关程序认定,给予停工企业每人每月240元的停工保障补贴。

停工保障期限不超过6个月。

补贴资金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负担50%。

(二)加大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力度本区企业使用本区户籍劳动者,继续按照《关于促进内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闵府发[2003]15号)、《关于促进民营(内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闵府研[2004]10号)文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即对税基在本区、使用本区户籍劳动者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城保和镇保)的企业,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补贴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50%的补贴。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根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委发〔××〕××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从××年××月××日起执行。

一、劳动规章制度健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劳动规章制度健全,并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依法进行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二、劳动用工规范依法招用职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职工名册健全。

职工队伍相对稳定。

三、工资分配合理工资分配决定、水平调整机制健全,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协调。

本企业职工最低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线职工年收入增长水平高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

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依法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

三、积极履行社保和福利法律义务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按月告知职工。

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福利费。

四、严格执行休息休假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

加班加点事先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和支付加班工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工会等组织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健全,职工入会率达100%。

企业依法支持工会工作,工会人员、场所、经费等有保障。

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结构合理,配备有经国家职业能力(资格)鉴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或经培训合格的调解员。

六、积极开展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健全。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事项均事先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履行工会职责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履行工会职责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履行工会职责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0.11.17•【字号】沪工总法[2010]225号•【施行日期】201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履行工会职责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工总法〔2010〕225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现将《关于切实履行工会职责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关于切实履行工会职责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本市的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但部分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尤其是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现就工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本市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主动参与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改工会参与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改,是保证职工与用人单位平等自愿、公正合理地协商劳动合同内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工会在参与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文本之前,要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同用人单位沟通,表达职工的正当要求。

要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对劳动合同文本中有关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及工资支付办法、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教育培训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地区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要积极参与地区和产业(行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根据本地区、本产业(行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充分体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既能促进企业发展,又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日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推进“十四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市民创造高品质生活,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时期上海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上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的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成就,实现新发展。

1.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不断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服务体系,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有效联动,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失业率持续稳定在较低水平。

2.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与国家全面接轨。

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基金投资运营取得积极进展,基金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3.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

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根治欠薪的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工作有力有效,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数量持续上升,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

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情况汇报

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情况汇报

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情况汇报争创xx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自评报告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在职职工140人,其中党员62 人,女职工55人,35岁以下青年员工比例占61%。

近年以来,公司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通过活动开展,单位与职工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积极合作、共谋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公司的蓬勃发展。

一、依法治企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一)积极推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

在职工权益保障力度的落实上。

一方面:公司工会积极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利用职代会平台,根据新形势、新政策,围绕分配机制、激励机制、本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总体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等核心问题,经过反复讨论和沟通,制定和落实了新一轮《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以及《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协商和续签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公司为职工按时办理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解除了广大职工的后顾之忧。

另外,在按时落实职工疗休养待遇的基础上,还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险等,以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认真组织开展职工年度健康体检活动,并为职工购买医疗健康保险,全心全意为职工做好医疗健康保险理赔服务,为职工的生命健康筑起一道防线。

(二)高度重视,签订职工劳动合同。

遵循合同内容全面、合法,程序到位的原则,公司组织人事部设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终止等相关事宜;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履约率100%。

建立了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全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每年工会方代表都与行政方代表就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进行充分协商。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全员、全额参保。

公司还额外统一为所有职工参保了一系列商业医疗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支付。

协调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以上海市劳动争议实证研究为例

协调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以上海市劳动争议实证研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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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0 — 0 3 20 )7 0 9 — 3 1 5 6 3 (0 6 0 - 0 7 0 0
S IT C F R A IND V L P E T&E O O Y C—E HI O M TO E E O M N N CNM
但无法解 决社会不公 。 而社会不公一旦超 出社会 的承受能力就会引发社
王 莉, 杨 雪 协调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一
以上海市劳动争议实证 研究 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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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 才能长久繁荣 。 劳动者享有尊严才 能实现 和谐 。经济发展不能 以牺牲 社会公平 为代价 。 市场化配置虽然 可以提高效率 , 增加社会财 富,
改革 开放 以来 , 上海市在经济发展 和社会建 设过 程中 , 取得 了颇为 丰硕的成果。但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 , 企业改制重组 , 用工形式多样化 , 也 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劳动争议 问题 , 劳动关系问题亟待解决。近年来 劳动争议案件呈持续增加 的趋势 , 出以下特点 : 体现 1 劳动争议 的特点 1 1 . 劳动争议 总量逐年攀升 .1 1 20 年上半年 。 05 上海市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的劳动争议 案件为 9 8 件 , 40 争议数量持续增长 。 见图 1 。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申报表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申报表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申报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申报表申请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劳动人员情况目前在职员工总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管理人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人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与工会的员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平均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平均工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平均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性别比例:男______% 女______%是否有退休员工: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有残疾员工: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有孕期员工:是______ 否______三、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是否有建立完善的用工制度: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有明确的招聘渠道和招聘程序: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签订合同数:是______ 否______ 是否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以及相关福利待遇: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建立员工培训和晋升制度: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建立员工绩效评价体系:是______ 否______四、劳动权益保障情况是否有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协商机制: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定期组织劳动者代表大会: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定期组织职工代表会议: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召开职工月度座谈会: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建立员工信访投诉制度: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教育制度:是______ 否______五、安全生产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是______ 否______是否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是______ 否______六、其他情况说明(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七、申报企业承诺本企业保证申报的情况真实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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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立党组织
工会建制
2-2-1
依法组建工会组织
2-2-2
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民主管理建制
2-3-1
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3-2
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或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集体协商建制
2-4-1
签订集体合同
2-4-2
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纠纷协调建制
2-5-1
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其他与企业相适应的劳动纠纷协调制度
工作认可度高
4-1-7
了解并认同企业的愿景
4-1-8
业务上能得到有效指导
4-1-9
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4-1-10
管理变动中得到有效支持
4-1-11
报酬与本人付出相符
4-1-12
薪酬制度公平公正
4-1-13
工作能发挥本人才能
4-1-14
企业保障提供职工开展工作所需各项资源
减分指标
存在建制不全情形
5-1-1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未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1-2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建制不全
劳动关系表现不稳定
5-2-1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多
5-2-2
劳动争议数量多
5-2-3
工伤事故多
5-2-4
员工流失率高
一票否决指标
行政处罚
6-1-1
逾期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或受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
6-1-2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重大事故
6-2-1
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2-2
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其他
6-3-1
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
6-3-2
恶意阻挠建立工会
6-3-3
创建过程提供虚假材料
发展性
指标
工资福利
3-1-1
企业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3-1-2
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3-1-3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3-1-4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3-1-5
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3-1-6
为女职工设立母婴室
3-1-7
安排定期体检
3-1-8
安排定期疗休养
3-1-9
提供工作餐便利
3-1-10
提供上下班便利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3-4-2
吸纳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4-3
关爱本企业职工家属和退休职工
3-4-4
积极参加社会慈善活动
感受性
指标
职工满意度
4-1-1
企业同事间关系融洽
4-1-2
企业与职工沟通顺畅
4-1-3
对职业发展机会满意
4-1-4
有较强参与度和归属感
4-1-5对企业日常管来自行为满意4-1-61-2-3
执行休假制度
社会保障
1-3-1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3-2
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3-3
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1-3-4
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欠薪保障金
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
1-4-1
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规定的标准
1-4-2
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建制性
指标
党组织建制
“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创建标准
序号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序号
三级指标
规性
指标
用工管理
1-1-1
企业建立职工名册
1-1-2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1-1-3
劳动合同具备法定容
1-1-4
依法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1-1-5
企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和
工资福利
1-2-1
执行工时制度
1-2-2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职业培训
3-2-1
建立职工培训制度
3-2-2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3-2-3
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
文化建设
3-3-1
建立“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3-3-2
组织开展劳动竞赛
3-3-3
组织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3-3-4
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社会责任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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