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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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施工合同变更管理

二级建造师:施工合同变更管理

施工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和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包括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程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标准、实施程序等的一切改变都属于合同变更。

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合同变更的管理也主要是进行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的原因来源:考试大

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二、变更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三、变更权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四、工程变更的程序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变更的程序如下。

1.变更的提出

2.变更指示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五、承包人建议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六、变更估价七、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篇二:施工变更管理流程

施工变更管理流程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规范公司施工项目变更管理程序,节省施工成本,规范审批程序,,针对公司外包施工作业中的项目变更处置,特制定本流程。

1.2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公司外包施工中发生的项目变更、项目增加、项目减少和工程总决算。凡公司与施工单位以合同方式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特征、合同价款发生变更的,均须按照本流程办理工程变更文件,并与原施工合同共同作为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结算的依据。

1.3 本程序文件由公司总经办拟定,公司财务总监审定,公司总经理批准,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归公司总经办。

1.4 本程序文件从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2 职责与权限

2.1公司总经办为变更申请人,负责变更方案的调研、草拟。

2.2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变更方案的审核。

2.3审核后的变更方案报财务总监签字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3 施工变更作业程序

3.1所有变更作业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经申报、审查、批准流程后,签署《工程变更通知单》,方可实施。

3.2变更申请。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与原设计方案、预算不符的项目,总经办作为项目变更申请人,对需要变更的内容,在接收施工方报价后,出具专项报告,列出变更原因、内容、预算、实施时间,报项目负责人审查。3.3变更评估审查。公司授权项目负责人对申请的变更报告进行评估审查,会同施工方代表和监理进行协商,确定变更内容和预算。

3.4变更方案批准。《工程变更通知单》经审查人、财务总监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即可实施。

3.5变更方案实施。总经办负责将批准后的《工程变更通知单》交付施工方和监理方,在规定时间内具体实施。3.6变更方案结算。《工程变更通知单》同工程造价材料一并归档,作为项目决算的依据。

4监督

4.1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对项目实施过程有监督权。

4.2财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拨付、结算有监督权。

5解释与修订

5.1公司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和修订。

5.2本程序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总经办。

6引用或相关文件、记录

6.1gcgl-《工程变更通知单》

起草:审核:批准:篇三:合同管理流程-工程变更管理基本程序

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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