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展览馆设计及布展项目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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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规划展示馆设计及布展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方:秦皇岛市规划局海港区分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上海德维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海港区规划展示馆方案设计和布展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词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另有释义外,下列用词含义如下: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正本及所有附件。

“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北部工业区商务中心2#楼”海港区规划展示馆”的展馆的设计及布展。

“现场”:项目建设现场。

“阶段”:本项目按工作性质分设计阶段和布展阶段:

按照阶段划分以及权利责任的不同,本合同详细条款包含两个部分的内容,其中“A-设计部分”包含设计部分的条款;“B-布展部分”包含布展部分的条款。

第二条项目总体要求

1、规划展示馆要突出四个功能定位:即展示区域规划;展示重点区片规划;展示重点项目建设;展示重要发展成就。

2、规划展示馆设计及施工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注重实用性和灵活性。采用动静结合方式,让参观者清晰、明确地了解海港区的发展变化、取得的重大成就及发展目标。二是要突出先进性。充分运用国内一流的先进技术,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施工,将规划展示馆建设成为海港区的亮点工程、精品工程。三是要体现开放性,图文要采用中英文对照解释说明,扩大受众范围,便利群众参观。

3、要充分利用一楼空间,通过多媒体等形式使参观人员步入大厅就能对海港区的历史、现状以及当前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有一个总体了解。

4、要注重弧幕电影和大模型后屏幕之间的配合与分工。弧幕电影要坚持全面展示海港区的历史、现在和未来,展示要兼顾艺术性;大模型后屏幕重点展示海港区区位情况,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对沙盘进行深刻诠释。

第三条承包范围及项目内容

对海港区规划展示馆作整体设计及深化设计,并按照整体展示设计方案对整体展示项目的装饰及布展施工、模型制作、图文制作、多媒体影像及其它数字内容制作、各展区综合布展及展示总集成等。

第四条甲方的工作

1、为乙方提供平面及多媒体内容的素材。

2、开工前按时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条件。

3、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及协调。

4、甲方聘请为现场监理代表,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规划展示馆方案设计,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及深化设

计,出具施工图。

2、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根据审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乙方指派韩廷明为项目经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六条项目期限

1、开竣工日期:

全部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完成,即自2008年8月20日开始,至2008年11月30日竣工。

2、乙方应严格按照上述工期实施及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按时保质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所需展示内容材料;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进场。

第七条设备材料供应

1、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均由乙方供应。

2、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

3、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仓储及保管,并办理货物验收手续。

4、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必须事先向甲方申报规格、型号、品牌、厂家及价格,经确认后方可采购。

第六条项目合同总价

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 __整(¥_ __元),详见预算书(以预算评审为准)。效果以方案图为准,施工以施工图为准,决算以审计为准。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施工中设计发生调整、变更;

(2)在施工中新增加或减少了施工项目;

(3)其它。

第八条项目款结算

设计款

1.签定合同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款的50%。

2.乙方在8月15日完成施工图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款至90%。

3.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款至100%。

工程款

1、项目开工进场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内工程预算总价的40%工程预付款,乙方需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20%金额的一月期银行履约保函,甲方在乙方开工一个月后退还该保函。

2、装饰施工(含空调、水电及消防系统改造)完成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预算总价的40%进度款。

3、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预算总价的90%。项目总体验收并结算审计

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审定总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款,于第一个保修年度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验收及保修责任

1、验收

(1)装饰部分质量验收以设计文件及相关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2)展示道具及平面设计制作应达到设计效果。

2、保修期

(1)设备保修期限根据厂商承诺,按照设备进场日期开始计算。装修及模型部分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

(2)其余展示部分(服务及软件)保修期为一年。

(3)保修期内,属乙方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4)在保修期外或在保修期内除质量问题以外人为造成损失的维修,乙方亦应负责有偿维修,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材料和人工费、车旅费确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若造成工期延误的,应相应顺延工期,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并暂停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应负责返工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其它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转包与分包

乙方不得将整体项目转包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任何第三方。若经甲方事先同意进行分包的,乙方应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

2、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已竣工项目在支付甲方验收之前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文明施工

乙方应做好现场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场容整齐、材料堆放有序,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描述双方工作范围、责任及义务之法律依据。

2、本合同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

3、本合同涉及提交的设计文件和成果一律以中文版为准,应满足中国及本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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