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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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

(教指委委员第二次修订第四稿)

前言

现代中医学高等教育始于20 世纪50 年代中期。半个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目前,独立法人建制的中医药院校有23 所,开设中医学(含民族医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有73 所,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抢抓发展机遇,注重办学特色,使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医高等教育50 年来,各办学主体积极探索中医高等教育规律,已经形成并初步建立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中医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了适应21 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中医高等教育的要求,为了促进中医学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时代需要、促进未来中医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科教育标准。因此,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负责起草并拟定了《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尤其是中医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中医学高等教育特点,突出中医学办学特色,为国家开展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提供依据,也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开办中医学本科教育提供参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国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照《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中医学专业(本科)中医药理论知识与技能基本标准》等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中医学本科教育的评价与认证,包括学校自评、专家组考察、对学校认证和结论发布等。

中医学类专业中针灸推拿学和民族医学(含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的本科教育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或制定相应标准。

本标准包括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34 项)和办学标准(11 个领域47 项) 两个部分,是对中医学本科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全国所有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都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中医学教育为适用对象,对于长学制中医学教育,应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本《标准》在适用于全国所有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院校的同时,尊重各个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和办学特色,为各个学校的个性发展留有创新与发展的空间。

本《标准》应在认证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我国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一). 中医学专业本科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培养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事业的初步合格的中医师,并为他们在中医学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等方面的

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二)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具备较为扎实的中医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具有一定的中医传承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交流、适应能力和职业道德。

(三)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具有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安全、有效、有道德地进行医疗活动的能力。

(四)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二、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一)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诚实守信的品德,忠于人民,愿为中医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健康奋斗。

(二)热爱中医事业,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责任,将关心病人与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三)尊重患者及家属,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交流、沟通的意识与能力。

. (四)在职业实践中重视医学伦理问题,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五)具有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具有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六)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七)尊重个人信仰,理解其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八)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能够用法律保护患者和自身的权益。

(九)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谨慎考虑病人及家属的利益。

(十)具有科学态度,具有理性地分析、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知识目标

(一)掌握与中医学相关的人文、社会、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二)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与基础知识。

(三)掌握《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中医各家学说》等中医学临床基础的经典理论与知识。

(四)掌握中医治疗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临床诊疗技能。

(五)熟悉中医“治未病”等预防医学知识及中医康复知识。

(六)熟悉西医基本的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知识;熟悉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知识;了解改善残障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七)熟悉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八)熟悉医学伦理学、循证医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

(九)熟悉预防医学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及防治原则。(十)了解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四、技能目标

(一)具有运用中医理论和技能全面、系统、正确地进行病情诊察、采集病史和书写病历的能力;具有运用西医学知识和技能进行体格检查的能力。

(二)具有运用中医理法方药、针灸、推拿等对中医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初步辨证论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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