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年第一学期授课计划编制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编制的说明

一、各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任务书的任务,遵照校历的安排,根据教材、教学大纲(或自编大纲)的规定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好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期授课计划中理课以2课时为单元编写,实课以1课题为单元编写。编写《课程学期授课计划表》

2、学期授课计划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讲授、实习(实验)、习题、测验、复习、机动等课时。

3、学期授课计划应按照学期教学实施计划规定的课程进度,包含教材、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符合规定的教学要求,并有相应的作业计划。

4、同一教材、同一进度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由计划负责人汇同上同一课程的教师共同编制。(各课程计划编制负责人详见下表)

5、自本学期开始,高级工及以上班级的驾照考取不再统一放在暑期进行。由于教学进度的需要,第12周13检测1班停课,第13周13检测2班停课;第14周13检测3班停课;第17周13检测1班停课;第18周13检测2班停课;第19周13检测3班停课。请上述班级的任课教师在编制教学计划时予以特别关注!!

各课程学期授课计划需经审批方可施行。审批流程为:纸质版计划——教研组长——系部负责人——教务处。各系部最迟于9月23日前将书面的计划送交教务处审核。

批准后的各课程学期授课计划,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更改,将作为教学检查的依据。

二、正式上课前应提前准备两周教案,平时教学中应提前准备一周教案。各任课教师的教案通过电子教案系统报送,由所属教研组组长审核。教案需经组长在电子教案系统上审核后,方可执行,并在教案库上公布,将作为教学检查的依据。由于教案管理系统尚在维护工作中,待维护完成后即可上传教案。给你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教务处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