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服务企业年”活动开展专项督查的情况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对“服务企业年”活动
开展专项督查的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以及督查工作的安排,8月上、中旬,市“三个年”活动督查考核指挥部派出四个督查组,通过到走访企业、约谈服务队、查看台帐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市级40家重点工业企业服务队开展了全面深入的专项督查,详细了解各服务队开展服务企业的工作情况。现将专项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的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服务队的队长、副队长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带领服务团队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想方设法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绝大部分联络员的工作认真、到位,在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协调沟通的桥梁作用。总体上说企业对服务队的工作是比较满意的。根据企业反映和记录在案的数据统计,1—7月, 40支服务队上门为企业开展服务242次,有35支服务队由队长亲自带队上门服务(其中由队长亲自带队为企业开展服务5次以上的服务队有6支,为企业开展服务3次的服务队有7支,为企业开展服务1-2次的服务队有22支),即有88%的服务队在队长的带领下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详见附表1)。通过服务企业,收集企业需解决的问题132个,已解决77个,解决率为58%;对协调解决的问题企业满
意的有100个,企业满意率为76%。
从督查的情况看,服务企业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实施督办事项处理卡制度。每个服务队每周三将服务企业情况汇报至“服务企业年”活动办公室,由办公室收集、整理、归类,按企业需要解决问题的种类和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制定督办事项处理卡,落实到各相应部门,以保证服务的效率和解决问题的质量。
(二)重视发挥队长作用。多数服务队在加强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注重发挥队长的作用,促使服务企业工作取得成效。如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双钱实业有限公司的服务团队,通过实行早餐会、约谈等多种形式的碰头会,把服务企业的情况向队长汇报,队长及时登门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并协调各方解决了一批关乎企业发展的“疑难杂症”,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变被动为主动。一些服务队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由“要我为企业服务”为“我要为企业服务”,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很好地促进了服务企业工作的开展。如索芙特有限公司、梧州市光华纺织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服务队等,不是坐等企业提出需解决的问题,而是主动与企业约谈,多次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工作,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四)问题处理及时到位。多数服务队在企业调研时,重视企业提出的问题,对可以解决的问题立即协调解决;对能够解决,但需要一定工作过程的问题,明确时限,限期解
决。如广西梧州松脂股份有限公司服务队通过积极协调和多方努力,企业提出的“解决生产用电”等5个问题皆在期限内及时解决,企业满意率达100%。
(五)创新工作模式。梧州五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服务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落实“三专”工作模式,即委派专人,专职开展服务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专门做好每次服务企业的记录。通过实行该工作模式,服务队及时了解到原厂土地规划不理想的困难,提供园区内其它土地转让的信息,使该企业顺利收购了该园区原板厂地块,企业对服务队“办实事、解难题”的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服务企业年”活动办公室方面
1、“服务企业年”活动办公室对服务队的工作要求不够严格,所出台的相关方案操作性不强,到8月份才提出一年当中服务队只要到企业四次即可,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服务队处于无具体要求各自为战的散漫状态。
2、“服务企业年”活动办公室没有就服务队对企业的服务方式进行有效规范,特别是没有很好地规范联络员与队长、副队长之间的工作对接关系,一些联络员对服务队为企业开展服务的情况不够掌握,特别是对队长的单独服务不甚了解,以致没有记录在案。
3、“服务企业年”活动办公室的领导变动大,以致存在领导不力、不到位情况。“服务企业年”活动办公室的工作
基本上是由两、三个工作人员在主持运作,上半年办公室召开高层次的会议少,一般只召开联络员一级的会议,会议也多以听取汇报为主,缺少有针对性的部署和总结。半年来没有召开过服务队队长、副队长一级的会议,没有很好地就某一阶段对服务队如何开展服务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二)服务队方面
1、对开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少数服务队队长、副队长对工作不重视或重视不够,对开展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很好地研究服务企业工作的开展。这样,导致队长、副队长以及整个服务队到企业服务的次数少甚至没有,因企业没反映困难和问题,便以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为由,队长仅保持电话联系,如梧州奥卡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服务队、广西天鹅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队、梧州市龙鱼漆业有限公司服务队、梧州市广弘有色金属公司服务队、国光电器(梧州)有限公司服务队;有的副队长只委派他人去服务,如梧州三条钢带制品有限公司服务队、国光电器(梧州)有限公司服务队、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服务队、梧州市龙鱼漆业有限公司服务队、广西梧州互益纺织有限公司服务队没有主动服务,基本上处在被动服务的状态。
2、服务队凝聚力不强,工作脱节。有些服务队的队长与副队长间沟通较少,联系不紧密,各自带队到企业服务,如梧州市新盈特钢有限公司服务队;有的服务工作脱节,特别是联络员工作脱节,较为严重的是工信委的联络员较少参加服务队到企业的走访工作,如梧州市新盈特钢有限公司、
索芙特有限公司、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梧州三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梧州市广弘有色金属公司、国光电器(梧州)有限公司、梧州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梧州龙山酒业有限公司、广西梧州龙鱼漆业有限公司等服务队的联系员,使服务跟踪落实工作大打折扣。
3、在一些服务队中,任务化、形式化的服务依然存在,一些服务队的队长、副队长不去或很少去企业,联络员就乱应对或形式应对,多是以电话方式与企业联系,结果导致服务工作不深入,服务队所协调处理的事项企业不认可;有些服务队与企业的沟通不够,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中有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复杂解决难度大的,服务队在暂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没及时与企业沟通反馈,做好解释工作,使企业对服务队工作表示不满,如梧州三条钢带制品有限公司服务队。
4、协商后的工作落实抓得不到位。企业提出需要服务的事项,在与有些服务队协商后却没有得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有些服务队的少数成员能力不强、办法不多,无法为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有些服务队由于单位职能与企业没有直接联系,解决问题更是显得信心不足,协调解决的方法单一,效果不明显。有些服务队在抓落实中没有措施和责任人。
(三)企业方面
在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对“服务企业年”活动仅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