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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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

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

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时间(一)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应按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

(二)2013年7月1日以前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或依法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配套管理文件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计价依据按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计价依据的要求执行。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定额综合单价1.定额综合单价应由预算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构成。

其中预算单价应按本规定的第三条执行。

清单综合单价可由一个或几个定额综合单价组成。

2.分部分项工程和按分部分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应采用定额综合单价计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

1.2012年预算定额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预算定额各章节(措施项目章节除外)费用合计金额。

2.2012年预算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指各专业预算定额措施项目章节费用合计金额。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合理确定相关费用,预算定额中的措施项目可作为计价的参考依据。

预算定额中不包括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二次搬运费是指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7)建筑工程册说明 (7)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8)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8)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8)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9)一、说明 (9)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9)三、章节 (10)第一节人工土石方 (10)第二节机械土石方 (10)第三节爆破岩石 (11)第二章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11)一、说明 (11)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1)三、章节 (12)第一节现浇钢筋混凝土桩 (12)第二节CFG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12)第三节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2)第四节碎石桩、灰土桩、钢板护坡桩 (12)第五节地基强夯 (12)第六节喷身混凝土支护 (12)第七节锚杆 (12)第八节地下连续墙 (12)第九节其它 (12)第三章降水工程 (12)一、说明 (12)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3)三、章节 (13)第一节降水工程 (13)第四章砌筑工程 (13)一、说明 (13)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3)三、章节 (14)第一节砌砖 (14)第二节砌块 (14)第三节砌砖 (14)第五章现场搅拌混凝土工程 (14)一、说明 (14)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5)三、章节 (17)第一节现浇混凝土构件 (17)第二节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 (17)第三节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7)第六章预拌混凝土工程 (17)第七章模板工程 (17)一、说明 (17)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8)三、章节 (19)第一节现浇混凝土模板 (20)第二节现浇预制混凝土模板 (20)第三节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20)第八章钢筋工程 (20)一、说明 (20)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0)三、章节 (21)第一节钢筋及铁件 (21)第二节钢筋机械连接 (21)第三节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 (21)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 (21)一、说明 (21)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1)三、章节 (21)第一节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 (21)第二节金属构件运输 (21)第十章木结构工程 (21)一、说明 (21)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1)三、章节 (22)第一节木屋架 (22)第二节檩木及木基层 (22)第三节木柱、木梁及木楼梯 (22)第十一章构件制作安装工程 (22)一、说明 (22)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2)三、章节 (22)第一节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22)第二节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 (22)第十二章屋面工程 (22)一、说明 (22)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2)三、章节 (23)第一节屋面保温 (23)第二节屋面找坡、找平及面层 (23)第三节坡屋面 (23)第四节屋面排水 (23)第十三章防水工程 (23)一、说明 (23)第四节屋面防水 (24)第五节止水带 (24)第十四章室外道路、停车场及管道工程 (24)一、说明 (24)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4)三、章节 (24)第一节道路、停车场垫层 (24)第二节道路、停车场面层 (24)第三节管道 (24)第十五章脚手架工程 (25)一、说明 (25)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5)三、章节 (25)第一节脚手架 (25)第十六章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 (25)一、说明 (25)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5)三、章节 (25)第一节建筑物 (25)第二节构筑物 (25)第十七章高层建筑超高费 (25)一、说明 (25)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5)三、章节 (25)第一节高层建筑超高费 (25)第十八章工程水电费 (26)一、说明 (26)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6)三、章节 (26)第一节住宅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其它工程 (26)装饰工程册说明 (26)第一章楼地面 (26)一、说明 (26)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6)三、章节 (27)第一节垫层 (27)第二节找平层 (27)第三节面层 (27)一、整体面层 (27)二、块料面层 (27)三、木地板 (27)四、塑料地面 (27)一、台阶 (27)二、坡道三、散水 (28)第二章天棚 (28)一、说明 (28)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8)三、章节 (28)第一节天棚龙骨 (28)第二节天棚面层 (28)第三节天棚面层装饰 (29)第四节其它项目 (29)第三章墙面 (29)一、说明 (29)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9)三、章节 (30)第一节外墙装修 (30)一、一般抹灰、装饰抹灰 (30)二、涂料 (30)三、块料 (30)四、玻璃幕墙 (30)第二节内墙装修 (30)一、抹灰 (30)二、涂料及裱糊面层 (30)三、块料面层 (30)四、内护墙 (30)第三节零星项目 (30)一、抹灰 (30)二、涂料 (30)三、块料 (30)第四章隔墙、隔断和保温 (30)一、说明 (30)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31)三、章节 (31)第一节龙骨式隔墙 (31)一、隔墙龙骨 (31)二、隔墙板 (31)第二节板式隔墙 (31)第三节隔断工作内容:制作安装等。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低值易耗品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动态调整(第二号) 建筑装饰综合定额文档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动态调整(第二号) 建筑装饰综合定额文档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动态调整(第二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现编制发布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部分子目动态调整(第二号),已办理完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2016年1月28日第一部分市政工程一、关于市政工程预拌砂浆子目调整解释说明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15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推行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范围扩展到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编制均按照现场搅拌砂浆进行编制的,按照规定要求对涉及砂浆子目进行调整,若采用预拌砂浆时,按照设计要求替换预拌砂浆,消耗量不作调整;人工综合工日消耗量调整如下: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消耗量人工减少0.236工日;(调整后综合工日消耗量=原综合工日消耗量-定额砂浆消耗量×0.236)二、04第一册道路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沟定额2-20、2-21人工、机械消耗量需修正,按如下数据修改。

桥梁工程轻型井点降水定额12-4材料、机械消耗量需修正,按如下数据修改。

道路桥梁工程页码391 脚手架消耗量需修正如下第三节脚手架(041101)内容:清理现场,脚手架搭拆,安全网安拆,施工期间的维修、加固、保养,堆放、场内外运输。

单三、04第二册管道工程管道工程(上册)直螺纹套筒连接定额3-59、3-60材料消耗量需修正,按如下数据修改。

管道工程(下册)轻型井点降水定额13-4材料、机械消耗量需修正,按如下数据修改。

管道工程(下册)页码367脚手架消耗量需修正如下第三节脚手架(041101)内容:清理现场,脚手架搭拆,安全网安拆,施工期间的维修、加固、保养,堆放、场内外运输。

单第二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册定额动态调整说明见下:一、07第一册土建工程(调整内容详见附件1)1、调整P21,定额1-56,1个子目。

【免费下载】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

【免费下载】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

【免费下载】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_____第一册建筑工程册_____第15章脚手架工程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_____第一册建筑工程册_____第15章脚手架工程

第十五章脚手架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脚手架共22个子目。

(二)本章分结构类型和檐高编制的脚手架子目,综合了工程结构施工期及外墙装修脚手架的搭拆及租赁费用,不包括设备安装的脚手架。

(三)单层建筑脚手架,檐高在6m以下,执行檐高6m以下脚手架,檐高超过6m时,超过的部分执行檐高6m以上每增1m子目,不足1m按1m计算。

单层建筑内带有部分楼层时,其面积并入主体建筑面积内。

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局部层高超过6m时,按其局部结构水平投影面积执行每增1m子目。

(四)构筑物的脚手架,执行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单层建筑、混合结构、全现浇结构、框架结构工程,均按建筑面积以百平方米计算,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架空层,设备管道层、人防通道,其脚手架费用按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并入主体结构工程量中。

(二)双排脚水架,按构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三)满堂脚手架,按构筑物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烟囱、水塔、筒仓脚手架及外井架分高度以座计算。

(五)围墙脚手架,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

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颁发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发〔2012〕538号)的精神,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为配合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执行,现将《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2013年4月11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市文物局,市园林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4月11日印发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时间(一)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应按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

(二)2013年7月1日以前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或依法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配套管理文件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计价依据按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计价依据的要求执行。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定额综合单价1.定额综合单价应由预算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构成。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册说明一、建筑工程分册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砌筑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工程,木结构工程,构件制作安装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室外道路、停车场及管道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高层建筑超高费,工程水电费共十八章。

二、本定额的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建筑工程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已包括在定额的相应子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对土质情况已综合考虑(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予调整。

五、构件的运输执行本册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册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七、室外道路宽度在14m以内的混凝土路、停车场执行本册相应项目.室外沟道净宽度在1.6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室外混凝土管管径在400m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八、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它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八章工程水电费相应项目.九、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项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定额子目。

十、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可执行仿古建筑朴相应项目。

十一、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项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按高低跨相邻处结构外边线为界线。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册说明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北京01定额计算规则解释.

北京01定额计算规则解释.

北京 01定额计算规则解释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解释(第一号一、建筑工程1.水泥砂浆板通风道工程量如何计算?答:水泥砂浆板通风道按层高以米计算。

2.灰土垫层工程量如何计算?答:灰土垫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 CFG(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定额项目中包括哪些工作内容?答:成孔、灌注、土方运输等。

4.人工挖土打钎拍底如何执行定额?答:人工挖土的打钎拍底已包括在人工挖土方的相应定额子目中。

二、装饰工程1.拼花楼地面工程量如何计算?答:拼花楼地面按拼花部分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通廊、室外消防爬梯、钢楼梯的铁栏杆工程量如何计算?答:通廊、室外消防爬梯、钢楼梯的铁栏杆以吨计算。

三、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1.燃气聚乙烯管道铺设及井砌筑如何执行定额和取费?答:燃气聚乙烯管道管外径≤315,管道铺设执行本册第八章相应子目,井砌筑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相应子目,其它费用按相应定额的取费规定计取;管外径>315时,管道铺设另做补充项目,井砌筑执行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相应子目,其它费用按市政管道计取。

2.安装前集中刷漆如何执行定额?答:刷漆定额是按安装地点就地刷漆考虑,如安装前集中刷漆,人工乘以系数0.7(暖气片除外。

3.铸铁管刷漆工程量如何计算?答:可参照“钢管与保温层表面积计算表”乘以系数 1.05计算。

4.室外热源碰头、室外给水铸铁管加三通水源接头项目适用于何种情况?答:室外热源碰头、室外给水铸铁管加三通水源接头项目适用于新建或扩建工程管道与原(旧有管道不带介质碰头。

四、通风、空调工程1.冷水机组工程量如何计算?答:冷水机组按制冷量以台(或块计算。

2.钢板密闭门工程量如何计算?答:钢板密闭门分形式及规格以个计算。

3.人防设备支架工程量如何计算?答:人防设备支架按各类设备型号以台计算。

五、市政管道工程1.管道工程土方合槽如何计算?答:两条或两条以上市政管线同期设计、同期施工,其管线外皮水平间距≤2米时, 应按合槽考虑计算土方工程量。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装饰工程总说明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包括: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二册装饰工程第三册仿古工程第四册电气工程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六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七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第九册绿化工程第十册庭园工程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选价汇编》、《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经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或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2.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4.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5.本定额的其它材料包括零星材料、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6.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及仪器仪表使用费;七、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八、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制编制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京造定〔2009〕6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京造定〔2009〕6号】

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9〕6号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规费计取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关于颁发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经〔2001〕664号)(以下简称预算定额)。

现对预算定额中规费的计算方法及相应费用、费率进行调整如下:一、规费计算的原则和依据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时,应按照本规定第二条规定计算。

预算定额中规费包括的内容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如下: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4号令)、《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1号)。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3号令)、《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令)、《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6〕18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册说明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

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颁发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发〔2012〕538号)的精神,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为配合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执行,现将《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2013年4月11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市文物局,市园林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4月11日印发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时间(一)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应按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

(二)2013年7月1日以前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或依法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配套管理文件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计价依据按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计价依据的要求执行。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定额综合单价1.定额综合单价应由预算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构成。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一)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一)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是指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北京市建设工程的建造任务。

它是建筑施工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可以有效地保证建设工程按计划进行,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建造标准。

一、工期定额的意义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的意义在于,它可以为建筑施工提供一个准确、科学合理的工期计划,从而能够有效地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时间进度,避免时间浪费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同时,它也可以为建筑施工中的主要参与者提供一个明确的时间目标,从而促使他们更紧密、有效地协作,并提高整个工程的建造质量。

二、工期定额的编制原则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的编制原则主要包括顺序、合理性、可操作性和适应性等。

顺序是指建筑施工工序应该遵循一定的顺序进行。

合理性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时间安排应该合理,不得出现浪费或冗余时间。

可操作性是指建筑施工的各项工作应该可以被有效地执行。

适应性是指建筑施工工期定额应该能够适应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

三、工期定额的编制过程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建立工程量清单、确定建设施工任务书、确定工程量计算单位和计算标准、确定施工人员、确定施工机械和设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等。

在进行这些步骤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工期计划。

四、工期定额的应用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应该得到充分的应用。

施工队伍应该根据工期定额的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施工。

如果出现前期施工进展不顺、时间紧迫等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协调。

同时,施工方应该建立进度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进度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滞后的问题。

总之,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是建筑施工中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它可以为建筑施工提供一个准确、科学合理的工期计划,有效地控制施工进程、提高施工效率和建筑质量水平。

因此,在建筑施工中,应该充分注意工期定额的应用,确保整个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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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说明(一)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爆破岩石3节共62个子目。

(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在±0.3m以外执行挖土方相应项目。

(三)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工程垃圾清理,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

但不包括挖淤泥,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土方工程不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六)挖土方、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执行沟槽定额子目;图示坑底面积在27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子目。

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7m2以外,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七)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大于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计算工程量,不再计算工作面及放坡土方增量,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八)基础挖土方采取基坑支护不需要放坡时,不得计算放坡土方增量;采取喷锚基坑支护时,放坡土方增量记取按(附表二)规定。

(九)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1.自卸车运土运距定额是按5km以内、20km以内、30km以内和30km以外综合编制的,执行中部允许调整。

2.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3.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平整场地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乘以系数1.4以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机出挖土的规定:基础挖土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挖土深度超过放坡起电(1.5m),另计算方破土增量,局部加深部分的挖土工程量并入到土方工程量。

1、挖土底面积:(1)土方、基坑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见附表一)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沟槽按基础垫层宽度加工作面宽度乘以沟槽长度计算。

2、挖土深度:(1)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内,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标高算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2)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外,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标高算至自然地坪标高。

3、放坡土方增量:(1)挖土方和基坑放坡增量按放坡部分的外边长度(含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深度再乘以相应的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见附表二)以立方米计算。

(2)沟槽放坡土方增量按沟槽长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相应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挖土方深度超过13m时,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按13m以外每增1m的折算后都城已超过的深度(不足1m按1m计算),并入到13m以内的折算后深度中计算。

(三)挖管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安(附表三)规定宽度计算。

(四)石方爆破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为200mm,并入工程量中计算。

(五)回填土按挖土体积扣除室外设计地坪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管道直径大于500mm所占的体积。

管道直径超过500mm时按(附表四)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在0.3m以外,回填土体积单独计算。

(六)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七)余(亏)土运输工程量按下式计算:余(亏)土运输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0.9×灰土体积。

(八)地坪原土打夯,按打夯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分层填方碾压,分密实度(或容重)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机械场地平整、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打钎拍底的工程量按基础垫层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附表一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附表二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表附表三管沟底部宽度表附表四管道体积换算表第二章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桩,CFG桩(水粉煤灰碎石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碎石桩、灰土桩、钢板护坡桩,地基强夯,喷射混凝土只许,锚杆,地下连续墙,其它共9节共77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室内打桩、观测桩。

(三)本定额已综合不同土质情况(山区及近山区除外),均执行本定额。

对单位工程院桩位打试桩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四)施工中已按照设计要求的贯入度打完预制桩,设计要求复打桩,按实际台班计算。

(五)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及钢板桩运输执行第九章构建运输相应项目。

(六)现浇钢筋混凝土钻孔桩已综合充盈系数及混凝土超灌量,不包括钢筋用量,另行计算执行第八章钢筋工程有关规定及相应项目。

(七)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条件下施工。

(八)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离心管桩内未包括填充材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地下连续墙导墙的挖土、回填土、运土、导墙执行建筑工程有关章节相应项目。

(十)地下连续墙定额中不包括泥浆外运,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安装执行本章中相应项目。

(十二)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列入其它材料费中。

(十三)本章钢板护坡桩是按摊销量编制的,执行中不得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离心管桩按设计桩长(含桩尖部分)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预应力离心管桩空心部分体积应扣除。

(二)送桩按实际发生计取,其工程量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深度(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以立方米计算。

(三)截预制混凝土桩以根计算。

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四)现浇钢筋混凝土钻孔桩、灰土桩、碎石桩、CFG桩(水粉煤灰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扩体的体积并入到桩体积计算。

(五)人工挖孔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上口截面面积(包括护壁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喷射混凝土支护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压边已含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七)桩间护壁按坡的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八)打、拔钢板护坡桩按设计钢板庄重量以吨计算。

(九)锚杆按设计图示孔道长度以米计算。

(十)钢腰梁按设计图纸以米计算。

(十一)桩顶连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凿桩头按个计算。

(十三)泥浆运输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四)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浇筑混凝土按连续墙设计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十六)地下连续墙的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十七)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位单位计算。

(十八)土钉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第三章降水工程一、说明(一)本章包括:带(柱)形基础江水、满堂基础江水、明沟排水共十二个子目。

(二)地下降水应根据地质水文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确定,计算地下降水费用。

(三)明沟排水适用于地下潜水和非承压水工程;采用井点降水的工程,不区分降水方式,应根据其基础类型、槽深河首层建筑面积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四)降水周期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自开始降水之日到基础回填完毕的全部日历天数。

如设计要求延长降水周期,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构筑物降水按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降水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按首层建筑面积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墙体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明沟排水,按沟道图示长度(不扣减集水井所占长度)以米计算。

第四章砌筑工程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砌砖、砌块、砌石3节共62个子目。

(二)本定额砖墙中总喝了清水、混水和一般艺术形式的墙及砖垛、附墙烟囱、门窗套、窗台、虎头砖、砖旋、砖过梁、腰线、挑檐、压顶、封山泛水槽所增加的工料因素。

(三)砖砌池槽、蹲台、水池腿、花台、台阶、垃圾箱、楼梯栏板、阳台栏板、挡板墙、楼梯下砌砖、通风道、屋面伸缩缝砌砖等,执行小型砖砌体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砂浆按常用强度等级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基础与墙体的划分1.墙体: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

2.围墙: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

(二)标准砖的墙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三)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内净长线计算。

应扣除沟造柱、圈梁(地梁)所占体积。

基础大放脚、丁字岔重叠部分以及管道穿墙洞(面积在0.3m2以内)等已综合在定额内,计算时不扣除,暖气沟挑檐部分亦不增加。

(四)墙体: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内净长线长度,乘以墙高乘以墙厚以立方米计算。

扣除门窗框外围面积、过人洞、嵌入墙体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挑梁)、竖风道、烟囱和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深入墙内的板头、梁头、垫块、钢筋、砖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窗盘心和0.025 m3以下的过梁以及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但凸出外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亦不增加。

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内计算。

(五)墙体高度:1.外墙:平屋顶带挑檐板者算至板面;坡顶带檐口者算至望板下皮;砖出檐者算至檐子上皮。

2.内墙:高度由室内设计地面(地下室内设计地面)或楼板面算至板底,梁下墙算至梁底;板不压墙的算至板上皮,如墙两侧的板厚不一样时算至薄板的上皮;有吊顶天棚而强搞不到板底,设计又未注明,算至天棚底另加200mm。

3.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六)女儿墙:自屋面板顶面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高度乘以厚度,并入外墙工程量。

(七)砖柱不分柱基、诸神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八)小型砖砌体、砖沟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九)各种井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管头所占体积。

(十)毛石砌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身砌体扣除门窗外围面积所占体积。

(十一)其它砌体出另有注明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砖烟囱: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县洲长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提及,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式中V——筒身体积;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每段筒壁厚度;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扣除孔洞,按图示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等高、不等高砖墙基大放脚折扣高度和增加断面表第五章现场搅拌混凝土工程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预制混凝土构件街头灌缝等3节共99个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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