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知识产权法
国际知识产权法
国际知识产权法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地域性限制的克服.特征:1.主体多元,基本主体是主权国家(间接保护)2.客体多元,首要客体:各国知识产权制度 3.内容丰富,保护制度、贸易制度、争议解决制度 4.渊源复杂5.约束力渐强。
基本原则:1.首要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缔约国(成员)之间相互给予平等待遇,使缔约国国民与本国国民享受同等待遇。
解决“内外有别”问题2.最惠国待遇原则(TPIPS独有):任何一个国家(不限于缔约方成员)的国民在一个成员所受到的其他国家享受不到的待遇(包括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都应当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成员的国民。
解决“外外有别”问题。
3.最低保护标准原则:各缔约国依据本国法对该条约缔约国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能低于该条约规定的最低标准。
4.保护公共利益原则: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权利行使,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应保持公共利益和权利人利益之间的平衡。
国民待遇原则与最低保护标准原则的区别与统一性:最低保护标准原则是对国民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
区别:国民待遇原则是对各条约的缔约国知识产权立法自主权的尊重;而最低保护标准原则是对这种立法自主权的限制。
统一性:接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正是各国行使知识产权立法自主权的表现。
伯尔尼公约公约的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
一、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
如何理解“起源国”:对于已出版作品,起源国即作品首次出版的国家;对于未出版作品,起源国即作者的国籍或居所所属国或建筑艺术作品的所在国。
2.自动保护原则3、版权独立原则二、作者的精神权利署名和保护作品完整三、保护期限一般和电影是50,摄影作品及实用艺术作品应少于自该作品完成时算起25年2 TRIPS协定: 基本原则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
与伯尔尼相比在版权及相关权领域增加的内容(计算机,数据库,出租权),限制(复制权到所有权)3世界版权公约:基本原则:国民待遇,非自动保护,版权独立。
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2024版)
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立法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知识产权的获取2.1 著作权的获取2.2 专利权的获取2.3 商标权的获取第三章:知识产权的保护3.1 著作权保护3.2 专利权保护3.3 商标权保护第四章:知识产权的利用4.1 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4.2 知识产权的转让4.3 知识产权的质押第五章: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服务5.1 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5.2 知识产权的信息服务5.3 知识产权的中介服务第六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6.1 国际交流6.2 国际合作6.3 国际争端解决第七章: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7.1 侵权行为的认定7.2 侵权责任的承担7.3 侵权赔偿的计算第八章:知识产权的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机制8.2 争议解决程序8.3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第九章:知识产权的促进措施9.1 政府支持政策9.2 知识产权的宣传与教育9.3 知识产权的奖励与激励第十章:法律责任10.1 行政责任10.2 民事责任10.3 刑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11.1 条例的解释权11.2 条例的修订与废止11.3 条例的施行日期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甲方签字栏12.2 乙方签字栏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立法目的本条例旨在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利用,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知识产权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3 基本原则知识产权的保护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获取2.1 著作权的获取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作者享有著作权,无需进行登记。
2.2 专利权的获取发明创造者可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获得专利权。
知识产权法学教案
知识产权法学教案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1.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与特征1.2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与作用1.3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4 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历程第二章:著作权法2.1 著作权法的定义与特征2.2 著作权的客体与主体2.3 著作权的内容与行使2.4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与限制第三章:专利法3.1 专利法的定义与特征3.2 专利权的客体与主体3.3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与程序3.4 专利权的保护与限制第四章:商标法4.1 商标法的定义与特征4.2 商标权的客体与主体4.3 商标注册的条件与程序4.4 商标权的保护与限制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5.1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与特征5.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5.3 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5.4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第六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6.1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定义与特征6.2 著作权侵权行为6.3 专利侵权行为6.4 商标侵权行为第七章:知识产权的许可与转让7.1 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定义与特征7.2 著作权许可与转让7.3 专利许可与转让7.4 商标许可与转让第八章: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救济8.1 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与途径8.2 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8.3 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机制8.4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具体适用第九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9.1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背景与意义9.2 主要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与协定9.3 中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立场与实践9.4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与发展第十章: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10.1 著作权案例分析10.2 专利案例分析10.3 商标案例分析10.4 其他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第十一章:知识产权法的执法机构与程序11.1 知识产权法的执法机构11.2 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程序11.3 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与仲裁11.4 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与判决第十二章: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与方法12.1 知识产权管理的意义与目标12.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12.3 知识产权信息管理12.4 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第十三章:知识产权法的遵守与教育13.1 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重要性13.2 知识产权法的遵守与教育13.3 知识产权法的宣传与普及13.4 知识产权法的培训与提高第十四章: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趋势14.1 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动态14.2 知识产权法改革的重点与难点14.3 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趋势14.4 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展望第十五章:知识产权法实践与案例分析15.1 知识产权法的实践应用15.2 知识产权法案例解析15.3 知识产权法案例讨论与反思15.4 知识产权法案例教学的意义与方法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档详细编写了一个包含十五个章节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案”。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前25页纸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前25页纸简介本文档为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而编写的《知识产权》科目的考前25页纸,旨在帮助考生系统、高效地复习知识产权相关内容。
本文档将涵盖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分析,为考生快速梳理知识结构,强化对重点内容的理解和记忆。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知识产权的定义1.2知识产权的分类1.3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意义第二章著作权法2.1著作权对象2.2著作权权利及其归属2.3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和限制2.4著作权的权属纠纷解决第三章商标法3.1商标的定义和分类3.2商标权的获取和保护3.3商标的使用和管理3.4商标权的侵权及其纠纷解决第四章专利法4.1专利的定义和分类4.2专利权的申请和保护4.3专利权的限制和失效4.4专利侵权纠纷解决第五章商业秘密保护5.1商业秘密的概念和要素5.2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措施5.3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及其救济第六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6.1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条约6.2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6.3中国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第七章知识产权案例分析7.1著作权案例分析7.2商标权案例分析7.3专利权案例分析7.4商业秘密案例分析第八章知识产权综合实务8.1知识产权管理及运营8.2知识产权保护策略8.3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8.4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易本文档为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科目的备考资料,分为八个章节,共包含25页的内容,旨在帮助考生快速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和实践应用。
通过阅读和理解本文档,考生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为考前复习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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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际知识产权法
定的手续才能得到保护,有关作者在其他成员国要求版权
保护时,其他国家不能因其本国要求履行手续而专门要求
其也履行手续(选项A错误)。在是否构成侵权上,来源
国以某种方式利用作品不构成侵权,但在另一成员国以相
同的方式利用却构成侵权,则后一国不能因在来源国不视
为侵权而拒绝受理有关的侵权诉讼(选项B错误)。
2021/10/10
商标权 著作权
10年 可续展 人身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发表权 终生+50年
财产权 终生+50年
4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
知识是流动的,而知识产权却有地域性。
为了推动知识在各国间的正常流动,知识产 权的国际保护尤为必要。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包括:
1、外国人如何在内国取得知识产权
2、内国人的知识产权如何在外国得到法律保 护
保护的贡献
2021/10/10
22
国民待遇
2021/10/10
14
• 【正确答案】 ACD
• 【答案解析】《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三条、第四条及第 五条涉及的国民待遇原则,有权享有国民待遇的国民包括“作者国籍” 和“作品国籍”两类情况。“作者国籍”指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 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 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作品国籍”针对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 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 版,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本题中,李伍为惯常居所地 在甲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 李伍的文章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 员国同时出版,即可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满成作为惯常居 所地在乙国的公民,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满成的文章无论 是否出版,均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知识产权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知道,小说写作者在写完一本小说的时候,为了不被人抄袭或者其他的行为,都会去申请知识产权法保护,那么对于,知识产权法是只保障者一类还是可以保护其他的,可能大多数人都像呱呱知道网小编一样不是太了解,今天呱呱知道网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关于知识产权法的相关内容。
一、知识产权法的简介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获得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与私人属性界限并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确立,并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拓展、丰富和完善。
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革和创新,当前世界经济已经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和进行市场垄断的手段,知识产权制度因此成为基础性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2005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同时中国政府也不断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从中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
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这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
二、知识产权法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1.1 课程介绍解释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探讨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1.2 国际商法的渊源介绍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各国商法分析国际商法的制定机构和程序1.3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讨论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如合同自由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和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原则举例说明这些原则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应用第二章:国际合同法2.1 国际合同法概述解释国际合同法的定义和作用探讨国际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条款2.2 国际合同的成立分析国际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要约、接受和合同的生效讨论国际合同中的要约和接受的法律效力2.3 国际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讲解国际合同的履行原则和方式,如适当履行和连带履行探讨国际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如损害赔偿和强制履行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3.1 国际贸易术语概述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和重要性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起源和发展3.2 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分析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如FOB、CIF和DDP 讨论国际贸易术语在实际交易中的应用和解释3.3 国际贸易术语的更新和发展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最新版本,如INCOTERMS 2024探讨国际贸易术语的发展趋势和变化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法4.1 国际货物运输法概述解释国际货物运输法的定义和作用探讨国际货物运输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4.2 国际海上运输法分析国际海上运输法的法律框架,如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讨论国际海上运输中货物损失和损坏的责任和赔偿4.3 国际航空运输法讲解国际航空运输法的法律框架,如华沙条约和蒙特利尔公约探讨国际航空运输中货物损失和损坏的责任和赔偿第五章:国际支付法5.1 国际支付法概述解释国际支付法的定义和作用探讨国际支付法的基本原则和方式5.2 国际支付工具分析国际支付工具的种类和特点,如信用证、托收和汇票讨论国际支付工具的应用和操作流程5.3 国际支付的风险和问题讲解国际支付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如信用风险和支付争议探讨解决国际支付风险和问题的方法和机制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6.1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探讨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相关的国际条约,如《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6.2 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国际保护分析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在国际贸易中的保护方式讨论国际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和救济措施6.3 国际商业秘密的保护讲解商业秘密的定义和国际保护机制探讨商业秘密侵权的认定和保护措施第七章:国际税法7.1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解释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如税收中性、公平和平等原则探讨国际税法的主要目标和功能7.2 国际税收协定分析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和内容讨论税收协定的类型和签订过程7.3 国际避税和反避税措施讲解国际避税的常见手段和策略探讨国际反避税的法律措施和国际合作第八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8.1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介绍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分析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优缺点和适用场景8.2 国际商事仲裁解释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和优势探讨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裁决的执行8.3 国际商事诉讼讲解国际商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讨论国际商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和承认与执行判决的问题第九章:国际商事组织法9.1 国际商事组织的形式和特点介绍国际商事组织的常见形式,如跨国公司、合资企业和国际联盟分析各种商事组织的形式和特点9.2 国际商事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解释国际商事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探讨国际商事组织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9.3 国际商事组织的监管和合规讲解国际商事组织的监管框架和合规要求讨论国际商事组织的合规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第十章:国际商法案例分析10.1 案例分析概述解释案例分析的重要性和目的介绍案例分析的基本步骤和方法10.2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分析具体的国际商法案例,包括合同法、货物运输法、支付法等讨论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和教训重点和难点解析一、国际商法导论:理解国际商法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基本原则和目标。
第6章论WT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 为了有效地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流入 市场, 把侵权活动消灭在初发阶段, 还规定 了有关当局可以采取的临时措施和海关措 施。
㈠关于临时措施的规定
• 为了阻止任何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发生或 保存侵权证据, 司法当局有权采取迅速有效 的临时措施。 • 程序包括: 首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并证明 自己是知识产权受侵犯的权利人, 以及侵权 行为已经或马上就会发生的证据, 提供诉讼 保证金(做一旦未诉或败诉时赔偿之用) 以 及其他供司法当局辨认侵权行为的必要资 料。
• 首先,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由于科技水平 相对落后,原创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 果较少, 因此,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我们而 言, 更多的意味着是义务, 而不是权利。所 以, 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既要符合 “协议”的基本要求, 又要尽可能地与我们 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协议”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 同时也鼓励成员适用高于最低标准的、更 严格的制度, 对此, 我们必须有清楚的认识。 在制度的设计上, 很多方面宜“就低不就 高”, 切忌脱离实际, 盲目追求高标准。
四、 WTO 框架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
1.知识产权的独立性原则。 • 各成员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相对独立的,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其获得、维持、利用 和保护必须经由成员域内的法律而实现, “协议”并不产生具有跨国效力的知识产权。
2. 国民待遇原则。 • 各成员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对其他成员之 国民提供的待遇不得低于其本国国民。
六、WTO 框架下国际知识产权争端的解决 • Trips 明确规定, 把“协议”引发的争端纳 入WTO 解决争端谅解的机制。WTO 的争 端解决机制, 应根据“违法之诉”为主、 “非违法之诉”为辅的准则, 遵照和平解决 国际争端和在WTO 成员之间禁止单方面使 用贸易报复或威胁的原则, 以谋求当事方自 愿和解为首要目标;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是指法律所赋予的知识产品所有人 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 识产权从范围上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知识产权 广义的知识产权
狭义的知识产权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 括两个部分,其一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 邻接权。其二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 商标权。
3.TRIPS协定与其他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
TRIPS的制定和生效,标志着以WTO为核心的知识产 权国际保护新体制第一次将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联 系起来。 与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公约相比,TRIPS协定第一 次将版权及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识权、工业品 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信息 秘密保护权等纳入一体保护,并在保护标准、效力 范围和规范与监督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TRIPS协定要求各成员遵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 的主要公约最近文本规定的实质性义务。对原有公 约没有规定或规定得不合理的问题,TRIPS协定也 增订和补充了相关的规定。
一、版权和邻接权
(一)版权(Copyright) TRIPS第9条第1款规定,各成员应遵守《保护文学艺术 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 1971年文本第1条至第21条及公约附件的规定,即将 《伯尔尼公约》的实体内容全部纳入TRIPS协定中。 《伯尔尼公约》规定了著作权人的八种经济权利,分 别是翻译权、复制权、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公开朗 诵权、改编权、录制音乐作品权和电影摄制权。
第六章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知识产权的国际保 护的历史发展,掌握TRIPS协定的法律框 架, TRIPS协定的宗旨和原则,了解各 成员应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1.1 课程简介解释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1.2 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介绍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讨论国际商法的主要发展里程碑1.3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解释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如合同自由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等讨论这些原则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应用和意义1.4 国际商法的作用和功能探讨国际商法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分析国际商法对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性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2.1 合同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合同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合同自由原则和强制性规则的应用2.2 国际商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分析国际商事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条件讨论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3 国际商事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解释合同的履行原则和方式讨论违约的认定和违约责任的处理2.4 国际商事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探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原因和效果讨论合同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处理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3.1 国际贸易术语的定义和作用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重要性概述国际贸易术语的演变和发展3.2 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条款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条款,如FOB、CIF、DDP等分析这些条款的含义和应用3.3 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和适用讨论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规则和适用原则分析不同国际贸易术语在不同交易中的应用和选择3.4 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分配解释国际贸易术语中风险转移和责任分配的规则讨论这些规则对国际商事交易的影响和意义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法4.1 货物运输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货物运输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权4.2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分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讨论海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4.3 国际空运货物运输合同介绍国际空运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分析空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4.4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解释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定义和特点讨论多式联运合同中的责任分配和风险转移第五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5.1 争议解决方式的概述介绍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常见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讨论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优缺点和适用情况5.2 国际商事仲裁解释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和特点分析仲裁协议的成立和仲裁程序的进行5.3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讨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规则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情况5.4 国际商事诉讼介绍国际商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讨论国际商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6.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国际保护解释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知识产权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保护6.2 国际商标法分析国际商标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商标的国际注册和保护6.3 国际专利法介绍国际专利法的原则和规定分析专利的国际申请和保护6.4 国际版权法解释国际版权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版权的国际保护和国际版权组织第七章:国际支付法7.1 支付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国际支付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支付方式的选择和支付义务的履行7.2 国际汇付法分析国际汇付的法律规定和支付程序讨论汇付方式的特点和应用7.3 国际托收法介绍国际托收的法律规定和托收程序分析托收方式的优势和风险7.4 国际信用证法解释国际信用证的定义和作用讨论信用证的法律规定和信用证的履行第八章:国际商事税收法8.1 税收法的定义和国际税收原则解释税收法的定义和国际税收原则讨论税收管辖权和税收协定的意义8.2 国际货物贸易的税收问题分析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和增值税问题讨论国际贸易税收筹划的方法和原则8.3 国际服务贸易的税收问题介绍国际服务贸易中的税收问题和税收规定分析服务贸易税收筹划的策略和限制8.4 国际投资和转移定价问题解释国际投资中的转移定价问题讨论转移定价的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监管第九章:国际商事保险法9.1 保险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保险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保险合同的成立和保险责任的承担9.2 国际海上保险法分析国际海上保险法的特点和规定讨论海上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赔偿的计算9.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的法律规定分析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赔偿的范围9.4 国际商事责任保险法解释国际商事责任保险的定义和作用讨论责任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赔偿的计算第十章:国际商事伦理法10.1 商事伦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解释国际商事伦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商事伦理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作用10.2 国际商事伦理规范分析国际商事伦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和原则讨论商事伦理规范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应用和遵守10.3 国际商事社会责任介绍国际商事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原则分析商事社会责任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实践和影响10.4 国际商事伦理监管和法律框架解释国际商事伦理监管和法律框架的建立和实施讨论国际商事伦理监管的挑战和未来发展《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第十一章:国际银行法11.1 银行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国际银行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银行合同的成立和银行责任的承担11.2 国际银行业务的法律规定分析国际银行业务的法律规定,如贷款、信用证、保理等讨论这些业务的法律要求和风险管理11.3 国际银行监管法介绍国际银行监管法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分析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和监管措施11.4 国际银行合规和法律风险管理解释国际银行合规的重要性讨论银行合规和反洗钱法律风险管理的策略和程序第十二章:国际金融法12.1 金融法的定义和国际金融市场解释国际金融法的定义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讨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发展趋势12.2 国际货币法分析国际货币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货币政策和外汇管制的法律问题12.3 国际证券法介绍国际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分析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法律要求和监管框架12.4 国际金融衍生品法解释国际金融衍生品法的定义和特点讨论金融衍生品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风险管理第十三章:国际商事知识产权法13.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国际保护解释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知识产权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保护13.2 国际商标法分析国际商标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商标的国际注册和保护13.3 国际专利法介绍国际专利法的原则和规定分析专利的国际申请和保护13.4 国际版权法解释国际版权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版权的国际保护和国际版权组织第十四章:国际商事信息技术法14.1 信息技术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国际商事信息技术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信息技术合同的成立和履行14.2 国际电子商务法分析国际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讨论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电子签名的重要性14.3 国际数据保护法介绍国际数据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分析数据保护的法律要求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14.4 国际网络法解释国际网络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讨论网络空间的治理和网络安全法律风险管理第十五章:国际商事法务管理15.1 法务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解释国际商事法务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法务管理在国际商事企业中的作用15.2 国际商事法律风险管理分析国际商事法律风险的种类和识别讨论法律风险管理的策略和程序15.3 国际商事法律合规解释国际商事法律合规的重要性讨论企业合规政策和程序的建立和实施15.4 国际商事法律争议解决介绍国际商事法律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分析争议解决策略和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的选择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的十五个章节内容,涵盖了国际商法导论、合同法、贸易术语、货物运输法、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法、支付法、税收法、保险法、商事伦理法、银行法、国际金融法、商事知识产权法、信息技术法、商事法务管理等多个领域。
第六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PPT课件
(2)商标权、专利权的内容相互独立。各成员国除 要遵守《巴黎公约》设定的最低保护标准以外, 另行给予的其他权利相互独立。
(3)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独立。除须遵守《 巴黎公约》所设定的最低保护标准以外,各成员 国可根据各自情况独立决定工业产权的保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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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巴黎公约》的保护范围
《巴黎公约》第1条第二款确定了工业产权的保 护对象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 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该条第三款强调对工业产权应 作最广义的理解,它不仅应适用于工业和商业本身 ,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适用于一切 制成品或天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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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独立保护原则 (1)商标权、专利权的批准、驳回、撤销、无 效、终止等在不同成员国相互独立。各个成员国独 立确定有关商标、专利权批准、驳回、撤销、无效 的条件和程序,这些条件和程序是相互独立的。一 项专利权不因在一国的批准就一定在另一国被批准 ,也不会因在一国的消灭就必定在另一国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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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节 巴黎公约
一、《巴黎公约》产生的背景 二、《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 1. 国民待遇原则:一般是指在同样的条件下, 外国人和内国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 《巴黎公约》是最早规定国民待遇原则的多边国际 条约。 (1)《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在其他成员国 家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授予或今后可能授予国 民的各种利益以及一切都不应损害本公约特别规定 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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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不正当竞争 《巴黎公约》第10条之二的规定,凡在工商业事 务中违反诚实习惯做法的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的行为,尤其应特别禁止下列行为:①具有采用任 何手段对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产生 混淆性质的一切行为;②在经
国际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
概述
一、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范围 知识产权(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定的范围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 利; 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 广播的权利;
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 权利。 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名称和 标志有关的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案例1.商标是先使用的受法律保护,还是注册的受 法律保护? [案情]某电视机厂甲厂生产的“菊花”牌电视机, 质量优良,价格适中,售后服务好,深受广大用户欢 迎。后该厂的一名技术人员受聘于邻省一家生产 “中意”牌电视机的工厂,担任了乙厂的技术副厂 度进行革新改造; 另一方面希望通过 改变产品
五、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1、公约的产生:1886年缔结,我国于1992年加入 、公约的产生:1886年缔结,我国于1992年加入 2、公约的主要内容 第一,规定了文学和艺术作品含义及公约的保护范围
第二,公约保护的权利主体为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 第三,国民待遇原则 第四,自动保护原则:作者完成作品自动享有版权 第五,版权独立原则 第六,限制性原则 第七,作者权利:包括身份权和财产权 第八,保护期:一般是50年,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规定 第八,保护期:一般是50年,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规定
三、专利合作条约 1、公约的产生:1970年缔结,1978年生效 、公约的产生:1970年缔结,1978年生效 2、公约的主要内容
第一,国际申请。申请必须提交规定的文件 第二,国际检索 第三,国际公布。从申请优先日起18个月应当公布申请 第三,国际公布。从申请优先日起18个月应当公布申请 第四,国际初步审查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
《知识产权法》重点辅导(2)第四编著作权法第一章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可以追溯道 16 世纪的欧洲。
英国议会于 1709 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1910 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三、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关系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
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
3、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
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这三个原则也体现了著作权法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第二章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 3 条界定了作品的处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国际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国际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课程编码:03122108课程名称:国际知识产权法课程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Law of Technical Trade 授课对象:普通高校本科生学时数:32学分数:2执笔人:刘亚军编写日期:2005年10月16日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的对象和性质国际技术贸易法是法学专业学生国际法学方向限制性选修课。
是在学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与分析方法、国际法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开设的专业拓展课。
通过讲授,使学生总体把握本门课程的特点、体系与价值;使学生初步认识本门课程在本科生教学中的地位及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使学生初步了解国际技术贸易法的基本制度、问题、学习要领及研读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今后对本门课程的进一步学习奠定基础。
尤其重要的是学习方法的导读。
二、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本课程集综合性、专业性、技术性及实用性于一身,与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与国际私法学关系密切,正是其多学科、多论域交叉特点的体现。
前述相关课程是学习和研究国际技术贸易法的基础与前提,尤其知识产权法、合同法、侵权法、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基本原理是学习本门课必备的背景知识。
因此,国际技术贸易法宜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三、教学的基本要求以课程为载体,教学目的重在培养能力,引导学习方法。
国际技术贸易法的学习路径是端正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逐渐积累,进而形成具有较强逻辑性与说理性的法学思维。
要求注重流变的智慧而非固定的知识,注重探究结论的方法而非结论本身,注重思维的训练而非被动的接受。
课堂讲授是重心、课下阅读是关键。
课下阅读应以课上讲授为指导,结合自己的兴趣进行纵向阅读,阅读的范围包括基础教材、专著、论文、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和案例。
五、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建议1、立足时代,观念创新,以全球化的思维指导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教学过程。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
入世后国际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多,我国急需一批懂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基本制度,熟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的法学专业人才。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国际商法教案》PPT课件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1.1 国际商法的定义与范围1.2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1.3 国际商法的渊源与主体1.4 国际商法的基本制度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2.1 国际商事合同法的基本概念2.2 国际商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2.3 国际商事合同的履行与解除2.4 国际商事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与惯例3.1 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3.2 贸易术语的解释与适用3.3 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与地位3.4 常见贸易术语的比较与运用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法4.1 国际货物运输法的基本概念4.2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4.3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4.4 国际铁路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第五章:国际货物贸易支付法5.1 国际货物贸易支付方式概述5.2 信用证支付方式5.3 汇付支付方式5.4 托收支付方式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6.1 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6.2 国际专利法6.3 国际商标法6.4 国际版权法与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七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法7.1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方式与程序7.2 国际商事仲裁法7.3 国际商事调解法7.4 国际法院与国际法庭第八章:国际税法8.1 国际税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8.2 国际所得税法8.3 国际增值税法与国际关税法8.4 国际税收协定与税收优惠第九章:国际金融法9.1 国际金融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9.2 国际银行法9.3 国际证券法与国际债券法9.4 国际货币法与国际金融市场第十章:国际商事伦理与合规10.1 国际商事伦理的基本原则与实践10.2 国际商事合规的重要性与挑战10.3 国际商事合规的制度与程序10.4 企业社会责任与国际商事伦理发展重点和难点解析一、国际商法概述难点解析: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适用差异,以及不同主体(如企业、个人、政府)在国际商法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国际商事合同法难点解析:掌握合同成立的要件,理解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争议,以及如何确定违约责任。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精品课知识产权法教案
精品课——知识产权法教案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一、教学目标1. 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 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体系及其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3. 了解知识产权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二、教学内容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2.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3. 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体系4. 知识产权法在我国的法律地位5. 知识产权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知识产权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基本概念。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具体运用。
四、教学活动1. 导入新课:通过介绍知识产权法的背景和意义,引发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兴趣。
2. 讲解知识产权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让学生明确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
3. 讲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念。
4. 讲解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体系,让学生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框架。
5. 讲解知识产权法在我国的法律地位,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6. 讲解知识产权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让学生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7. 课堂互动:学生提问,教师解答;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
五、课后作业1. 复习本节课所学的知识产权法基本概念和原则。
2. 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体系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3. 结合实际情况,思考知识产权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意义。
第二章:著作权法一、教学目标1. 了解著作权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 掌握著作权法的法律体系及其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3. 了解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著作权的主体、客体、权利和保护期限等。
二、教学内容1. 著作权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2.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3. 著作权法的法律体系4. 著作权法在我国的法律地位5. 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著作权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基本概念。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目录1. 知识产权法总则 (3)1.1 立法目的 (4)1.2 法律适用范围 (4)1.3 主管部门与职责 (5)1.4 法律术语解释 (6)1.5 例外和限制 (7)2. 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 (8)2.1 知识产权的创造者 (9)2.2 知识产权的受让人 (10)2.3 知识产权的非原始主体 (11)2.4 权利主体变更 (12)3. 知识产权的内容 (13)3.1 著作权 (14)3.2 专利权 (15)3.3 商标权 (17)3.4 其他知识产权 (19)3.5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19)4. 知识产权的取得与维护 (20)4.1 权利的申请与登记 (22)4.2 权利的审查与公告 (23)4.3 权利的无效与撤销 (25)4.4 权利的转让与许可 (25)4.5 权利的保护措施 (26)5. 知识产权的保护 (27)5.1 未经授权利用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29)5.2 权利人的权利保护措施 (29)5.3 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31)5.4 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32)5.5 行政机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33)6. 知识产权的争议解决 (34)6.1 行政处理 (35)6.2 仲裁与诉讼 (35)6.3 国际知识产权争议解决 (36)7. 法律责任 (38)7.1 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责任 (39)7.2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42)7.3 行政责任 (43)7.4 刑事责任 (43)1. 知识产权法总则本法旨在保护智力成果,鼓励知识创新与文化产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知识产权法的制定与实施,基于知识产权的各类客体——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依法赋予其所有者一组独占性质权利。
创新原则:即知识产权法鼓励原创性创作和革新,承认创新者对其创造性成果的占有及利用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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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动保护原则 • 3、版权独立性原则 • 享有国民待遇的人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 的著作权保护,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 到的保护。
• 【2014-43】 甲国人柯里在甲国出版的小说流传到乙国后出 现了利用其作品的情形,柯里认为侵犯了其版权,并诉诸乙 国法院。尽管甲乙两国均为《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但依 甲国法,此种利用作品不构成侵权,另外,甲国法要求作品 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获得保护。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 • A.柯里须履行甲国法要求的手续才能在乙国得到版权保 护 • B.乙国法院可不受理该案,因作品来源国的法律不认为 该行为是侵权 • C.如该小说在甲国因宗教原因被封杀,乙国仍可予以保 护 • D.依国民待遇原则,乙国只能给予该作品与甲国相同水
四、《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议》
• 《TRIPS协议》 • 1、 首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纳入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 • 2、 首次规定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民事、 行政和刑事程序) • 3、 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 (1)纳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 《罗马公约》和《集成电路条约》的实体 性内容 • (2)著作权:在《伯尔尼公约》基础上增 加 2 项内容 • A、保护客体: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 据汇编为保护客体; • B、权利内容: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 品的出租权。
• 3、临时性保护原则。缔约国应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 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 商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果展品所有人 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 请案的优先权日不再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 而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 • 4、独立性原则。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 应由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作出决定,不应受原属 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
•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 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 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 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 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 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 获得批准。 •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 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 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 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 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 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 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 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 相关规定。
发明
20年
专利权
实用新型 10年
外观设计 10年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商标权
10年
可续展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人身权
著作权
财产权
发表权 终生+50年 终生+50年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 知识是流动的,而知识产权却有地域性。 为了推动知识在各国间的正常流动,知识产 权的国际保护尤为必要。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包括: 1、外国人如何在内国取得知识产权 2、内国人的知识产权如何在外国得到法律保 护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公约只是通过确定一些 原则和规定最低保护标准来促进知识的跨国流 动,公约本身并没有冲破地域性特点。
• 2012(一)33、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 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 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 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李伍的文章在乙国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 享有国民待遇 • B.李伍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 有国民待遇 • C.满成的文章无论在任何国家首次发表,其作 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 D.满成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 有国民待遇
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1、“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 (1)作者的国籍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 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 论是否出版(发表),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 享有国民待遇; • (2)作品的国籍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 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首次出版 (发 表),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 版(30天之内),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 国民待遇。
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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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最早的公约(1883年)。 1、国民待遇原则 适用于:公约缔约国的国民 在任何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 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 • 例外:各成员国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指定 代理人、管辖、选定送达地址等可以针对外国 人做出特殊规定。
第六章
一、知识产权国 际保护概述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二、《巴黎公 约》基本原则
三、《伯尔尼公 约》基本原则
四、《Trips》协 定
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与种类 知识产权——人们对科学技术、文学艺 术领域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独占权或专 有权。
知识产权特点:1、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它是一种法定权利 3、它是一种独占权、专有权 4、它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使得依据一国法律取 得的知识产权不当然在他国受到法律保护。
• 【2013-41】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
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 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 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 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 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 《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 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 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 (3)专利:在《巴黎公约》基础上增加 2 项内容 • A、权利内容:增加了专利进口权和许诺销售权 • B、保护期限:不少于自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的 20 年 • (4)商标: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扩大了对驰 名商标的保护 • A、扩大客体范围:驰名商品商标——驰名商品商 标和驰名服务标志 • B、权利内容:相对(同类)保护——给与绝对 (跨类)保护
• 【正确答案】 ACD • 【答案解析】《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三条、第四条及第 五条涉及的国民待遇原则,有权享有国民待遇的国民包括“作者国籍” 和“作品国籍”两类情况。“作者国籍”指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 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 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作品国籍”针对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 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 版,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本题中,李伍为惯常居所地 在甲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 李伍的文章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 员国同时出版,即可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满成作为惯常居 所地在乙国的公民,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满成的文章无论 是否出版,均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 【正确答案】 C • 【答案解析】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版权独立性原则,享 有国民待遇的人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著作权保护, 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选项C正确)。例 如,在保护水平上,不能因为作品来源国的保护水平低, 其他成员国就降低对有关作品的保护水平(选项D错误, 即使给予相同水平的保护,也不是依国民待遇原则)。在 手续上,如一成员国的版权法要求其国民的作品要履行一 定的手续才能得到保护,有关作者在其他成员国要求版权 保护时,其他国家不能因其本国要求履行手续而专门要求 其也履行手续(选项A错误)。在是否构成侵权上,来源 国以某种方式利用作品不构成侵权,但在另一成员国以相 同的方式利用却构成侵权,则后一国不能因在来源国不视 为侵权而拒绝受理有关的侵权诉讼(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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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巴黎公约》的四个基本原则 《伯尔尼公约》的三个基本原则 《Trips协议》与之前公约相比对知识产权 保护的贡献
• 2、优先权原则 • 在优先权期限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 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 6个月), 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 的申请日(优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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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优先权:申请人自首次向任何一个公约成员 国提出申请之日起,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发 明和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以 同一内容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则以第一次 申请日为以后提出的申请日期。 A国和B国都是巴黎公约的缔约国 A国人→A国 2017-01-01 B国人→B国 2017-02-01 A国人→B国 2017-02-06
• 【正确答案】 A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 权的规定。 •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 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 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 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 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 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 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 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 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 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