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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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

(地质矿产部1980年颁布实施)

第一章总则

一、资料综合整理是对地质普查勘探工作中所取得的各项原始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和综合研究工作。通过这一工作,编制出必要的综合图表,提出各种研究成果,以指导地质普查勘探工作,并据以编制地质报告和科研报告。

二、资料综合整理是地质普查勘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综合整理研究,才能把野外和实验室所获得的丰富感性认识,上升成为理性认识,逐步提高对区域及矿区地质矿产情况和成矿规律的认识,才有可能按客观地质规律办事,合理部署各项地质工作,及时提交合乎质量要求的地质报告,达到以较少的工作量取得较大的地质成果,多快好省地完成地质任务的目的。

三、资料综合整理是地质队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贯穿于整个普查勘探工作的始终。在整个地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边调查施工、边整理资料、边综合研究,及时提交地质成果。按资料整理的程序、工作性质和时间要求可分为:当日资料整理,阶段性资料整理,年度资料整理,野外验收前资料整理以及报告编制时的资料整理。后者是在各项原始料齐备的前提下,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整理、分析研究。编制出各种图件、表格和文字报告。

以上各个环节是互相联系而又各有侧重。经常性的资料综合整理整个资料整理研究工作的基础,必须切实认真的抓好,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指导地质普查勘探工作。

四、资料综合整理要注意点(矿区或矿点)与面(区域)的结合,二者不可偏废。要不断提高工作区的地质矿产研究程度,为工作部署和指导普查勘探工作提供较可靠的地质依据。为此,大队与分队(工区)的资料整理研究工作应各有侧重。

分队是从事经常性综合整理工作的基本单位,要根据地质工作的任务,合理安排综合整理研究内容或课题,有计划、有重点地研究区域或矿区(床)的基本地质特征,矿产分布和赋存条件及成矿规律,矿石质量,水文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普查勘探方法和储量计算等方面的问题。有条件时也可对地质矿产理论问题作一些研究与探讨。

大队主要研究工作地区的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产分布规律,进行远景预测,搞好选区工作,指导普查勘探工作部署、提出地质工作规划,并根据实践结果进行修正补充,不断提高地质研究程度。有条件的大队还应对区内一些重要的基础地质和成矿理论问题进行专门性工作。

五、各地质大队要安排足够的力量和时间进行资料综合整理研究工作,此项工作应在大队主

任工程师(技术负责)和分队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所有地质(物化探、水文地质等)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地质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应明确规定相应的综合整理研究任务,大型复杂的勘探矿区或区域地质矿产普查项目,可针对特定问题成立专题组进行研究,但必须深入实际进行必要的野外工作,并与有关野外作业人员共同进行。

大队根据需要可成立综合研究组,由大队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或地质科领导,负责进行区域性的地质研究和成矿远景区划以及其它专门性的研究工作。其力量配备可根据技术力量和地质任务确定。综合研究组人员须经常深入实际,与分队地质组(普查组)紧密配合共同研究。

六、供综合整理研究用的原始资料,都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必要时整理研究人员还需对其中重要内容再作检查或到现场核对,确认合格,方能应用。在工作开始时,应按上级颁发的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统一的图表格式及图例,必要时可制定资料整理工作细则。上述格式、图例、细则,一旦确定后,未经大队主任工程师或分队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

七、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双百”方针,充分发扬技术民主,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在有一定实际资料依据的基础上进行自由讨论和争鸣,在作结论时也允许保留不同意见。要把各项研究成果及时推广应用,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加深认识,以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八、地质工作的探索性很强,要求在资料综合整理工作中自觉地学习、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既要提倡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的科学态度,又要鼓励勇于实践、大胆探索的创新精神。在工作中,应努力创造条件,尽量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在反复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第二章工作内容

九、标本和样品分析、鉴定、测试结果的资料整理

1、标本

(1)采集标本应在原始资料上注明采集人,采集位置和编号。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填写标签和进行登记,并在标本上编号以防混乱。对于特殊岩矿标本或易磨损的标本,应妥善保存,如对易脱水、易潮解、氧化的某些标本应密封包装。需外送试验、鉴定的标本,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送出。分队(工区)要尽早配备显微镜等必要的仪器工具,力争做到野外地质人员作一般的岩矿、化石鉴定。阶段地质工作结束后,选留有代表性和有意义的标本保存,其余的可精简处理。标本是实物资料,地质大队和矿区都应有符合规格要求的标本盒,标本架(或柜)和标本陈列室。

(2)各种标本(包括岩石、矿石、矿物、化石和表示构造等现象的标本)要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类,并进行观察描述,对有重要意义的标本应绘制素描图。根据标本的试验、鉴定资料,建立地

层、含矿层带(包括矿石、矿物)柱状,确定其时代、层序、含矿特征、蚀变类型及找矿标志等。随着工作的进展,逐步充实、完善。

2、样品(包括矿石、矿化或含矿样品)

(1)样品采集后,要仔细检查、整理采样原始资料。在送样前要确认采样目的达到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客观实际;采样原则、方法和规格符合要求;各项编录资料齐全准确;确定合理的分析、测试项目;样品的包装、运送方法符合要求。必须委托专职岩矿人员进行鉴定的样品,在送样前也须做好上述准备工作。

(2)收到各种分析、鉴定或其它测试结果后,先作综合核对,注意成果是否齐全,号码有无错乱,分析、鉴定、测试结果与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如发现有缺项,则要测试单位尽快补齐,如出现错乱或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应及时补救或纠正,有时须重采或补采样品,再作分析或鉴定。在确认资料无误后,才登入有关图表,交付使用。

(3)对分析、鉴定的成果资料要按类别、项目进行整理。一般先进行单项的分析研究。找出其具体的特征,再进行项目的综合分析,相互关系的研究,编制相应的图件、表格。同时校正岩石、矿物的野外定名,进一步研究地层、岩石、矿化带的划分和矿体的圈定与分带,以及确定找矿标志等。必要时,对已编制的图件的地质界限和矿层(体)界线进行修正。

(4)内、外检分析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计算(可能时每季度计算一次),编制误差计算对照表,以便及时了解加工、分析质量,如发现偶然误差超限或有系统误差时,即应向有关试验单位反映,同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鉴于样品的化验、鉴定成果对综合整理研究工作十分重要,在项目多,工种复杂,样品数量较大的分队(工区),可设专人负责管理这项工作。

十、地质填图(包括地貌、第四纪地质图等)的资料整理

1、资料整理研究的一般程序是: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实测(或补测)剖面成果,编制地层柱状图,在利用航空照片(卫星照片)填图时,应编制影像柱状剖面图。通过不同地段的地层柱状剖面的对比,确定填图单位,并尽可能地找出全区性或局部性的标志层。通过侵入体的剖面资料研究,确定相带划分原则。通过火山岩系剖面及路线对比资料,确定火山岩的填图单位和可能的火山机制。通过变质岩剖面资料的研究,在确定变质带和变质相的基础上,根据物质成份和岩石变质特征进一步细分其变质相带或岩性段,以作为填图单位。结合物化探和航空照片解释等资料,订正路线地质,最后成图。在矿区(床)地质图成图过程中须综合考虑探矿工程所揭露的深部地质情况,避免作出片面的结论。

2、地质填图过程中的日常性资料整理主要是检查、完善,整饰野外记录和校对原始图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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