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四川救援技术竞赛规则doc-第八届四川省矿山救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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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四川省矿山救援技术竞赛规则

四川省矿山救护总队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第十届四川省矿山救援技术竞赛规则

第一部分总则

一、第十届四川省矿山救援技术竞赛(以下简称竞赛)设置理论知识、医疗急救、个人综合3个项目。

二、竞赛时间:2010年10月12-14日,3天。

三、竞赛设立裁判委员会,负责竞赛期间的裁判及仲裁工作。裁判委员会由裁判长、副裁判长、委员及裁判员等组成。

四、参赛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名额见通知)组成。参赛人员报名登记后,未获得裁判长的同意,不得更换。

五、竞赛承办单位提供:呼吸器校验仪、矿灯、局扇、防爆开关、风筒、水管、水龙带、灭火器等。参赛队自带综合技能所使用的正压氧气呼吸器、战斗服、高筒胶靴、腰带和安全帽等,开、闭幕式统一着春秋制服。

呼吸器拆装操作统一使用山西虹安和重庆煤科院生产的HY4正压氧气呼吸器,参赛队报名时,应将使用的氧气呼吸器类型报竞赛组委会,竞赛时如需要更换仪器装备,应征得裁判长的同意。

六、竞赛前一天,参赛队应在指定地点登记报到,领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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