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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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场监管局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县,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和《18年浙江省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坚持执法打击与宣传教育并重,统一时间,集中力量,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突出案件查办,全面推进“打、防、管、控”各项工作,努力在教育防范和案件查办等方面寻求新突破,不断提升打击传销执法工作效能,全力维护全县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
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四个目标。一是通过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使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的得到进一步提高,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无传销社区(村镇)”、“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通过开展协作、合作等联合执法行动,联动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传销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查处重点。一是重点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的,以拉人头为特征的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案件;二是重点查处以电子商务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三是重点查处以被本人传销骨干骗往外地参与传销的违法犯罪案件;四是重点查处因传销引发的各类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造成人身伤害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
(二)重点区域。以人员密集或商业较为发达的乡镇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强化防控传销的机制建设,各地要落实综合管控措施,坚持露头就打,尤其是对网络传
销的打击,坚决防止类似“万家购物”形式的传销在我县重现。
(三)宣传重点。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把握宣传节点、重点、切入点,多角度、全方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深刻揭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决心和执法部门能力,更好地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初步建立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创建重点。各乡镇(街道)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以往“无传销乡镇(街道)、社区(村)”创建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巩固和完善工作,同时深入开展“无传销乡镇(街道)、社区(村)”创建工作。力争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浙江”建设中,实现社会协同共治,使全县无传销乡镇(街道)、社区(村)覆盖面达15%、20%以上,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打传防传体系。
四、整治步骤及工作内容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上旬)。在社区、车站、广场等地人员聚集场所张贴、发放打传宣传资料,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敦促传销组织骨干人员向工商、公安机关投案。以工商机关、公安机关、社区干部为基层骨干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摸清传销人员的住所、活动场所,经营线索,确定打击整治重点和步骤,对条件、时机成熟的案件,及时查处。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上旬至7月15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的会议部署,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处案件,打掉团伙,铲除窝点,处置网站,落实无传销创建和宣传等各项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21日至31日)。各地对案件查处、集中整治、无传销创建和宣传工作情况等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县局对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将对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依托报警、投诉举报热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强化工商、公安、信访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搜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尽力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各地要会同公安、商务、通信管理等
部门,对登记、注册在本地的返利类经营性网站等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全面排摸,掌握其经营特征和规律,对涉嫌从事网络传销的主体,要及时发现、依法处置。(二)缜密经营,循线深挖。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打骨干、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
(三)集中行动,精确打击。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果断打击,形成规模震慑效应。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提请市打传办将会同工商、公安部门组织联合行动。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资源,采取随警采访、跟踪报导、大案剖析、网上互动等各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全覆盖地对此次行动及防范传销开展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认清传销危害本质,引导识别和抵制传销。
(五)开展创建,注重长效。深入开展无传销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各乡镇(街道)全面铺开无传销县(市、区)创建活动。把无传销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传销的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危害的严重性,认识到打击传销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综合治理。各地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建立联防联打机制,统一部署,强化责任,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三)加大力度,密切协作。要针对当地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压缩传销活动空间,铲除传销生存土壤,夯实打防管控等基层基础工作。工商、公安机关要消除协作障碍,加强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动查处,加强部门、警种、区域协作配合。
(四)规范执法,维护稳定。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