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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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问答(二)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问答(二)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问答(二)
一、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否必须和工作单位一致?
答:为方便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等,组织关系应与工作单位一致。

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日常操作中,工作单位已成立党组织且该党员已在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党员原所在党支部要将其将组织关系转出,党员现所在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其转入,党委要结合排摸掌握情况做好督促工作。

二、非公企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可能造成支部空壳化等问题,该如何把握?
答:非公企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主要把握3个问题:①若企业正常运营但支部党员很少,党员离职转出后支部会变空壳或半空壳,为确保企业支部正常运转,原则上晋江本地党员(包括当初派往企业参与组建的党员)先留在企业,帮助培养发展党员,待支部正常运转后再转出。

②若企业正常运转但支部已经没有党员,此类支部要注意在现有员工中查找发现“口袋”党员,督促其按规定转入组织关系,并依托片区、协会联合党组织等加大发展党员力度。

③若确认企业已倒闭、无生产经营行为,党员在此类支部已无法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要将现有党员转出,并按照相关规定撤销党支部。

1。

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转接与基本知识学习一、大学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何处?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各机关、企业、学校、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上的各级党委,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对一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镇(街道)党(工)委。

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还未就业,学校让交党组织关系转的介绍信的抬头和单位?抬头也不能说是写户籍的党委组织部,而是户口所在地的上级党委组织部,有资格直接转关系的党委,转入方就写户口所在地的党支部三、现在即将毕业,需转移党组织关系至某市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一般来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能及时找到工作单位,则直接开往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如果不能及时,则暂先开往其本人所现居地的村(居)委会。

如果以上二者都不方便的话,也可以开往人事局的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党支部。

但是要注意的是:以上三个接收方的党组织名称是填写在《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内容栏内,即“……由________去________,请转接组织关系……”的内容栏,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则填写“中共……市委组织部”即可。

如果是直接转入到单位的或者人才交流中心的,也可以在抬头直接填写“中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也可。

四、在转移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党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位大学生党员在毕业时应按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和携带。

党员本人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核对每一栏内容,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毕业院校党委联系,核查更改。

2、党员本人须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完成转接手续,以保证党员不会长时间脱离党组织。

党组织转移

党组织转移

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来源:刘明的日志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党员证明信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区别,何种情况出具党员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一、哪些党组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二、哪些党组织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其中没有设立机关党委的单位按党的隶属关系经省直机关工委接转;(3)党的关系隶属省委高校工委、省委企业工委领导的各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组织部(处);(4)党的关系直接隶属省委的省司法厅、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省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省国防科工办等单位党委组织部(政治处)。

省内各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方向

省内各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方向

组织关系转接的几类情况说明一、省内:由学校直接开出介绍信(盖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印章),“”内为介绍信抬头1、到省属高校学习或工作由山东轻工业学院转到“所去学校党委组织部”,如:山东大学党委组织部2、回原籍或去省内地方管理的单位经由“市(区)委组织部”转接到最终去向,具体要求见附件“二”3、组织关系挂靠省人才中心经“山东省直机关党工委”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山东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4、组织关系挂靠市人才中心经“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党委”转到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济南生源的毕业生需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街道党工委,见详细说明5、省直单位就业经山东省直机关工委转到所去单位,单位见附件“四”6、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就业经“山东省国资委党委”转至所去企业(山东省国资委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二、省外:由省委高校工委开出介绍信1、考取研究生:经所去“省市高校主管机构组织部门”接转到所去高校2、回原籍或就业:经“所去市县委组织部”转到最终去向三、去部队、武警:请毕业生详细咨询所去单位对组织关系转接的要求。

附件省内各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方向一、必须转入市委组织部淄博、莱芜、德州、菏泽、日照、滨州二、市级单位转入市委组织部,区级单位可以直接转入区委组织部济南——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

天桥区(开发区转入市委组织部)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至“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党委”(济南生源的毕业生需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街道党工委)烟台——福山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转入市委组织部)青岛——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黄岛区、城阳区、崂山区潍坊——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开发区转入市委组织部)泰安——泰山区、岱岳区(开发区转入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中区、任城区(高新区转入市委组织部)临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师院转入市委组织部)。

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
10、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基层党委能否印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基层党委不能印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须由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中组部规定的统一式样,在指定印刷厂印制。省直机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发放。
14、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如碰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写错,或发生党员所去单位与介绍信写明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时,如何处理?
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如碰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写错,或发生党员所去单位与介绍信写明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时,接转单位党组织应对介绍信进行鉴别(必要时应与最后开具介绍信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如确系开具介绍信的党组织工作疏忽所致,或本人在调动过程中变换了所去单位,并有其它文件证明,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可予接收,一般不要退回,但应在其原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注明情况。如必须退回查对和换转,原党组织应予及时办理。如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系总支部(支部)等无权直接接收外单位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经上级党委转办。外省市转来的,应经区、县党委或省委各工作党委组织部(处)接转。
1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应由谁办理和携带?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应由党组织指派党员办理,个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已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党员自己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存,防止遗失,并要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组织部门接转组织关系;党组织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差错。对外单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认真鉴别真伪,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

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出现的问题和回答

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出现的问题和回答

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出现的问题和回答整理了一下毕业生党员关系转出时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在把我们支部出现的问题和张老师的回答附上哈。

希望对大家有用。

1、转入单位和转入单位抬头有什么不一样?答:转入抬头(京外的),必须是县级以上的党组织,转入单位可以到党支部,例如,转入我校的同学:抬头是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单位是****分党委2、党费要交到什么时候?答:一般交到6月份3、办理时间怎么填?答: 办理时间:统一填写6月30日4.支部成员有去外企的,他们说外企没有党支部,这个怎么写?答:单位不能接收的:1、农村的,转到村党支部2. 城镇的,可以转到街道所在党组织3. 父母为党员的,也可以尝试转到父母所在的支部。

5.毕业后还在本校读研的学生是不是不需要填这个转出系统?(针对本科生)答:不是,也需要填写组织关系转出,因为学号会改变,开学后使用新的学工号登陆系统填写转入信息。

6.出国留学的应该填写哪一栏?答:出国(境)毕业生党员需在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党员出国境申请组织关系暂留”7.介绍信六月底之前都可以去办理?需要自己去办理?需要带什么证件吗?答:是的,六月底之前都能开。

但是这个是填写完系统之后,由张老师进行第一次审核以及组织部进行第二次审核通过后,介绍信会由学院统一去组织部领取,之后张老师会通知大家去办公室领取,不需要带证件。

如果审核没通过,会通过系统进行反馈并要求大家进行修改,所以大家要关注这个系统。

8.这个材料必须在15号之前全部填好吗?如果有支部成员15号之后转正呢?答:15号之前是保证大家能登上系统,但是这个材料填写必须在六月底离校前填写好,不然会影响档案的转出。

9.登上系统时,发现自己的出生年月这些基本信息有误怎么办?答:这个没关系,你要确定自己的身份证号无误就可以,出生年月等的基本信息有误不影响组织关系转出。

10.类别中的【京内/京外】是指什么?答:类别是指你从咱们分党委转出去,拟转入的党组织,他们的类别是:京内or京外。

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解答

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解答

《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模块常见问题解答(20180507更新)1. 目前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 (1)2. 在党务系统中,哪些党组织需要维护转接单位信息? (1)3. 在党务系统中,组织关系转接单位信息如何维护? (1)4. 在添加转接单位信息时出现下图中提示,如何解决? (2)5.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在党员管理-进出没有找到相关转接功能,该如何操作? (2)6. 如何在党务系统中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省外? (3)7. 如何在党务系统中将党员组织关系从省外转入进来? (5)8. 已经成功转出或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如何重新查看或打印? (6)9. 在转接单位信息窗口中,已上传公章成功,为什么公章图案无法正常显示? (8)10. 转接单位信息中,电子公章应如何处理上传? (8)11. 组织关系转出时,为什么选择[接收党委]无法手工输入? (9)12. 在党务系统中,操作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是否会立刻转为历史党员? (10)13. 为什么组织关系转接中[原基层党委通信信息]无内容,在系统中该如何维护? (10)14. 操作组织关系接收,选择党组织架构显示灰色,如何处理? (11)15. 组织关系省内转出或转入的介绍信,在哪里可以查看? (12)16. 组织关系转接时,预览/打印介绍信内容显示空白,如何解决? (12)17. 在党务系统开具介绍信时,可以不上传电子公章吗? (13)18. 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时,弹出提示【没有找到接收党委[某某党委]的转接单位信息,请联系或等待相关党委进行转接单位设置】如何处理? (13)19. 系统提示没有组织关系转接审批/接收操作权限,如何处理? (14)20.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发现接收党委选择错误,如何处理? (14)21.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为什么选择不了具体所在支部? (15)22. 党员需转往银行或部队,但在系统中选择接收党委时,发现无法检索到对应的党委党组织名称,如何处理? (16)23. 有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到香港,但香港没使用广东省党务系统,如何处理? (16)24. 操作党员转出后发现介绍信内容填写有误,如何撤回? (17)25. 党支部发起组织关系转出时,为什么不需要经过党总支就直接到党委层面审批呢? (18)26.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省外的情况下,接收党委可以手工录入转入支部所在基层党委名称吗?转出需要通过市委组织部吗? (18)27. 如何统计当月的组织关系转出/入数据? (18)28. 省内转出党员,对方接收成功后,如何查看回执信息? (19)29. 请问省内转接党员,一定要对方发出转出申请吗?如果对方一直不作转出,转入方是否可以直接新增补录? (19)30. 系统里操作组织关系转出,对方单位已接收党员成功,为什么查看介绍信第三联回执仍是空白内容? (20)31. 今年转入一名省外的党员,已经通过纸质介绍信现场办理手续转入,系统内还未录入党员信息,系统如何操作? (21)32. 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可以产生哪些介绍信,哪些介绍信是可以打印的? (21)33. 如果党员的介绍信在系统内开出后,后来党员本人发现开错了,要回来重开的,系统内要如何处理? (21)34. 授权和审批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22)35. 党员操作转出为什么还在原来的党支部? (22)36. 打(退)回的介绍信无法删除?是否要将原来的申请删除后再重新提交? (22)37. 已转出省外的党员,发现介绍信填写有误,能否撤回? (22)38. 省内转出时选择接收党委时提示[“您选择的党委并非基层党委或各级工委,请检查党组织属性设置并重新选择”]如何处理? (23)39. 被删除的党员介绍信,会影响党员的信息丢失吗? (23)40. 操作转出失误转错了单位,该如何恢复党员? (23)41. 党支部/总支有无权限接收省内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 (24)42. 为什么删除后的介绍信无法还原? (24)43. 如何查看介绍信目前审批到哪一级单位了? (24)44. 组织关系转入的介绍信如何拒绝接收? (24)1.目前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回答:根据《关于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组电传﹝2017﹞64号)要求,今后在全省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需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模块实现无纸化办理。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问答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问答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问答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二、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总的要求是什么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为党员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五、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对党员的要求是:(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臵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市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答

市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答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答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组织关系?答: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受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受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凭据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外出时间在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凭据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

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在党员IC卡应用单位,可凭据党员IC卡办理接转手续。

2、哪一些党组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党组织可以直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受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县(旗、市)以上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地级市以上区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委组织部(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总局)、各人民团体机关党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国家金融、证券、保险、民航系统各局(分行、中心支行、办事处、分公司)及直属单位党委,中信集团、中国光大集团党委及各分行和直属单位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及直属单位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另外,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三九企业集团公司党委。

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受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是:上述党组织以及省(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城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党组关系转接程序
1、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介绍信。

2、党员个人持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3、党员个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单位报到。

4、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

复转军人组织关系由师以上机关出具介绍信,由县委组织部接转到其居住地村或社区党组织。

复转军人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组通字 [1999]58号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军人原则上不准退出现役”,确实需要退出现役的,由其所在团以上政治部门开具证明信,证明退出现役的理由。

5、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已经落实单位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转到所在村或社区党组织。

6、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

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转到所在村或社区党组织。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注意的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身份证明,党员工作调动(或退休)、毕业生党员离校、新大学生党员入学等必须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2、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并由本人携带,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代办。

3、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不得长期放在自己手中,必须按照组织部们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进行转接。

4、放在自己手中超过有效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过期作废。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如果所里党员属于机关单位退休返聘的情况,党员组织关系可暂时不转到市行业党委,但年轻党员或中层干部党员须及时转到市行业党委。

一、从成都市(20个区市县)以外的市区、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成都市高校(公章是“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和成都市(20个区市县)以外高校转进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党员。

转移流程: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开介绍信成都市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成都市委组织部,“内容”写:由XX<具体单位名称>去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二、从成都市(20个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社区党委、街道办党工委和成都市高校(公章是“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转进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党员。

转移流程: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开介绍信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内容”写:由XX<具体单位名称>去XX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三、注意事项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内容须完整填写:如“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等称呼须完整填写;身份证号码须准确填写;预备或正式党员须明确标示。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事宜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或普通党员办理,非党员不得办理此事宜。

四、重要部门联系方式(一)成都市委组织部组织关系接转室1.联系地址: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1号楼22楼12206号办公室(成都地铁1号线“孵化园”站附近)2.联系人员:谢老师3.联系电话:61886069(二)成都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家坝街5号(原成都市财政局)708办公室2.联系人员:袁将,王蔚,孙畅3.联系电话:86636007。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党员调动工作、外出学习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到另一个单位(地区)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1.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

证明应写明转出原因、去向,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市直工委组织部)办理接转
手续。

2.上级党委(市直工委组织部)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⑴如果这一级党委无权与该党员调往或迁居单位的党
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的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⑵在一定范围内有权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
组织。

在(直属机关)党委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由(直属机关)党委接转。

在市直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由市直工委组织部接转。

在全市范围内:市直工委组织部可以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在全省范围内:市直工委组织部可以与各市、县(区)委
组织部,省、市直工委组织部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在全国范围内:市直工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再到市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3.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转入单位(地区)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再由所在地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或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单位党支部报到。

4.党员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逾期不转者,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对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答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答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答1、什么是组织关系介绍信?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毕业参加工作),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2、哪些同志需要转移组织关系?答:原则上,党员同志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在一起(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一律归入本人的学籍档案由就业指导中心一起寄出)。

所有应届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3、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有哪些?答:①党组织关系由我校转往中山市内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我校直接转到该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②党组织关系由我校转往中山市外的,由我校转到中山市委组织部,再由中山市委组织部转到目标地的市(县)委组织部,再由该市(县)委组织部转到具体就业单位党组织。

4、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怎么转?答:毕业生所就业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人才交流中心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

5、毕业生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组织关系应该怎么转?答: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同学,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应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

6、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要注意哪些方面?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专递,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校组织人事处不再为其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所在地或单位,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外出时间6个月或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在全国范围内可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直属各基层党委之间可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各县(市、区)直属党(工)委之间,可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基层党(工)委下设的总支、支部不能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通过上级党(工)委进行接转。

3、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时,由其所在支部向上一级党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一级党委根据权限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市直机关(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市以外其他县(市、区)的,须到市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各县(市、区)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外县(市、区)的,须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外地转入我市的党员,介绍信开至市委组织部的,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党员去向接转组织关系。

介绍信开至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的,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接转。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必须使用中央组织部统一式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

开具介绍信要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携带,不能携带的,应通过机要转递。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接转。

介绍信抬头不准确、未加盖公章、公章模糊不清或不准确的,应当说明情况退回重开。

6、对持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认真询问了解其原因。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问答(一)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问答(一)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问答(一)
一、“空挂”党员组织关系要转出,应接收党组织拒不接收怎么办?
答:由所属党委负责与对方党委进行协调,协调无果的上报市委组织部协调。

对在本市内转接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是否一定要转回居住地?
答:不一定,离退休党员以便于管理、便于参加组织生活为主,建议优先级顺序如下:①一般挂靠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离退休干部较多的可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②居住地镇街有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可转入该党组织;③鼓励将组织关系迁入居住地党组织。

三、子女党组织关系挂靠在父母所在单位的,要如何处理?
答:此类对象属空挂党员。

要摸清该子女现工作地和居住地,按照组织关系接转优先级顺序【第一位为工作单位党组织,第二位为工作所在的区域性(园区、楼宇、行业协会)党组织;第三位为自有房屋居住地党组织;第四位是长期居(租)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第五位为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办理接转,原则上不要再挂靠。

四、《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再新转入或者新发展的党员是否还需要再填写?
答:必须填。

只要支部有新党员进入就必须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实行动态更新,是一项常态化基础性工作。

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是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实现党员动态管理的一个开端,本次排查中的内容不是“一次性”工作,而是长效性常态化的,要在排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党员动态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分为三类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二、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分为三类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二、党员
二、办理党员关系转移的时间问题 由于党员数量日益增加,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一般采 取集中时间办理的方式,即个别转移党员关系集中在周五 办理,集中转移党员关系另行通知。
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三、介绍信的回执问题 在接收党员时,要及时将回执发回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转移党员时,要及时与党员所去基层党委或党员个人联系 回执尽快发回。
具体程序如下: 1、党员个人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交 所在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审查。
审查对象:介绍信和党员档案
2、在审查合格的基础上,基层党委(直属党支 部)在《中组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2005(网络版 )》录入相关信息。 (含“进入党支部日期”、“进入党支部类型”、 “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项目)

所在基层党委盖





在打印介绍信 时可把回执联

填好。


此处由分党委盖章后交回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代码及编号规则
Hale Waihona Puke 一、代码分配(详见右表)二、具体编号规则
介绍信编号由三个部分组 成,即“代码+年份+序号 (3位)”。如编号为: 110001,其中 前一位数字 “ 1” 为 文 学 院 代 码 ; 数 字 “10”为年份,用年份的最 后两位数字表示;最后三位 “ 001” 为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介 绍信序号,由各分党委依次 自行编排。
四、党员具体办理程序问题 尤其是在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时,一要将介绍信交给本人 或确保他人交付本人;二要强调有效期内必须转移组织关 系,特别要注意预备党员的关系转移;三要加强对介绍信 过期党员和遗失组织关系党员的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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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答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组织关系?答: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受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受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凭据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外出时间在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凭据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

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在党员IC卡应用单位,可凭据党员IC卡办理接转手续。

2、哪一些党组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党组织可以直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受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县(旗、市)以上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地级市以上区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委组织部(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总局)、各人民团体机关党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国家金融、证券、保险、民航系统各局(分行、中心支行、办事处、分公司)及直属单位党委,中信集团、中国光大集团党委及各分行和直属单位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及直属单位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另外,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三九企业集团公司党委。

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受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是:上述党组织以及省(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城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

3、哪一些党组织可以在本省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答: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党组织可以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县(市)以上各级地方党委的组织部,地级市以上的区委组织部,省委各工委及地(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直和中央驻我省的局级和相当局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委、机关党委或其组织部门,大专院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学制在两年以上的省属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

4、《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情况下是如何办理的?答:党员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

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5、调入深圳市区属单位,调出地党组织为其开具的是到深圳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是否需要先到深圳市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受手续?答:不需要。

凡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入我市区属单位(含党组织属地管理的单位)、街道社区的党员,可直接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受手续。

6、党员在本市范围内调动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有什么要求?答:按照深圳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党员在本市范围内调动的,无需经市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党员可凭据市委各工委,市属各单位及相当于处级的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机关党委或党委、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市委驻深工委、市民营工委直属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全市范围内直接相互接转。

党员在本区范围内调动的,无需经区委组织部办理,党的基层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本区范围内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7、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限一般是多少?超过有效期的怎么办?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有效期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市内的为10天,市外的为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党员必须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情况超期的,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方可办理。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其中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以上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作出自行脱党处理。

8、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必须由本人亲自携带和办理?如集体转移,有什么具体要求?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如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一般要求本人亲自办理。

如集体转移,可由所在单位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统一办理,但需出具有关证明并附党员名册。

凡需到市委组织部一次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超过5人的,须由单位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集中将党员信息录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管理系统》后(该系统可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下载:(深圳组工在线)/软件及业务表格下载(位于深圳组工在线首页左侧)/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v1.0(2007版10月更新)注:1)从上述路径下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v1.0”后直接双击该程序安装即可使用;2)帐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admin(英文小写);3)录完信息后,点击“数据上报”,将生成*.in(转入深圳市)或*.out文件(转出深圳市),请将生成的文件发送到组织部组织处邮箱:zzb0755@或(信息上报盘)后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党员名册表至我处(上步中路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4)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先查阅“用户手册”或登陆该程序后查阅“帮助”菜单。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未注明是否正式或预备党员、或党费缴交时间等事项时,可否给予办理?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未注明是否正式或预备党员、或党费缴交时间等事项的,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方可给予办理。

对无效的或开具的党组织无相应权限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不予办理。

10、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不慎遗失怎么办?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

对确属党员本人遗失介绍信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的党内处分。

介绍信遗失后,应由当事人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写出申请,由最后开出介绍信的单位党组织另行补开,遗失的介绍信作废。

11、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来深圳市就业的,所在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该如何办理?答: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来深圳市就业的,所在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主管系统党组织。

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

如本人人事档案关系由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可将组织关系暂时挂靠在该中心流动党员党委(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可乘18、371、63、57、80路公交大巴到“市人才大市场”站下,电话:82122355)。

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该党委,由该党委集中统一到深圳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办理。

12、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到深圳市就业的,其党员组织关系该如何办理?答:复员退伍军人党员有落实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暂时无落实单位的,可在安置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13、市委组织部组织处一般在什么时候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如何乘车前往?答: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具体负责全市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指导和办理(部分)。

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咨询电话:12371、8210376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2号老干部活动中心(深圳科学馆正对面)一楼老干部服务窗口。

可乘地铁到市科技馆站下,也可乘坐12、101、103、113、K113、204、K204、215、223路公交大巴到“市委”站下。

14、各区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的具体地址在哪里?如何乘车前往?答:福田区委组织部,地址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715房;电话:82918454;可乘103B、202、212、219、241、28、33、63、15、303、K113路公交大巴到“福田区委”站下。

罗湖区委组织部,地址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101房;电话:25666949;可乘2、229、27、312、363、40、83、104、111、29、372、389路公交大巴到“罗湖区委”站下。

南山区委组织部,地址为:南山区桃园东路南山区政府大楼A座1415房(深圳大学正门对面);电话:26665665;可乘223长线、226、324、36、74路公交大巴到“南山区政府”站下,也可乘113、19、230、232、324、328、329、36、37、70、74、K568路公交大巴到“深圳大学”站下。

盐田区委组织部,地址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719房;电话:25228719;可乘103A、103B、202、238、358、360、363、364、387、205、208、239、J1路公交大巴到“盐田区政府”站下。

宝安区委组织部,地址为: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宝安体育中心斜对面)723、725房;电话:29998232、29996823;可乘786、631、K548、319、632、794、368路公交大巴到“宝安区行政中心”站下。

龙岗区委组织部,地址为:龙岗区龙翔大道龙岗区政府大楼5楼组织部组织科1511室;电话:28911484;可乘353、361、810、812、351、811、839、862、983B、983、984、986、K651路公交大巴到“龙岗区政府”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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